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天王1》第89章


若是不是如此,临哲也不会将眼前这个自称“哥哥”的人带来剧场了。
说实话,他并不大相信这人是自己的哥哥,想来过了20多年一点消息都没有的人;忽然出现在你面前,说你是亲人;谁都会消化不良的。
但方琛没想到的是,临哲是重生而来的,所以血缘不血缘,对临哲来讲根本没有任何牵绊。
也因此,临哲可以毫无负担地把他叫来演戏。
方琛看着手里的黑色的美瞳,犹豫半晌,“这个怎么用?”
“嗯……塞到眼睛里去就可以了。”
方琛默默将美瞳戴了上去,一般人第一次戴都是会怕的,但方琛是军人,军人的天职就是服从命令,哪怕是让他去送死。而方琛作为一个在军队里混得风生水起的军人,自然不例外。
安烨看着方琛毫不犹豫地戴上,才不由得对这个家伙有所改观。若不是因为方琛一开始对临哲的态度太嚣张太可恶,安烨也不会讨厌他。安烨也是军人,军人和军人之间有种不可言状的东西。
方琛戴上了灰色的美瞳,灰白色的瞳孔似乎格外衬他的气质。荆无命灰白的眼睛没有情感,也没有生命,这就是为什么临哲他们找了很多演员都无法饰演这个角色的原因。
可方琛做到了。没有刻意地,却胜似刻意的。
方琛的理想是什么?
曾经他以为,那是不断在军队里往上爬,不断地,不断地,直到能和那个人平起平坐,就可以重新在母亲脸上看到笑颜。所以他从小就以一个军人的标准衡量自己,以一个军人的铁血要求自己。
没有用任何人的势力,他凭着自己的努力爬到了如今的位置。再给他几年,他能爬得更高更远,当人生的目标近在眼前的时候,最悲哀的,莫过于那个一直让他作为目标的人,忽然死了。
就好像是二十多年的努力完全是个笑话似的。
就像是书中那个荆无命一样。他是恨上官金虹的,可当那人死了以后,他又该如何?湣鹕砩厦缮狭艘徊闼榔7借∽匀灰彩呛薹秸耪咭咽拧?br /> 原著中描写“荆无命的左右手、脸上有三条刀疤,身材很高,穿著金黄色的衣衫,衫角很短,只能掩及膝盖;袖口是紧束的,手指细而长,骨里凸出,显得很有力。有时头上会带著宽大的斗笠,笠檐压得极低。腰带右边插着一柄剑,剑柄向左”,这一身的装束放在方琛身上却也是毫无违和感。
只是,演技并不是靠着装束得像就能获得的。
方琛没有演过戏,没有学过演戏。
可他是一个军人,走路是挺直腰板的,面部是冷峻犀利的。
而荆无命,那样一个孤傲的剑客,一个一直掩饰自己的右手,左手舀剑的剑客,一个背后藏着无尽寂寞的剑客。如果说李寻欢的寂寞的外露的,那么荆无命的寂寞就是内敛的。
方琛舀剑,剑不是重剑,但也不轻。可在方琛手里如若无物,挥砍斩劈如同剑附在手上一般轻巧。
“感觉如何?”泊宁问方琛。
方琛沉吟半晌,“太长,不如军刀来得好使和舒服,不过,也不难。”
泊宁默默地扭开了头,他实在不想和方琛探讨古时长剑和虎牙这种军刀的区别……
原著里,荆无命并没有死,而在原版的电视剧中,一大败笔的就是荆无命死得很突然,很草率,草率到他死后,李寻欢只是上前看了他一眼,然后说了一句“我会为你报仇的”就再也没有他的戏份。
可陈枫给的剧本远远比这细腻得多。
小李飞刀,不仅仅只有小李飞刀,小李飞刀讲的是整个江湖,讲的是和这把飞刀有关的人,有关的故事。荆无命作为一个戏份很大的存在,自然不能死得这么草率和突然。
古龙的原著里,荆无命没死,但他比死了更寂寞!
陈枫的剧本里他却依然是死了。
陈枫不会全数按着原著的套路来,更不会按着原来的电视剧,让上官金虹杀了他,陈枫有他自己的构造。
荆无命看着李寻欢,剑还是在左手,多年的习惯,已经改不掉了。他忽然转身往回走,一步一步,任凭有人在喊他也没回头,不久,人们在雪地上发现了他,人却早已没了呼吸。
寥寥几笔,陈枫为这个人物画上了句号,却又能让人无限遐想,他为什么会死,怎么死的。这些,统统没有答案。
方琛没演过戏,但此时的感觉很奇妙,他能感觉到荆无命那种感觉,又无法说出口来,他静静倒在雪地上呼吸,好像是这么多年来,头一次活出了自己。
临哲看着方琛。方琛的出场虽然让他有些不大爽,但这人品绝对没得说,任劳任怨不说,还不要片酬。
“呐,好歹是你哥哥,给他?”安烨不大情愿地递给临哲一瓶需泉水,虽然他对方琛的印象有所改观,但依然把此人放在冷淡对待的行列。
临哲有些吃惊,“你干嘛不自己给他?”
“他不是你哥么。”安烨眨眨眼睛,“你给他才正常吧!”
“……”临哲默了一下,,接过安烨手里的水,递到了方琛面前,“给。”
方琛接过,有点惊讶,这个弟弟一直对他表现得很冷淡,没想到居然会给他递水,但他还是拒绝了,临哲眼皮跳了跳,安烨给的他居然还不给面子?
临哲心里给方琛加了一个差评,扭头走了。
腾铭在不远处恰好目睹了这一幕。
他仔细地看了方琛的外貌一眼,然后默默在心里给方琛记上了一笔。安烨也是看到了方琛的拒绝,当下也很不舒服。他是输出同是军人的心态才让临哲去给他送水的,没想到这人扭捏得很,一点也不爷们!
“你到底会不会演戏啊!”导演不满地对方琛说,虽然方琛整个人的气质很好,很符合人物的要求,可方琛的身上没有荆无命的多情。
越是无情的人,才越是多情。
可方琛演得全无感情。
“他是我们找来的临时演员,没学过演戏。”泊宁抱歉地导演说。导演却更加不满了,“你们怎么回事啊,净找这种没技术的演员来!”
方琛扫了导演一眼,往临哲的方向淡淡看了一下,没说什么。却让导演感到自己像是被一头狼盯上了。是,方琛不会演戏,可这不代表他就好说话,那种部队中磨练出来的血性,依旧能让人胆寒。
临哲沉思良久,忽然感觉到了方琛身上勃发出的寒意,心中一动,对导演道,“王导,你看,把他身上的那种不同的特质放大,尽量减少他表现不出来的东西怎么样?”
导演也是眼睛一亮,这明显是个不错的主意。一个人的特征可以有很多,但有时候往往只需要将其中之一表现得很强烈就可以了。既然方琛走不通无情后的多情路线,那么换走通过无情的叠加也能取到相同的效果。
想到这里,导演也是松了口气。
他本是不想来接这部片子的。翻拍往往不能得到很好的口碑,若不是老朋友陈裴打电话强烈推荐他来拍,若不是他看到剧本的提供者是陈枫,或许此刻的导演就要换人了。
但这群演员的表现,也着实没让他失望:这是一群有思想有主见的演员。但这也无可厚非,会在自己最红的时候毅然退出大公司,自己成立工作室,并不是任何人都做得出来的。
现在片中一直没找到的演员也算是有了着落,剩下的便是开拍了。
对李寻欢的扮演者,他们采取的是由导演挑选。
5个人分别饰演关于李寻欢在面对林仙儿脱光了衣服的那一段的表现。
最后导演定下了临哲。
因为临哲没有用其他人清一色的淡然的眼神,而是用一种欣赏的眼神。存粹的欣赏,就像是在看一个艺术品。
淡然,只是君子,而欣赏,才是李寻欢。
至于阿飞这个角色,倒是没什么争议地给了腾铭。
第一幕是李寻欢在路上遇到了那个冷冰冰的少年。
因为是要拍的是雪天,需要在很厚的雪地里拍摄,剧组不得不特地赶到北方,零下十几度混着厚厚的雪,却还要穿着单薄的长衫。
在冷得快发抖的时候,更是不得不强作镇定。特别是演李寻欢的临哲,喝着酒,削着木雕,眼中含着无言的寥落,却又要表现出那种超然的淡薄。
马车缓缓开过少年。
少年的剑只是两块铁片。
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当李寻欢请少年喝酒却被拒绝后,问少年说,等他有钱买酒时,请他喝。而少年说,“好,我请你。”
陈枫剧本里的阿飞和古龙笔下是一样的:坚毅,倔强,冷漠,却又单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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