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唐》第57章


崔向虽然也震惊于郑瑾儿的天生丽质,不过他却不敢掉以轻心,唯恐着了她的算计。二人走了十余丈远,互相暗中打量,各怀心思,竟然都没有开口说话。
浣花溪蜿蜒流淌,一直延伸到群山之中,也不知发源何处。二人逆流而上,越走越见溪水之中花瓣渐多,落花无数,红黄一片,别有韵味,给人以惊心之美,微微带有一丝惜春的伤感。
微风吹拂,带来清新的水气和泥土清香,令人心旷神怡,不知不觉沉醉其中。
郑瑾儿紧走几步,来到溪边一块平坦的石头之上,俯身弯腰,伸手去捞水中的花瓣。她屈身一弯,曼妙的身体曲线立刻呈现在崔向眼前,细腰长腿,窄削的双肩以及自腰间与臀部形成的完美弧度,即便是两世为人的崔向,也不得不惊叹郑瑾儿之美,实在是他生平所仅见,无法用笔墨可以形容。
一瞬间,他竟然有些微微失神。
直到身后的七令急得喊了一声:“娘子小心落水!”
崔向顿时惊醒,一步向前,站在郑瑾儿两尺之内,正好是触手可及之距离,又不至于过于唐突。郑瑾儿却丝毫不知危险,咯咯笑得如同孩童,伸手从手中捞出数瓣花瓣,待流水流尽,花瓣就软软地贴在手上,红黄相间,与她白如美玉的小手相映成趣,更显十指尖尖,美不可言。
“崔郎君可知这是什么花瓣?”郑瑾儿将手伸到崔向眼前,离他不过半尺之遥,这么近的距离,可见她的玉手几乎晶莹剔透,如水晶一般透明,又如白玉一般洁白,更能清晰看到她手掌中的纹路,浅浅淡淡,丝丝连连,美得如同一件举世无双的艺术品。
隐隐还有一丝暗香传来,也不知是花香,还是她的手香。
世间竟有如此兰心慧质的女子,说是闭月羞花之貌,一点也不为过。
崔向心中感慨,眼前女子,清纯如露水,纯美如明月,真如天仙下凡,只是,她怎么会总想陷害他,究竟他哪里得罪过她,又和她有什么恩怨?
崔向定定神,他不是女子,又不爱插花,对花草的认知有限,见郑瑾儿手中花瓣细而长,一点印象也不没有,就摇头答道:“男儿不问花事,不知花名。”
郑瑾儿不以为然地轻哼了一声:“男儿也有流连于花前月下之时,不认得就是不认得,强词夺理何用?此花为玉兰花。”
在崔向眼中,玉兰花与桃花、犁花一样,看不出分别,只好岔开话题:“小娘子可知浣花溪的来历?”
郑瑾儿笑了起来,眼睛眯成月牙,嘴巴翘成半圆,尽显女儿家无尽的娇态与柔美:“我以为你刚才不过是哄人开心,随口一说。走了半天,才听到你开口要讲浣花溪的传说,我早就等不及了。”
还是因为要一直提防你的阴谋诡计,否则他也不会这么累心,崔向心中的不满丝毫不减,没有因为郑瑾儿的美貌而放松警惕,他避过她光彩流转的目光,缓缓说道:“传说很久以前,在浣花溪边住在一个农家女儿,她心底善良,常在河边浆洗衣服。一日,河边来了一名游方僧人,他遍体生疮,身上僧袍沾满污泥。游方僧人请农家女儿帮他洗清身上僧衣,她欣然答应,就着河水将僧衣洗净。说来也怪,本来浑浊的河水顷刻之间变得清澈起来,而游方僧人身上的疮痂一一脱落落到水中,化为朵朵莲花,瞬息之间布满了河面……”
“游方僧人走后,河水一直清澈不浊,莲花也经久不散,因此此河被人称为浣花溪,而农家女儿此后被人称为浣花夫人,最后一生富足,无病无忧。这就是浣花溪的由来。”
说话间,郑瑾儿本来已经离溪水十几步远,听崔向讲完故事,不由童心大起,快步跑到河边,伸手掬水,冲溪水喊道:“现在可有高僧在此?小女子愿为高僧洗衣,也要当一回浣花夫人……高僧快快现身!”
崔向哑然失笑,转念一想,郑瑾儿天真孺慕,神思无虑,怎么会是一个喜欢陷害别人的女子?一时百思不得其解。
不知不觉,三人沿溪而上,走入一片树林之中。此时行人渐少,四周鸟鸣啾啾,风声过林,阳光穿透树叶落在地上,星星点点,犹如梦幻,令人心神沉迷。
郑瑾儿就如一只无忧无虑的小鸟,时而咯咯笑个不停,时而跑到路边摘几朵野花。她不时问崔向,这只鸟儿叫什么名字,那棵树是什么树?为什么石头上不长草,为什么树上不开花?等等等等,不一而足,问题千奇百怪,就如三岁孩童一般好奇,问得崔向疲于应付不说,还不免怀疑她是真的不知道,还是故意刁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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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避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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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过树林,远处有一座小村庄。郑瑾儿也不觉得累,说道:“崔郎君,可否到前面的村庄里讨口水喝?”
崔向见时候不早,就想回去:“已近午时,还是返回为好。”
话音未落,一阵山风吹来,眼见就有一片乌云遮住了日头,片刻之后,就有雨点落下。郑瑾儿喜不自禁,冲崔向眨眨眼睛:“下雨天,留客天,崔郎君,天公作美,我们还是快快赶到村庄之中,也好避一避雨。”
此处离村庄近上许多,真要返回马车之处,非要淋得精湿不可。崔向无奈,只好答应,不过见郑瑾儿笑得格外开心的样子,不由多了几份担心。
倒是七令在身后说了一句:“崔郎君还不当前带路,身为男子,应该有所担当才对,怎好让我家娘子抛头露面?你也别总是提心掉胆,害怕我和娘子害你,你想想看,我们不过是两个弱女子,还能拿你怎么样?”
一句话说得崔向心中大惭,暗责难道他真是被整治怕了不成?此地罕无人迹,她两位女子又能拿他怎样?倒是郑瑾儿不怕他是登徒子,与他同往村庄避雨,反倒显得落落大方。既来之,何必再束手束脚,堂堂男儿,被郑瑾儿捉弄一次就怕成这样,何至此此!
“好,七令你与娘子相扶前行,我头前带路。”崔向大喝一声,冲郑瑾儿会心一笑,一步走到前面,迎风而行。
郑瑾儿扭过头去,悄声对七令说:“小恶人……不,崔郎君,一笑之下,倒不难看。”
七令心思单纯,很少记恨别人,上前一把扶住郑瑾儿胳膊,说道:“岂止是不难看,我看是好看得很,牙齿又白又齐,笑意俊美,笑容如清风拂面……娘子,崔郎君是个大大的好人,以前是我们误会他了。”
“你这丫头,真是善变,一转眼崔向就由小恶人变成大好人了,到底是女生外向!”郑瑾儿宜喜宜嗔地在七令额头上弹了一下。
“呀!”七令惊叫起来,“娘子你别冤枉好人,我说崔郎君好,是因为你觉得他好,不再当他是小恶人。别怪我多嘴,娘子你的眼睛好象有水雾一样,迷离朦胧,一看就知道心情大好……”
郑瑾儿自然知道七令跟她多年,最是了解她的心思,一举一动难逃她的眼睛,不过还是嘴硬:“胡说,眼睛是被风吹的,心情好是因为景色优美,与崔郎君无关。”
“无关也好,有关也罢,娘子,再上追上前去,崔郎君就走远了……”七令吐了吐舌头,俏皮地左眼闭右眼睁,手指前方说道。
郑瑾儿一看,果然崔向身影已经远在十丈之外,不由急道:“这个呆子,让他头前带路,却只顾自己低头小跑,怎么不管身后之人?”
埋怨归埋怨,二人脚下不停,一手搀扶,一手提裙,被风吹乱了秀发,吹皱了长裙,吹迷了眼睛,却一点也不觉得狼狈,只顾嬉笑不停,紧跟在崔向身后,三人匆匆赶路,总算在大雨倾盆之前,敲开了一家农户的院门。
开门者是一个年约六旬的老妇,手持拐杖,一脸皱纹,却生得十分和气,一见三人便开口一笑,露出只剩了几颗的牙齿:“贵客上门,可是为了避雨?”
“是的,还请老人家方便则个,晚生有礼了。”崔向叉手一礼。
老妇打开大门,闪身让三人进去,因为说话走风,含混不清地说道:“莫要客套,莫要客套,下雨天,留客天,有客到,是好事,是喜事,快快请进,莫要淋湿了这如花似玉的娘子。”
郑瑾儿如一只小猫一般,轻巧地跳过高有半尺的门槛,还不望冲老妇点头一笑。崔向睁大眼睛看着她的举动,心中惊讶,早听崔居说过,郑瑾儿是大户之女,可是举止言谈率性而为,没有端庄拿捏姿态,直如小家碧玉一般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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