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舸争流》第40章


大摇大摆地穿过了街道,在保安的呼噜声中,蹑手蹑脚地猫着腰溜进了小区。
睡梦中的保安似乎感觉到了什么,他迷糊地抬头张望了两眼,外面连个人影也见不着,雨却越下越大,他含糊不清地咕噜了一句:“这鬼天气。”然后,他照旧睡他的大觉。风雨在继续。年轻人面带轻松的微笑,从黑影中走了出来。他缓缓将手上的装着消音器的手枪重新放进了怀中。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他并不想用枪。在一个禁止民间拥有枪的国度,随便随便用枪杀人,那只不过会招来更大更多的注意力,自寻死路而已。
年轻人凭着记忆朝目标走去。两分钟后,他已经站在了3号住宅大楼楼下了,他用买来的门钥匙毫无惊险地打开了楼下的防盗门,摸了进去,钻进了电梯。没多久,他登上了十一楼。他将伞塞在垃圾箱中,然后顺着走廊上的窗子冒雨爬上了下水道,动作灵巧娴熟,活像一只猴子,折腾了数十秒后,他最终毫不费力气地出现在了十二楼的一个阳台上,用刀片轻轻地拨开了阳台的门。在此过程中,呼呼的风声将他发出的一切细微声响全掩盖住了。他确信,屋内之人的耳力再好也很难听得见。
为了防止风钻进屋子里,年轻人只开了一道仅容他钻进去的门缝,随后在风灌进来之前他已经重新将门关死了。他没有笑,但却在脸上露出了满意的表情。目标的保镖这两天不在。他估计,他差不多已经成功了。那剩下的五十万天明后三个小时内即可进入他的账户。他不失谨慎地潜入了主卧室。卧室内的摆设,他事先在照片上看过不下十次,在脑海中回忆过不下百次。他甚至闭着眼睛也可以走到卧室的床边,而碰不到任何物什。
然而,进了卧室之后,他即刻感到了一丝不对劲,他飞快地意识到目标并不在卧室之中。他用那双已经习惯了黑夜的眼睛机警地打量床上的摆设,又伸手摸了摸被褥,没有半点温热的感觉。显然,目标没有回来睡觉。他得到的情报有误。他贴着墙壁迅速而且冷静地思考了片刻,他最终决定留下来,等候目标自投罗网。他熟门熟路地回到了客厅,打开了冰箱,拿出了一瓶矿泉水,无声无息地喝了一口,润了润嗓子,顺便掏出了手枪,在沙发上悠然自得地坐了下来,准备休息休息。他实在想不出,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年轻人如何能够逃得出他的手掌心。
当他的背靠上了沙发椅之后,他禁不住浮想联翩了。他开始考虑做完这单生意后便去整容,然后远走高飞,隐姓埋名做点小生意,讨一房姿色不错的老婆,快快活活地过日子。这种舔刀饮血的生活他已经过厌了,过过普通人的生活倒也不错……忽然,“哐当”一声脆响,年轻人近乎本能地弹跳起来,贴墙而立。一只老鼠“吱吱”叫着,从厨房间蹿了出来,打他脚边地溜过去。他自嘲地笑了笑,一只偷腥的老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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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婷婷的倩影隐匿在那扇铁门后面之后,吴晓风轻轻地踩动了油门,让车不疾不徐地向前驶去。雨点打在车顶上咚咚作响。碰到了这样的坏天气,他并不敢开得太快了,以防刹车不住,轮胎打滑。婷婷的影子始终在他脑海里盘旋着,驱之不去。他的嘴角挂着淡淡的笑纹。但车刚刚转了一个弯,那残留的笑纹忽然消失了。他禁不住想起了邵菁雯。
吴晓风暗自反复地比较这两个女人。他非常清楚,邵菁雯虽然口口声声地说并不爱他,但她却希望自己保持对她的爱慕。一旦对方认为他将移情别恋,他此刻在鹏程集团中的地位将不复存在。在今晚以前,他可以毫不困难地在感情上保持对邵菁雯的忠贞。但现在,他却开始不由自主地考虑他与邵菁雯是不是真的适合了。沈振国那边的行动依然一筹莫展,这无疑使他倍感焦急。时间也不早了。再有三两个月,对方一旦带团出国,那什么都不好说了。
十余分钟后,吴晓风将车开进了车库。他刚关好车门,但走到半途上,他又下意识地折返了回来。下车的这阵,他的右眼皮直跳,他有点不放心。阿海这几天回乡探亲。少了一位强有力的同伴,吴晓风不得不多加小心。他清楚,他坐上了鹏程集团总裁的位置,肯定会有人眼红自己。若是在普通的公司倒还不打紧,但在员工个个都出身不好的鹏程集团,一切便很难说得清了。
吴晓风从汽车前座的垫底下抽出了一把手枪。这是老夏当日送他的见面礼物。一把格洛克23式0。40in的小手枪,他们从国外走私过来的,带了满装十三发的弹夹后,有两斤多重。吴晓风平日嫌它累赘,便放在了红色之旅在C市的地下训练室。阿海临走的那天,帮他拿了回来,放在了驾驶座下面,以防万一。
第二十四章 刺杀(2)
吴晓风手忙脚乱地安好了消音器,然后将沉甸甸的手枪揣到怀中,缓缓地走进了电梯间。电梯的光线幽暗惨淡,而且有点阴冷,仿佛正置身于阴间。他感到头皮一阵发凉,禁不住打了一个寒颤,脑子里面闪过了三年前的那个热天,想起了南和大学的那幢科技大楼。多遥远的事情啊。他定了定神,轻轻地触摸了一下怀里凉飕飕的手枪,胆子竟然一下子大了起来。刹那间,他豁然理解了历史上那些大人物们,为什么总喜欢在枕头底下放一把枪了。尽管它对于他们来说,也许起不了多大的作用,但这玩意儿确实可以壮胆,或多或少可以给人一些心理安慰。
电梯停了。十二楼已经到了。吴晓风扬起脸来,不经意地瞧了瞧天花板,然后大步走出了电梯间,边掏钥匙边走到家门前,打开了它。然而,他倏地止住了脚步。他隐约瞧见了一只耗子从他脚下滑了过去。那耗子身上散发着荧荧绿光,那只能说明耗子已经死了,而且应该是刚死没多久,以致耗子的魂魄凝聚得比较完好。否则,时间稍长点,这种小动物的魂魄便会消失不见了。家里没有老鼠药或者任何能够致耗子于死地的药物,更没有捕鼠夹,而隔壁邻居家也没有猫。
屋内有人!在电闪火花之间,吴晓风终于意识到了这点。他赶紧往后退,同时下意识地掏出了手枪。“嘟……”带了消声器的手枪发出了低沉的轰鸣。那是对方的。伴随着枪响,吴晓风感觉到他的左臂被狠狠地蜇了一下,坚硬犀利的子弹撕裂了上臂的肱三头肌,并且在吴晓风还没有来得及反应之前穿透了它,无声无息地没入了身后的墙壁。
对方是一位高手!椎心般的痛感使吴晓风略显晕沉的大脑迅速冷静了下来,他贴着墙壁站立。这个位置,对方从室*击恰好无法射中。但他也无法向对方射击。倘若要就此逃走,又要提防对方从背后射击。火辣辣的疼痛让他龇牙咧嘴,也使他灵机一动,佯装呻吟了一下,身体贴着墙面缓缓往下滑,发出了沙沙的声音。紧接着,吴晓风耳边传来细微的脚步声。对方中计了,赶了出来,但没有继续射击。显然,他将吴晓风视作不具威胁的人物。
吴晓风暗暗欢喜,但他的心脏跳得也越来越厉害了。为了不引起对方的警觉,他握着手枪的右手贴着地面,但枪口斜朝上,在那道身影出现在门口的刹那,吴晓风扣动了扳机。他估计,射击的部位应该是在对方的下肢。他不想杀死对方。对方愣了一下,完全没料到吴晓风手上也有枪。这种吃惊使他失去了应有的警惕心,他被击中了。
“放下枪吧。”吴晓风低声命令道:“不然,我会再来一下。”他尽量让自己的嗓音之中带着腾腾杀气,以达到恫吓效果。实际上,他做到了。疼痛让他冷静,武器让他自信,血腥让他兴奋。他的语气听起来相当冷酷。他非常清楚,风水轮流转,如今对方的生命已经捏在他手上了。如果对方提着手枪的右臂胆敢做出任何可疑的举动,他绝不会吝惜一个子弹。
矮个年轻人稍作犹豫。大腿上的那一枪着实不轻。他的先机已经尽失了,除了照办,别无选择。他毫不怀疑吴晓风会继续扣动扳机。既然他也有很职业化的枪支,足以说明他绝不会在乎杀死一个人。虽然他暗暗责怪自己,怎么这么大意,重蹈前人得覆辙,在阴沟里翻船了。不过,他又极其不甘心,他缓缓蹲下去,希望借放枪的机会……
但吴晓风及时叫住了他:“慢着!别动!”他用力地贴着墙面站了起来,快步走到矮个年轻人身后,枪口对准了他的后脑勺,然后负痛伸出了左手,取下了他的武器。“进屋去!”他用枪头碰了碰对方的后脑勺,示意对方照办。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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