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有涯愿无尽》第18章


次日(5日)清早,我访君劢先生,恰又与岳军先生相遇。他说:今晚蒋公在嘉陵宾馆招待全体参政员,他亦被邀陪坐,届时定可答复我。而在他走了之后,君劢极力劝我不必等待他,尽可先访周恩来。我想亦无碍,就去访周,未谈眼前具体之事,而从根本大端上有所讨论,如军队统一于国家等问题。其详容另记。到晚上,嘉陵宾馆席散后,岳军招我于一旁,问我曾否进行,若未进行,过了明天再说。我转问何故。他答:蒋公定于明天(6日)亲自代表国民政府,向参政会宣布共产党事件,并希望参政会对此问题有所表示。所以我们看了明天的形势再进行。言罢,匆匆分手。
周恩来的意见
我闻言,急觅君劢商量。我说:不知蒋公将作何宣布,又不知要参政会作何表示?假若双方洽商好,而以领袖之宣布,参政会之表示,作一转圜文章,最妙。否则,多一次宣布表示,即加重一层痕迹,更难转圜,我愿尽今夜做一度努力,请你代约岳军明早等候我。希望在明天下午蒋公出席参政会之前,能洽商一结果。君劢允为照办。我即刻访周倾谈,当夜宿于周家。
我对周君诚恳地爽直地说出下列两层要紧意思:
一、当局决定明日作一宣布。但我嘱托张岳军候我消息。我们都是爱护大局的,必不可使大局更僵。所以我来请教你,要赶在今夜明晨洽商一结果,俾大局从此转圜。
二、最好集中到一个委员会问题来商量。商量时最好请你与张岳军直接谈,而第三者参加讨论。委员会事确定了,大小事都交付委员会解决,请先出席参政会,以慰各方之望。周先生答复我的话,总结有下列几层:
一、由于王秘书长(世杰)何部长(应钦)连日在大会上的两次宣布,我们出席参政会问题,可说已成过去,不必再谈。我们固不知蒋先生明日如何宣布,但想其影响大局者,好亦好不到哪里,坏亦坏不到哪里。——自然是若能不再作何宣布最好。
二、撇开参政会出席问题,我们不拒绝任何的商谈。像是各方合组委员会的问题,尤所愿谈。委员会如成立,一定参加。
三、同张岳军先生直接谈,无所不可,梁先生问得张先生同意,我马上去见他。
四、前于3月2日有一件签呈,系以周恩来名字,作为下属长官(不作为党派关系)口气,列举几件小事,然而是很痛苦的事,例如某处扣车,某处扣人,几个月不发下护照等等,请求委员长批交各该机关制止或纠正者,请转恳张岳军先生向委员长促请早为批下。——能批一“查明办理”的字样都好。
我只得照他的话,第二天据实转告张先生,张表示且待过了下午再商。
这天(6日)下午蒋公代表国民政府对参政会宣布共产党事件,词义严重,并且话很长。报纸曾有披露,此可不述。接着参政同人临时动议,表示盼望中共参政员出席之意。其决议文,和中共参政员的答文,均经揭载于报纸,此亦不叙,彼此一往一复文章愈多,彼此间的距离愈远。我适有自己事待办,亦就离渝回乡了(我居住四川璧山县乡间)。
参政同人继续努力
听说我离渝期间,大会上有某参政员(陕西籍,忘其名)又提出一案,关涉到陕北边区和十八集团军,亦经议决通过,此事后来亦生影响。
10日我自乡赶回重庆,大会已行闭幕式,因闻张岳军先生将于翌日返成都,特于夜雨中偕张表方先生访之。我对他说,那个委员会就是最好的办法,一切问题可在委员会上有清楚明白的解决,并且马上解决,不予拖延;解决时有第三者大家共同讨论,自必有正义公道;万一某方违背诺言,自由行动,则舆论亦必然援助政府的制裁。所以我希望当局不要以为那委员会是只利于共产党和第三者的。蒋先生为中共问题很焦心,而少有人能替他分心筹划,我们都盼望你能帮助他。岳军先生似颇以为然。他说他十天后将再来重庆,希望我亦继续努力。
参政会开罢过去,中共问题原无时限之督迫,而同人仍思尽力。13日午由黄炎培、沈钧儒、张君劢、左舜生四位出名在一心饭店请客。被请的都是参政同人,而以中共参政员为主要对象,当由众人公推褚(辅成)、黄、张、左及我五个人共负继续进行之责。
蒋公传见周恩来
14日下午闻讯,蒋公手谕张冲转周恩来,约于15日下午见面。据说自上年冬以来,周君屡次求见皆不可得。一切交涉只能由叶剑英与军令部刘次长接洽。因政府认定系军令军纪问题,叶为十八集团军参谋长,在军令部系统之间必须服从,无多少商量。而周君则代表共产党,不见周即不愿落于党对党的问题上也。忽然传见,意必有话商谈。
待到17日晚间,周、董各位回请我们吃饭之时,周君将15日谒见情形,说给我们。则据云并未谈到要紧处,蒋夫人先面见,甚亲洽,蒋公后出来,亦无不愉快之色。周君即未提出大问题来说,仅提到3月2日的签呈,请早赐批示,蒋公谓这很容易。又谓你可再写了来,周君自云本日(17)遵即再度写签呈八件递上。前次系一签呈列举多事,今改为一事一呈,委员长喜欢批哪一件即可批哪一件。
第三辑 我的主要经历
第33节 抗战以来自述(4)
委员会组织草案
在我们想,大局问题的解决,仍有待于那个委员会。适国民参政会王秘书长(世杰)亦向同人表示,委员会事仍可商量进行。遂根据从前我们的四条意见,经他协助,草成一个委员的组织章则。草案原文,我未保存,今不能全记。大致是这样:
一、名称定为国民参政会特别委员会。
二、委员定为十五人,设常委三人。委员人选不限于参政员,意在军政实际负责人参加。
三、蒋委员长为主席。因事缺席则指定一常委临时代理。
四、关于推进民主,加强团结,督促军队国家化,监督抗战建国纲领之实行等四项,有权调查提议,决议并促其实行。
五、议决案由主席负责执行。
王秘书长前任法制局长多年,对于起草法规具有专长。其一条一条的文字,都经苦心斟酌,并不像我写的这样拙笨,但大意确是如此。
19日我们五人先在秘书处与王君洽谈后,约好20日面呈蒋公核定。20日中午原系蒋公宴请国民参政会驻会委员廿五人。饭罢留下我们五人细谈。对于草案认为可行,仅将常委改为三人至五人,委员改为十五人至十九人,余无改动。问我们若未曾与中共谈过,可即往商谈。
委员会之难产
22日我们约了周、董两位于君劢家谈话。即以委员会草案给他们看,而征其意见。周君说话虽多,但重要争点则似无几。最重要只有一点:他们反对以此委员会隶属参政会。我们说:此委员会必有系属之处,与其系属于政府,不如属于参政会。并且大会已闭幕,我们准备由驻会委员产生出来(且准备作为主席团的提议)。因为照驻会委员会的新章增加了建议权。周君亦认为不妥。他指出此届大会上一次一次的宣布,一次一次的议决(特别是陕西某参政员的提案),使他们落于绝对不利地位,他们无法再出席产生于此参政会而且隶属于此参政会之委员会。他又指出驻会委员会的建议,照章程上规定以不背大会议决案为限,如果有人指摘此委员会不合于大会议决案精神,或指摘此委员会所行者不合于大会所议决,那么,都有被推翻的可能。因此,他坚决地说:即使延安同意了,而命他出席委员会时,他亦要坚辞不担任。
我们觉得他的话相当有理,亦不强争。更恐除此点外,尚有其他问题;恐周君意见外,延安尚有意见;故结论请其以草案全文电达延安征问后,再作讨论。周君谓一二日必有复讯,遂约于24日再会面。
23日午前我们同访张岳军先生。——他已因国民党中央开全会由成都来渝。我们将一切情形都说给他,并表示我们已不考虑这委员会隶属参政会的问题,须另想办法。他觉得其他办法不易想,然或者亦非全无办法。不过,若不属于参政会则委员会的名称即又成问题。因为当然不再称国民参政会特别委员会,而亦不能秃头的一个特别委员会,那就很费思索了。最后我个人声明定期25日赴桂林,不能等待完成此事。张君劝我等待有结果再去。
在此期间,蒋公夫妇曾请周恩来夫妇吃饭(是为第二度见面)。其确期,今指不出。据闻仍无重要谈商。
24日午后,如约与周君等重行会见,忽有某君贸然来参加,致妨碍谈话。又因周君亦称延安尚无详复,遂改期27日再谈。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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