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村庄里的中国》第6章


祖母淡淡地叹了口气,似乎也没放在心上。然而第二天,祖母的病情急转直下,当附近的乡村医生束手无策时,父亲已经慌了手脚。我这一生,永远不会忘记祖母临终时的情形,和半路上我可怜的父亲叫天无力的绝望与苦痛。当时父亲和姑姑用板车推着祖母沿着弯曲的山路正一步紧似一步地往医院赶……祖母终于来不及抢救,死在了半路上。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文前部分 2。墓畔回忆录(3)
…… 
我对自己严格到残酷的地步,我只许努力学习,不能有半点偷懒与欢娱。上完晚自习,我甚至会爬上教学楼的楼顶,在黑漆漆的夜幕里朝着生养我的村庄跪拜。为我死去的祖母默哀,并藉此鞭策自己负重前行,使受伤负罪的心有所慰安。 
…… 
徐志摩说:“所以不曾经历过精神或心灵的大变的人们,只是在生命的户外徘徊,也许偶尔猜想到几分墙内的动静,但总是浮的浅的,不切实的,甚至是完全隔膜的。”此时我才明白其中的深意。在人生或许空虚的幻梦中,祖母的死,毕竟是陡起的奇峰,开始激励我这彷徨者,使我渐渐感悟到一些幻里的真、虚里的实,并在这片痛苦而宁静的天空底下,穿越人生的浮华和肤浅,开始我真正生命的历程。(《祖母坟》) 
“曾经以为我的家,是一张张的票根,撕开后展开旅程,投入另外一个陌生……”亲爱的读者,我不能说这寥寥几段文字能准确反映我在乡村寂寞而清贫的生活,但它扼要且真切地记载了我的一段心路历程。而且,在那个动荡的、高唱《驿动的心》的年代里,我内心所受的煎熬事实上远甚于此。感谢生活,这段痛苦的经历并没有擦去我内心的明亮与自由,而是让我切实地体悟了底层社会的艰辛,一代代勇往直前的奋进与担当,并由此视同时代的所有奋斗者若当年之我,心怀宽容与慈悲,理解他们的成就与挫折,以及所走过的弯路。 
祖坟偎依着村庄 
我的祖母被葬在这个村庄的几棵古树底下,这里算是村庄的“公墓”了。相较于那些地震波一样向外扩张的大而无当的城市而言,乡村世界的一个美好就在于“祖坟偎依着村庄”。站在自家屋顶上,你可以看到这里的一切生命,以及他们最终的归宿。事实上,这也是当年我时常在巴黎城内的几个墓地里徜徉流连,久久不愿离去之原因所在。巴黎不仅让我体验了镂刻千年时光的城市之美,也让我看到了“祖坟偎依着村庄”的乡村之美与人道之美。 
若干年后,在我真如祖母所愿,有了一些出息时,我也曾经多次想过为祖母修一座坟、竖一块墓碑。然而,每要行动之时,总又少了些动力。这自然不是受制于我的懒惰与漫不经心,而是因为我年少时在乡村的一些所见所闻。 
小时候在老家周围青石墓碑随处可见,只是它们多半不是立在坟地之中,而是被附近的村民就地取材,或被支在水塘里用来洗衣服、铺路或是被砌了猪栏。如此悲凉的光景,甚至不若武林豪杰墓之“无花无酒锄作田”。而这种身不由己,对未来的不安,在我读到杨继绳先生《墓碑——中国六十年代大饥荒纪实》一书时更是心有戚戚焉。 
在《墓碑》序言中,作者深情地谈到自己的父亲,并且“在摆脱蒙骗和追求真实的努力中”,一步一步地弄清楚了“父亲死去的社会背景”。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乡村兴起了“为先人修建墓碑的风气”,杨继绳也一直想给自己的父亲立一块墓碑,然而,每当想起家乡1958年以来的那些墓碑的命运,总也免不了打退堂鼓:“有的被拆来修建水利设施,有的在大炼钢铁中用来做土高炉的底座,有的则铺在路上任千人踩、万人踏。”所以,与其如此,不如在心里为先人立碑,“至少它不会遭人践踏,也不会被人拆除”。如果能被诉诸文字,当然更好,因为“即使我在这个世界消失了,这个文字表达的心声,将存留在世界各地的一些大图书馆中”。 
原谅我在这里连篇累牍地谈论自己过去的一点心事。透过它,您也许已经支离破碎地了解到我,一个生长于乡村的平凡生命,如何因为年少之时的家庭变故,完成了自己鲜为人知的成年礼;如何因为要担起一户贫穷人家的生活重负,放下锄头与诗歌,从寂寞自在的乡村遁入城市;如何将这时代的贫困与不公的罪恶,简化为加诸一己之身的责罚。在接下来的章节里,我还将与诸位一起见证的是,近百余年、六十年、三十年来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中国乡民,各自通过怎样的方式一次次离开他们爱与恨交织的土地,留下如今一个个偶尔喧哗却常年空空荡荡的村庄。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文前部分 3。 为什么不是农民拥有土地?(1)
“地就在那里摆着。你可以天天见到它。强盗不能把它抢走。窃贼不能把它偷走。人死了地还在。”近百年前,一位农民向社会学家费孝通这样感慨。 
同样在赛珍珠的小说《大地》里,农民王龙和阿兰将土地视若生命。由于农产所得的银元没有其他安全的投资渠道,又怕遭人抢窃,王龙认为只有把钱变成地最值得、最安全。任何财产都会遭到抢劫,只有田产与大地同在,不管有哪方强盗来犯,都夺不走土地。王龙一家人逃荒归来后房子遭破坏,用具被偷光,只有荒芜的土地安然独存。他趁农时播下良种,当年就得到很好的收成。所谓“Good Earth”,就像女人的子宫一样,可以播种孕育。 
自古以来,农民相信传给儿子的最好的东西就是地,地是活的家产,钱是会用光的,可是地却取之不尽。农民占有土地的动机也与这种安全感有直接关系。农民想不到的是,这强盗抢不走、窃贼偷不走的土地,在特定的年代却可以像变戏法一样变没了。 
奈伯斯的葡萄园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早在百年前,曾经在中国生活过半个世纪的英国传教士麦高温(J。 Macgowan)有这样一段感叹: 
纵观中国历史,自古以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一观念已经达成一种共识。那耸入云霄的群山、果实累累的山谷、未被开垦的荒野及富饶的平原,莫不归属于皇帝。因此,无论什么时候,如果国家需要任何财富用于公益事业,它只需简单地向现有的财富占有人提出征用要求,并向其支付财富实际价值一半的价钱就可以了。其实,这样一笔费用只能算是对财富所有者的一种感情上的慰藉,而不是对他作为真正的财富所有者的承认。如果阿拉伯国王是一个中国皇帝的话,他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把令人垂涎的奈伯斯葡萄园(Naboth vine yard)据为己有。他只要派几个臣子去将葡萄园征用就可以了,而奈伯斯也会马上屈从于他的命令,并在情感允许的情况下体面地隐退,将自己的财富予以奉送。(麦高温,《中国人生活的明与暗》) 
相较“波茨坦磨坊主”与重庆的“史上最牛钉子户”而言,这里的奈伯斯算是上了《圣经》的“钉子户”了。 
据《旧约·列王纪上》记载,耶斯列城住着一位叫奈伯斯的平民,他的葡萄园靠近以色列国王亚哈的宫殿。有一天,这位国王对奈伯斯说:“把你的葡萄园给我做菜园吧,因为它靠近我的宫殿。我可以把更好的葡萄园换给你;如果你要银子,我可以折价补给你。”尽管国王彬彬有礼,开出的条件也不薄,不过奈伯斯却以“万不敢将我先人留下的产业给你”一口回绝了他。扫兴的亚哈只得回到宫里,茶饭不思。一位久经沙场、杀人如麻的铁血国王竟然败倒在一位平民的葡萄园外,怎不令人懊恼? 
就在国王亚哈一筹莫展时,王后耶洗别为她的夫君宽心:现在以色列全国都归你治理,你只管起来心情畅快地去吃饭,我一定能让你得到他的葡萄园。随后,王后就以亚哈的名义给耶斯列城里的长老贵胄写了封信,要求他们构陷奈伯斯并置他于死地。这些没骨头的长老贵胄果然依计而行,最后以谤渎神和王的罪名将奈伯斯拖到城外一个水池边用石头打死,流在地上的血被一些闻腥赶来的野狗舔净。就这样,在王后的帮助下国王得到了奈伯斯的葡萄园。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 文前部分 3。 为什么不是农民拥有土地?(2)
既然是圣经故事,接下来该上帝出场了。由于国王夫妇杀了人又得了平民的产业,上帝将不幸的预言带给了亚哈和耶洗别——“狗在何处舔奈伯斯的血,也必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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