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风月谈》第32章


我们的文坛便是由这种文人组织成的。 
因为他们是没有职业才做文人,因此他们的目的仍在职业而不在文人。他们借着文艺宴会的名义极力地拉拢大人物;借文艺杂志或是副刊的地盘,极力地为自己做广告:但求闻达,不顾羞耻。 
谁知既为文人矣,便将被目为文人;既被目为文人矣,便再没有职业可得,这般东西便永远在文坛里胡闹。 
文人的确穷的多,自从迫压言论和创作以来,有些作者也的确更没有饭吃了。而邵洵美先生是所谓“诗人”,又是有名的巨富“盛宫保”〔3〕的孙婿,将污秽泼在“这般东西”的头上,原也十分平常的。但我以为作文人究竟和“大出丧”有些不同,即使雇得一大群帮闲,开锣喝道,过后仍是一条空街,还不及“大出丧”的虽在数十年后,有时还有几个市侩传颂。穷极,文是不能工的,可是金银又并非文章的根苗,它最好还是买长江沿岸的田地。然而富家儿总不免常常误解,以为钱可使鬼,就也可以通文。使鬼,大概是确的,也许还可以通神,但通文却不成,诗人邵洵美先生本身的诗便是证据。我那两篇中的有一段,便是说明官可捐,文人不可捐,有裙带官儿,却没有裙带文人的。 
然而,帮手立刻出现了,还出在堂堂的《中央日报》〔4〕(九月四日及六日)上——女婿问题 如 是 
最近的《自由谈》上,有两篇文章都是谈到女婿的,一篇是孙用的《满意和写不出》,一篇是苇索的《登龙术拾遗》。后一篇九月一日刊出,前一篇则不在手头,刊出日期大约在八月下旬。 
苇索先生说:“文坛虽然不致于要招女婿,但女婿却是会要上文坛的。”后一句“女婿却是会要上文坛的”,立论十分牢靠,无瑕可击。我们的祖父是人家的女婿,我们的父亲也是人家的女婿,我们自己,也仍然不免是人家的女婿。比如今日在文坛上“北面”而坐的鲁迅茅盾之流,都是人家的女婿,所以“女婿会要上文坛的”是不成问题的,至于前一句“文坛虽然不致于要招女婿”,这句话就简直站不住了。我觉得文坛无时无刻不在招女婿,许多中国作家现在都变成了俄国的女婿了。 
又说:“有富岳家,有阔太太,用赔嫁钱,作文学资本,……”能用妻子的赔嫁钱来作文学资本,我觉得这种人应该佩服,因为用妻子的钱来作文学资本,总比用妻子的钱来作其他一切不正当的事情好一些。况且凡事必须有资本,文学也不能例外,如没有钱,便无从付印刷费,则杂志及集子都出不成,所以要办书店,出杂志,都得是大家拿一些私蓄出来,妻子的钱自然也是私蓄之一。况且做一个富家的女婿并非罪恶,正如做一个报馆老板的亲戚之并非罪恶为一样,如其一个报馆老板的亲戚,回国后游荡无事,可以依靠亲戚的牌头,夺一个副刊来编编,则一个富家的女婿,因为兴趣所近,用些妻子的赔嫁钱来作文学资本,当然也无不可。 
“女婿”的蔓延 圣 闲狐狸吃不到葡萄,说葡萄是酸的,自己娶不到富妻子,于是对于一切有富岳家的人发生了妒忌,妒忌的结果是攻击。 
假如做了人家的女婿,是不是还可以做文人的呢?答案自然是属于正面的,正如前天如是先生在本园上他的一篇《女婿问题》里说过,今日在文坛上最有声色的鲁迅茅盾之流,一方面身为文人,一方面仍然不免是人家的女婿,不过既然做文人同时也可以做人家的女婿,则此女婿是应该属于穷岳家的呢,还是属于富岳家的呢?关于此层,似乎那些老牌作家,尚未出而主张,不知究竟应该“富倾”还是“穷倾”才对,可是《自由谈》之流的撰稿人,既经对于富岳家的女婿取攻击态度,则我们感到,好像至少做富岳家的女婿的似乎不该再跨上这个文坛了,“富岳家的女婿”和“文人”仿佛是冲突的,二者只可任择其一。 
目下中国文坛似乎有这样一个现象,不必检查一个文人他本身在文坛上的努力的成绩,而唯斤斤于追究那个文人的家庭琐事,如是否有富妻子或穷妻子之类。要是你今天开了一家书店,则这家书店的本钱,是否出乎你妻子的赔嫁钱,也颇劳一些尖眼文人,来调查打听,以此或作攻击讥讽。 
我想将来中国的文坛,一定还会进步到有下种情形:穿陈嘉庚橡皮鞋者,方得上文坛,如穿皮鞋,便属贵族阶级,而入于被攻击之列了。 
现在外国回来的留学生失业的多得很。回国以后编一个副刊也并非一件羞耻事情,编那个副刊,是否因亲戚关系,更不成问题,亲戚的作用,本来就在这种地方。 
自命以扫除文坛为己任的人,如其人家偶而提到一两句自己的不愿意听的话,便要成群结队的来反攻,大可不必。如其常常骂人家为狂吠的,则自己切不可也落入于狂吠之列。 
这两位作者都是富家女婿崇拜家,但如是先生是凡庸的,背出了他的祖父,父亲,鲁迅,茅盾之后,结果不过说着“鲁迅拿卢布”那样的滥调;打诨的高手要推圣闲先生,他竟拉到我万想不到的诗人太太的味道上去了。戏剧上的二丑帮忙,倒使花花公子格外出丑,用的便是这样的说法,我后来也引在《“滑稽”例解》中。 
但郡府上也有恶辣的谋士的。今年二月,我给日本的《改造》〔5〕杂志做了三篇短论,是讥评中国,日本,满洲的。邵家将却以为“这回是得之矣”了。就在也是这甜葡萄棚里产生出来的《人言》〔6〕(三月三日出)上,扮出一个译者和编者来,译者算是只译了其中的一篇《谈监狱》,投给了《人言》,并且前有“附白”,后有“识”—— 
谈监狱 鲁 迅 
(顷阅日文杂志《改造》三月号,见载有我们文坛老将鲁迅翁之杂文三篇,比较翁以中国文发表之短文,更见精彩,因迻译之,以寄《人言》。惜译者未知迅翁寓所,问内山书店主人丸造氏,亦言未详,不能先将译稿就正于氏为憾。但请仍用翁的署名发表,以示尊重原作之意。——译者井上附白。) 
人的确是由事实的启发而获得新的觉醒,并且事情也是因此而变革的。从宋代到清朝末年,很久长的时间中,专以代圣贤立言的“制艺”文章,选拔及登用人才。 
到同法国打了败仗,才知这方法的错误,于是派遣留学生到西洋,设立武器制造局,作为改正的手段。同日本又打了败仗之后,知道这还不彀,这一回是大大地设立新式的学校。于是学生们每年大闹风潮。清朝覆亡,国民党把握了政权之后,又明白了错误,而作为改正手段,是大造监狱。 
国粹式的监狱,我们从古以来,各处早就有的,清朝末年也稍造了些西洋式的,就是所谓文明监狱。那是特地造来给旅行到中国来的外人看的,该与为同外人讲交际而派出去学习文明人的礼节的留学生属于同一种类。囚人却托庇了得着较好的待遇,也得洗澡,有得一定分量的食品吃,所以是很幸福的地方。而且在二三星期之前,政府因为要行仁政,便发布了囚人口粮不得刻扣的命令。此后当是益加幸福了。 
至于旧式的监狱,像是取法于佛教的地狱,所以不但禁锢人犯,而且有要给他吃苦的责任。有时还有榨取人犯亲属的金钱使他们成为赤贫的职责。而且谁都以为这是当然的。倘使有不以为然的人,那即是帮助人犯,非受犯罪的嫌疑不可。但是文明程度很进步了,去年有官吏提倡,说人犯每年放归家中一次,给予解决性欲的机会,是很人道主义的说法。老实说:他不是他对于人犯的性欲特别同情,因为决不会实行的望头,所以特别高声说话,以见自己的是官吏。但舆论甚为沸腾起来。某批评家说,这样之后,大家见监狱将无畏惧,乐而赴之,大为为世道人心愤慨。受了圣贤之教,如此悠久,尚不像那个官吏那么狡猾,是很使人心安,但对于人犯不可不虐待的信念,却由此可见。 
从另一方面想来,监狱也确有些像以安全第一为标语的人的理想乡。火灾少,盗贼不进来,土匪也决不来掠夺。即使有了战事,也没有以监狱为目标而来爆击的傻瓜,起了革命,只有释放人犯的例,没有屠杀的事。这回福建独立的时候,说释人犯出外之后,那些意见不同的却有了行踪不明的谣传,但这种例子是前所未见的。总之,不像是很坏的地方。只要能容许带家眷,那么即使现在不是水灾,饥荒,战争,恐怖的时代,请求去转居的人,也决不会没有。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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