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塌糊涂》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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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我还真不在乎在一本书中讲什么故事,也从来没有认为一个破故事有什么特别的地方,相反,倒是一听到故事迷的见解就忍不住冷笑,他们恨不能在一个故事中包罗万象,以为《老人与海》之类的故事中暗藏着什么深奥的哲理,或是独到的人生见解。他们用〃冰山〃来形容海明威东绕西绕、不知所云的酒后之言,这一切都使我发笑,我不知为什么虚荣心要以不懂装懂、附庸风雅的形式表现出来。在我看来,虚荣心的用途多得很,出于虚荣心,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之后,又写了《哲学研究》;出于虚荣心,老牛顿捂着他的《微积分》长期不肯示人,在功成名就的晚年还得勇敢地迎接数学新手的挑战。在这里,我要不客气地指出,正是由于人们的不诚实以及爱谈论自己不懂的问题的蠢行,才把人世间搞得硕果累累,虚假繁荣,以至鱼目混珠,纷乱嘈杂,头绪万千,使没有价值的事物琳琅满目、比比皆是地占据在错误的位置上,把人们引向一个个由无耻骗局网罗而成的臭水坑中。十分凑巧的是,人们在里面竟自得其乐,一副如鱼得水的样子,真叫我有说不出的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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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节:一塌糊涂(59)
在这里,我要告诉你,我的读者,我很在乎你,一想到我的书将被傻瓜阅读,并做出自以为是的错误评论我就怒火中烧。我没有超脱到胡写一气并对此引以为傲的地步,我把我在人世间经历、感到、看到、想到的东西对你们说,是把你们当做我的未曾谋面、并像我一样在世间忍受种种荒唐、无聊、厌烦、困惑的朋友,我认为我走在你们中间,把关于我的一切坦诚相告,但是,我希望从你们那里得到什么呢?
我在写作,很多骗子都像我一样在写作,我一直不知道我写了些什么,这一点上我用不着煞有介事。我在世间不值一提的情感,以及由它所引起的思索,让我遇到一次次难言的隐情,我努力地,力求准确地描述我的隐情,但是,这些肺腑之言在更多的时候却让我感到说不出的羞愧。我不愿把真话向比我更坏的人讲,我也不愿与骗子一起从事什么文学事业,但是,这一切全无办法!我在这个如此可笑的世界上生存着,并关注着自己的可笑,此种行为简直可悲可叹!
算了,我还是不说了,一切都毫无用处,我要把故事写完,用以对我的青春说声再见,事实上,它们早已离我而去,再见、再见了又能怎么着呢?
不仅如此,在我写作时,虚荣心还一直受到自己的嘲弄,我头顶恶风,颓废不已,但我喜欢一意孤行,喜欢一条道走到黑,可即使这样,我也无法在匆匆流去的岁月中,把我愚蠢的青春时光辨认出来,那么,我的写作有何指望呢?
没有,用不着你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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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讲嗡嗡了,这是我自己的丑事,我十分紧张,一次次地东拉西扯,甚至考虑到与我素不相识的读者,我可不想叫其中比我坏的人笑我还不够火候,而比我好的人批评我,尽管事实上我并不在乎自己的好坏。我东绕西绕,我在拖时间,就是不想开始我的故事,我不想触及它……但我会触及它,我通过自我学习获得的理智,我的站不住脚的情感,两者都会触及它。在一刹那,我触及它,在很长的时间里,我不断触及它,它是横扫过我内心的风暴,使我对情感的奢望化为乌有,使我历尽人性的困惑、贫乏与险恶,这一切真是太疯狂太无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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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北京的夏季,优美的夏季,在经历了七八月份的酷暑之后,凉爽来临,9月下旬的黄昏令人陶醉,微热的轻风吹拂着绿色的树叶,大雨过后,空气清新,浓荫深处,蝉声阵阵,马路上散步的城市居民着装闲散,神态自若。那时我对虎坊路一带已颇为熟悉,尤其是嗡嗡所在的歌舞团,每当路过,必会进去转转,跟那里的姑娘们打打招呼,连不少跳舞的帅哥也认得。那个夏季最终,我落得形单影只,暗地里,我认为是写小说害了我,因为不写剧本,我便没机会参与很多聚会,哪怕是最无聊的剧本讨论会也没有。以前去一趟发表点意见还能领三五百块钱,现在这一切全没了,我为自己建立了一种新的生活,那就是围着无聊打转转。小说写不进去,剧本又不想接,我开始看哲学书,谁知刚看到亚里士多德就倒了胃口,而别的东西又看不进去,本来由阅读所占据的时间让位给一支接一支的烟,音乐也听烦了,去电影院看电影连半个小时都很难坚持住。以前,北京所能吸引我的一切都令我厌倦,艺术生活作为一种消遣,其实与别的生活一样枯燥,那时,我对坐在剧院之类的公共建筑中看表演的呆头鹅生涯也厌烦透顶,在街边买一摞报纸不是为了浏览,而是准备随时随地往哪儿一扔当坐垫用。这种懒散的状态很令我自己失望,因为当时我还没有把无所事事当成我的生活方式,于是,我私下里认为,我处在了叔本华所说的一个欲望与另一个欲望之间的空白地带,即无聊、焦虑、烦恼、苦闷等等不祥之物云集的旧货市场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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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节:一塌糊涂(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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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下午,我到中影公司去会一个人,一起吃完晚饭已是9点多钟,回来路过虎坊路时,我停了车。走进歌舞团,在传达室门口昏暗的灯光下,我看到嗡嗡正在那里转来转去。她穿着一条长及脚踝的碎花裙子,头发挽在脑后,两只手臂晃荡着,一副闲得要死的样子。于是我就约她到外面的路边转转,她倒是挺高兴,告诉我她刚才买了两根冰棍想自己吃,谁知一根才吃到一半,便碰到一个同学,把她的另一根冰棍给抢走了,〃要是早知道,我每根冰棍都咬上一口,那样就不会眼睁睁地看着冰棍被抢了。〃
于是,我们来到位于虎坊路丁字路口的一个二十四小时便利店前,我让她到里面挑冷饮。正好,门口的洋伞下有两个空座,我坐在一把椅子上,要了一筒冰镇可口可乐,用吸管一点点喝,嗡嗡挑了一盒冰淇淋出来,坐在我旁边用小木勺一口一口吃,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她那时和我已经很熟了,还问我下一步要追团里的哪个姑娘,我随便说了几个名字,她便一一帮我分析。在她眼里,她们团的姑娘个个表面看起来疯疯颠颠,骨子里却恨不得像白雪公主那样纯得流油儿,让我觉得谁要是能跟她们团的姑娘混在一起,简直是三生有幸。现在看来,她说得很对,但她不知道,她是其中最好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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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以后的一个夜晚,我再次路过嗡嗡所在的歌舞团,因为急着要方便,于是就近停车,走进团里上厕所。厕所位于排练室旁边,我摸黑走了进去。厕所里有盏声控自灭灯,也就是说,如果10秒钟内不发出任何声响,它就会自动熄灭,使厕所陷入一片黑暗,于是,一个大便的人便不得不蹲在那里,不停地为自己鼓掌,或是吹口哨,尖叫,一副为什么东西喝彩的样子,总之,为了保证灯光明亮,我只得不停地弄出些声响。我认为这样做十分不文明,这种公共设施有其惊人的不方便之处,从这一细节,我联想到人们对自己极不人道的控制。事实上,在歌舞团里,这涉及节约用电,在这个问题上,人们面临两种选择,要么使人具有公共道德,养成随手关灯的习惯,要么利用一个带有延时的触电器来管理灯光,显然,人们选择了后者。这说明,人们是多么地不相信自己,而宁可相信一个廉价开关。
我出了厕所,来到嗡嗡所在的宿舍,敲门进去,发现里面只有嗡嗡一个人。她告诉我,团里放了假,同学们全走了,她家住在云南,往返时间加起来正好与假期相当,而且,她没有钱给她的小表妹们买礼物,于是,就选择了在宿舍里呆着。她叫我没事时来看她,并且说,前几天她的同学还在议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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