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朱槿》第44章


凼歉O不蚴欠猓坪醮游丛谒纳谐鱿止话恪?br /> 而我,成了一只鬼魂。
我看着他吃饭,喝水,看书,练武,制药,画画,看他做着一切与我无关的事。
我记得他看到没有开花的朱槿时,还奇怪的问慕生,“花是不是被黑炫风摘了?”
慕生一直苦于没有好借口,如今却是送上门来,他垂着头应了声,“是。”
他不记得我,自然也不会记得,朱槿已经被他制成了毒,下在了我的身上。
黑炫风常常来找他,但最终总是敌不过他,而屡屡逃跑。
青萍写过几次信给我,但每每都是被慕枫拦了下来,他知道反正我不会写字,于是每次都是给来人一件物什,让他带走。
皇宫里的几位都以为我还好好的活着,王府里的下人从不知道我中毒,只以为我其实是一名暗卫,来无影去无踪。
知晓我和他之间的,只有慕枫慕宇慕生黑炫风。
但是他们都不会说。
他们和我一样,希望慕临王忘掉我。
而他真的没有记起我,哪怕一丝一毫。
有一次差不多一两个月没再见到黑炫风,后来无意中听人说她又出去采各种草药,我觉得我真的羡慕她,她从不为情所苦,就算她一直说要慕临王娶了她,但其实她并不是真正的喜欢他,她只是喜欢与她一样厉害的人。
所以慕临王就算讨厌她,但有时也不想杀她,这样的女魔头杀了确实有些可惜了,毕竟他从来都觉得别人的性命与他无关的,所以更不会有那种要铲除魔头的觉悟。
当然,如果真有那种想法,我觉得他首先就该杀了自己。
我在王府整整游荡了一年,没人看到我是哭是笑,是冷是热,我连睡觉都不需要,白天看他做着所有的事,晚上坐在他的屋顶上发呆。
我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还要持续多久,其实,我真的宁愿魂飞魄散,什么也不知道。
看着自己喜欢的人,却碰不到,摸不到,比镜中月水中花还要飘渺无望。
我记得最后一次呆在慕临王府是在两个多月前,那一次黑炫风来了,她说她要去采药了,慕临王没理她,她也不在意便走了。
跟她一起走的还有我,当然我是飘的。
我想如果再呆在王府,我会疯掉,所以我选择了离开。
虽然从前,我就听过黑炫风是个全凭喜怒杀人的魔头,但她毕竟没有杀过我,所以我也没觉得她真的是个坏人。
然而跟着她的那一路上,她立刻帮我推翻了我这个想法。
她一路上都吃霸王餐,住霸王店,运气不好的客栈还可能被她打劫一番,所以她从来不为生计发愁,有时她兴致来了,会和路人甲打起来,然后毫不犹豫的把人杀掉,遇到骨头硬的,她就下毒,有时看见两方人马在打斗的时候,她会问清楚谁是好人谁是坏人,问清后,她就毫不犹豫的杀了好人,然后在坏人感谢她的时候,她又杀了他们。
还有许多类似的事情,总之,她女魔头的名号真不是别人强加给她的。
我跟着她由一开始的惊讶到无语到麻木再到最后她不害人我都觉得奇怪的情况,这足以见得,我也是个冷血的。
我跟着她很快就到了南蛮,她一刻未曾停留,就进了迷雾森林。
在森林中,她遇到很多野兽,但野兽都没她毒,所以她一路走得都很顺利,直到看见了那颗忘忧草。
正如慕临王说的那样,她真正是随心所欲,因为她原本是想采回去的,可结果,她忽然想尝一尝,我很想阻止她,但她压根不会有犹豫,说吃便吃。
最后当我醒来的时候,我就成了她。
可能是她身体的原因,我也忘记了一切。
其实既然忘记了,又何必再想起来,这样大家都挺好的。
只怪我不大气,舍不得那根紫兴草。
“吱吱。”
“我没事,那两个人什么时候走的?”
“吱。”子曰做了个卧倒的姿势。
“果然还是那么冷血,一个晕过去的大姑娘,他也不怕有什么危险。”我没好气的说道。
“吱吱。”
子曰表示它也很牛,我看了看它那口锋利的小牙齿,表示赞同。
我实在不知道该去哪,最终在南蛮溜达了一圈,决定去慕临,毕竟我还是喜欢那种地方。
我没有盘缠,又没有黑炫风的本事,一路上只能带着子曰表演杂技,来赚盘缠,实在是太凄惨了!
听着一声声的铜板声,我和子曰都感到一阵阵的忧伤。
“晚上去吃牛肉面吧。”我苦哈哈的说道。
“吱吱。”子曰表示它吃牛肉,我吃面。
我觉得那钱都是它赚的,也应当它吃肉,但我好想买件衣服穿穿啊,我实在不想每天都光着身体等衣服干!
于是我下定了决心,到了慕临之后,我要大干一场。
我跟子曰过了两个月的苦逼日子后,终于到了慕临。
第一件事,便是去慕临王府,偷盗!
由于我对王府很熟悉,而且如今我也能轻松自如的运用轻功,所以我不费吹灰之力就到了王府的库房。
他库房的机关,我也一清二楚,所以当我顺顺利利的进去时,子曰用一种‘你是惯偷’的眼神看着我,我无视了它。
他们家银子上面都是有印记的,我不能拿,于是便挑了几件看起来很值钱的玉饰和金首饰。
“子曰,走了,我们可以去吃好东西了!“我们俩神不知鬼不觉的溜走了。
******
“大婶,你知不知道哪里有黑当铺?”
大婶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姑娘,你没事吧?”
你没事吧?没事就吃溜溜梅吧!
我的脑子里突然出现了这个广告词,我抖抖肩膀,“大婶,到底哪里有啊?”
大婶以一种看神经病的眼光看了我一下,端着她的花篮跑了。
。。。。
“小哥,哪里有黑当铺啊?”
“大叔,哪里有黑当铺啊?”
“前面那位小哥,你给我站住,再不告诉本姑娘哪里有黑当铺,本姑娘就割了你的舌头!”不威压不行啊。。。
小哥弱弱的指了个方向,我拍了拍他的肩膀,“早说不就得了。”
黑当铺门面不大,但很好找。
“掌柜的,当东西!”我直接将东西掏出来放在桌面上,从那掌柜的突然放光的眼睛,我知道,那玉佩一定是个好货色。
“五十两。”他说道。
在这个时代,二十两就够农民一家三口一年的开支,那五十两,哪够我跟子曰挥霍的。
“你唬谁呢!当本姑娘不识货吗?三百两!”我狮子大开口。
“姑娘,你不是诚心来砸店的吧!”那老板脸一冷,眼神往里边一扫,顿时两个彪形大汉走了出来。
“哈哈哈。”我大笑了三声,“本姑娘出来混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里活泥巴呢!今天这三百两,少一分,姑奶奶都不答应!”
“敬酒不吃吃罚酒,二标关门,今天这镯子本掌柜要了,这人,哼哼,等咱们玩过了,卖到窑子里去!”那掌柜冷冷一笑。
“难怪这么小的店面,原来是家黑店!”我鄙视的说道。
“现在知道,太晚了!大标二标,给我拿下她!”
我虽然不知道怎么使功夫,也不知道什么毒是什么毒,但我有帮手啊!
“子曰,咬他!”
子曰有剧毒,但它的毒不会蔓延,只是咬哪,哪就不会再好。
所以当那俩大汉看见看见自己的双手发黑,而再不能活动时,他们的嚣张顿时消失的干干净净。
“你当本姑娘真不知道你们是家黑店么!不想死的给我把银子拿出来!”我凶神恶煞的说道。
“姑娘,店里没有那么多银两,不如我去钱庄取给你?”那掌柜的一副精明的样子,脚还准备往外走。
我从腰间掏出一把匕首,就压在了他脖子上,看着有一条红色的血迹,我才冷冷的说道,“少跟本姑娘来这招!本姑娘可没耐心。”
“是是,姑娘手下留情,我这就给姑娘取银子!”那掌柜立马求饶。
“早这么听话不就没事了,本姑娘自然也不会占你便宜,这镯子自然就是当给你的。”我收起匕首,悠然自得的说道。
听到我这话,那掌柜的表情也没那么肉疼了。
“本姑娘的小宠物方才受了惊吓,你再额外给它二百两作为安抚费。”
“吱吱。”子曰很高兴,它终于可以大口吃肉了。
“姑娘!”
“嗯?”我晃了晃手中的刀,漫不经心的看着他。
他立刻捂着脖子,“我这就取,这就取。”
一个玉佩当了五百两,我和子曰很开心,我们共同决定,以后没钱了就去王府偷东西,偷完了就来黑店当,不仅不亏,还能倒赚一笔,实在是发家致富的好办法啊!我们终于不用在街头卖艺了!
我首先去成衣店买了五件衣服,然后在慕临最好的首家客栈订了间上房,在房间里美美的泡了个澡,由于我也不会梳什么发髻,就在头上随便编了几个小辫子下楼吃饭去了。
“黑炫风来了,大家快跑啊!”
艾玛!我洗澡前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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