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糜乱》第77章


那一天,我发现邬晋口中的有车有房与我想象中的有些不一样,但是身在异乡为异客,也就随遇而安了。
(八十二) 别样的生活
更新时间200984 13:52:25 字数:2446
宁静的清晨,起床之后精神很不错,一大早就被邬晋套上了奇怪的衣服还有鞋子,拉着我开着小宗申往市区奔驰而去。
我做在他屁股后面,发现我的装束跟他已经差不多,除了像一个社会小青年还是像一个社会小青年,不同的一点在于我的头发比较自然,没有给人弄过。
邬晋在一家美发院停了下来,把我拉了进去,一把将我摁在椅子上,对着一个头发怪异的黄毛说了几句,然后那厮就走过来在我的头上开始动工了。
搞了半天,我被邬晋这家伙摆了一道,没有经过我的同意,他让那人给我搞了一个锡纸烫。
出门的时候我看着自己跟邬晋同样竖直的头发,虽然觉得还蛮酷的,但还是有一点不高兴。
“嘿,这发型不错啊,加上哥给你买的新衣服,感觉挺有型啊。”
“我也这么觉得,就是感觉有些突然。”
“没事,慢慢就习惯了,现在时间还早,先去给你买点衣服吧,晚上带你去好玩的地方,你昨天的装扮说实在有点儿老土了。”
“哦,反正都是你花钱,我无所谓,我来你其实也就散散心。”
“散散心也好,整天在那破学校带着还不闷死啊,你看我现在,整天就是玩,多开心啊。”
“你当然可以这样咯,我没这条件,半年后我还回去,你不要拦我哦。”
“操,这么早啊。其实我在外面呆了这么久,真正的朋友没有几个,都是酒肉朋友。”
“呵呵,所以我来拯救你啦。”
“滚,少装伟大。”
那一天,我跟着邬晋出入各种装修精致的品牌店,打量着一件又一件价格不菲的衣服,最终买了三套,花了两千多块。
其实我心里有些沉不住气,觉得新奇而刺激,但还是没有说什么。
晚上回去没有吃火锅,倒是去了不远处的一个茶餐厅吃了一顿清淡的东西。邬晋拉着我回到房子,火速地给自己套了一件宽大的裤子,只穿了一件长袖,往左耳上带了一个银质耳钉,然后指挥着我穿这穿那。我不厌其烦地照做,不过后来在镜子前面一看,感觉那是相当的不错。
邬晋把一副墨镜给我殷勤地戴上,左右踱着步,一副很有成就感的模样。
“小伙经过我这么一包装,立马就风华绝代意气风发了啊,尤其这头发,烫过之后多有精神,你说是吧。”
“少臭屁了,也就这样吧。”
虽然我嘴上这样说,但脸上还是喜滋滋的,想人靠衣装这句话一点不假。
“哈哈,收拾妥当了,咱么出发。”
邬晋拉着我风风火火地出了门,这一天下来让我感觉有些吃力。
“嘿,去哪玩啊,你倒是说啊。”
“去了你就知道了。”
邬晋故作神秘地发动了小宗申,出了小巷。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我们来到了市区的一个十字路口,
邬晋把车停在了固定的位置,走进了一栋楼的地下一层。
我跟着他,下了一个阴暗的小楼梯,眼前是一个狭窄的行道,只有一米宽的样子,两边是褐色的墙壁,上面描绘着精致的复古花纹。
暗黄的灯光让人有一种昏昏欲睡的感觉,经过了好几个弯,我们来到一个门前,上前写着两个字——忧墓。
那字用一种扭曲的字体写着,不仔细看还不知道那是什么。
“忧墓?难道就是忧伤的墓地?。”
“恩,其实这里也没什么,也就是一个年轻人夜生活的地方,可以算一个很大的酒吧,有时候会举行一些活动,像今天晚上就有一个的摇滚乐队表演,虽然我在这里混的时间不长,但是跟老板还比较熟悉。”
“这样啊,你带我来这里干嘛。”这句话表明我绝对是一个超级菜鸟。
“带你来玩啊。”
推开门,我看到了很多年轻人,他们在一个舞池中扭动着身躯,光怪陆离地灯光飞速地眩晕着我的双眼。
旁边是一个吧台,我和邬晋往那边走去,他要了两瓶扎啤,我若无其事地喝着,却时刻打量着周围。
最显眼的地方有一个舞台,不大但是很精致,有一种颓废的风格,跟这里的名字很配。
“邬晋,今天那个乐队有什么来头,跟哥说说。”
“其实也没什么啦,这个酒吧其实也是那几个人建立的,我跟他们非常熟,还有啊,今天晚上我也会有表演哦。”
“呵呵,这里其实也不错。”
“那当然了,我在这个城市有一年了吧,每个星期都至少回来两次。”
人群渐渐地狂热起来,浮躁的空气中充满了欲望的分子,看着那些甩动着头发的女孩,看着那些在一旁起哄的男孩,他们的年龄其实跟我也差不多。
但是我却发现,这样的氛围吸引了我,让我可以放下所有的回忆,只把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在眼前的颓废上。
那一晚,我从被邬晋鼓励着战战兢兢地在舞池中宣泄自己的情绪,到随着音乐的节奏摇摆自己的身体,适应原来如此容易。
后来上来三男两女,在舞台上一首接着一首的唱歌,直到有一首歌,让我不得不想起什么东西。
那首歌是这样唱的,有一种莫名的伤感与彷徨。
如果没有想象的自由是否还会有存在的感受如果没有想象的自由是否还会有存在的感受我站在另一个世界找不到自己的时间享受着快乐的忧伤安静地等待着转变每一次仰望的时候不在意哭泣的理由颓废的永远是方向痛苦的不再是伤口
如果失去安息的地方那就放下吧彻底地放下如果失去安息的地方那就放下吧彻底地放下我站在另一个世界找不到自己的时间享受着快乐的忧伤安静地等待着转变每一次仰望的时候不在意哭泣的理由颓废的永远是方向痛苦的不再是伤口
听着这首歌,我被它感染了,或者说它让我回到了某些不经意的瞬间,触发了那些不忍触碰的情愫。
我努力地控制自己的情绪,眼泪差一点儿就不争气地落了下来,通红的眼眶却掩饰不了我的激动。
“邬晋,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迷乱,一个大庆叫做丢火车乐队的歌曲,这个乐队叫做浅灰,这是他们最喜欢的一首歌。”
“糜乱吗?就像那些过去的岁月一样吗?既然无法回去了,那么让那些不堪的记忆与情感在岁月中消逝吗?”
我的目光盯着舞台上的乐队,突然产生了一种向往。
“听不懂你这家伙在说什么,对了,该我上台表演了,你在这等我哦。”
邬晋三两下跳上了舞台,跟一同上去的几个人说了一句话,灯光一下子暗了下来,出场的Pose很酷,那一天他们跳了一个让整场都沸腾的Breaking。只是我慢慢地喝着啤酒,想着那首歌的内容,它带给我的感觉久久也没有挥去,让人有一种想要痛哭一场的冲动。
那天的活动很丰富,人们的情绪非常高昂。但是我唯独忘不了那首西进了喧嚣,好像沉寂了的独白一般的歌曲。
回去的时候,我问了邬晋很多关于那个浅灰乐队的信息,他感到有些奇怪。
只是我明白,那首节奏简单而直白的歌曲,其中的落寞与无奈。
(八十三) 我的歌
更新时间200985 15:38:58 字数:2344
没过多久,我习惯了自己的新形象,用另一种更加轻松的心态去面对生活的每一天。
其实在H市的生活非常丰富,最大的主题就是玩。
在我们住的地方附近有一个高校,那里有一个室内的绿茵足球场,不过需要交费。
一般来说,一个星期里,我们会有两次去那个足球场。我们两个人踢的位置比较特殊,邬晋是左边卫,我是右边卫,但是我们不仅是两个外形前卫的后卫,而且比赛的时候也十分前卫,每次踢到激动的时候都会带着球冲向对方的大门,己方的前锋在一旁使劲要求也不给,除了洞穿对方的球门或者被断球,一定要将粘球进行到底。
不过那些学生的技术跟他们的素质处于同一个水准,所以每次我跟邬晋早有预谋的二人配合都可以轻松得分。
不去踢球的日子,晚上的一定要去忧墓的,我发现自己逐渐喜欢上了那里,我喜欢那里喧嚣的氛围,我喜欢那里可以完全放松的感觉。
浅灰每周会在忧墓唱几首歌,有的歌是他们自己写的,有的歌是别人写的,邬晋跟他们很熟,由于我对他们很有兴趣,也找了一些机会跟他们熟络了起来。
除了吃饭睡觉踢球以及去忧墓,我跟邬晋大多数时间都宅在房子里,因为我发现,H市的雨水太频繁了,而在雨中穿行毕竟是一件不好的事情。
本来说日常的活动要加一项去电影院,可是一想到两个大男人挨着看一个刚上映的新片,这场景就让我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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