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生活》第4章


在酣醉中说话。幻象是完整的:你说出的事,没有人再去说它。酗酒并不创造任何可留存的东西。那是一阵清风。像话语一样。我曾在醉酒中写作,我有能力使沉醉采取尊重态度不要让我感到酗酒之可怖。我从来不喝得烂醉如泥。我从来不快速狂饮。我不时地喝,不喝到昏醉,沉酣不醒。我从人世中退身而出,可望而不可即,但并不喝成酩酊大醉。
一个女人喝酒,那就像一个动物、一个小孩喝酒一样。酗酒因为是女人,因而引起公愤,成了丑闻:一个酗酒的女人,那是罕见的,也是严重的。无异是冒犯神圣。在我周围,我就见识过这种公愤。为了表示有力量公开对抗,譬如说,夜里只身一人去酒吧,我经常须在喝过酒之后才这样做。
对什么人说,你喝得太多了,永远是为时已晚,太迟了。〃你喝得太多〃。这样说不论在什么场合都是牵强的,令人不快的。谁是酒鬼,他本人根本不知道。在百分之百的场合下,人们听到这样的消息,都认为是一种冒犯,他说:〃你对我说这个,那你是对我心怀不满。〃至于我,对我这样说,可我早已病入膏育不可救药了。在这里,我们都处于根本不容许动一动的空间范围之内。人们听任许许多多人死去,已经达到这样的地步。我相信服用麻醉品不存在这种引起公愤的事。毒品完全把服用毒品的个人从人类隔绝开来。毒品并没有把一个人抛到外面去,丢弃在街上,也没有促成一个无处栖身的流浪汉。酗酒,那倒是在街上,在收容所,还有其他许多酒鬼。服用毒品,为时很短,很快就死掉,患上失语症,无声无息,紧闭门窗,僵在那里不动。不喝酒,就得不到任何慰藉。自从我不再喝酒,我对我曾经酗酒总是怀有体恤之情。我的确喝过好多好多。后来他们跑来帮助我,这时我就讲我的故事,喝酒的事,我闭口不谈。很简单,简单得简直让人无法置信,真正酗酒的人,无疑是最单纯的人。处在这样的境地,假装痛苦那才是痛苦。流浪汉并不是不幸的,说这种话未免愚蠢,因为他们从早到晚十足24小时都在酩酊大醉之中。他们所过的生活,除开大街,便无处可活。1986年至1987年冬季,他们宁可面对死亡、严寒的危险,也不愿去领取收容所过夜发放的一公升红葡萄酒。人人都在研究他们为什么不愿进收容所,其原因也就在这里。
最难熬的并不是夜里的几个小时。如果患有顽固性失眠症,那显然最为危险。家里不应存有一滴滴。有一类酗酒者仅仅是从喝一杯葡萄酒开始,我就属于这一类。我可不知道医生给我戴了一顶什么帽子。
那就好比一座发电厂在运转中,一个酗酒者的人体,仿佛各个不同部分由人身全部连结起来组成整体。脑居于首位,这就是思想。首先是在思想上,其次是身体,他认为那就是幸福。因为有所得,于是,一点一点渗入吸收,于是,上路——是这个词:上路了。一段时间过去,就会有所选择:一直到无知无觉,主体正身丧失,或者停留在幸福初露端倪的状态之下。每一天,都可以说是死去了,又可以说还活着没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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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区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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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都在谈论第六区①的那些赏心乐事,对此,我可没有那个福分。 
①即拉丁区。〃塔布〃、〃两个烟蒂〃、〃花神〃、〃利普〃、〃四季〃均为巴黎第六区有名的咖啡馆,也是作家、艺术家经常出入之地。
〃塔布〃,我相信我大概去过一次,也许两次,不,我不认为我竟去过两次。我去〃两个烟蒂〃、〃花神〃很少很少。自从我写出《广岛》①出了名,那也就告一结束,对那个要命的露天座只有退避三舍。我常去〃利普〃,那是因为费尔南德斯②一家人。不过〃四季〃我是去的。
①指杜拉的电影剧本《广岛之恋》(1960)。
②尔南德斯:法国作家,以巴尔扎克研究著名。
为什么呢?因为骄傲。我个子非常之小,所以个头大的女人去的地方我就避开不去。我的衣着每天都是老一套。我只有一件裙服,黑色的,战时穿的那件,什么地方都穿,都行得通。我常常像年轻人那样为不合〃潮流〃而深感羞愧。总之,因为种种原因,我这一生都让羞愧笼罩在下不得解脱。
一生之中,去〃塔布〃或〃两个烟蒂〃,一转眼就变得为时已晚,去不成了。公众聚会的场合,或者是跳舞,以我所有的时间看,我是说,作为女人,这一切,转眼之间,就宣告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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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 隆
先是在永隆①,以后才是河内。我曾经讲到永隆,河内没有。永隆,我曾经讲过,是交趾支那偏僻地区的一个居民点。地处乌瓦洲平原,我想,这里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大的一片多水之地。那时我才八至十岁,发生了一件事。有如惊雷,或者是像是宗教信仰。在我这一生,竟有这种事发生。我已经活到七十二岁,依然像是昨天发生的事:居民点的林荫小路,在歇晌的时间,白人居住区,道旁开满金凤花的大街,阒无行人。河水也在沉睡。于是她乘着她那辆利穆新黑色汽车驰过。她的名字大概叫安娜一玛丽·斯特雷特②。又叫斯特莱泰。她是行政管理区行政长官的女人。他们有两个孩子。他们是从老挝迁到这里来的,她在老挝曾经有一个年轻的情人。全部都在这里了:就像《印度之歌》③中所写的那样。那个年轻人留在老挝没有走,他们是在那个居住区相识的,在湄公河上游很远的北方。就在那个地方他自杀死了。在琅勃拉邦④。 
①在今越南南方,是作者有的小说中写到的背景。
②安娜…玛丽·斯特雷特,这一人物在作者小说《洛尔·瓦·斯泰因的迷狂》、《副领事》、影片《印度之歌》等作品中均曾出现。小说《情人》也曾写到这个人物。
③《印度之歌》,作者1973年写的剧本,1975年拍成影片,是从作者的小说《副领事》改写而成。
④在今老挝。
与这两个情人相共的这条大河向下流经一千公里,经过这个地方,这就是永隆。我还记得在我作为孩子的形体中产生的那种感情:接触到对我来说应该是必须禁止的那样一种知识。世界是如此浩瀚恢宏,还具有一种十分明显的复杂性。对此,必须发明一个词,来说明人们清楚知道却不理解那样一种应该理解的事。这一切是不许说出口的,对任何人都不能说,对我的母亲也不能说,我知道,有关生命的这一瞬间,我的母亲,对她的孩子,过去,她是说谎了。我必须由自己一个人保有那种知识。自此以后,那个女人也就成了我独自一个人的秘密:安娜…玛丽·斯特雷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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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 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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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河内,我从来没有讲到过河内,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在永隆之前,先是在河内,时间要早六年,就住在我母亲买下的小湖边上那座房子里。在那个时候,我母亲还招收了几个寄宿生①,几个年轻的男孩,十二、三岁的越南人和老挝人。他们当中有一个孩子,有一天下午,叫我跟他一起到一个〃小小躲藏地〃去。我不怕,就跟他到那个躲藏地去了。那是在湖边,在两间小木屋之间,两间小木屋想必是附属于别墅的。我记得那是类似两侧木板隔墙中间一条狭窄的走廊。书中写的破坏童贞的地点大多是这一类地方:更衣室之类。湖已经变成大海,那种缱绻欢乐已经出现,按其本性依其本源已有所显示,孩子到了知道那种欢快的光年并且已经接收到那种信号,受到触发,这在孩子身体内一经出现就永远也不会忘记。第二天,那个小小年纪的越南人被我母亲赶走了,因为我认为我有责任把一切告诉她,对她做出坦白。记忆是清楚的。我被人接触过,那似乎就是受到污辱,有失名誉。我才四岁。他十一岁半,还没有到青春期。他的那个小细棒还是柔和绵软的,他告诉我应该怎么做:我用手握着它。他的手放在我的手上,我们两个人用手抚弄,逐渐用力。然后,他停下来。拿在我手中的那种形状,那种温热的感觉,我不会忘记。于是那个孩子把眼睛闭起,脸向着那不可企及的快乐扬起,这位痛苦的殉道者,他已经有所期待了。 
①母亲原是河内的小学教师、小学校长。
我以后没有对我母亲再讲起这件事。她认为,终其一生,我早就把它忘得一千二净,她曾经对我说:〃不要再去想它,永远永远不要去想。〃这件事我长时间都在想,就像想到一件可怕的事情一样。此后又经过很长的时间,我才在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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