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村庄里的中国》第3章


本书,既是因为我有着诠释时代的热忱,也有着敝帚自珍的心结。我的村庄是一个能够让我褪去浮华、回归安宁的所在。我常和朋友们谈起,夏夜,每当我躺在故乡的屋顶上,看满天繁星,我的生命仿佛立即回到原点,人生的一切苦楚都烟消云散了。 
有件事我一直难以释怀。八十年代读中学的时候,我曾经迷恋写诗,并在学校创办了文学社。有一天我去上学,正好与村里的一位伯伯同路。一路上我们不经意地聊着。当这位伯伯问我将来有何打算时,我毫不犹豫地回答“给你们写诗啊”。我天真地以为这位伯伯会夸我关心农民命运、有理想,然而得到的却是一声叹息——“写诗有什么用?我们又看不懂。” 
那是我年少时刻骨铭心的一幕。我知道,那位农民伯伯同样是看不懂这本《一个村庄里的中国》的。可我能给他们带来什么呢?我已经将我的生命交付给我的文字。这方面我真的是有负父老乡亲了。如果我做官或者经商,对于他们的命运会有货真价实、立竿见影的改变。至少我不必像过去这一年那样,为了修好村口几里长的乡间公路,还要一次次东奔西走,找有关部门喝酒求情。而作为一个时代的观察者与书写者,我所能希望的是有更多的人能够关心农民,关心每个具体的人的命运,了解这片土地,以谋求一个村庄乃至一个国家的改变。 
“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这让我爱到绝望的十六个字,仿佛浓缩了我在江南乡下的所有美好记忆,甚至包括一些并不存在的记忆。漫山遍野的栀子花、映山红,翩翩飞舞的蝴蝶与蜻蜓,各种不知名的树丛与野果……少不更事,总想着去外面的世界闯荡,那时候不知道自己内心埋下了怎样一粒乡愁的种子。时至今日,当这粒乡愁的种子已经长成大树,我更能体会为什么乡愁是所有痛苦中最为高尚的痛苦,是可以恩泽灵魂的无私之欲。 
带一本书回家乡,也算是了却平生一个心愿。愿我的故乡和所有人的故乡永远阳光明媚,空气清新,万物生长;也愿我几年来的这点思考与写作,能够为读者呈现更多真实的大历史与小历史,打开一段温暖和百感交集的旅程。 
熊培云 
2011年8月20日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文前部分 1。谁人故乡不沦陷?(1)
天无私覆也,地无私载也,日月无私烛也, 
四时无私行也。行其德而万物得遂长焉。 
——《吕氏春秋》 
须知参差多态;乃是幸福的本源。 
——罗素《幸福之路》 
“我刚刚离开我的摇篮,世界已经面目全非。” 
大约在两百多年前,当夏多布里昂回到湿漉漉的布列塔尼故乡时,曾经这样感慨。因为在那里,作家再也寻找不到“儿时的圣马洛了”,小时候曾在船舶的缆索间玩耍,现在港内看不到船;而自己出生时的公馆也已经变成了旅店。故乡,游子梦里的天堂,和作家远去的岁月一起,一去不返。 
作为一个异乡人,我曾经在一个雨水涟涟的季节穿行大西洋边的圣马洛。那几天圣马洛正在举行一场帆船比赛,满街都是敲锣打鼓的人。到了晚上,更是热闹非凡。 
孤身一人,远在异国,虽然当时我还没有认真读过夏多布里昂的许多作品,但对他笔下 “望不见故乡,望不见童年”的伤感却一点也不陌生。无论是在那次旅行之前,还是之后,我都体会到了那种因失去故土家园而独有的刻骨铭心的疼痛。 
和夏多布里昂不同的是,在我的疼痛里不仅有失去故土的惆怅,更有失去故土的羞耻。一切是那么猝不及防地发生了,而且是在一个风平浪静的年代里,这里没有硝烟蔽日的战争,没有饿断人肠的饥荒,更没有手握刺刀一进村子就牵猪抢鸡的日本兵。 
故乡的方尖碑 
我在江南乡下生长了17年,和我的农民父亲一样,曾经向往城市没有泥水的生活。然而当我终于提着笔杆子进城,发现这里不过住着一群有房屋没家园的可怜虫。只有乡村,才是游子栖息灵魂与双足的地方。疲惫的时候,我不必像城里人一样去桑拿房或歌舞厅,我只要买张还乡的车票便可以了。回到村子里,就像回到电影《海上钢琴师》里的那艘轮船之上。望着童年的老房子,无论在外面的世界有多少挫折困苦,即使失去一切,都有信心从头再来。又因为,我原本一无所有,或者我并不需要那么多。不幸的是,2000年以后,当老家的房屋被移民建镇的风潮彻底淹没时,我栖居乡村的信心与骄傲已荡然无存。曾经生养我的村庄如今变成一片废墟,我从此成了一个在心灵上既没有城市又失去了村庄的流浪汉。(《寻访罗曼·罗兰》) 
在法国克莱蒙西寻访罗曼·罗兰时,我同样暗自感叹。 
在我的精神世界里,此后几年间在老家发生的一件事比拆房子还要严重,那就是村子里的一些古树被远道而来的树贩子连根盘走。坦率说,尽管我也时常遭遇人生的挫折,但很少失去内心的安宁。然而,当我通过一个偶然的机会知道老家的古树早在几年前便被人强买一空,其时内心不可不谓翻江倒海,无以诉说。 
我曾经看过一部名为《柠檬树》(Lemon Tree)的以色列电影:巴勒斯坦女果园主萨玛,为了保卫自己的果树,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新邻居、以色列国防部长告上法庭,因为以色列当局出于安全考虑要砍她的果树。尽管以色列当局表示将给予萨玛足额的补偿,但在她看来,这些柠檬树不仅有自己的记忆和生命,同时也是她与父亲甜蜜生活的见证者与给予者,而这一切是任何钱财都无法补偿的。 
每个人的生命里都会有一些难以割舍的人与事。对于我来说,最能牵动我的故乡之物,便是村边晒场上的那棵老树。它有几十米高,不仅在我孩提时代给了我昂扬挺拔的斗志,同样见证了这个村庄的几百年历史;而当我有朝一日离开故土、远足他乡,它又是那样温情满满,成为游子望乡之时的归所。就像《乱世佳人》里陶乐庄园里的大树,总会让离乱中的孩子挂念,梦萦魂牵。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文前部分 1。谁人故乡不沦陷?(2)
没有树,土地会失去灵魂。在我眼里,晒场边上这棵高大挺拔的古树之于这个村庄的价值,无异于方尖碑之于协和广场,埃菲尔铁塔之于巴黎,即使是出于审美或者某种心理层面的需要,它也应该永远留存。记忆中,这棵大树同时支撑起了这个村庄的公共空间。尤其是在耕作季节,劳累的人们多会在这里休息、闲聊,而那些伸出地面的巨大树根也为大家提供了天然的长条板凳。据村里的老人们说,早在几代以前,曾经有人想卖掉这棵树,一位有公益心的老人便自己掏了钱将这棵树买了下来,目的就是为了让子孙后代忙完农活时有个好地方乘凉。 
就是这样一棵古树,被树贩子里应外合,名义上以“2000元”(最初是1000元)的价格在光天化日之下连根刨出,然后运走。回想上世纪八十年代,我曾经在这棵大树旁,边收割水稻,边听崔健的《一无所有》,与父母在田间地头忙着“双抢”。而现在,虽然表面上我在城市里过得意气风发,掸去了泥土,却在不知不觉中失去了心底的家园。 
“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最近几年,越来越多离开乡村的游子写下了“故乡沦陷”的文字。他们站在中国与世界的不同地方发问——为什么我们曾经“热爱的故乡”,变成了一个自己不愿回去或回不去的地方? 
两种“得罪人” 
2008年,我先后回了三次老家。第一次是在春天,年少时的一位好朋友开着车将我送回小堡村。然而,在村里我只待了十几分钟,因为这十几分钟已足够我去看那个大坑了。 
好在我终于克服了内心的倦怠与艰难。这年夏天,为了给这个村庄做一些见证与记录,我重新回到了乡下,并且在此居住了不短的一段时间,走访了些村民,发现他们也许更需要安慰。在这里,没有谁不为卖树之事唉声叹气,没有谁不为曾经与自己朝夕相伴的大树被人谋夺而“心中辣痛”。这年年底,当我又一次回到村里时,人们还在谈论发生在几年前的这桩令人羞耻的事情。一位外出打工的中年男子,甚至和我谈起自己如何试图呵护余下的树根,只希望它有朝一日能发新枝。而当年花钱救下这棵大树的,正是他的爷爷。 
其实谁都知道,那些曾经见证了几代人生命的树,自从被挖走后就再也不会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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