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强]局外人》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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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驾驶座上的谭宇自然不会想到自己的屌丝形象在某人心中已经大有改观,只是眼观鼻鼻观心地直视正前方。张凯曦开著车在一个古旧破落的巷子里左拐右拐,经过几栋低矮的民宅,最後停在一家湖南菜馆的红漆招牌前。
“是不是很惊讶,我没有带你去高级餐厅?”看著谭宇脸上的惊愕,张凯曦了然轻笑。
“还好。”谭宇摇摇头,“比起高级餐厅,我更喜欢这种地方。”
“别看门面小,他们家的湘菜可是全江城最地道的。”张凯曦率先走进去,语气里有几分孩子气的炫耀和得意,“这地儿一般人都不知道。”
服务生领著两人进了小包间,映入谭宇眼帘的是精致镂空的梨花木餐桌,浅绿色的竹帘垂下一半,窗台上繁盛葱郁的绿色盆栽在其後隐约可见。
“怎麽样,还不错吧?”张凯曦从菜单里抬眼看他,眼底笑意明朗。
谭宇连忙将四处打量的目光收回来,不轻不重地嗯了一声。
服务员送来西湖龙井,给两人倒了热茶,耐心地侯在一边。谭宇瞄见桌上多出来的一副碗筷,正有些不明所以,包厢门就被人推开,一个爽朗的笑声传了过来。
“还以为你请什麽大人物吃饭呢,原来是校友啊。”陈鸥走进来,他穿著挺括的修身西装,眼皮底下有一圈明显的青色暗影,看来昨晚上也没怎麽休息好。
“陈总。”谭宇站起身,下意识地就想让座。
“别介”陈鸥拍了拍他的肩头,示意他坐下,“凯曦昨晚没闹腾吧,听说他吐了你一身──”
“陈鸥!”张凯曦窘迫地打断他,“您老乖乖坐著吃饭行不?”
陈鸥是知道张凯曦在某些事上脸皮分外薄的,也不再闹他,挨著谭宇坐了下来。他对谭宇印象还不错,自然而然地就拉著人攀谈起来。
张凯曦点了八菜一汤,荷包豆腐,油辣冬笋尖,酱汁肘子,麻辣子鸡,一品大田螺,糖酥排骨,干锅茶树菇,再加一个冬瓜汤。又问谭宇要不要加菜,谭宇一愣,忙不迭地摆手。
太浪费了,他在心里想,点这麽多菜,一半都吃不完,但是请人吃饭这种事,场面是越大越好,以张公子的脾气,绝对是不可能带他吃个几十块的麻辣烫就作罢的。
“凯曦,你最近得注意点安全啊,我可听说薛二愣子出院了。”陈鸥夹了一筷子油亮的冬笋,津津有味地放在嘴里嚼。
“什麽破事儿,不用你提醒。”张凯曦最不耐烦饭桌上听这些话,俊眉拧起。
谭宇静静埋头吃饭,自始至终都没有参与两人的谈话。
这晚张凯曦就睡在陈鸥的单身公寓里。
这里离理工大近,夏有空调,冬有暖气,推开窗还能看到一个种满杨柳的人工湖,很是让人心旷神怡。张凯曦把资料和专业书都搬过来了,打算应先应付完考试周再回家。
“你和那个沈牧,进展怎麽样了?”陈鸥抱著ipad盘腿坐在床上,在玩三国杀的间隙向对面的人抛去一眼。
“明天要下雪。”张凯曦躺在行军床上,双手枕在脑後,牛头不对马嘴地回了一句,“诶,我有个想法。”
陈鸥斜眼打量他,“你想整什麽妖蛾子?”
张凯曦扑哧笑了,“要说出来还真挺矫情的,我自己都不信。”
陈鸥长长地哦了一声,“和那个叫沈牧的有关?你不会是想──”
“看明天的天气吧……”张凯曦闭上眼,把被子往胸口以上卷,看起来像是睡著了。
“切,又说话说一半。”陈鸥不忿地撇撇嘴。
19。雪(一)
谭宇是被窗外闹哄哄的声响吵醒的。
今天没有考试,寝室里几个人都睡得死,谭宇是个例外,他一向浅眠,外面有点细微的响动就能把他惊醒。
他披了外套走到阳台,这才发现昨晚下雪了,大概下了一整晚,积雪足有半尺深,很多人的脚印乱七八糟地散落在雪地上。闹哄声是从隔壁那栋宿舍楼传来的,谭宇不知道发生了什麽,只看到下面有好些人还穿著睡衣头发蓬乱就迫不及待地跑过去了,好像前面有五百万在等著他。
谭宇不是个喜欢看热闹的人,他正要转身离开阳台,却听到一个熟悉的名字从下面传来。
沈牧。
谭宇不清楚他们在讨论沈牧的什麽,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很古怪,那种明明就想笑却偏要憋著,想说什麽又不敢说的矛盾神情。
谭宇随便换了身衣服,抓起床头搭的围巾,匆匆忙忙地下了宿舍楼。
他好像,猜到什麽了。
沈牧所在的宿舍楼前有很大一块闲置的空地,听说是理工大两年内用来开发新宿舍楼的。一整晚的雪,把这片空地变成了一块超大的白色年糕。还是让人舍不得咬上去,舍不得摸一下,生怕破坏了和谐感的那种。
而现在,这块“白色年糕”上被人不知道用什麽写了一行超大的汉字,从远处看,这行龙飞凤舞的字就像是旧时的白玉镇纸上凹下去的纹路,兼具艺术感和美感,让人拍案叫绝。可惜上面的内容略有些欠缺文采。那一行字写的是:
沈牧,你就从了爷吧!
谭宇看到雪地里那行大字的时候,有种被闪瞎的错觉。他几乎是立即就联想到了一个名字:张凯曦。
放眼整个理工大,甚至整个江城,除了张公子,再也不会有第二个人有如斯气势,如斯胆量,敢用这种祈使句告白──并且是对一个同性告白。
张公子就是这样,肆无忌惮,敢想敢做,在理工大的这几年不仅在发型和衣著上一直引领本市官二代的潮流,也在深层思想觉悟上大力赶超了本市全体人民。并且,他这种敢於第一个吃螃蟹的奉献精神,更是鼓舞了本市无数不敢出柜的homosexual,为本市走向全民大同的康庄大道谱写了一页全新的历史篇章。
据说,那天连四条街开外的江大,八条街开外的师大,十六条街开外的科大,都不断地有学生跑来围观。
江城人民爱看热闹,几乎到了有瘾的程度。为了看热闹,饭可以不吃,车可以不开,孩子可以不管,但是热闹,一定要看!
那块写了字的空地上挤满了拿著手机不停拍照的人,还有人在大喊沈牧的名字。谭宇想往外走,又被人挤了回去,推推搡搡中他的围巾掉在了雪地上,他弯下腰去捡,後脑忽然一痛,不知道是谁的膝盖骨在推挤中撞到了他的头。
“有毛病啊”谭宇心里憋著一股火,他捡起围巾,站起身,冷冷地看著那些表情疯狂的人。
“你TM才有病,儿白,别跟这儿装逼了,滚!”一个操东北口音的男生轻蔑地看了他一眼,同时举起手中的相机。
谭宇看著他,一拳挥了过去。
张凯曦捧著一束鲜红的玫瑰,等在东区宿舍的後门口。所有人都赶著看热闹去了,甚至不会有人去注意事件的主角正等在这个偏僻的角落。
一口长长的热气从张凯曦的嘴里呼出来,他跺了跺快要冻麻的脚,无奈地朝天翻了个白眼。
这晚回去後,陈鸥对於他今天的行为只做了两个字的评价:牛逼。
沈牧到了後门时,张凯曦几乎快变成一个雪人了。他俊秀的脸冻得苍白,映著手里火红的玫瑰,颇有几分“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幽怨意味。
张凯曦这个人,一向对自己狠,尤其是为了达成某个目的时。
沈牧在离他两步远的地方停了下来。
“你都看到了?”张凯曦冲他挑眉,明明冷得话都说不利索了,媚眼抛起来却还是一点都不含糊。
“嗯。”沈牧的表情淡淡的,但是目光很复杂,他的黑眼睛里,藏了太多东西。
“我也不跟你磨了,痛快点说吧。我看上你了,你呢,怎麽想?”张凯曦换了个姿势站著,嘴角一抹笑容自信而笃定,大有老子天下第一的傲气。
沈牧看著他,发现自己竟然很难说出“不”这个字。
这个世界上,就是有那麽一些人,有著难以抵挡的魅力。他只需要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能让人心甘情愿地诚服。譬如这一刻的张凯曦。
“五分锺过後你还不说话,我可就当你默认了。”
作家的话:
犯了个很傻比的错误,改了……囧
20。雪(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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