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街故事》第49章


为了改善生活条件,去年他们专门去卢萨卡的中餐厅请了一位四川厨师来农场。厨师师傅叫做小祖,他的到来改善了农场的生活,餐桌上居然也有了“夫妻肺片”这种中国的经典川菜。
生活条件的改善也给了新来的中国员工更多的信心。其实所有新员工刚来非洲的时候都不能够适应,但是到了赞比亚之后,发现这里的实际条件比他们想象中的非洲要好一点。他们外派到这里通常时间是3年,但是随着农场的发展,以后雇员的时间可能会相对比较长一些,因为农场这个农场的条件在中垦总公司的所有境外企业中,应该算是最好的,所以员工工作起来也会比较安心。他们眼中的王场长也鼓励人性化管理,希望能够帮助员工们的家庭团聚在非洲。因此,有家室的员工很快也会见到自己的家属了。
王驰和李莉的选择
王弛今年53岁,曾经是老三届的知青。17岁时,他从北京四中去到内蒙古的土木特旗,在那里度过了十年。王弛说他的那段经历和一般知青伤痕文学刻画的有所不同。内蒙的广阔原野让他有了独立思考的空间,也形成了他坚韧不服输的个性,而他的一生也和土地有了宿命般的关联。
“这是我们安身立命的基础。”他的话让人想起《飘》那部小说,想起弗吉尼亚。
王驰对土地有非常深的感情,因为他觉得跟土地打交道的时候,尤其是当他在农场用大马力机械开始工作的时候,对土地总会自然生出一种既对抗又融合的感觉。这种感觉在王驰看来,既有戏剧化,又有成就感。这和他当知青的时候,有某种一脉相承的联系。
王驰当知青的内蒙古草原农区的地貌和现在的农场很相似:远处的山峦和近处的大平原,甚至连海拔都差不多高,都是1200到1300米的海拔。所以当他在非洲草原的时候,仿佛恍然又回到了从前的岁月中。
35年前,王驰和其他知青们给他们所在的那个村子打了第一口机井,拉了电线,“全国知青办”给他们奖励了一台拖拉机。11年前,王驰他们来到赞比亚的这个农场时也没有电,又是真正的从零开始。如果从这个概念说,比起王驰,别人恐怕没有资格说自己是洋插队,因为王驰才是真正的“洋插队”,而且还是经历过和这“洋插队”非常相似的“土插队”的人。
在中国,大家都在谈论“洋插队”,但是在大多数人眼中,所谓的“洋插队”实际上是到西欧、北美去“洋插队”,那是一种沾沾自喜的自嘲。王驰说:“我们才是货真价实的洋插队。”
如果说王驰17岁那年的下乡是出于被动,那么37岁来到赞比亚就是一次主动的人生选择。从内蒙回到北京后,王弛在北京农业大学读研究生,后来留校任教。80年代中后期,在“出国热”、“下海热”的影响下,王弛离开清贫的象牙塔,主动应聘中国农业总公司的外派职位,从而被派到赞比亚。
当时的选择对于王驰来说真是前途叵测,因为直到现在赞比亚也不是大多数人的出国首选,很多人还是把目光放在了西欧和北美,更不要说当时国人对非洲的认识还停留在哀鸿遍野的那种埃塞俄比亚饥民的形象。而且王驰自己比较怕热,当时他唯一的考虑是自己能不能够忍受赞比亚的炎热。
可是,这里依旧吸引着他,因为这是一个天高任鸟飞的一个环境。虽然王弛的专业是农业,但是书本的知识和实际经营一个农场是有天壤之别的。除了激情,更需要的是经验和恒心。
第四部分赞比亚牧歌(3)
而李莉原来在北京阜新医院从事护理和实验室的工作,是个凡事认真、要求严格的人。十二年前,为了支持丈夫的工作,她也调到中垦集团并来到了赞比亚。
刚从机场出来李莉有点失望,因为她觉得这儿怎么那么像一个县城?而且人都那么黑,这种视觉效果也不太习惯。但是过了一个星期以后李莉就适应了。她觉得最难适应的不是这儿的人或是天气什么的,而是她没有办法适应这里的饮食。
刚来的时候,李莉经常生病发烧,吃不下饭,喝一次生水就要拉肚子,甚至到输液的程度。因为当地黑人都喜欢喝生水,所以当她想河水的时候,当地人很自然的从水管中接了一杯水给她,结果李莉喝了水之后就就腹泻不止,然后就要输液。而现在她已经完全适应了这里的生活了。
即使生病的时候,李莉也会坚持自己的想法。因为她觉得自己干事情容易持之以恒,不是那种想法特多、永远在变的那种人。她总会想这段时间会过去的,所以也没有想过要赶快回到中国去。而且从小当兵的李莉不是很恋家,所以即使在生病中,即使在自己身体最脆弱的时候,她还是坚持留在了非洲、
李莉说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接触到养猪养鸡这些事,但是来到这里后,她很快投入到这些既新鲜又艰苦的农活里,忙碌的工作几乎填充了这些年所有的时间。
她至今记得有有一天王驰进城带着一车货去送,途中发现有中国大使馆的车队浩浩荡荡地去一个地方。王驰觉得有点奇怪说:“今天是什么日子啊?”结果到城里一打听才知道那天是春节。在那种极度忙碌的情况下,两个人都已经忘了节假日。
其实李莉在来非洲前,正好有去美国的机会。她的一个同学当时已经帮她办好了去美国的签证,而那时王弛却下定决心留在非洲。
当时李莉下到非洲的决心也是非常艰难的,因为她的同学一直劝她去美国:“去了美国,以后你去非洲有的是机会。”李莉最终还是鬼使神差地来到了非洲,放弃了去美国的机会。
李莉的同学在美国读了学位,学计算机,后来嫁了一个美国人,还在美国生了个小孩。现在李莉还跟那个同学有联系,同学还会问她:“你后悔吗?”李莉说:“当时我选择了这个地方,刚来的时候的确有些不适应。但是经过这么长时间,我已经喜欢这儿了,我已经适应这里了,我不后悔。哪怕现在还有机会选择其他国家,我也不会去了。”
不懈的奋斗
整个农场的事业是从养鸡开始的。1995年开始他们的第一间鸡舍,鸡舍非常简陋,甚至连椽子都不是很规范,房子的脊梁也是弯弯曲曲的。
1993年的12月3号,李莉抱着200只鸡和王驰一起进驻农场,两人就和那二百只小鸡分享三间卧室。事实上,夫妻两人都没有什么养鸡的经验,只能自己慢慢学。
两人先找有养鸡经验的人探讨如何养鸡,然后买了乱七八糟很多中英文的有关养鸡的书,开始了艰难摸索的的过程。就是杀鸡,王驰和李莉都研究了很久。
头一天杀鸡非常有戏剧性。两人黑灯瞎火从晚上12点中开始杀鸡,没有经验的两个人在烫鸡这个问题上遇到了困难。王驰觉得,烫鸡烫鸡,顾名思义就是要100度的滚水沸水了。可是用沸水一烫杀好的死鸡,这鸡基本上都熟了。
于是王驰赶紧去查书,好不容易才找到一本20世纪20年代美国一本比较权威的杀鸡方面的书,还好是翻译过来的版本,不过居然是繁体字向左翻的。“结果查到是华氏70几度,还是90几度,记不清楚了。然后又赶快查字典,查这个华氏跟摄氏之间的转换后来查了半天最后才发现是58度是烫鸡的最佳温度。”王驰至今还记得当时的情景。
摄氏58度,一分半钟,对于某个年龄层的鸡是最好的效果——这个辛苦从书中找到的经验在实际运用中非常可行。那一次,他们在家中一共杀了七八十只鸡。因为没有电,他们只能在屋子外面支了一口柴锅,吊起上百个马灯和汽灯,点燃熊熊篝火开始杀鸡。他们饲养的狗围在他们身边,黑人在火光映照之下在那儿杀鸡。王驰觉得那种情形跟地狱的形象非常的相似,黑地里的黑人还在那儿动刀子。鸡的惨叫声,狗叫声,还有满眼的献血淋漓,合上热气腾腾的大锅和火焰熊熊的篝火,情景非常血腥诡异。王驰说:“我没有去过地狱,不过估计也不过如此了。”
现在他们杀鸡已经基本达到半现代化了,每个人有一个站立的为止,虽然还是手工杀鸡,但是拔毛有一个所谓的拔毛机了——就是用带棱的胶棒把鸡毛卷小来。杀好的鸡都冰冻起来,然后准备拿出去出售。
农场生产的商品都有一个统一的商标,这个商标是王驰他们自己设计的:JOHN-KEN,就是农场“中垦”的发音。然后在这个词的旁边,王驰弄了一个Good(英文“好”的意思)写在旁边。但是这样的商标只有字母显得比较单调,于是王驰在旁边画了几根羽毛作为装饰。同时商标上还注明HALAAL(清真的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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