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第1章


女白领与商界精英的爱欲纠缠:烟花(全文) 作者:溶一泽
孤独的浪漫女人(1)
诗音是个女诗人,在一家报社供职,三十多岁未婚。为了寻找一份美感,诗音愿意割破静脉让鲜红的血染一幅画。诗音的诗不多,只出了一本诗集,无声无息。但诗音是诗人,她的生命就是诗。她相信一句话,诗人不一定写诗,写诗的人不一定是诗人,诗人的诗是用生命写出来的。无论别人怎么看,诗音认为自己是个诗人。可是在信息时代,她与诗绝缘了。
丢失了过去
透支了未来
可怕的信息时代
撕裂了精神与肉体的粘连
与思索绝缘
你从哪里来———
人类的起源之谜
被轰炸成废墟
原本有人探测的云烟
变成了死亡的符号
诗人饿死了
诗的时代结束了
人类预支着生命
一个幼儿懂得了性
忙碌的人
感受生命消失的危机
腐败本是对生命消失的恐惧
可怕的电信
改变了人类
这首诗写完,诗音辍笔。她开始注重自己的生命对大自然的一切感悟,每有妙感,其乐无穷,她是用生命写诗的。
一个独身的女人,一个颇有诗意的女人,一个披着长长的黑发、飘荡着长裙的女人,一个有不少追求者的女人,一个有一份比较稳定职业的女人,在海城太多太多。池莉说:有两种女人,一种是天然的女人,一种是文化化出来的女人。诗音是天然的女人。她的一切都是天然的。皮肤没去美容院护理,却充满光泽,是体内能量散发出的那种美。如果不仔细看,诗音不是个漂亮女人,常常穿平底鞋将自己的个头缩小,穿宽松的衣服,显得肥大。不要认为不正常。她要舒适、方便、随意,她不在乎别人怎么看,而在乎自己的感觉。如果什么人吸引了她,她才会注意自己的形象,便去买衣服。也只略略打扮一番,不失天然风格,自然是与众不同,让人眼睛一亮,哦,诗音原来很美!这是周围的人常有的感受。但对于诗音来讲,这美才是她自己本我的体现。诗音对大自然的一切充满热情,她认为人的最高境界是活到自然的美感里。或一朵花、或一棵树、或一个小石头,在特定的环境都能激起她的美感。当然她最感兴趣的是人。她一直在寻找一个人,她认为人是天地之精灵,大地之精华,一切美都在其中。她找一个能给予她美感的男人。因为她曾经拥有过一次,那种美感让她的灵魂始终荡漾着。她一直寻找类似的感觉,所以她的眼睛常常被人误会。当她发现一个男人身上有她认为美的东西时,便将真诚的眼光凝固在上面,常常让对方误会她对人家有“意思”,实质不是这样。她在研究这个人的特点,美在什么地方,哪一点不行。她像研究艺术品一样,将人家的唇线看分明,看到失望处才放开。这给她带来许多麻烦。有一次在一个Party上,她正对一位男士专注研究,这位男士喝多了酒,误会她爱上自己,激动地冲上来拥抱她。当她醒过来拒绝时,男士很不开心。好在大家都是“绅士”,开个玩笑过去了。这样得罪不少人,有人说诗音乱放电,电死人不偿命。可诗音就是诗音,她渴望有一个雄性的能征服她的人出现,她将社会人与自然人分离,她要做“野人”。她非常赞同法国著名女作家杜拉斯的观点:在多性伴中寻找爱情。可在中国做不到,诗音做不到。如果不能让她的生命燃烧到沸点,她是不能做爱的。她宁可让能量通过自来水的冲击散发掉,也不肯和一个不达标的男人解决问题。这使她十几年来独守闺房。不!这不准确,应该说她试过一次,是和她崇拜的一个成功男士。可惜那晚让她失望透了,她的能量一点也没得到散发,那人已近尾声。她失望了,再也不要社会人,高高在上的社会人,将能量给予社会,自然能量一点点消失的人,看上就让人拜倒的人,见鬼去吧!她永远不能忘记初恋那凶猛的海浪,让她的能量全部冲出,那天然的带野性的生命原始动力,让她体验了生命真正的价值。她记得顾城对他和英儿在树林里做爱的描写非常美,她喜欢其中一句话:“黑色的森林。”女人在黑色的森林中连续不断地体验伟大的生命。她将第一次的爱写成诗:
孤独的浪漫女人(2)
你将一首诗啊
写入我的灵体
取出来吧?
奈何?奈何是分不清的诗意
梦中的青草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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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你的诗点缀
诗人的热血啊
湿透了大地……
天地之间啊
究竟是什么关系?
上帝指令写诗的人啊?
为何是你?
今生如何忘记?
如何一点点
一滴滴,一滴滴
淡薄你的诗意?
总之诗音是个强烈渴望美感的女人,对爱情要求过高的女人。她的目标一定是她彻头彻尾,从里到外爱的,她愿为他割脉流血的!哦!上帝,祝贺她找到了一位真猛士,一个社会化了的,披了社会外衣的,但这外衣遮不住的伟大的自然生命出现了,但别人是看不见的,只有诗音看得见。诗音是那种平静得让你觉得她孤独的浪漫女人。
有人盯上你
顾杰是个很普通的男人,在别人眼中是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傻大个,修长身材,高高的鼻梁有点歪,曾留学德国,回来在一所大学教书,因坐不了冷板凳,便下海开公司。他成功了,他的地产公司稳步上升,混进儒商中高阶层。
多如云彩的年轻女孩每日像地球围着太阳一样围着他。和许多男人一样,顾杰也酒后逢场作戏。他有个特点爱仰头,眼光乱飘,一般情况别人以为他不注意周围的人和事,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可这是误会,他乱转的眼光不在周围,但眼角却将周围的一切尽收眼底。他眼睛不大,横细线状,但当他关注你时,那眼神有种威慑力。不过这种眼光少,除非遇到大的商机,给他带来大利润的目标,一般他不会放光的。
他是北方大汉,有粗鲁的一面,属于梁山好汉那类。但他骨子里是个文人,偶尔写写诗,在大学时出过两本书,没大影响。有首小诗被友人收藏,有的朋友还能记得几句:
从混沌到有序
太阳撕破了残云
从朦胧到清晰
今天梳开昨天……
如果想了解他,看看这几行诗,不难看出他从文人过度到商人时的心理状态。
他没发现诗音,因为在他眼里,女人差不多。漂亮女人多了,眼花了,酒后作戏,感觉类同。他最怕的是那种死心眼专情的女人。当一个女人拥着浓浓的感情走向他时,那比遇到商业陷阱还可怕,心喊,狼来了!他绕路走,偷着跑,怕的是这种女人,和这种女人好一定赔本。秦香莲似的女人没市场,专一的情感是破财神。顾杰何许人也?能被这种女人套上?但早年被一个女人套上了,是他第一个情人,差点离婚破大财。还好,破了点小财总算打发了。吃一次亏就够了,如果再来一次,那就是灾难了。当时夹在老婆和情人这两个女人中间死里逃生。妈的!老子不上女人的当!顾杰不敢犯同样的错。当发现某个女孩子对他动情时,他便逃跑。在商言商,绝不言情!多年来顾杰不知情为何物。已到不惑之年,更不敢言情。情、财是死敌不能并存。君不见古人云“才子佳人”,可不是“财子佳人”。偶然嫖几次,各取所需。在顾杰眼里,食色性也:二者是一回事,饿了便吃,吃了付钱,人之常情。所谓爱情,那是闲人闲出来的,文人文出来的,画家画出来的。顾杰忙得不知自己是谁,诗情画意早随风而去了。总之顾杰的思维和他的成功使他成为一个得意的男人,饱和的男人,食色齐全的男人,快乐的男人。如果有不足,便是地产公司在商界名气不大,所以为扩展公司,跻身名流,他常常参加各种社交活动。这个城市太小了,认识的人太多,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又陌生又亲密,亲密与陌生完全看需要而定。人们太忙碌了,如果不是各种活动,很难见面。诗音这个人,顾杰听说过,在顾杰眼里,她是一个不漂亮不起眼的女人,这类女人不在顾杰的眼里。在一次聚会时,顾杰经人介绍认识了诗音,他的小眼睛根本没看她一眼,但他的眼角还是发现诗音的眼光定位在他的唇角。他害怕了,妈呀,又是个痴情种,快跑,顾杰匆匆握手告别,匆匆走人。
可这次他逃不掉了,他没把诗音放眼里不要紧,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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