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青散文》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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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确有许多男子在为了妻子的善于吃醋而烦闷着;世界上也确有许多女人在为了丈夫的过于好色而苦恼着。这样看来,似乎那两个〃性也〃都是罪大恶极,万万要不得的东西了,然而在事实上也还有个差别:昔齐桓公好色,管仲云无害于霸;舜为圣导,也有二个美人做伴;其余的倒更是不胜枚举。因此可见,男人要拣几个有它〃的女子来好〃一下,对于自己的地位身份仍可丝毫不受影响:君子还是君子,圣人还是圣人,英雄也仍旧不失为英雄;人们不但不会攻击他,甚至于还要引为美谈。但是女人的吃醋呢?却万万不能与之相提并论了;妒为七出之一,固是圣人定下来的条文,就是实行时给你一个〃法外施恩〃,文人们的笔墨真也怪可怕的,如隋文帝的独孤后,如陈季常的太太,以及许多历史上的护的故事,听起来总觉怪刺耳的。现在虽说时代的巨轮,已不断地在推进〃了,〃妒乃妇人的美德论〃等高调居然也有人哼哼,可是在〃社交公开〃的招牌下,吃醋虽不至构成刑法第x条的〃出〃罪,听起来总也觉得不大漂亮。丈夫右手紧搂着舞女的纤腰是艺术,就是常常跑到x花x后处去也是正当交际;〃我们完全是友谊呀!〃你有什么方法可以反对他?况且你不曾带得若干万赔嫁钱来,叫丈夫不交际,便是妨害他的事业;妨害了他的事业,你与孩子就非挨饿不可了。
于是,有许多太太们恼了起来,索性连醋也不高兴吃了,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你可以社交公开,我就不可以公开社交吗?这次可轮到你去担任吃醋工作了。可是这种愚笨的报复法只能使男子们冷笑。点缀着夜之街头的是神女还是神男?排列在舞池周围的是舞女还是舞男?以色相,性感吸引群众的是女人还是男人?……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头儿尽可搂着十六七岁的姑娘跳舞,接吻,睡觉,而女人到了三四十岁已是人老珠黄,难于找对象了。好色吗?只得眼看着男人专利。
就是吃醋,也还得让男人来干:据说从前妇女与人通好给丈夫捉住了尽可一刀送命,再不然作了出去总是没有话说。但男人却正与女人相反,做开眼乌龟不但不是美德,而是预倒枪的事。唐中宗为韦后点筹,千古引为笑谈,由此可见男人吃醋是必须的。就是在现在iadiesfirst时代,男人要吃醋也很便当,社会的舆论肯替他帮忙,而且他只要断绝了你的经济供给就可制你死命。成今日男子之所以不曾以善吃醋称者,也无非是因为妻子大都关在家里,能使他们吃醋的机会很少,因此就得了这个不虞之誉〃。
总之,目前的情形是女人很少机会好色,也不能让你尽量吃醋;而男子则要〃它〃就可〃好〃,欲〃醋〃就可〃吃〃。
记得唐朝有一位武则天皇后——也就是大周的金轮皇帝——既曾因好色而广选面首,也曾因吃醋而把面首视作禁商,不许他与别的女子接近,这例算是创千古未有的例子。可见好色与吃醋也要讲资格的。奉献劝资格不足的女士们:还是尽管让你们的男子去好色妨害他们的事业吧,不要因吃醋而放弃了自己的责任,这样不久以后,好色与吃醋权利的享受者,怕要转移过来了,而社会上原有的道德标准,也将随之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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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后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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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后的同情
张金海死了,引起社会上广大的同情;苏益之死了,市教育局长,市教育会秘书长都为之发表谈话;卖咸菜的王小牛死了,报上居然也刊他一张遗像,咸菜豆芽业公会居然也因其死状凄惨,待具呈法院,为之申请昭雪了。人类的同情原是够伟大的呀,可惜都限于被害者死后。
这三个人,都属于〃小〃字阶级——张为小店员,苏乃小学教员,王则不过是一名小贩罢了,若不死,人们是决不会注意其存在的。若死得不凄不惨不可怜,人们也决不会注意其死去事实的。张死在今日之法捕房里,可谓死得其时,死得其所。否则捕房不许宣扬,报章不敢登载,人们虽欲同情,又从何同情起呢?
至于五小牛,则死者本人既不过是一名咸菜贩,殴毙他的人又不过是芦席行股东以及其塌车失之类,至于出事之原因更不过是一些路上争吵,则其事态之必不会扩大,承办律师之必不会起劲,社会上人士之必不会怎样同情以及援助他的家底是可知的。现在问题似乎还在于苏益之案,可大可小,我们且来看看所谓同情的结果吧。
据我看来。吾们同胞往往是最容易同情别人,同时又是最容易快快消失同情心的,最容易同情别人的原因,是自身所受压迫多,或见闻与自身有关的人所受的压迫多,因此一听到别人也受此类欺凌压迫,同情心便油然发生了。然而为什么又很快的消失了此项同情心呢?其原因还是在于自身所受的压迫多,或见闻与自身有关的人所受的压迫多,见得惯了,闻得惯了,心想究竟所谓欺凌压迫也不过如此,同情心便谈下去了。因此一个人听见别人来向他诉苦时,起先总是十分同情,予以安慰,予以鼓励,后来他的气平了,别人仍未诉苦,便易鼓励为劝解,安慰几句,劝说几句,说万事都须作退一步想,只要下次不吃亏,这遭也就算数了吧。假如那个人听了他的话仍不肯平心静气忍吃亏呢,于是那个人便恼了,厌烦起来,说这种欺凌压迫我也受过。或是说与我有关的人都受过,我们能受,干吗你便不能受呢?那时安慰鼓励或劝解都没有了,相反的,也倒有些同情压迫欺凌者起来,觉得那个被压迫被欺凌的人确也有些太那个了,他的被欺凌被压迫多少有些活该的成份在内吧。
假如苏益之女士之受辱后不服毒而死,人们对她的态度又将怎样?
查苏女士责打刘生手心,乃在五月十八日,当天就被刘母掴颊。其后刘母每日赴校辱骂,说学校是堂子,谓苏女士在夜间充当向导,以及甘四日下午四时左右,竟将校中小学生多名架至其家中,苏女士向之干涉,又遭谩骂,并纠众将其杀打,幸为男教员解围。此夜,余校长回来,同事据情诉苦,余竟亦畏势,摇头谓无法谋妥善之办法,于是苏女士便吞服大量毒药,在甘五日清晨香消玉殒了。
在这段短短的新闻中,假如记载没有错误的话,我相信第一该负责任的还是圣心中小学校长余洁雄先生。刘生年仅十二,被责打手心后要向妈妈哭诉,这是常清。刘母听其子的话,不问情由带同其子赴校大兴问罪之师,并将苏女士掴颊数下,这就凶悍泼辣异乎寻常了。但整个圣心中小学竟无人出来帮同苏女士向之交涉,或告其夫刘润生,或径报告捕房,使泼妇受一次惩戒,这就觉得可怪。
其后该妇又日日来骂,骂到一星期之久,及将小学生多名架走了,还只有一个苏女士向之干涉,要求放回,那更使我大惑不解了。难道该校女教员都怕给刘母掴颖,男教员都怕给她骂嫖客或乌龟吗?在甘四日下午架走小学生的时候,假如苏女士也因前次掴颊经验而匿不敢出了,不知该校对这批小学生又将如何处置?——听其架走呢?还是逼令苏女士一人冒被殴打之险,去负责追回来呢?
刘润生不过是保甲事务所一文书耳,而校长余洁雄竞摇头谓无法谋妥善办法,不知真的畏惧小势力呢?还是有意推托心中在怪苏女士多事?以一个堂堂中小学校长见了保甲事务所文书的太太便害怕如此,直令人难以置信,访问这耳光若打在你校长先生自己的身上,不知亦如此图省事否?照我看来,恐怕为的还是苏女士不过五十元钱一月的小学教员,其受辱与否固无关痛痒,谁叫你不生眼睛的打错了保甲事务所刘文书的少爷来呢?
至于苏女士应否责打小学生手心问题,我不是吃教育饭的人,不知道依照教育部命令而论果应该否,依照该校校规而论果应该否,依照教育理论而言果应该否,我只知道苏女士若是打错了,刘母可向学校交涉,决无径将其掴额数下,骂之为向导之理;假如打得不错,更不该使她无故受辱,两校长亦觉置之不理。观乎苏女士不死于十八日被掴颊之夜,而死于甘四日校长摇头云无妥善办法之夜,可知她在九泉之下,芳魂还是恨后者居多哩。
假如苏女士不死,而刘文书太太还要日回来骂的话,我相信其他教员一定会暗笑她不识时务,不知己辈之能明哲保身;而校长更要恨她无端生事,害得学校里不能安宁了。至于其他被责过或大楷练习得分不住的小学生呢,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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