《南回归线》第65章


而且,我有一种强烈的直觉,有谋杀即将发生。我可以闻到它的味道。几天前,我经过想象中的南北分界线。我不知道,直到一个黑人赶着一辆马车前来;当他和我肩并肩的时候,他在座位里站起来,十分尊敬地脱帽示意。他有一头雪白的头发,一张非常尊严的脸。这使我感到可怕:这使我认识到仍然有奴隶。 
这人不得不向我脱帽表示敬意——因为我是白种人,而我本应该脱帽向他表示敬意的!他作为一个白人加于黑人的恶毒折磨的幸存者,一本该我来向他致意的。我应该先脱帽致敬,让他知道,我不是这制度的一部分,我请求原谅我所有的白人同胞,他们太无知,太残酷,无法老老实实作出公开的姿态。今天,我感到他们的眼睛一直盯着我,他们从门背后、树背后注视我。一切似乎都很平静,很安宁。黑鬼从来不说什么。黑鬼总是唯唯喏喏。白人认为黑鬼知道自己的地位。黑鬼什么也不学习。黑鬼等着。黑鬼看白人做一切。黑鬼什么也不说,不,先生,不,先绅(生)。但是黑人也同样把白人杀光!每次黑鬼看到一个白人,他就把匕首刺进他的胸膛。正在消灭南方的,不是天气热,不是钩虫,不是庄稼歉收——而是黑鬼!黑鬼正在有意无意地散发毒气。南方受到黑鬼毒气的刺激和麻痹。 
继续说……坐在詹姆士河旁的一个理发馆外面。我是坐下来歇歇脚的,只在这里呆十分钟。我对面有一个旅馆和几家商店;一切都迅速变小,像开始的样子一样而告结束——不为任何理由。我打心底里同情这些在这里出生而后死去的可怜虫。没有世俗的理由说明为什么这个地方会存在。任何人都没有理由要穿过街道,刮刮脸,理理发,甚至要一块嫩牛排。人们听着,给你们自己买条枪,互相残杀吧!把这条街从我心目中永远消灭掉——它毫无疑义。 
同一天,在夜幕降临以后,继续苦干,越来越深入到南方。 
我正离开一个小城镇,走一条通向公路的近道。突然我听到身后有脚步声,不久有一个年轻人急匆匆从我身边经过,呼哧呼哧喘着气,以他全部力气诅咒着。我在那儿站了一会儿,很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我听到又一个人急匆匆过来;他年纪较大,还拿着一把枪。他呼吸相当轻松,嘴里一言不发。正当他进入视野的时候,月亮从云里钻出来,我清楚地看到了他的脸。他是一个追捕逃犯的人。当其他人来到他后面时,我往后站。我怕得直发抖。这是警长,我听到一个人说,他正去抓他。可怕。 
我向公路移动,等着听将结束这一切的枪声。我什么也没听到——只有那年轻人沉重的呼吸和跟在警长后面的那一群人迅速急切的脚步声。正当我接近干道的时候,一个人从黑暗中走出来,十分安静地来到我跟前。“你去哪儿,小子?”他说,相当平静,几乎很温柔。我结结巴巴地说去下一个城镇。“最好就呆在这里,小子。”他说。我二话没说。我让他把我带回城里,并把我像喊一样移交给当局。我和其他大约五十个家伙一起躺在地板上。我做了一个奇妙的性爱梦,最后以断头台告终。 
我继续苦干……回溯同前进一样艰难。我不再有是一个美国公民的感觉。我来自美国的那一部分,在那里我有某些权利,在那里我感到自由,而现在,它在我身后这么遥远的地方,以致它开始在我的记忆中变得模模糊糊。我感觉好像总有个人拿着一把枪在背后顶着我。不要停下来,这似乎是我听到的一切。 
如果一个人同我说话,我就竭力显得不太聪明。我竭力假装我对庄稼、对天气、对选举十分感兴趣。如果我站住,他们就看我,白人和黑人都看我——他们彻底看透了我,好像我水淋淋的,可以食用。我不得不再走一千哩上下,好像我有一个遥远的目的,好像我真的要去某个地方。我也不得不做出感激涕零的样子,为的是不至于有人会想用枪打我。我既令人沮丧又令人振奋。你是一个被监视的人——然而没有扣动扳机。他们让你平平安安地直接走进墨西哥湾,你可以在那里自溺而死。 
是的,先生,我到达墨西哥湾,我直接走进去,溺死自己。 
当他们将尸体捞出来的时候,发现它标明布鲁克林香杨梅大道,船上交货;它被送回去,货到付款。我后来被问到,我为什么要自杀,我只能想了想说——因为我要电击宇宙!我说那话只是指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特拉华,拉克万纳和西部遭过电击,沿海航空公司遭过电击,但人类的灵魂却仍然在大篷车阶段。我出生在文明当中,我接受文明十分自然——还有什么别的好干呢?但可笑的是,没有一个别的人认真对待它。我是公众当中唯一真正文明化了的人,可至今没有我的位置。然而我读的书、我听的音乐使我确信,世界上还有其他像我一样的人。 
我不得不去墨西哥湾自溺而死,为的是有一个借口,继续这种假文明的存在。我不得不像除去虱子一样除去我自己鬼魂般的身体。 
当我意识到,只要事物的这一体制在运转,我就狗屎不如时,我真的变得相当快活。我迅速失去了一切责任感。要不是因为我的朋友们厌烦了,不愿再借钱给我,我也许还在继续不断地浪费时间。世界对我来说就像一个博物馆:我看不到有什么事情好做,除非是吃掉前人扔到我们手上的这块奇妙的巧克力夹层蛋糕。看到我美滋滋的,谁都会恼火。他们的逻辑是,艺术是很美的,哦,是的,不错,但是你必须干活谋生,然后你会发现你太累了,不可能去考虑艺术。但是,当我威胁着要依靠自己给这块奇妙的巧克力夹层蛋糕增加一两层的时候,他们却冲我大发雷霆。这是最后的关键。这意味着我肯定疯了。首先,我被视为一个无用的社会成员,然后有一段时间,我被认为是一具有着惊人胃口的鲁莽的行尸走肉;现在我已经变疯了。 
(听着,你这个杂种,你给自己找了份工作……我们和你断绝关系!)在某种程度上,这是令人精神振作的,这种看法上的改变。 
我可以感觉到风从门厅里吹过来。至少“我们”不再因风平浪静而停滞不前。这是战争,我作为一具新的尸体,还足以让一场小小的战斗留在我身上。战争使人恢复生气。战争激荡着血液。正是在我已经忘记的那场世界大战当中,发生了这内心的改变。我一夜之间结了婚,要问所有人显示,我什么也不顾。在他们心目中,结婚很好。我记得,借助结婚广告,我立即筹到了五块钱。我的朋友麦克格利高尔付了结婚证书的钱,甚至还付了理发刮脸的钱。为了结婚,他坚持要我去理发刮脸。他们说你不刮脸是不行的;我不明白为什么你不刮脸理发就不能结婚,不过,由于不用我付钱,我就认了。看到大家都如何迫切地要为我们的生计做点儿什么,这是很有趣的。突然,就因为我流露出一点儿意思,他们就成群结队来围着你——他们能为我们做这,能为我们做那吗?当然,假设的前提是,现在我肯定要去工作,现在我明白生活是严肃的事情。他们从来没有想到,我会让我老婆为我工作。开头我确实对她还不错。我不是严厉的监工。我要求的一切就是车费——为了寻找神话般的工作——和一点点零用钱,好买香烟,看电影,等等。买重要的东西,如书、音乐唱片、留声机、上等牛排等,我发现,既然我们结了婚,就可以赊帐。分期付款是专为我这样的家伙发明的。现付的那部分很容易,其余的我就听天由命了。人必须得活,他们总是这样说。现在,上帝作证,这也是我对自己说的话——人必须得活!先活后付钱。如果我看见一件我喜欢的大衣,我就去把它买来。我还要超前于季节一点儿买,表明我是一个态度认真的家伙。妈拉巴子,我是一个结了婚的男人,不久也许就要当爸爸了——我至少有资格要一件过冬的大衣,不是吗?当我有了大衣的时候,我就想到要配上耐穿的皮鞋——一双我梦寐以求却从来买不起的高级厚牛皮鞋。当天气寒冷刺骨,我还要出外寻找工作的时候,我往往会饿得不得了——像这样一天又一天在城里风里来,雨里去,哪怕下雪下冰雹,也不停地奔波,这真是很有益于健康的——于是我时常光顾一家舒适的小酒馆,给自己要一份鲜美的上等牛排加洋葱和法国式炸土豆。我还加入了人寿保险和事故保险——你结婚以后,做这种事情很重要,他们这样告诉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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