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目的美好生活》第6章


甜的,我们家不吃青色的苦瓜,一定要等苦瓜发黄了才摘下来吃。我总是等着大人把苦瓜切开,然后我把里面红色的籽用舌头舔出来,弄得满脸都是籽,一个大花脸。外婆很看不惯我这付吃相,总是非常不理解地看着我说:“妞妞,上海的大白兔奶糖不比这个好吃啊?”
“文革”的时候解放军到我家来挖了个豪华防空洞。洞内的墙是青砖,洞口是水泥,还有一个瓦楞铁的盖子。解放军砌了两个洞口,一个大的豪华洞口,有水泥台阶和扶手,说是给老人用的。另外一个直上直下的,有几节埋在砖墙里面的梯子,这是给院子里其他人用的。 胡同里经常有演习,只要喇叭里响起警笛声,大家都要钻防空洞。街道委员会还会来检查,不钻防空洞是要处治的。我天天盼着演习,只要警笛一响,我就学着解放军的样子,先把我外婆从有台阶的洞口搀扶下去,然后我自己再跑上来,从小洞口重新趴下去。我外婆怕我摔着,总是喊:“妞妞啊,不要再出去了,不是已经下来了嘛。”我当然觉得爬梯子好玩,每次都要两次进洞,还非常认真地跟我外婆解释说,解放军叔叔说的,有台阶的洞口只给外婆和外公用。我外婆总是叹口气,小声嘟囔说:解放军真多事,教小孩这些干什么。
除了我外婆,彭嫂是四合院里另一个中心人物,她是带我长大的阿姨。彭嫂胖胖的,浓眉,小眼,样子有点凶。外婆不太喜欢她,但是就是离不开她,一来她很会做家务,二来我跟她几乎形影不离,最重要的是彭嫂做一手好菜,没了她我们的伙食水平会降低一大块。“文革”的时候,彭嫂在四合院里造了一把反。她找我外婆谈话,说她是这个四合院里唯一的无产阶级,我们一家除了我都是封资修,所以她应该带领我们所有人做早请示、晚汇报。我外婆已经被红卫兵抄家吓破了胆,立刻同意了,但是心里一定恨死了这个会做饭的造反派。彭嫂任命我当她的助手,每天早上摇铃,把大家都聚集到饭厅里对着毛主席像唱《东方红》,然后吃她做的绿豆粥,煎的葱油饼;傍晚再摇一次铃,这回唱《大海航行靠舵手》,然后吃她炖的肘子,炒的豆豉苦瓜,豆瓣苏,还有香喷喷的白米饭。我外婆只吃米,不吃面,我们家永远要把面票换成米票,这些都是彭嫂的活儿。那时候,三天两头有最新指示发表,然后大家都要戴上毛主席像章上街游行庆祝,彭嫂总是带着我一起去,她在高喊口号的空隙中总是忙着把我们家的面票都换成米。
我不知道怎么能够回忆四合院而不想到“文革”,想起外婆,不想抄家;想起彭嫂,不想起游行;想起爸妈种花生,不想他们离婚。也许这些把美和丑,快乐和伤感,善良和罪恶都拧在一起的记忆正是我最宝贵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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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没那么多混蛋爸爸吧…1

我觉得说到孩子,所有大人,不管男女,都没有什么权利可言,只有义务。而当一个男人对一个孩子履行义务的时候,他是非常感人、而且性感的。这件事情好莱坞是最清楚的。比如十年前非常走红的片子《sleepless in seatle 》里面的男主角(tom hanks主演)就是一个非常负责任的单身爸爸。前一阵子有一个英国电影,叫《about a boy》,(hugh grant主演)。故事是说一个钻石王老五被一个没人理的小男孩缠上了,其中有一段情节是hugh grant假装他是个非常辛苦的单身父亲,而因此得到了一片漂亮单身妈妈的照顾和爱戴。好莱坞特别明白这种电影有女人缘,可以说绝大部分女人都对喜欢孩子的男人别有钟情。
我不记得任何中国电影里面有同样的形象,大部分中国电影中“爸爸”的形象都不是这样的。比如历代皇帝如何以江山的名义把自己儿子给杀了,把女儿给送了,这是古代的;还有那种《一江春水向东流》中的男人,为了名利,连自己的孩子都不认的男人,这属于现代的;再有就是那种为了事业等等干脆不要孩子的男人,这好像是当代的。在我印象中,似乎所有对孩子好的单身爸爸都是老好人,大面瓜,对孩子好也是望子成龙,只要比自己强就行了。对孩子不好的倒都是些帝王将相,成功人士,似乎男人一恋家就没出息了。总而言之,在咱们这儿,一说到男人跟孩子这事情,大部分都是混蛋爸爸。
其实我们的生活中有好多好爸爸。我就特别喜欢晓平和他儿子的那种关系。我们一直是很能睡懒觉的一对,但一个月前,晓平居然在周六的晚上非常认真地上闹钟。
“干吗?”我问。
“接乐队。”他说。
“什么乐队?”我彻底糊涂了。
“摇滚的。”
“什么摇滚乐队?”
“我儿子的摇滚乐队啊。”他咧着嘴笑了。
周日早上十点,四个法国学校的孩子从晓平的车上跳下来,每个人手里拿着把乐器,满脸“愤怒青年”的表情,看见我,皱着眉头说了声:“阿姨好”,然后迅速转身近了我们家一楼的客房。一会屋子里传来了震耳欲聋的声音,有鼓,有吉他,有bass,有人声。但这些声音之间的关系简直是一团糨糊。我家一层的邻居是摄影师闻晓阳的摄影棚。他的两个助手早上已经被声音给惊着了,晓阳也过来加班,确认了一下这小乐队是不是准备每周日都排练,然后立刻转身给自己和工作人员买耳塞去了。中午,我看见晓平急急忙忙地开车出去,一会儿回来,拎着两口袋麦当劳,给乐队买中饭去了。晚上我从外面回来,看见晓平在门口靠在车上听里面乐队的声音,还是一团糨糊,但是比早上有点节奏感了。
“你怎么不进去听?”我问他。
“没事,一帮孩子,让他们自己玩。”他笑呵呵地点了一支烟。
“那你干嘛在外面?”
“待会儿该送他们回去了,我就这等会儿。”
已经一个多月了,每个周日他都一早把乐队接来,中午去买麦当劳,傍晚再把孩子们都送回去。晓平和我有一帮搞音乐的朋友,大家都说要帮忙,把这四个孩子的声音调好了,训练一下,说不定呢,中国下一个崔健就在我们家客房里练出来了。
“就是一帮孩子,高兴就行了。”他不望子成龙。他只要孩子高兴。
今天早上我出门的时候又听了听,居然有点原创音乐的感觉了,当我告诉晓平的时候,他脸上的每条皱纹都笑出了一个父亲的骄傲。
十三、亲爱的,闭嘴经,你是我的都市玉男…2
我学了个新词,叫metro sexual,说是现在最受女人欢迎的男人名称。 他们最大的特征是有同性恋男人的敏感,但是仍然是异性恋。首先他们非常会穿衣服,知道什么叫时髦。上班知道穿 slimane 和paul smith 设计的西装,下班知道穿zegna和prada的休闲。其次他们喜欢shopping; 他们陪女人出去买衣服的时候非常投入,品头论足,完全互动。同时这些男人都是美食家,不仅知道都市最“in”的餐厅,而且自己还可以掌勺,有非常动人的烹调技术。最重要的是这些男人是优秀的聆听者,他们可以非常聚精会神地听女人痛诉恋爱悲剧,关键时刻还将自己的肩膀慷慨借出来让女人在上面哭一鼻子。另外与这种男人交往没有任何副作用,其之擅长和女人打交道到了与众多女人分手之后仍然以“知己”身份往来的地步。从纽约回来的朋友说,这种男人是跟着电视连续剧《欲望城市》流行起来的,这是当今的白马王子。
我家男人可不是这样的。从来不讲究穿,连套西装都没有;我去买东西的时候,他就在外面抽烟;吃东西不认环境只认饭,让他请客就是去吃顿涮羊肉。倒是不太爱说话,配我这种话痨很合适,可以有时候我在说话,他在打盹。而且周围都是一帮老爷们朋友,没事就去掏旧货,买怀表,看足球,就是有女朋友也藏得好好的,丝毫不露。我俩过得挺好,要不是这些纽约人在这里拌嘴,说什么metro sexual; 我们还不知道我们已经不是时髦人了,我们的生活方式已经折旧了。怪不得我不爱看《欲望城市》,觉得那里面的女人都够“嘬”的。
昨天去三联书店,一进门就看见《查特莱夫人的情人》在最显眼的地方摆着。我大概上中学的时候,这本书是英文课的必读书,里面的内容已经差不多忘光了,还好看过一个半黄不黄也叫《查特莱夫人的情人》的电影,虽然镜头都是虚的,有些场景却依然记忆犹新。我想了一下,觉得应该对比一下查特莱夫人、欲望城市女人和我所喜爱的男人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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