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糜乱》第16章


玫P牧耍椭髅腔岣亲急缚煽诘姆共恕3匀俗烊聿⒉皇屎险庋那榭觯喙っ浅酝攴棺彀驮椒⒌挠殖粲钟玻浔炯永鞯匮霞涌垂芡っ恰?br /> 他们趾高气扬地站着,发现童工们相互交流,便大声呵斥,想要剥夺对方的言论自由权。童工们在学校被监工们的权威光环所威慑,只能懦弱地言听计从。监工们的蛮横在于他们会对不听话的童工们动手动脚,我就深有体会。我曾经因为反抗那个可恶丑陋的老女人被掐了耳垂,一气之下三天没有上工,未完成的任务由家里买单,我不用担心。
不过邪恶的主子也懂得恩威并施,学校设立拾花能手这样无聊的奖项,于是就有一批脑子进水的童工们不亦乐乎地去卖命劳作,只是为了丁点的金钱和虚假恶心的荣誉。
这样的义务劳动一直会持续到初中二年级,整个地区中兵团的孩子都会这样度过他们美好的孩提时光以及少年时光。
天生的环境真的是有所区别,分为幸运和不幸。我不知道这种貌似正常实际黑暗的事情为什么能经久不衰,人们的麻木只不过是无声的纵容。或许真的是天高皇帝远鞭长莫及,或许真的是层层的利益关系从中作梗。
一些人无法拒绝不劳而获的利益诱惑,而他们每一个人都不知道自己处于这张硕大的利益网的什么位置,只是一味地追逐着别人的剩余价值,然后据为己有。
这样的事情让我想起工业革命时期的资本主义国家,监工,资本家进行了巧妙的伪装,他们因此可以恬不知耻地招摇撞骗。利益的魔咒侵蚀了他们的良心,孱弱的肩膀愚昧地扛起露骨的压迫。
这个地方的孩子们重复着相同的悲剧,仅从这个角度来说,他们很可怜,我也是如此。年幼的心灵被无知的激情蒙蔽了清澈的双眼,麻木的人们习惯了无法改变的事实,浑然不觉地混沌度日。
第五年学习生涯的关键词是惊喜,因为我认识了一个可遇而不可求的朋友。
一天光荣的义务劳动结束了,大家兴高采烈地骑车回家。班里有几个学生经常借此机会一起飙车,我首当其冲一马当先。那天我像往常一样咬着牙不停地使劲飙车,想要超越前面的一个小子。怎知前方突兀地出现一个不大不小的坑,于是我准备表演一个将前轮抬起飞过去的动作,也好趁机夺回我的领先地位。我加足马力,风从耳边呼啸而过。然而令我始料未及的事情发生了,脚下疾速蹬动的脚踏板滑了一下,车子开始不听使唤。我就这样看着那群家伙从我身边尖叫着过去,下去一看,原来是链条掉了。我又气又急,已经不再关心什么斗气了,还有两公里的路程,我在担心自己该如何回家。
我尝试着去修好链条,在路边找了一块很大的石头,费了很多功夫敲掉了链条外面的护盘。实现这个重大的突破,我记不清自己踹了多少脚那辆破车。我顿时以为自己看到了曙光,气冲冲地将那破烂不堪的护盘地扔到一旁,顾不上满是油污的链条,赤手上去将其安上。我再次激情澎湃地驾驶它,可没走到十米又滑链了。之后我又尝试了几次,结果都是如此。
我一把将那辆破车放倒,然后弯腰把它掀起来在摔下去,恶狠狠地跺上几脚,以此来发泄心中的愤怒。其间有很多人从旁边过去,他们或说风凉话地叫嚣或装作视而不见。
“嘿嘿,车子坏了吧!”前桌的小四眼带着犯贱的表情骑到我身边刹住车。
“跟你有什么关系,滚远点!”我没好气地看着这厮,发自肺腑地骂道。
“当然有关系了,这边风景还蛮不错,我想停下来欣赏一下。”
“我再说一遍,滚远点!”
“我还就不滚了,你又能怎么样?”
“我能怎么样!呵呵…你说呢?”我冷笑着。
说时迟那时快,坐在地上的我一下子跳了起来,对着那厮飞起就是一脚,然后凶狠地站在原地看着他趴在倒地的自行车上。
这小子慢慢地爬起来,一副不服气的样子,紧接着就破口大骂。我知道这厮每次都只会逞嘴上功夫,所以没跟他怎么废话,直接冲上去将其按倒在地,对着脸部一顿痛打。
这厮嘴巴很牢,无力地抵抗者我犀利的进攻,却还不忘用言语挑衅,殊不知这样只会令我更加疯狂。我一直打到那厮哭出眼泪,他才不再说那使我怒火中烧的垃圾话。此时我也平静下来,不去理睬那家伙,想着自己该怎么回家。
经受了打击后的伤痛,那厮推着自行车步履蹒跚地向前走。我却没想到他在距离我十来米的地方又回头骂骂咧咧,一副自己才是胜利者的姿态。还没冷静下来的我又被刺激到,拔起腿飞速追向他。
那厮见我失控地飞奔,立马上车准备逃跑。无奈他启动速度太慢,骑了二三十米,就被不顾一切的我追上。我干净利落的一脚把那厮连人带车一同踹倒,把他从地上抓起来,没说一句话,紧接着一脚踢到肚子上。听着他难受的干咳声,面无表情地转身离开,不去理会这无知的小丑。
我回到自己倒在地上的破车旁边,索性坐在前轮上面,愁眉苦脸地看着远方。我的脑子乱糟糟的,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我原本想丢掉那破车不管走回家去,但是顾及到可能会被老妈训斥,就放弃了这个计划。
“大鹏,你怎么坐在这里啊?”红仔从骑车经过,关切地问道。
“没什么,我车子坏了而已,修不好了。”我跟红仔不是太熟,只是觉得他的名字也蛮怪的。
“不如我来帮你吧!”红仔一脸的率真,态度诚恳。
“好…好啊,谢谢你啊。”我愣了一下,兴奋地看着红仔,好像看到救世主一般。
我们轮流推我的破车骑他的好车,彼此扶持加油。太阳落山的时候,灰蒙蒙的天空笼罩下来,我看到了近在咫尺又遥远的家门。
“红仔,今天真是多亏你啦!”我擦着满头的汗水,打心底的感动。
“这个啊,不用客气!”红仔拍拍胸脯,一副舍我其谁的模样。
“很晚了呢,你也早点回家吧。”我看着黯淡的天空,似乎很快就会有什么东西要消失,心里莫名地感伤。
“恩,再见了。”红仔骑上车,挥了挥手。
“再见。”
不远处模糊的影子,逐渐埋没在大地深处。
(十八) 迟来的真实梦魇
更新时间2009627 21:25:23 字数:2728
直到小学毕业,红仔始终跟我混在一起。我们一起嘲笑那个不懂矜持的女学习委员的穿着是多么老土,我们一起戏弄那个可恶至极嘴巴很牢的小四眼,我们一起在午休时间开溜用弹弓偷偷打破那个狗屁班主任办公室的玻璃……
长时间的亲密相处,发生矛盾在所难免。有时候因为一点小事意见不合,就能够头脑发热地用自认为最恶毒的话语去诋毁对方,然后好几天都赌气相互不理睬。不过每次都会有一个人主动去找另一个人,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
有一次在教室里,我忘了是因为什么事情,反正我和红仔都气得歇斯底里,恶狠狠地看着对方,感觉面前这个人就是千刀万剐的敌人。我们红着眼咒骂,间或地推搡着。火药味浓到呼吸都会急促的时候,极端是行为成为最好的选择。
我不记得是谁先是失去了理智,表露出欲杀之而后快的面目。总之是有一个人一把抓起自己的钢笔,朝着对方干脆地甩了一下,另一个人的身上顿时墨点斑驳。另一个人当然也不甘示弱,就做了相同的事情。
接下来的场面变得失控:只见两个人像疯子一样挥舞着自己的钢笔,大声地吼叫着,将墨水奋力地甩向对方,直到力尽墨绝。然后两个人茫然地看着对方,脸上身上到处都是墨点。这场闹剧被许多同学全程关注,形象受损洋相出尽的我们意识到了什么,捂着脸冲到教室后面的水桶里洗个不停。
每次回忆起这件事情,我都会忍不着笑出声来。而那些逝去的童真,那些单纯的愤怒,那些找不回来的美好心态,却让我沉默在无奈的现实生活中。
后来升初中,我和红仔也不同班,就基本没什么联系了。但是我直到现在心里仍铭记着:那个人在我艰难的时刻毫无目的地帮助过我,那个人曾经成为我对朋友的定义。偶尔的交集平淡地分开,遗留在心里的是完美而遥远的记忆。
不知不觉,我好长一段时间没有去买棉花糖了。看着那个多年没有变化的简陋小车,听着那个小贩低声下气地吆喝,我似乎厌倦了。我不屑着,却不明白自己在不屑什么。
我只知道心底有一个空灵的声音时不时对我说:你就是你,不要被任何无关紧要的东西所蒙蔽,不要为任何庸俗不堪的事物所低头。我思考了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声音存在,我思考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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