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糜乱》第7章


内共识。一种认知一旦成为共识,那就是一种很可怕的力量了。对于那些被惩罚的差生,你还可以理直气壮老气横秋地对他们说:”老师这样做其实也是为了你们好。“过瘾的同时还可以高尚一把,何乐而不为呢?所以我有个想法,干脆让社会上那些失业的人都去先当小学老师,渐渐的他们的自信就出来了。走上社会重出江湖,咱又是一条好汉。
说实在,我家那时候也算是走在时代的前沿。彩色电视刚出现,饭店里就多了一台21英寸的“熊猫”,录像机刚出现,电视下就多了一台黑色的玩意;电话刚出现,柜台上就多了一部红色的东西。那台“熊猫”家里现在还用着,变压器不知道换了少个也没有买新的。这样的事情只能让我想起一句话:30年河东,30年河西。
当时电视对于我来说还是很有意义的,每天动画片播出的时间我都会风雨无阻雷打不动地搬个小凳子正襟危坐在电视前面,想起来还真是怀念啊。现在的我,对于什么事情还能有那样的执着。那台录像机在我的记忆里只播过两部片子,大概是录像带不太好买的缘故吧。一个片子叫《力王》,不是台湾拍的就是香港拍的。另一个片子叫《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来着,好像是一部鬼片,乱七八糟的。我记得啊,那个力王的力气还真是大,最后的画面是那人一拳干倒了一堵大墙,老拉风了。我因为电话挨过一次打,于是对此物一度产生强烈的排斥感。
在饭店住了没多久,我开始习惯了这里的生活,性情越发的奔放起来。我以前就很调皮,或许安静只是我的一种向往,顽劣才是我的本性吧。因为经常惹是生非,所以挨打成了家常便饭。我会在无聊的时候起拿装白酒的纸盒子丢向正在奔驰的面包车的玻璃,然后笑嘻嘻地看着车主骂骂咧咧的下来。我迅速跑回饭店,以为那是我的避风港。挨打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我却屡教不改。
同时我也保持了多年前的优良传统,凡是被大人带到饭店里的小孩子,无不被我整的哇哇乱叫。小孩子就跑去给他们的大人告状,他们的大人又跑去给我的大人告状。我的大人就感觉下不了台面了,琢磨着是不是应该对他的大人有所交代,就打我一顿,所以最终下不了台面的总是我。
饭店的厨子很年轻很无赖,喜欢逗我玩。慢慢地,我从他那里学到一些脏话。有一次店里来电话,大人们出去了,所以我去接。电话是表哥打来的,他的脑子不太好使,我就很放心的开始在他面前搞起了脏话秀。谁知道后面有一段是老妈接的,本来说是要交代我一点事情的,没想到却听到我忘情地脱口秀半晌也没有吱声。当我得知这样的情况时,我感觉整个世界都变得黑暗起来。要知道,平时打我的都是我老妈,每次还都逼我认错。我犟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怎能就范。
后来的事情就是她老人家八百里加急赶回饭店,上来就是一顿痛打。她要我认错,我当然还是死活不认,结果被罚跪搓板三个小时,起来的时候双腿毫无知觉。我不明白为什么我要认错,我不会管你打完我之后自己会哭之类的矫情东西。我只是知道如果大人不说那些脏话,小孩子又从哪里学来。小孩子难道会懂得那些话的意思是什么吗?他们说这些话只是为了好玩而已。我一直没有认错,挨打其实已经让我失去了尊严,但至少我要保住仅有的骨气。
我闯祸最严重的一次甚至让家里破费了一千多块钱。当时的情况是一辆老式小型摩托停在门口,发动机轰轰作响。我很好奇,就走上前去,对着挂档的踏板就是一脚。我这一脚可是惊天地泣鬼神了,只见那车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飞向墙壁,顿时一片焦土。
此车完成这惊人的冲刺之后损失惨重,只见它遍体鳞伤地倒在地面,大灯犀利地撞粉碎掉,转向灯扭作一团,左扶手早已不知去向,发动机依旧地轰鸣着,好像周围的惨象跟它毫无关联似的。最后车主和家里交涉,解决的办法就是赔钱。一顿痛打在所难免,我坦然面对,仍然不认错。
在学校我也安生不下来,虽然没有怎么不合群,但是跟人打架的次数倒是不少。有时候就因为某某不小心踩了一下我的脚而没有说对不起,一言不合就打起来了。有时候就是因为跟某某一起玩闹点小矛盾,结果谁也不愿意让着对方,头脑发热就又打起来了。我打架有一个特点,就是不管别人比我高还是比我矮,只要我不爽,立马就能冲上去打个你死我活。当然打赢就趾高气扬非常高兴,打输我也不会想别的小孩那样嚎啕大哭着回家告状。我只是流点眼泪,自己赶快擦掉,从来没有跟别人提起过。就算又被大人问到,也只是说自己摔倒之类的话搪塞。有时候瞒不过去被发现,但是我还是在想,这是我的事情,自己可以摆平,不用他们操心。
(八) 一些差强人意的想法
更新时间2009627 21:21:20 字数:3080
其实老妈对我还是不错的,至少在物质方面是这样的。那时候家里经济条件挺好,她会给我买当时很贵的大白兔奶糖,只要吃完了就再买,对于这点我比较满意。刚开始她会送我去学校接我回家,后来我就自己做这些事情。我的性格是自己能做到的事情绝不麻烦别人。
放学回到家,她会盯着我做功课,不厌其烦地做监督我听写之类的事情。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如此在意我的学习,可能是因为她看到周围某些人文化水平比她高了那么一点儿生活却比她好得不止那么一点儿,然后就感到后悔,希望我以后不会像她那样感到遗憾吧。
虽然话是这么说,但这样的做法对我并不公平。每个人都应该有权利去选择自己的人生,不管你是他多么重要的人,即便是亲如父母,也不应该过多的干涉。一个人不喜欢一件事情,在他懵懂的时候你也许可以逼迫着他去做,但是总有一天他会觉醒,他会真正面对自己的内心。
他开始挣扎,他在痛苦地犹豫自己是否该遵从内心的想法还是不该忤逆一份情义。有时候大人们总会有各种借口来为自己的错误辩护,小孩子作为弱势群体,又不能独立,迫于压力只好做出让步。这只是暂时的妥协,我相信有一天,他可以回到真正的自己。笼中的鸟儿,最终的归宿在广阔的天空。
老妈总是要求我叫那些跟她一般年龄的人阿姨,叫跟老爸一般年龄的人叔叔。我不明白,我为什么要对于这些陌生人叫得那么亲切,况且我并不知道这些人的品行到底怎么样。我不明白小孩子为什么不能站在同一个平面跟大人交流。大人们可能认为自己在这个世界多活了几年,就比小孩子了不起。
其实真正的事实是没有什么人能真正明白生活的真谛以及这世界的真相。即使有人觉得自己能够明白这些东西,那也只是他自作聪明。因为这种东西没有绝对的答案,每个人都会有自己认为正确的答案,所以永远也无法达成共识,自然也就没有一个可以衡量是非的标准。
然而,一件事情如果没有一个标准,那么总会有一部分人会对此感到不安。就像老师们如果没有考试答案,他们不知道如何批改评分,从而也就不知道哪个是好学生哪个是坏学生了,他们就会恐慌。
这社会最初的统治者也是如此,为了消除那些的恐慌,他们制定了各种繁文缛节。这些莫名其妙的东西得到一部分追求荣华富贵的所谓知识分子的迎合,一些意志不坚定的人也趋之若鹜。由于统治者拥有暴力的使用权,百姓们也不得不接受这些所谓的规矩。
我现在终于有些明白秦始皇为什么要焚书坑儒了。首先因为当时很多知识分子可能都是真正的知识分子,他们有自己的思想且不愿向权贵屈服,同时最重要的地方还在于他们热衷于将自己的思想散播民间。这可不得了了,等到人民都有了思想,安稳的统治局面就不那么容易维持了。那该怎么办呢?总不能让这些有志之士威胁自己的富贵吧,于是就只好把这些人用坑埋了。记载他们思想的书籍当然也不能放过,就只好用火烧掉。没有了这些人这些书,百姓就只能做愚民了。愚民就很好管理了,统治者双管齐下软硬兼施,于是那些条令法规就慢慢被广大群众接受了。
当一种认知成为共识,这就是一种很可怕的力量。所以即使后人中出现有思想的人,在舆论的压力以及社会顶层的迫害下,也大多是淹没在历史的洪流中。中国最初的长幼尊卑之类的社会规则也是这样形成了,经过一代又一代的传承,我成了一个卑微的受害者。
我不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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