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一盏心灯》第21章


夜里10点钟,当我告辞时,外面正落着毛毛的春雨,老师送我到门口,握着我的手说:
“东西要比别人好,我不怕麻烦!”
他的话很简单,声音也很低,似乎只要我一个人听到,但是落在耳里,每个字都是那么重、那么沉,因为这是一位伟大画家追求完美,“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宣言。
宝岛的春意更浓了,飞机升空时,心中泛起千百种的滋味。
“他乡生白发,旧国见青山”,这里的一花、一草、一木都是那么地故园亲情,虽然在西方的物资文明冲激下,许多记忆中的变了色,但就像是日久生雾了的银器,细细擦拭之后,便能再闪亮地呈现。
故园之情,像是佳酿,愈陈愈醇,而暖饮起来,特别温暖地直人心底,烫贴全身,且令人陶陶然。
只是,带着这个宝岛初春的和暖与温馨,我是否更难适应眼前面对的,万里外冰封雪冻的冬天?!
下卷
冰冻的玫瑰
院子虽然不小,但因为贪心地种了太多花,也便感觉局促了起来。
花是一丛叠一丛的,随着荣发的季节先后而下种,也常算好了高低来安排。譬如在鸯尾兰和郁金香的四周种金盏菊和非洲牵牛,早春先开郁金、仲春开鸯尾,而后当前二者的叶子都萎缩消失之后,正好有牵牛和金盏菊,延续着到10月的暮秋。
又像是凤仙与百日红种在一圃,百日红因为长得奇高,能达到3尺,所以种在内侧;凤仙比较矮些,便安排在四周,使得阳光能够普照。只是这么一做,原先站在花圃中间的玫瑰便受到委屈了。
玫瑰是花店里买来的名种,每株都挂着一个铝制的牌子,打着品种的编号,和受专利保护,不得自行繁殖的警告。对于懒人,花农倒也有特别的设计,这种玫瑰买回来完全不必拆封,只要在地上挖个洞,连盒子往下一放就成了。因为纸盒子能快速分解,成为土壤及养分的一部分,没多久就消失得无影尤踪。
园里的玫瑰,少说也有十几棵,前前后后地散布着。这是因为她们总开不好,我天生糊涂,也就常忘记自己已经有许多玫瑰这件事。每年初春,外面还积着雪,只要走进花店,便被那花团锦簇迷得飘起来,钱袋没了算计,手底也自然大方,总是直到把那大包小包的花拖回家,才发现有限的院子里,早已列土封侯,各有所主了。
怪不得母亲用“见缝扎针”这么妙,又无比贴切的词来形容我。实在为了安排上百棵的各式花卉,我真是绞尽脑汁,几乎把每一块可用之地都种上了,甚至篱墙之外,后面山坡的森林里,都有了被我淘汰,却舍不得扔掉的花卉。
当然我是舍不得将玫瑰种到后山去的,那么馥郁又端丽的花朵,理当占据园圃中最重要的位置,以她夏日的娇艳,与那仲春的牡丹各擅胜场。
只是我的玫瑰,唯独在孟夏和仲秋绽开,当别人园里玫瑰怒放的时刻,我的花朵反倒贫乏得可怜,原因是:
孟夏时百日草和风仙都矮,挡不到阳光,所以花圃中间的玫瑰长得好;至于盛夏,四周全被草本植物遮盖,只好委屈着不动。直侍仲秋,别人都凋零之后,再拾取一点冬天来临前的阳光。
或许因为夏日的激情,未能得到舒放,虽然纽约的10月已经相当寒冷,这些玫瑰倒还都顶得往,只是花茎瘦小得可怜,叶子也单薄得很,怯零零地探出花苞,偷工减料地开一朵小小的花,那细细的茎却还禁不住地,像是高龄失婚,终于出嫁的老新娘,羞赦赦的低了头。
为了怕她们支持不住寒风的侵袭,总是不待花朵开满,我就会把她们剪下来插进花瓶,既是寻找晚来的春天,就不妨做个温室的花朵吧!好比年轻时出嫁,与丈夫一番辛苦是当然的事;年长结婚,则理当有个温适的窝。
问题是,虽然有如此素心体人的主子,将她们移入南窗的阳光下,那些晚来的玫瑰,却恐怕因为先天的不足,没有两天,就片片凋零了。
晨起时,常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俯身在窗下拾取散满一地的花瓣,把那虽然脱离母体,却犹然芳香而完整的花瓣,一片片叠成一本小书的样子,轻轻地放到我绘画调色的碟子里悼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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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每一片花瓣上,都记载了一首诗,或是一些夏日的幽怨词语;或只是一些叹号,留给那失去的季节展读。
令人惊讶的是:
去年秋天。
想必是暮秋初冬了,我阶前的黄玫瑰,居然在那大西洋的寒风中,同时生出了三个蓓蕾,且于某一日的傍晚,默默地绽放了。
北国初冬的晚霞特别美,因为太阳移向南方,不似复日的刚烈,使那彤彩带着一抹淡淡的酪黄,恰巧映在黄玫瑰剔透的花瓣,竟然仿佛镀上一层K金般。那金是透明、诡橘而跳动的,在华贵中显示无比的清纯,甚或是一种圣洁!
我被那景象迷惑了,竟忘记将她们剪下来。
夜里,气温突然降到零度。第二天早上,当我走到铺满白霜的石阶时,那三朵黄玫瑰已然被冻透,而僵住枝头了!
接连的几日,都是冰寒彻骨的日子,北风也特别凛冽,我一次又一次地站在窗帘后,看那在风中颤抖的三朵冰冻的玫瑰。
恍如暮年之恋,刚刚领略毕生向往,却不曾经历的刻骨铭心的初恋时,却突然遭遇死亡的打击,应该是不瞑目地弃世,抑或安然而带着一抹淡淡的笑容离开?
毕竟在有生之年爱过了呵!在最美的晚霞中,领略了绽放与吐露的快乐,那跟来的死亡,又算得了什么呢?
渐渐,我把她们遗忘了。直到寒流过去,到园中点视残圃,才发现,那三朵苦命花,居然还挺立在枝头。
“那么大的风,居然没把花瓣吹散?”
还是应该说那离开爱恋的不甘心,使她们竟成了像希腊神话中看到玛杜萨,被凝塑成的石雕,永恒地望着天空:
“请交还给我!请交还给我!”
我那迟来的,却无比宝爱。爱我的丈夫,如同呵护着自己儿子般的暮年之恋!”
我小心地把那三朵黄玫瑰剪下来,她们虽然僵硬,却依然完美地维持着初绽时的姿态。
那是凝固的美,成为了永恒的存在。
直到今天,她们仍然在我的水晶皿中端丽地绽放着,且只要我靠近,便能嗅到那股谈谈的,犹如17岁少女,初恋时的芳香。
柜子深处
女主人先用白色的餐巾擦了擦手,再一手扶着壶盖、一手握着把子,为三人将茶注满,那小心翼翼的动作,像是唯恐弄出一些声响,以免破坏了这冬日午后的安宁,又仿佛怕手印会留在那蕴藉而光可鉴人的银器上。此刻黄色的日光,正由落地窗间洒入,在小餐桌四周,散射成一囵圈的光晕。
“以前这个时节,常有成群的年轻人,到我们后院来看梅花,又叫又笑地,吵得要死!”女主人说。
老人轻轻放下杯子:“带你到我的学社看看吧!”便起身向里屋去了。
“他真是喜欢你,除了我们的儿子,他不曾带过任何人去他的学杜,或许是因为你长得像理查吧!”
双层巴士的顶层,是最适宜欣赏暮冬景色的,两边的行道树从车窗间掠过,已依稀可见枝梢深红的叶鞘和其间的嫩芽。
“再过两个礼拜就是春天了!然后慢慢进入夏季,伦敦最美的时候,至于南牛球,枫叶就红了,跟着高山上会飘雪,以前说什么春去春回,其实哪个季节都不曾真正去过,当然也可以这么说,在北半球春回了,南半球春却远了。”
居然一下子飘起细雨,白白地,有些像七星山间那种带着雾的冷雨,老人直挺挺地走,肩头开始变成深黑的颜色,后面望去,像是敛翅的兀鹰,那快速而宽长的步子,竟使我有些急促地追赶。
会社的建筑散发出一种霉湿与古老书籍混合的气味,中间的天井,靠上面半透明的玻璃顶,洒下些光亮,四廊小桌前坐着已经半僵硬的许多人影,也有些似有似无的低语,夹在翻书页的声音中。廊后较大的厅内,古老的地毯,仍在炉火的跳动下:显出厚重的深红色,从巨大的沙发椅背后,可以看到的是一个个白发的头颅。
老人已经是30多年的会员,高大的身躯和浓重伦敦腔的英语,竟使人很难分辨他是中国人。大概不用张开眼,他已经可以算出地板木条的数目般地,转过廊角,进入大厅,把脚步停在一组沙发前。
“这是查理。不是理查,可不是有些像吗?”
对面欠身缓缓站起的老人不断地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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