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哥斯拉》第49章


林烈目睹了全部的过程,但这一切都只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根本来不及让他插手,从开始到结束,他只能是一个旁观者。
那小金龙留下的蛋壳,显然也不是平常之物,火焰烧了半个小时,双头狼早已经毫无生气,整个洞穴都被强烈的焦臭味弥漫。
林烈不仅惋叹一声。
死,也许对这个可怜虫来说,是一件好事,它得到了解脱。生前根本没有幸福,死了也没有什么好留念的。
只不过林烈总感觉,生命不应该是这样。纵使身前一无所得,但还是应该顽强的活下去,因为这才是生命啊。
不过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了,双头狼已经与世长辞,它到最后肯定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火焰终于熄灭了,不过双头狼并没有被烧成灰烬,但它全身都被烧焦,光秃秃,黑黢黢,硬邦邦,更加……难看了。
“哎,真是个可怜的家伙。”
就算是哥斯拉,见到这一幕也不得不默哀三分钟。
林烈决定将它埋掉,但是转念一想,还是决定将它回收再利用。
“你是革。命的一颗螺丝钉,死了也可以为革命做贡献,安息吧。”
如果一切正常的话,林烈真不想将它吃掉。
它本来已经如此可怜的,怎么还能够倒打一耙呢?
但是但是,事情就是这么巧!
在林烈吃掉了那只小金龙之后,他基本已经完全忽视了那金黄蛋壳的存在,若是这双头狼不吃蛋壳,他到最后都不会再注意了。
可最后还是发生了这种事情,他想不注意到都难。
蛋壳之中一定含有与众不同的物质,那些物质在小金龙的体内也有,所以双头狼将之吃掉后,会引火**。
而那物质,绝对有着一定的价值。
既然蛋壳被它吃了,那么就不要浪费,反正它都已经死了,林烈当然要吸收吸收一下它的营养。
“为党和人民贡献出最后一丝光和热吧,成为革命的好烈士吧!”
在心里默哀三分钟之后,林烈便准备开吃了。
可是没想到,双头狼竟突然动了一下,它居然还没死!
全身的焦黑,它在死亡边缘挣扎着,身体重重的抽搐了几下,而后胸口开始平缓的起伏,竟然在有节奏的呼吸!
见到这一幕,林烈感觉到非常不可思议。熊熊烈火,居然也烧不死它坚强的意志!!!
既然它还活着,那么林烈就肯定不会吃它,做哥斯拉也要有原则性啊!
可怜的双头狼,两个脑袋上的四只眼睛,都已经被烧白了,肯定失明。耳朵,嘴巴,鼻子……简直惨不忍睹。
但是,这家伙还是顽强得像个小强一般活着,林烈决定喂它吃点食物。
他正准备爬出洞穴找食物,可是突然听见身后传来啃食的声音。
他转头一看,原来是双头狼在摸着瞎,啃食他还未吃完的狼肉!
“喂喂喂,那有可能是你兄弟姐妹的肉啊,”林烈本想上去阻止,但他很快就释然了。狼的嗅觉很灵敏,就算看不见,怎么会闻不出同类的味道呢。
那些狼几乎将它杀死,现在它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也没有什么不可的。既然它想吃,就让它吃好了。
第54章 草原生活
这只双头狼在降生之时,吓了它的母亲一大跳。
当母狼看见自己生了这么个怪胎,立刻决定将它咬死。狠狠的几口下去,丑陋的狼崽崽就睡在地上不动了,全身鲜血,可怜极了。
无情的母狼以为它死了,就叼着它将它扔得远远地。
可是,它竟然奇迹般的存活了下来。从出生的那一刻开始,它不仅没有受到保护与照顾,反而被残忍的对待。可是最终,它还是坚强的活着,这简直就是一个大自然的奇迹!
这双头狼是雌雄同体,因为遗传基因突变而长着两个脑袋。
不过这些事情,林烈可不知道。
看着它啃食自己的同类,林烈觉得这大概是因为它太饿了。或者是,太憎恨那些欺负它的家伙了。
不过接下来,林烈开始担心。
它四目失明,而且全身烧伤严重,死了倒还好办,挖个坑埋了就行,或者回收利用也成。可是不死就是个麻烦,七上八下的不知道该如何处理,难不成让他一直照顾它?
林烈虽然希望这个可怜虫能够好好的生活,可是他不想带着一个拖油瓶,他可是有大事的人,不,是有大事的怪物。
不过转念想一想,林烈觉得它一定不同凡响。不然被那么大的火里里外外给烧了个遍,怎么可能还不死呢?
或许,它因为吃了金色的蛋壳之后,身体会发生变异也说不定。林烈期待它能够有所变化,至少要能够照顾自己才行。
总之,林烈决定先照料照料这个可怜虫,反正它也吃不了多少食物。
这段时间,林烈会保证它的安全。不过以后怎么样,全凭它自己的造化了。
他带着双头狼出了洞穴,而后用了大半天的时间,终于又找了一个较为茂密的丛林。这里虽然也不是很大,但是藏身足够了。
他立刻就挖好了一个“l”形的洞,将双头狼安放在里面。
可怜的它全身都被烧伤,整个身体都痛得发抖,不知道伤势多久才能痊愈。
林烈可不是医生,他扮演的角色恰恰与医生相反,所以说他没有能力给它治疗。
他的铁布衫内力,只能够在自己的体内流通,无法外放,除非将铁布衫第八式练成。
将双头狼安置好之后,林烈来到了草原之上。
他的首要目的,是要找到通往大海的道路。
不过他现在也不必着急,这个一望无垠的大草原生机勃勃,有野牛、斑马、狼、狮、大象、长颈鹿、梅花鹿、羚羊……太多太多的动物了,而且一来就是一大群。
这对于林烈来说,可谓是食物资源丰富!所以他在这里住一段时间也不成问题。
打猎,对于体型庞大的他来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在陆地之上,他的行动较为笨拙,这里几乎全部的哺乳动物,都要比他灵活。
在这种残酷的环境中,没有两把刷子,哪可能生存到现在。各种生物,都在大自然的残酷与血腥的争斗中,练就了超强的本领,那就是跑!
无论是食肉动物,还是食草动物,无论是捕食者,还是被捕者,全都很能跑!
而这一点,正是林烈力不能及的。
不过,这问题是难不倒林烈的。他跑不过那些动物,但是他依然有办法有效的捕食,那就是使用工具!
飞石索,又称投石带,它是人类使用的最古老的远射器具。是由一根绳子,系着一个或是多个石球,将之用力抛向猎物,能够有效的进行捕猎。
史前人起初是用手臂直接投掷石球,继之设法把石球捆绑在木棍顶端,挥动木棍抛出;再后就用绳索栓住石球,旋转后抛出,于是著名的“飞石索”就诞生了,射程可达五六十米,远的可达百米。如若凭借马匹的奔驰速度,可飞越更远,不仅可以缠住大野兽的腿足,击断它们的头骨,还能用来打击天空中的飞鸟,可谓是狩猎的最有力的投掷武器之一。飞石索的出现,与旧石器时代晚期出现的石制箭头的狩猎工具相比,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林烈现在就决定制作这种有效的工具!
他在茂密的草丛中,寻找一种坚韧异常的草。这种草能够承受住很高的拉力,用来编绳子最适合不过。
很快,他就收集到了足够的材料,一根又粗又坚韧的草绳,一会儿的功夫就编成了。
接下来,就是找石头了。不过这里根本不会出现那种东西,林烈只能够找其它东西来代替。
他将一颗粗矮的树干给劈断,而后用牙齿咬出两截不大不小的圆木头,而后将这两截分量不轻的木头,分别紧紧的绑在草绳的两端,而后飞石索就这样制成了!
林烈跃跃欲试,很想实验一下这玩意儿的威力,看看到底如何。
没想到实验对象,立马就出现了!
不远处的草原之上,出现了一群野牛,数量有好几百!
野牛,是一种十分凶悍的动物,性情凶猛,脾气暴躁,人们常常所说的“牛脾气”,正是源于野牛的火爆个性。它们体重可达1000公斤,头上长有一对向上弯曲锋利的双角,即使面对最富攻击性的捕食动物,也毫不退缩。它们长有栗褐色的毛发,有如同小丘一样的大肩膀。在种群之内,各自的公牛形成一个集体并保卫族群中的母牛。
一群野牛,十分危险。一群发狂的野牛,非常非常危险!
一大群发狂的野牛狂奔而出,一路横扫,所向披靡,任何东西都会被它们踏平。
即使是单独的成年公牛,也能够独自面对狮子的进攻。在某些情况中,它们会用头上的角将来犯的狮子顶飞,有机会的话它们还会将狮子的幼崽杀死并践踏,挑飞再践踏!
狂牛的报复,是很可怕的!
说实在的,在林烈准备对那群野牛动手的时候,手心里还是捏了把汗的。别看野牛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