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第6章


为了使这些句子清楚无误,贝多芬用一个词组介绍了这一乐章,那就是“DerscIIwergefassteEntschluss”,一般译为“难下的决心”。
对贝多芬这一主题的引用,的确是托马斯转向特丽莎的第一步,因为是她曾经让他去买贝多芬的那些四重奏、奏鸣曲的磁带。
出他所料,引用贝多芬的这一主题对那位瑞士大夫相当合适。对方是个音乐迷,他平静地笑着用贝多芬的曲调问道:“Mussessen?”托马斯再一次说:cJaesmusssein!
与巴门尼德不一样,贝多芬显然视沉重为一种积极的东西。既然德语中sChwer的意思既是“困难”,又是“沉重”,贝多芬“难下的决心”也可以解释为“沉重的”或“有分量的决心”。这种有分量的决心与他的“命运”交响乐曲主题是一致的(“非如此不可!”);必然,沉重,价值,这三个概念连接在一起。只有必然,才能沉重;所以沉重,便有价值。
这是贝多芬的音乐所孕育出来的一种信念。尽管我们不能忽略这种可能(甚至是很可能),探索这种信念应更多地归功于贝多芬作品的注释者们,而不是贝多芬本人。我们也或多或少地赞同:我们相信正是人能象阿特拉斯顶天一样地承受着命运,才会有人的伟大。贝多芬的英雄,就是能顶起形而上重负的人。
托马斯临近瑞士边境。我想象这是一个神情忧郁、头发蓬乱的贝多芬,在亲自指挥乡间消防人员管乐队,演奏一支“非如此不可”的移民告别进行曲。
他越过捷克边境,迎接他的是一队队俄国坦克。他不得不停车半小时等他们先过。一个可怕的士兵,穿着装甲兵黑色制服,站在道口指挥着车辆,似乎这个国家的每一条路都属他管,属于他一个人。
“非如此不可!”托马斯心里重复着,但接着又开始怀疑起来,真的必须这样吗?
是的,他实在受不了自个儿呆在苏黎世却想象着特丽莎一个人在布拉格。
可他究竟要被这同情症折磨多久呢?整个一生吗?或者一年?一个月?仅仅一个星期?
(。。)
他怎么会知道?他怎么能估计到?
任何一个学生都能在物理实验室里验证各种科学假设,可一个男子汉只有一次生命,不能够用实验来测定他是否应当服从“感情(同——感)”。
他就带着这些想法打开了他的家门。卡列宁一下跳到他身上,舔他的脸以示欢迎。而他想投进特丽莎怀中的欲望(他在苏黎世上车时还想着的),顿时烟消云散。他觉得自己与她象是在冰雪覆盖的草原上面对面站着,两个人都冷得直哆嗦。
从占领一开始,俄国的军用飞机便成天在布拉格上空盘旋,托马斯极不习惯这种噪音,无法入睡。
他在微微入睡的特丽莎身边翻来复去,回想起很久以前在一次闲聊中她告诉他的一件事来。他们谈起她的朋友Z,当时她宣布:“如果我没遇到你的话,我一定会爱上他。”即使在那时,她的话都使他落人一种莫名的忧伤。而现在,他认识到特丽莎爱上他面不是他的朋友Z,只不过是机缘罢了。除了她与托马斯圆满的爱以外,很可能,还有着若干她与其他男人的不圆满的爱。
我们都绝难接受这种观点:我们生活中的爱情是一种轻飘失重的东西,假定我们的爱情只能如此,那么没有它的话我们的生活也将不复如此。我们感到贝多芬,那阴郁和令人敬畏的音乐家在向我们伟大的爱情演奏着:“非如此不可!”托马斯常常想起特丽莎对朋友Z的评价,然后得出结论:自己的爱情故事并不说明“非如此不可”,而是“别样也行”。
七年前,特丽莎家乡的医院碰巧发现一例复杂综合性神经病。他们请了托马斯所在的布拉格医院的主治大夫去会诊,可主治大夫碰巧坐骨神经痛,行动不便,于是派托马斯去代替他。这个镇子有几个旅馆,托马斯碰巧被安排在特丽莎工作的旅馆里,又碰巧在走之前有足够的时间闲呆在旅馆餐厅里。其时特丽莎碰巧当班,又碰巧为托马斯服务。正是这六个碰巧的机会把托马斯推向了特丽莎,似乎并不是他自己决定与她结合。
他回布拉格是因为她。如此事关命运的重大决定仅仅系于如此偶然的爱情,而这一爱情如果不是七年前主治大夫坐骨神经痛的话,也就不存在。那个女人,那个绝对偶然性的化身又躺在他身边了,深深地呼吸着。
夜已深了,如他每次感到精神沉郁时那样,他的胃就跟着开始捣乱。
有那么一两次,她的呼吸变成了沉沉的鼾声。托马斯除了胃的压迫感与归来后的失望感以外,觉不出一点儿同情。
第二章 灵与肉
一个作者企图让读者相信他的主人公们都曾经实有其人;是毫无意义的。他们不是生于母亲的子宫,而是生于一种基本情境或一两个带激发性的词语。托马斯就是“Ein malistkeinmal” 这一说法的产物,特丽莎则产于胃里咕咕的低语声。
她第一次去托马斯的寓所,体内就开始咕咕叫了。这不奇怪:早饭后她除了开车前在站台上啃了一块三明治,至今什么也没吃。她全神贯注于前面的斗胆旅行而忘了吃饭。人们忽视自己的身体,是极容易受其报复的。于是她站在托马斯面前时,便惊恐地听到自己肚子里的叫声。她几乎要哭了。幸好只有十秒钟,托马斯便一把抱住了她,使她忘记了腹部的声音。
于是,产生特丽莎的情境残酷地揭露出人类的一个基本经验,即心灵与肉体不可调和的两重性。
很久以前,一个人会惊异地听到自己胸内有节奏跳动,但从不去猜测那是什么。他还不能对人这样奇怪、陌生的东西给以辨识确定。那时的人体是一间囚室,囚室里的东西能看,能听,能恐惧,能思索,还能惊异。而人体消失之后所留存的东西,便算是灵魂。
当然,今天的人体不再陌生了:我们知道在胸膛里跳动的是心脏;鼻子是伸出体外的排气管,为肺输送氧气;脸呢,什么也不是,只是一块标记着所有生理过程的仪表板,标记着吃,看,听,呼吸以及思维的情况。
自从一个人学会了给人体的各个部位命名,人体就好对付多了。他还得知灵魂不过是大脑中一种活跃的灰色物质。灵与肉两重性的古老命题终于被众多科学术语淹没,我们仅仅将其作为一种过时的浅见陋识而加以嘲笑。
但是,假使他的一位恋人来听他腹内的咕咕隆隆,灵肉一体这个科学时代的诗意错觉,便即刻消失。
特丽莎力图透过自己的身体来认识自己。正因为如此,从孩提时代起,她就常常站在镜子前。她害怕母亲发现,每次偷偷照镜子都带有一种秘密犯禁的色彩。
不是虚荣心使她走向镜子,而是那种看见了“我”时的惊奇。她以为透过那面部状貌看到了自己灵魂的闪光,忘记了自己不过是看见了身体机制的仪表扳。她以为鼻子是自己天性的真实表露,忘记了那玩意儿不过是给肺输送氧气的通气管。
久久地看着自己发呆,她不时也心烦意乱地看到自己脸上有母亲的影子。她更固执地盯着镜子,希望母亲的影子消逝而只留下她自己。每次的成功都令她陶醉:她的灵魂浮现于她的身体表面,如那些塞在底舱的水手终于冲了出来,散布在甲板上,向着长天挥臂欢呼。
她象她的母亲,不仅仅是模样象。有时候我有一种感觉,似乎她的整个生命只是她母亲的继续,象台球桌上一个球的运动只是球员手臂动作的延续罢了。
这种延续是从哪儿从什么时候开始而后来变成了特丽莎的生命?
也许开始于特丽莎的爷爷,开始于那位布拉格生意人逢人便夸她女儿——特丽莎母亲的美丽。她母亲才三、四岁,爷爷就告诉她,说她与拉裴尔的圣母像一模一样。四岁的她便再也忘不了这句话了。她青春妙龄,坐在学校读书时,总是不听老师的课,想着与自己相象的那幅画。
该结婚的时候了,她有九个求婚者,围着她跪成一圈。她站在中间象个公主,不知挑选谁好:第一个最英俊,第二个最聪明,第三个最富裕,第四个最健壮,第五个门第显赫,等六个背诗如流,第七个见多识广,第八个工于小提琴,而第九个极富有男子气。他们都用同一种姿势跪着,膝盖上的功夫相差无几。
她最后选中了第九个,倒不是因为他最有男子气,而是与他性交时尽管她一再叮嘱:“小心”、“多多小心啊”,他却故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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