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要不要》第11章


「不用了,打电话叫外送就好,在这里陪我。」完好无事的左臂轻松却有力的揽著怀里人,傅宁远用他一贯的方式展现霸道。
「叫什麽外送,你的办公室在三十八楼耶。」林武仁嘴里嘟囔著,却没有离开男人的怀抱,放任他将头埋在自己肩窝,柔软滑顺和自己的完全不同的头发散落在自己颈边,有些痒,但他并不讨厌。
伸手拿过一旁桌上的电话,林武仁想著该叫些什麽来吃,正想叫傅宁远出些意见,转头却发现他早已闭上双眼,呼吸深沉均匀。
居然这麽快就睡著,代表他刚才一定很累,毕竟他维持不动三个小时,而且早上他出的力也没比自己少。
开始甜蜜恋爱的阶段罗,总觉得武仁愈写愈别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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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武仁让自己往後更躺进沙发里,现在就换自己来当他的枕头吧,虽然身边的温度感觉很舒适,但那沉甸甸的重量才压不到十分钟,林武仁就觉得自己的右手血液循环不顺畅了,等他醒来,自己肯定会麻到像被蛇咬到。
虽然如此,林武仁却刻意放轻呼吸,让身体维持平衡不动。
现在他总算有些明白,为什麽傅宁远会愿意让自己躺三个小时了。
但是肚子仍然不停抗议的打著鼓,林武仁只得重新举起电话,思索著外送的电话,正要拨出时,身上突然传出一阵悠扬的乐声。
「老子是你老子,马子是你嫂子,老子够强搞上你嫂子,你不够强就乖乖当个孙子……」
这首「老子是你老子」,是现在广为流传的手机铃声,继「老子就是NO。1」的又一当红乐曲,林武仁在一听到这首歌时便爱上了它,但每次傅宁远听见时镜框都会莫名闪烁。
深怕吵醒身旁的男人,林武仁迅速接起。「喂?谁啊?」
「你老子方皓俞。」在来电答铃里听到那首可笑乐曲的方皓俞笑著回答。
「我才是你老子咧。」林武仁怒地啧道。「你打给我做什麽?」
「哎,我关心你啊,你早上冲出去是去找你马子没错吧?怎样,我教你的方法成功了吗?」方皓俞忍了一早上,直到现在才敢打电话确认,就怕会听到一个失恋的男人扬言要来杀他泄恨。
「当、当然成功啦!」一开始是很成功没错,但後来却被扭转了,但总的来说还是大成功,林武仁瞪向一旁睡得深沉的男人,搞得自己腰酸背痛,现在居然还敢睡的这麽爽。
「成功就好,那你什麽时候要请我吃饭啊?顺便带你马子来瞧瞧啊,真好奇是哪个眼睛长在膝盖上的女生会看上你。」听到林武仁的回答,方皓俞松了口气,不禁开起他的玩笑。
「你的眼睛才长在屁股上咧,他现在在睡觉,没空啦。」听到方皓俞的话,林武仁心中就一阵不痛快。
傅宁远是个多优秀的男人,在交往的三年中他已经体认过无数次了,人长的俊美,个性又体贴,对人温柔,而且还很会赚钱,是全公司女生最想嫁的男人排行榜第二名,只输给他的顶头上司,那个整天看不到人的总裁。
对於如此优质的男人,却爱上自己这个长相不是特别帅气,气质没有特别出众,才能也没有特别突出的同性,众人都是一阵扼腕,也因为如此,林武仁才不喜欢在公司里和他亲密,想到那些女人的嘴脸,林武仁就恨不得把她们扔到撒哈啦沙漠。
神经粗过头的林武仁,并没有发现自己一直都在吃傅宁远的醋,只是觉得每次来公司,就会莫名的看他不顺眼。
「喔,在睡觉啊……」方皓俞了然地拖长语尾,嘿嘿笑了两声。「那我就不吵你啦,通常在合好之後,是会多炒个几次饭的,你可要好好保养啊,男人的腰力就是情人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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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保养好自己就够了,再见。」深怕聊太久会吵醒身旁的男人,林武仁直接挂上电话,顺便关机,发现傅宁远仍然睡得香甜,才放松身体。
「可恶,我为什麽要为了你这麽小心翼翼啊。」林武仁不满地瞪著那张漂亮的让他深深著迷的脸庞,渐渐地凶狠的眼神被眷恋取代,手指轻轻抚上那比一般男人长得许多的睫毛,看著他因自己的触碰而轻颤,一种得意的感觉在心中蔓延。
就算他再优质、再多女人想嫁给他又如何?他已经是自己的「老婆」了,休想红杏出墙。
林武仁不禁庆幸自己有先见之明,早早就将人「娶」进门。
暗自乐开怀的林武仁,没注意到身旁人悄悄勾起抹笑,更加偎向他的胸膛,汲取属於他的温暖。
傍晚,一连翘了五堂课的林武仁,只上了最後两堂体育课後,一身汗地走出体育馆。
「喂,你今天怎麽了,状况这麽糟?」染著一头淡褐发的吴启东皱眉道,打篮球时他们一定都是同一队,两人都是队上的得分主力,但今天林武仁却失误连连,不仅一直被抄球,甚至还被连盖了三个火锅,让他们以十一比二十九的分数惨败给弱鸡队。
林武耸了肩耸,早上过度运动的後遗症仍在,让他无法像平常一样放开手打球,居然输给了平均十次才会赢他们一次的弱鸡队。
「喂,那这次你要付全额喔。」吴启东伸手拍了拍那个居然一脸不关我事的家伙,语气凶恶的道。
闻言,林武仁立刻抗议。「为什麽?又不是我一个人害队上输球的,其他人都不尽力打,老是靠我们两个得分才会输的好不好。」
十一分里,两分是林武仁的,一分是某个罚球很强的,其馀分数则全都是吴启东一个人独得,在过往,林武仁和吴启东默契无比的组合,让他们各自可以抢下二十到三十分,但今天少了林武仁,吴启东的实力也大打折扣。
其馀三个在一旁看好戏的队友,听到林武仁的话,纷纷把视线转开,不承认他们的确抱持著这种想法,毕竟他们两人的组合实在强得变态,根本不需要其他人出手。
「那你起码也要付一半。」
正要再度抗议,弱鸡队的人得意地走了过来。
几乎没赢过的他们,今天居然一口气赢了十八分,每次他们能赢都是因为林武仁翘课或是吴启东装病,这次两个人都在他们竟还能赢,足够他们得意好一阵子了。
弱鸡队队长推了推眼镜,得意不已地看著眼前正在争吵的两人。「怎麽,输了球在内哄吗?不管你们谁要付钱,总之今天晚上由你们买单就对了。」
两队为了让单纯的课程变得有趣,所以对输赢下了赌注,每次赌的东西都不一样,这次输球的队伍,必须请赢球的队伍到夜店狂欢,负责他们所有的花销。
「当然,但是你们要是喝一杯就醉的不醒人事,我们可是不负责接送到府的。」吴启东丝毫没有失败队伍的姿态,依然狂妄的像站在顶端睥睨臣民的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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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鸡队的人不禁变色,却无人敢出声反驳,他们会被称为弱鸡队,除了他们的球打的不怎麽好之外,更重要的是他们没有一个人会打架,全都是班上会乖乖读书的那型。
面对吴启东和林武仁这两个恶名在外,从高中就耳闻过不少事迹的恶棍,他们也不敢随意捋虎须。
「那六点店门口集合,你们记得要叫人来扛你们啊。」吴启东勾过林武仁的肩膀,头也不回的说道。
「放开我啦。」刚打完球全身是汗,这家伙还勾著他的肩膀走,林武仁不禁皱眉。
「还敢说,反正今晚付钱的人就说定是你了。」身上总是散发出一股野性的吴启东,和林武仁一样,在高中就是个令人头疼的学生,但两人却都跌破师长眼镜地直升上了大学部。
说也奇怪,两人在高中时完全没有任何交集,在大学时却迅速地成为好友,像是认识了好几年般熟稔。
「我付就我付,但是你们三个也别想逃。」林武仁看向另外三个队友,他们居然连一球都没投进,只靠罚球得了一分,这种队友要来做什麽?
一行人走向体育馆旁附设的淋浴间,七手八脚将身上的衣服脱掉,放到壁柜上,转头却发现林武仁仍衣著完好的站在原地,吴启东挑了挑眉。
「干嘛不脱衣服?你想穿著衣服洗澡?」
林武仁脸上浮现淡淡红晕,刚才他正要脱衣服时,却发现胸口上满是点点红痕,这才想起早上那只优雅的大野狼,可是狠狠地吃了他好几遍,恐怕他全身上下都布满了痕迹,这要他怎麽敢在众人面前脱衣服。
「喂,发什麽呆?你该不会想这样一身臭汗的去夜店吧?可别跟我说你想落跑,你可是付钱的大爷耶。」吴启东露出凶狠的表情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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