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塌糊涂》第3章


但是,但是……
言归正传。)
我对像小春那样的小念头总是能够接受,他只是想干掉一个处女,而且,不想造成什么太坏的后果,我知道,小春兜里经常要装一盒避孕套,以免姑娘们遭受更大的损失,因此,我跟着他去了。老实说,我当时一心想搞创作,与他一起去,只不过是为了散散心,根本没真想去嗅什么姑娘。当然,这其中另有一重原因是,小春找的姑娘的长相都毫无例外的欠佳,不符合我爱美的天性,因此,与他出去多半是白费劲。
按照惯例,出发前,我与小春商量了一通。小春讲了两个姑娘的长相、特点,在没有征得姑娘同意的情况下,我们开始私下瓜分。他一口咬定,他喜欢那个白的胖的,而我只能喜欢那个黑的瘦的,我与他讨价还价了一会儿,最终答应了他的要求,于是,我们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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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下室,小春把我带到一间又小又潮的小屋里。屋里有三张床,各躺着一个姑娘,其中两个又矮又白又瘦又小,像是用信纸和细铁丝糊起来的,还有一个又高又黑又瘦又小,像是用写满字的信纸和细铁丝糊起来的,也许,我想,她就是小春说的嗡嗡。我往这个小房间里看了一眼,便开始后悔跟他来。小春自己却走了出去。他想找的菲菲在另一间屋里,他找菲菲去了。我只好坐在原地,和三个姑娘看电视,不时跟她们搭几句话。姑娘们显然对我没兴趣,爱理不理的,令我感到十分没劲。
不久,小春慌慌张张回来了,说菲菲她爸从大连过来看她,他不想在那种场合里久留,于是溜到这边等菲菲。我和他就坐在床边,小春点上一支烟,抽了起来。电视里放的是一个武打片,我注意到,斜对面床上躺着的姑娘,对电视节目十分熟悉,另外两个姑娘想看的电视剧在几点几点,她都能以专家般的自信随口说出,绝不犹豫。她的小脑袋从被子里伸出,像个被刨出地面的土豆,而且她还十分害羞,绝不多对我们说一句话,另外两个姑娘倒是随和得多,有一个叫娜娜的还抽烟。我对着小春的耳朵小声问:〃斜对面那个不爱跟咱们说话的就是嗡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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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一塌糊涂(7)
小春看了我一眼,笑了:〃没错。〃
这时,门开了,菲菲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三个苹果,一把小刀,进门便削,给嗡嗡一个,小春一个,自己一个。我没有,在边上干坐着。
菲菲对小春说:〃我爸总算走了,你刚才走的时候,他还对我说,你以后可不许交这样的男朋友啊!〃
大家都笑了。
然后,小春与菲菲说了几句话,我们便走了,走前约两个姑娘出去玩,菲菲答应了,嗡嗡说,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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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时,坐在小春的车里,我如释重负。小春对我说:〃下次我一定把嗡嗡也给约出来,怎么也得一人一个呀!〃
我说:〃不用,真的不用。〃
小春说:〃哥们儿说话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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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春说话果真算数,两天后,他便开车把两个姑娘接到东高地一个歌厅里,又把我叫来,我们四个人一起唱卡拉OK。小春会唱歌,在大学时便抱着一把吉它给姑娘唱,现在他是拿着话筒唱。菲菲和嗡嗡都喜欢唱。那个小歌厅又脏又破又黑,四个人花100块钱便能泡上一个小时。顶上一个粘着碎玻璃的旋转顶灯晃得我睁不开眼睛,我只记得嗡嗡唱了一首《明天我要嫁给你啦》,我喝了两筒可乐。
然后,我们四个人来到了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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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春有个问题,就是没房子,他一直住朋友家,我是他的朋友之一,幸亏他朋友多,因此一个月也轮不上我几天。小春认为,我那里有个书架,里面有很多书,看起来不像个粗人的住处,我又有很多录像带,可以放给姑娘看,而且,我不怕得罪邻居,闹到多晚都可以,还有,我会做饭,半夜不用开着车四处找饭馆,因此,就认定我家适合嗅蜜,凡新认识的姑娘必往我那里带。当他带一个姑娘来的时候,往往面露歉疚,十分不安,而带两个来,便面露得意之色,极热情地把其中更难看的那个介绍给我。
小春是我的大学同学,一直住东高地。我从城里搬过来后与他在一个饭馆相遇,他大喜,亲切地与我叙旧,我在东高地也不认识什么人,见到他自然十分高兴。东高地位于北京城正南10公里处,非常偏僻,很多北京人都不知道这个地方,这里是航天运载火箭研究院所在地,美其名曰:航天城。我父亲在这里工作,分到一套住房,房子空着没人住,我便沾光搬了过来。这样,城里的朋友找我十分不便,我出去混,半夜回来连出租车也找不着,因此,这里很难外出,极适合强迫写作。我搬来时决心很大,想写完一个长篇再说,不料才过一个月便觉失算,因为我独自一人的后果往往是每天睡10个小时觉,在醒着的14个小时里,打4个小时电话,做5个小时饭,发5个小时的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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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节:一塌糊涂(8)
小说的进展极其缓慢。
我可以这么总结这件事:决心就是决心,与决心的对象没什么关系,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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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家,嗡嗡和菲菲起初显得十分拘谨,四人各喝了一杯茶后,菲菲松弛下来,与我和小春聊起了天。嗡嗡坐在一旁,显得神秘莫测,她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只在谈话涉及到她时才〃啊〃一声。
在小春的追问下,菲菲告诉我们很多有关她们班姑娘的情况,我听到很多名字,什么蒙蒙啊,什么可可啊,什么黄黄啊,全都是两个字连在一起的,令我想到我曾逛过的一个狗市。
菲菲也是处女,18岁。处女一般有很多迷信,比如,很多处女都相信,一个姑娘有了一个男朋友,就不应再有另一个,就如同童男在得到一个女朋友之后就想尝尝第二个。当然啦,一个迷信的处女如果碰到同样迷信的童男,那么两人的日子一定都不太好过。我说这话是指我的青年时代,记得当时我也与一个处女要好过,那时我有记日记的习惯,即使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日记里,我也要在记录完对目前女朋友的爱之后,用刚学的英文记下一点对别人的女朋友的幻想。还好,因为当时的英文水平实在拙劣,到现在那些符号竟像某种密码一样无法读懂,不然,它们便会成为铁证,……我是指,在一般人眼里,它们足以证明我从小便是一个无药可救的小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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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言归正传。
菲菲喝着茶,津津有味地给我与小春讲她们班的情况,什么有多少男孩多少女孩啦,谁谁谁是哪儿人啦,有什么特点啦……对于这些信息,我与小春听得极不耐烦,但还是坚持了下来。后来,菲菲讲起了每个女孩的恋爱史。她只顾说得痛快,不料听的人却十分生气,甚至有些气急败坏,因为菲菲讲的那些美好的爱情故事,在我与小春听来,完全是一个个〃色狼历险记〃,我们气的是,为什么那些男主人公不是我们?当然,另一个情况也应该交代清楚,那就是,为什么一个班十几个女孩只有菲菲和嗡嗡没有男朋友?此事涉及到的问题菲菲和嗡嗡大概想也没想过,我是说,一般来讲,男孩挑女孩大概总是从最好看的挑起。
这些情况弄清了,你就知道我和小春为什么气急败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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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与小春来讲,菲菲的话里包含很多信息,这些信息从菲菲嘴里出来是一个〃意思〃,到了我和小春头脑中,却变成了另一个〃意思〃。这足以证明,语言是一个非常不可靠的东西,这个结论可以用来提醒某些人,如果想要通过语言做点什么,那事先可得掂量掂量。
比如,菲菲说,我们女孩都家在外地,刚到舞院的时候,才十二三岁,什么人都不认识,每天练功很辛苦,老想家,有的人还哭,我们也没什么钱玩,北京的很多地方我们都没去过;过了一年,我们认识了一些外面的人,他们请我们吃饭,带我们去玩,慢慢地,我们对北京就熟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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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一塌糊涂(9)
这句话在我和小春的头脑中,变成了这样一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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