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录》第1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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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汤达也没有少向卢梭学习。这不单表现在感情的强烈以及有勇气承认这些感情方面,如果没有卢梭这一先例,这是不可能做到的,就连于连·索瑞尔这整个形象也是向卢梭的《忏悔录》学来的。于连在木尔侯爵家的情景就是卢梭在古丰伯爵家的情景,一个对玛特儿的轻视非常生气,另一个则想博得布莱耶小姐的垂青。就象于连一样,卢梭也是以他精通拉丁文而使大家对地刮目相待的。
大家都盯着我,面面相觑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一辈子也没有见过有人惊奇到这种程度。但是,叫我最得意的是布莱耶小姐的脸上显然露出了满意的神情。这位十分傲慢的少女又向我看了一眼,这一次至少要和第一次一样可贵。接着她又把目光转向她的祖父,她好象迫不及待地等待他应该给我的夸奖。老伯爵以非常满意的神气对我加以最大的最完美的赞扬,以致所有在座的人都连忙异口同声地称赞起来。这个时刻虽然短暂,但是从各方面看来,都是令人心旷神怡的。这一段难道不象是从《红与黑》里摘出来的吗?
而且,要是卢梭不曾提供这样一种供认不讳的光辉先例,那么在一百年之后,纪德在写《如果种子不死》时能如此坦率地表现他那种形式的情欲吗?在纪德的笔下有着更多的保留,在卢梭的笔下有着更多的得意和自满。这是因为纪德是“一个上层的资产阶级分子”,而让-雅克则是一个资产阶级下层人物的儿子。在卢梭之前,爱真诚以及一心追求真诚并不是人的天生的感情。在古典作家身上,体面较真实更为作家所重。莫里哀和拉罗什富科都把自己的自白美化了,伏尔泰也不作什么自我表白,所以到了卢梭才出现一个以把一切都说出而引以为荣的人。
在讷沙泰尔图书馆里有一部手稿,上面有卢梭为《忏悔录》开始部分写的第一次草稿。比起定稿本里那有点戏剧性的开头,那最后审判号角的吹响以及他向上帝的呼唤来,他在这里把他独特的意图表达得更为完善:
只有本人,没有人能写出他的一生。他的内心活动、他的真实的生活只有他本人才知道,然而在写的过程中他却把它掩饰起来,他以写他的一生为名而实际上在为自己辩解,他把自己写成他愿意给人看到的那样,就是一点也不象他本人的实际情况。最坦率的人所做的,充其量不过是他们所说的话还是真的,但是他们有所保留。这就是在说谎。他们没有说出来的话竟会如此改变他们假意供认的事,以致当他们说出一部分真事时也等于什么都没有说。我让蒙田在这些便装坦率的人里高居首位,他们用说真话来骗人。蒙田让人看到自己的缺点,但他只暴露一些可爱的缺点。没有可怕之处的人是决不存在的。蒙田把自己描绘得很象自己,但仅仅是个侧面。谁知道他挡起来的那一边的脸上会不会有条刀伤或者有只瞎眼,把他的容貌完全改变了呢?
这最初的草稿提出了两个问题:卢梭自己是不是一个假装坦率的人?绝对的坦率是可能的吗?
要说卢梭自以为是坦率的,这我同意。他是想做到这一点的,连自己身上丑恶的东西也不隐瞒。比如他承认自己过早地染上手淫的恶习,承认他在女人身边感到的胆怯来自一种可能产生类似阳萎状况的过度的敏感,承认他和华伦夫人的那种半乱伦性质的爱情,尤其是承认他那奇特形式的暴露癖。但是这里要提请大家注意的是这种坦率的目的是要引出卢梭在性的方面的态度和表现而已,而这方面的坦率恰恰又是某种形式的暴露癖。写自己乐意去做的事。这就使他的放纵行为有了成千上万的观众,自己也因而感到分外快乐。在这一题材方面所表现的恬不知耻使那些和他是难兄难弟、共染恶习和一丘之貉的读者同他建立起亲密的关系。一个一心想在这方面下工夫的作者撒起谎来,总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卢梭的确承认自己偷盗,诬陷别人(如可怜的马丽永的丝带)以及对华伦夫人的忘恩负义。但这些偷窃是小偷小摸;至于诬告,他对我们说他的过错只是因为他太软弱;而他那样严重地谴责自己遗弃华伦夫人,这也是发生在他离开她很久之后,而在这种情况下,别的很多人也会象他那样行事的。他这样痛心地低头认罪,是因为他知道读者会原谅他。相反地他对抛弃他所有的孩子却一笔带过,好象那是一件小事似的。大家会想,他自己难道不属于那种“假装坦率的人”的行列?这种人也暴露缺点,但只暴露一些可爱的缺点罢了。
对于这一点,卢梭回答说:“但愿有人,要是他敢这样说,比我还诚实。”他这样说也许也有理,因为彻底的坦率要求人把自己当作事物来加以客观的观察,但无人能使观察的头脑不走样。讲自己过去历史的作者相信自己的记忆,但记忆却象艺术家和决疑者一样,已经有所选择。作者对他有深刻印象的某些插曲极其关注,但同时却忽略了、而且也根本没有想起过他在很多很多正常情况下所做的事。乔治·吉斯多夫在《发现自我》一书里戳穿了这种手法,他说:“忏悔从来没有把一切都说出来过,也许是因为现实是如此复杂和纷繁,如此没有终结,以致没有任何描述能重建一个真正忠实的形象……就这点而言,去阅读一本旧的私人日记是很说明问题的。我们打算逐日记下的东西是对日常现实生活的一份最原始的说明,但我们记忆里所保留的却和它一点也不相符……”
写忏悔录的作者以为是在回顾他的过去,但事实上他所描述出来的是这一过去在今日的记忆。富歇在老年时讲起他对革命的回忆,他是这样写的:“罗伯斯庇尔有一天对我说:‘多特朗特公爵……’”因此,后来发生的事也会使从前的事实染上一层色彩。一种经常要求和自己观点一致的想法使我们找出理由来解释某些行为,而这些行为在当时之所以产生,却纯属偶然,或因我们难以忍受,或因交谈时对方的语气所造成。“我越是注视,就越是走样,”瓦雷里说,“或者不如说我已换了个观察对象。”我们以为我们想起了我们童年时代的一段往事,事实上我们想起的是别人对这段往事的叙述。
在所有的人身上都有装假的一面。我们不仅为别人演一个角色,而且也为自己演一个角色。我们需要这样继续扮演下去,这就要求我们把不是出自我们本能的行动强加给自己。一切伦理道德都是建立在更为执拗的第二天性上的,因此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合成的人物。完完全全的坦率就在于把两种角色都描写出来。但是它们是矛盾的,所以作家很难照办。司汤达在他的主人公身上以及在他本人的日记里很好地向我们说明了这种疯狂和逻辑的混合,而作品里的这种交替出现要比在生活中更为常见。除本性外,如不强加给它更多的其他的性格,那还叫艺术吗?
事实上一种忏悔只能是一篇传奇故事。要是回忆录的作者是诚实的,在能回忆得起以及正确的叙述下,作品的事实就会和历史的真实完全一致,但感情则是想象的产物。卢梭的《忏悔录》是骗子无赖冒险小说里最好的一部。一切传奇性的素材他都具备:一个放任自流的少年,多种多样的环境,各种性格的人和众多的场面,谈情说爱和旅行,对社会缓慢的认识过程——年过四十而对它还几乎一无所知——,就是这些素材塑造出一个伤感的吉尔·布拉斯,而卢梭在这些方面是什么都不缺的。
奇怪的是,他竟要求他书里描绘的那些往昔的感情要比描绘的事实更真实。
我很可能漏掉一些事实,某些事张冠李戴,某些日期错前倒后;但是,凡是我曾感受到的,我都不会记错,我的感情驱使我做出来的,我也不会记错;而我所要写出的,主要也就是这些。我的《忏悔录》的本旨,就是要正确地反映我一生的种种境遇,那时的内心状况……
据上所述,可以作出这样的假定:人能认识他的内心世界,并能把它和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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