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糜乱》第44章


妮子也给我整糊涂了,我之前盯着邬晋那份没有及格的试卷,也是不得要领。
“那好吧,我来告诉你。这个kaitionment据某某人解释为凯旋门的中英互译,这个其实也是某某人的原创呢,你说是不是啊,邬晋同学?”
我似笑非笑地看着似哭非哭的邬晋,心中那叫一个爽啊。身旁的妮子琢磨着kaitionment的发音,接着如醍醐灌顶般点了点头。
“kaitionment还就是凯旋门了,这还就是老子的原创了,你小子有什么意见?”
邬晋没有我这般细心,话说到激动时“老子”出马一个顶两。妮子倒是没有什么反应,只是一个劲地笑着。本来我以为她幼小的身躯会畏缩到我宽广的胸膛,然后娇滴滴地骂邬晋流氓。
然而妮子静谧的微笑,让我意淫的想法落空了,也改变了她在我心里不苟言笑害羞疏远的印象。
“不敢不敢,邬晋这个生造之词可谓生猛剽悍,小弟佩服佩服。”
我假装拱手作揖,获悉了妮子也不是那种木讷呆板之人,玩性大发。
“切,懒得跟你扯淡,赶快给人家辅导吧。”
邬晋看了看表,拍了拍口袋,跑到卫生间抽烟去了,我心里那个痒啊。
其实那天我没说多少关于英语的细节,只是大概讲了点该注意哪些方面。邬晋爽完一支烟回来,竟然打开了录音机。我也实在憋不住了,跑到卫生间抽了一支,出来的时候潇洒地宣布下课。
妮子也没说些什么,我拿出邬晋所有的零食,慷慨地放在茶几上,怂恿她随便吃好了。妮子只是一小口一小口地吃,邬晋却生怕我吃得更多,那样子他可能就会感觉自己吃亏了吧,于是狼吞虎咽。我当然不甘示弱,腮帮子明明经鼓得老高不堪蹂躏了,却还是拼命地往嘴巴里塞了薯片又塞牛肉片。
妮子看着我们两个白痴幼稚而好玩的举动,莞尔一笑,迷人得笑靥再次杀伤了我懵懂的心灵。
忘记了谁先开始跟着录音机唱《浪花一朵朵》,总之后来我和邬晋就像微醉了一样边唱边跳,围着茶几一个劲地转,感觉跟古代的巫师跳大神差不多了。
妮子傻呵呵地笑着,手上打着欢快的节拍,气氛融洽到无可救药。
短暂的一天,我认识了一个真正的妮子,一个容易相处的女孩。
散伙的时候,我和妮子准备撤了。邬晋还特意把我拉到一边,极力怂恿我送她回家。我没有理会,只是有一点冲动而紧张的感觉。
下了楼道,眼看就要分道扬镳,我心中那个小忐忑小矛盾啊,搅得我的心绪剪不断理还乱。
“妮子,那个…我送你…回家,好吗?”我扭扭捏捏婆婆妈妈,双手背在身后,低下头看着坚硬的水泥地。
“呃,好吧。”妮子愣了一下,轻松地说道。
一路上,绚丽的火烧云漂浮在天边,明艳的光芒染红了我本来就很红的脸庞。我像个白痴一样仰起头注视那美丽而嬗变的云彩,时不时偷偷地瞟妮子漂亮的侧脸一眼,然后赶快收回视线,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
怀着不能自已的激动,沉默地散步,每一秒都是如此令我沉迷。我多么希望时间可以定格在那一段路上,停留在那些单纯的瞬间。
“恩,我快到家了。”
“那…再见了。”
“再见了。”
为了不引起误会,毕竟一个男孩跟一个女孩这么走在一起,在那个年龄,如果被妮子的家长看到,那也比较麻烦了。
我回去的时候,就好像打了鸡血外加吃了兴奋剂一样,在马路上肆无忌惮地唱歌,对于间或经过的一些人,他们莫名其妙的眼光,我完全无视。
我甚至不清楚自己为何而高兴,却忍不住傻笑着,整个人就仿佛着了魔一般,神经过了电的感觉。
以后的日子,我感觉每个周末就是我最快乐的时光。我在想,如果上帝砍掉一个礼拜的最后两天,那么我也会冲上去跟他拼命吧。
一天又一天的英语辅导,我一次又一次努力地表现。
妮子的话越来越多,有时候甚至可以抢去我的风头。原来她是那种跟熟悉的人能够有很多话的女孩子,这是一个重大而极具突破性的发现。我跟邬晋针锋相对炒得面红耳赤,妮子会帮我奚落邬晋,气得他吹胡子瞪眼大呼寡不敌众。妮子也会跟着我们一起大声唱歌,那个时候她的声音清脆而动听,我欣赏她的爽朗。
妮子不再害羞了,她只是虚心地听着我精心准备的讲义,她只是看着我和邬晋无厘头的争斗会笑得很甜。
邬晋似乎习惯了做一个调皮的捣蛋鬼,总是喜欢提前想出各种坏主意,在辅导课上付诸行动。比如说上一次吧,那家伙就拿了一杯放了不知道多少料的可乐,假惺惺地端给我。我当时正给妮子讲解一个感叹句倒装的语法,讲了半天她才领会,而我却早已口干舌燥。我瞅了邬晋诚恳的神色,也没多想,豪放地喝了一大口。一种浓烈而刺鼻的怪味直冲脑门,搞的我一下子闷了。
“邬晋,你这个白痴,你给老子喝了什么东西啊。”
我不由分说一脚将邬晋踹倒在地,站在原地怒不可遏地看着他。妮子见我如此状况,倒也没什么惊讶,毕竟她可是没少见我和邬晋闹着玩,而且玩过火的次数也不少。
妮子聪明地拿起可乐瓶,抿了一小口,同情地看着无辜的我。
“嘿嘿,没什么,就是一点儿辣椒酱,一点儿胡椒粉,一点儿酱油一点儿醋,剩下大概还有几种我也不太记得了。”邬晋自己阴险在先,也不好对我的粗暴的举动说些什么,只好笑嘻嘻地说道,也算是娱人娱己了。
人们都说做贼心虚,我说做贼败露心更虚,邬晋这种摆明着给人逮的脑残贼最虚。
“哼!懒得理你个白痴了。”
我对于邬晋这种事情已近见怪不怪了,就像妮子对于我们这种开玩笑式的吵闹习以为常了。
每次辅导完毕,我都坚持送妮子回家,风雨无阻。与第一次的拘谨不同,我们开始无所不谈,我们说说笑笑。
我记得有一天下午下雨了,我蛮横地抢过邬晋的雨伞,当时我确实很庆幸只有一把伞,于是我撑着伞,妮子走在伞下,两个人漫步在雨帘中。
那时候我在想,去一个南方小镇,跟这个天真的女孩,不知道有没有戏。
我看到了妮子的脸浮现了一丝可爱的红晕,而我的肩膀也是第一次跟她相隔得如此近,想着自己的脸会不会更红,顿觉些许尴尬。朦胧而美好的记忆,一直珍藏。
一些无关紧要的谈话,一些意义非凡的语句,我知道妮子喜欢纯净的白色,我知道她喜欢漂亮的洋娃娃,我知道了她的生日,我知道了……
希腊悲剧诗人欧列比台斯说过这么一句话:上帝要毁灭一个人,必先令其疯狂。当时我以为上帝可能见我经受了苦难怜悯之心顿生,于是在生活中赐给我一个秀色可餐的妮子,让她带给我快乐,忘记往日的不堪。
而我那时候的状态印证了这么一句话:上帝要捉弄一个人,必先令其盲目。看不见妮子的时间像是平淡的白开水,无色无味。看见她的时间像是美妙的可乐,很甜却有点儿发腻,很刺激却有点儿冲。
我数次有了表白的想法,脑袋中却无端生出了五花八门的顾虑,于是数次都在行动之前就夭折了。
(四十九) 进展
更新时间200974 11:59:39 字数:3404
临近学期结束,由于本人英语方面的知识已经被妮子搜刮得所剩无几,于是单方面取消了辅导课。妮子神速的进步,有两个原因,其一是我教导有方循循善诱,其二是她蕙质兰心敏而好学。当然,不谦虚地说,前者占得比例大一些。
每堂课之前我精心地准备,她认真地预习。每堂课之时我不厌其烦地讲解,她全神贯注地听取。最重要的是每堂课之后,我可以送她回家,谈论一些与讨厌的知识无关的东西。
正是仰仗着天衣无缝的配合,我一次又一次看见妮子的微笑。要知道,我以前非常不乐意跟人提起关于功课的事情,更不要说给人辅导英语了。不过换作妮子,我愿意改变,我可以违背自己的原则。我一直在想,只是为了那微笑,所有的让步,一切的付出,也值得了。
说实在,我当时还有些担心妮子这个迅速崛起的后浪可能把我这个一向牛逼的前浪推死在沙滩上呢,于是私底下用了点时间温习英语,以此确保独占第一的宝座。
后来每天放学,我还是厚着脸皮送妮子回家,俨然一个护花使者。她什么也没有说,依旧像以往一样跟我聊天侃地,这个难道就是传说中的交浅言深吧。
地点:一个安静的林荫小道。
我告诉妮子班里的哪个白痴男生又被东方兄被叫家长了,而我和邬晋就不会有这样的顾虑,因为我们都是一个人。那一刻,她黯然的神色中有一种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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