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刘翔》第3章


纳踔粮ぃ饩筒皇俏颐钦飧瞿炅涞男『⒆涌梢栽ぜ牧恕?br />
相对而言,我对文科要比对理科更感兴趣一些,当然,我作为正常学生的读书生涯到小学四年级就画上了一个句号,也体会不到不少学生要为文理做出取舍的烦恼,但那时候,我确实更喜欢语文多一些,可能是因为我小时候看连环画看得比较多的缘故吧。那时候,我比较得意的是我字写得不错,从小学一年级写拼音开始,老师就夸我字好,还会把我的写的字贴在墙上给同学们看。我爸爸自然是不会轻易表扬我的,但到了奥运会之后,他看到我给别人的签名和我给别人写的赠言,也吃了一惊:“翔翔,你的字是不是专门练过了?”我说没啊。其实我觉得我的字非常一般,只是我写的时候尽可能让字自然一点,工整一点,别矫揉造作就好。可能做其他事情,也是这个道理。
说到表扬,我得承认,我是个需要表扬和鼓励的人,我觉得这是我获得信心和动力的源泉。或许正因为如此,小学时的一次班干部选举,给我印象十分深刻。
那是一次班干部的改选,由班主任主持。按照程序,是由老师报几个候选同学的名字,然后由同学们举手表决,如果同学觉得有其他合适人选,也可以提出。
我对这样的选举方式颇不以为然,因为在我们那个时代,老师的话对学生而言无疑就是“最高指示”,由老师推荐的同学,得票率个个接近百分之一百,而老师没有推荐的同学,等于是老师并不看好他们,那同学们自然也不会“多事”。
当然,必须承认,我认为这样的选举方式不公正,是因为我自己太过顽皮,在老师眼里已扮演了一个“皮大王”的角色,才没有资格做班干部的。而事实上,我那时的学习成绩同样很出色,也很愿意为班里做些事情,但我隐隐感到,老师不会给我这样一个机会。
选举的进程自然是从大到小,先是大队长,我有自知之明,不吭声。然后是选举中队长和中队委员,其实我觉得那几个候选同学学习成绩和我差不多,有的还不如我,我开始有点急了。中队干部选举之后,是小队长的选举,这是最后的机会了,可老师报的候选名字里,还是没出现“刘翔”。
我真的急了,因为我知道,错过这个村,就不会有下个店了。我咬了咬牙,举起了手。
“刘翔,手可以放下了。”老师在大家举手表决后对我说,但我的手仍倔强地举着。“有什么事要说吗?”老师开始感到疑惑,但她给了我发言机会。我“呼”的一下站了起来,说:“报告老师,我要选一个同学!”老师笑了:“你要选谁?”
“我选我自己!”我坚定地回答。
全班哄堂大笑。
在我读书的那个时候,选自己毕竟还是件非常新鲜的事,大家都抱着一种谦虚的态度来看待选举,在同学们的概念里,选举自然是要别人来推荐的,哪有自己选自己的道理?更何况我还这样理直气壮。而在我看来,我不行,我就不上,但如果我行,为什么不争取一个机会?
老师也愣了一下,但她还是给了我机会:“那好,选刘翔的同学请举手!”
稀稀拉拉地,举起了几只小手,我一看,都是平日里和我一起玩耍的几个要好男同学。
毫无疑问,我的这次“毛遂自荐”行动最终以惨败而告终,并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成为同学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现在回想起来,这毕竟是一件小事,老师那样做也很自然。但不知为什么,从那次事件之后,我就开始对学习慢慢失去了兴趣,或者说,失去了一种动力。可见那时对能当一名班干部的荣誉感,在小学生心目中还是挺重要的。有时我在想,老师那次如果能给我一次机会,我肯定会用加倍的努力来回报她的信任。可惜,我没得到这次机会。
刘学根:这件事情我也有印象,好像对他的影响是挺大的。
那天他放学回家,闷闷不乐,很明显碰到了不开心的事。我就问他怎么了。一开始他不肯讲,被问得急了,终于告诉我,今天班里进行班干部改选了。
我问他:“那你被选上了吗?”他把嘴一撇,说:“哼,我才不要当那班干部呢!”
我一愣,想这小子难道真有那么“清高”?后来一打听,我乐了,原来我儿子哪里是不想当班干部,而想当得很,想当得都自己推荐自己了,结果还是没当上。但我还是觉得挺高兴的,想当干部,说明他有这份上进心,而自己选自己也没什么好难为情的,反而让我觉得这小家伙还真有点敢说敢做的魄力。
..
第一章第5节
,小,说,网
喜欢打玻璃球,喜欢枪,喜欢变形金刚,和那个时代的所有男孩一样,我也拥有一个充满美好回忆的童年。站在现在这个角度再回首我的童年,感受到的,是无尽的怀念。
奥运会回来之后,有一次回家,路过小区弄堂的时候,看到一群五六岁的孩子正在嬉戏追闹,在比谁跑得快,领先的一个男孩子大喊:“你们跑不过我的,我是刘翔!”后面几个叽叽喳喳:“我才是刘翔!”“我才是!”
我不禁莞尔。幼年时的我,不正和他们一样调皮捣蛋吗?而这群玩耍的孩子中间,有谁能保证,今后不出另一个刘翔,另一个能为祖国去争荣誉的刘翔。
我父亲名叫刘学根,是自来水公司的一名司机,他让我从小就享受着金杯面包车“专车接送”的待遇。当然,打起我来最狠的一个,也是他在我的记忆里,最疼我的是爷爷。最著名的一个事例我听自妈妈的口中:爸爸打我,我哭,我爷爷转而打我爸爸,爸爸逃。
夺得奥运金牌之后,我说我要感谢我的父母,这是肺腑之言。
。。
第二章第1节
我的爸爸叫刘学根,是自来水公司的司机,所以我从小就享受着金杯面包车“专车接送”的待遇。但打起我来最狠的,也是他。
可以这么说,我就是在我爸爸噼噼啪啪的巴掌声中“茁壮”成长起来的。我看到他发怒的样子是真的害怕。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带我去万体馆看马戏,出来时我恰好看到别的孩子手里拿着那种可以正过来倒过去翻着玩,还会一闪一闪的手动滑轮玩具,就吵着要买。妈妈不同意,我稍微犟一犟,爸爸的巴掌就无情地揍上来了。再比如,放学后明明和同学一起去打游戏机,回来却撒谎说是在同学家里做功课,一顿“生活”(沪语,意为“揍”)是逃不掉的了。
不过话说回来,有的时候,我多少也有点“讨打”的样子。小时候,放学了和同学一起出去玩,去的时候书包好好地背在身上,“玩仗”一开始,书包就朝路边或随便什么地方一扔。等玩得差不多要准备回家了,这才想起来要拿书包———甚至有一次索性连书包都忘了拿———忽然发现,书包不见了,连带放在书包里的训练服、训练鞋都没了。知道事情严重,撒谎肯定是说不通的,回到家只好老老实实“交代”。爸爸一听,一脸莫名其妙:“什么?书包掉了?你人呢,人怎么没有掉啊?”在他看来,一个读书的孩子怎么可能把书包给玩没了?这哪像读书的样子,简直不可思议、岂有此理、荒唐至极。这样的事情都不教训,什么事情才要教训?该打,而且要打到我深深刻在脑子里,没有下次。
这样的一顿打,打得痛快,忘得也快。之后,书包虽然没再丢过,但也发生过我的书包和其他同学的书包换错的事情———玩好之后,随便一拿,两人书包的外表是一样的,也不注意看,也没感到分量轻重有什么不同。就这样提着别人的书包回家了———自然又逃不掉一顿打。
刚换上的新衣服、新跑鞋,沾满着泥浆回来了,要打;功课不认真做,敷衍了事,也要打;饭不好好吃,更要打。我爸脑筋里信奉的是那套传统的老观念:“棍棒底下出孝子。”因为,他自己小时候也是被我爷爷一顿顿打教训出来的。他俨然觉得,自己教育儿子的方法千变万变,这一条属于“金科玉律”。轻的请我“吃毛栗子”(沪语,即用手指关节警告性地敲脑袋),严重一点的“吃”耳光,级别再高,就是打屁股,打完之后罚跪。他通过程度不同的“打”法,来告诉我犯下的错误性质恶劣到怎样的程度。不过,每次打完,他都无一例外地要跟我讲道理,让我知道自己为什么被打,由此建立初步的判断能力——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