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眼》第6章


空气在这个女人不断滑动的两条腿之间流动起来,在她身后留下一股臭气,一种悲伤的呕吐。用钢材、银箔打造的三角架,广告灯箱旋转起来,然后倒置在路面上,很快就变成了一个个膘肥体胖的中年男人。他们快活地吼着,好像踩着死亡的肩膀。廉价的古龙香水在小镇上空到处乱蹿,林夕阳儿子的裤裆里已经塞不进任何东西了,为了防止被母亲捉住,他咬紧牙窜到镇中心最大的一棵梧桐树上去了。他挂在树上摇晃着两条腿,像一只顽皮的猴子。他一边居高临下地看着他母亲,一边玩弄他的囊中之物。看来林夕阳的愿望又一次落空了。她原打算将孩子送到学校然后顺便到自己的单位,但站在树上的儿子像凯旋归来的拿破仑,得意非凡。
林夕阳对这个给自己施加生活压力的小男人产生了强烈不满,他裤裆里的那堆废物是他们三个人近一个月的开销。她早就想买一支口红了,每次她将钱积攒得差不多的时候就被儿子的裤裆盘剥走了。前面我们说过,儿子是她和男人在一次醉酒后制造出来的产品,对这个用白酒、葡萄酒、米酒和啤酒杂糅和在一起偶然产生的复合品,林夕阳哭笑不得,这是世界和她开的一个滑稽的玩笑。
婆婆却对这个参照儿子复制出来的小男人癫狂起来,林夕阳亲眼看到她在小镇的寺庙里跪了七天七夜,直到庙里的和尚闻到这个耸着硕大鹰钩鼻子的疯婆子身上散发出腐烂的臭味,她被乱棒子赶出寺庙大门时仍举着双手对庙里那个用泥土塑造出来的巨大神像发誓,因为这个男孩的诞生,她将更爱这个世界,爱她敬奉的神灵,爱她的家人,只要有机会她一定带家里人到这里来跪拜。她那抹了花痴油的两片薄薄的嘴唇在半空中抽风似的一寸寸扭动,就像一条发情的火箭蛇在尘埃处空虚地舞蹈,她的舌尖上堆积着厚厚的历史尘埃,毒汁集中在尖利的牙齿上,随时都有可能形成一个强有力的喷雾器向身边的人扫射。谁离她最近,谁就死得最快。大多数这个时候,林夕阳都躲得远远的,她知道那发狂的电钻时刻准备对准她的身体深处,把她撕成碎片。
小家伙却成了她纵容的产物。
现在,林夕阳对如猴子一样挂在树上的小男人无计可施,她知道她站在那里只会引来一大群无聊的看客。她又折回到那座小阁楼。再也没有比无所事事更糟糕的了,睡眠也许是最好的办法。每个月,男人准时将他的工资零头打到她的银行账户上,再加上自己几百元的工资,在乌堡镇,他们可以生活得无忧无虑,但也没有余额,什么也没有剩下。林夕阳每次要买化妆品或者生活用品之类,都要从嘴巴里抠,把自己抠的面黄肌瘦了才能使自己的愿望得逞。镇上的女人没有大的开销,就连周末电影也成了那些男人的专利。
镇中心有一条悠闲的小河,很窄,弯弯曲曲地向古老的小镇深处延伸,一直延伸到长江中下游,这条名叫护城河的水已经呈现出它固有的黑色,水面浮现着不少浮游生物及发霉的植物,而里面布满了蛆虫,缓慢的水到处渗透,与巷子里的恶臭汇合,活生生地把乌堡镇变成了一块硕大的湿布,野生植物在里面发疯似的生长。这是一个滋养病毒的温床,镇上的人们却浑然不觉。
护城河中心的桥头电影院每天都在更换不同的色情电影,因为场场生意爆满,经营者把电影院的门面扩大了,安置了一些包厢。那些意大利式的棕色包厢成了全镇最豪华的情侣小屋,每天晚上都有不同的男女在里面声情并茂地厮杀,不朽的火焰藏在腐朽的烟幕里,牛粪的气味和马腿的颤抖把电影院装饰成一个世纪摇篮。电影院成了名副其实的摆设。不时有些上了年纪的老人从粗糙的水泥楼梯上奔下来,往安全套自动售卖机眼孔里塞硬币,然后奔向附近的花鸟市场,以每包五元的价格在一个瞎眼老太太黑糊糊的棉布口袋里买一种名为“苍蝇粉”的廉价催情药。瞎眼老太太在乌堡镇破着嗓子不停地叫喊:五分钟见效,不好不要钱。
旅行团的脚步刚踏进乌堡镇,她的叫声保证更响,镇上的人们可以通过她的叫声毫不费力地了解到旅行者的身份和地位。瞎眼老太太成了乌堡镇的特色,堪称一绝,她的嗅觉能分辨出世界的气味,从世界各地来旅游区参观的旅行者不断怂恿她去参加世界嗅觉大比拼,肯定能突破吉尼斯记录。老太太更得意,分辨率也就愈高。有时候她一不留神就跟着旁边的小鸟唱起歌来,好像在为那些正在体验死亡的人喝彩似的。
最近几年她的生意特别的好,但刚开始挣的钱,包括她脏兮兮的棉布包里的货,全被一些从网吧里或酒吧里蹿出来的毛孩子洗劫一空。后来老太太学聪明了。她把一个祖传的有密码的铜壶紧紧地锁在自己的腰口,再也没有人敢对这个瞎眼老太太虎视眈眈了,除非杀死她,杀死她就等于自投罗网,没有人敢冒这个险,除非她活得不耐烦了。除非她活得不耐烦了。林夕阳惊悸着从噩梦中醒过来,脑子里回想着这句话。
她的男人,东方先生每次向他的朋友揶揄自己,他的精神在酒精的麻醉下已经和肉体分离了,有时甚至是自己死亡肉体的一种附属品,这是俗世的人生。他给自己制造了一个很大的生活空间,从古老的乌堡镇到京城进修,然后留在那里,他为成功地逃脱家里两个女人的纠缠而总是情不自禁地哭泣。两个拼命在他身上剥夺感情和金钱的女人。她们经常为此大打出手,互相厮杀。每当这时,东方就暗地里诅咒她们是噬血的魔鬼。现在,他从香肠吃到北京烤鸭,整天还梦想着和泰国人妖大战,他现在有的是力气,正值蓄待爆发的身体。但最好不跟旅行团出去,一个人出去好了。刚刚泰国举行了一场旷世的别开生面的人妖选美。我敢说,那个叫金蜘蛛的人妖冠军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女人都显得更妖娆、更Sexy,Sexy用在她身上更确切不过了,他想,不止他一人,世界上的很多男人都会产生疯狂的生理冲动,这种冲动来势汹涌,让人本能地忽略他身上那些严重错位的人体器官。只要他不发出声音,用七彩的丝巾把他突出的喉结掩盖,那对乳房的触感还是真实可靠的,他会一天到晚地啃咬它。只要空闲的时候,东方就被这个疯狂的想法折磨得寝食不安。他深信自己是一个高手,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真正打败过他。
一切都富有戏剧性,想逃离的想法一结婚就产生了,这个想法是伴随着新鲜感的消失而坚定出现的,但真正付诸实际行动是那晚醉酒后向妻子林夕阳。他知道,那一刻他大功告成了,他成功地拴住了一个女人,同时也成功地放逐了自己。他花了四十元钱从地摊上买来一枚银戒,将戒指郑重其事地戴在林夕阳的无名指上,在她耳边非常理性地表白他的感情,他用他的眼泪和生命向女人保证,无论生老病死,他都不会让这个家支离破碎,不会让家里的红旗倒下。他希望他的孩子将来秉承他的个性,吸收他们的身体和智慧的精华部分。他要他光着脚丫子满世界地奔跑,所向披靡无所不能。
直到他听到女人均匀而平静的呼吸。这一下,他大功告成了。他学着他的父亲,以决绝的方式向睡梦中的女人告别。他坐上火车到京城寻梦去了,他坚定地认为,他的梦想只有在京城实现,那里的跨国公司如同大街上招摇过市的美女,他发誓能让长安街的法国梧桐变成摇钱树,他自己的摇钱树,只要他随手一伸,就有一大把钱落进了他口袋。只要有钱,他相信那些漂亮的屁股会像响尾蛇一样向它摇过来。
方明对父亲的感情很复杂,他既恨他同时也爱他。潜意识里他对他有一种模糊的崇拜。他身体里汩汩流淌的血液越来越具有动物的血性。他时不时地跳起来从一群狼狗的嘴里把已经嚼碎的食物抢出来塞到自己嘴里。然后蹿上阁楼,对准狼狗的屁股射击。他会把俘获来的动物尸体拖到野地里,架在树枝上烤着吃,没有人能分享到他的美食,包括林夕阳在内。林夕阳一直不明白,镇上的野狗不知道为什么又莫名其妙地少了一只。
小家伙沉溺在这种动物游戏之中不能自拔。镇上的野狗死光了才好。它们喜欢大白天在人们的眼皮底下交媾,把那些豁嘴的老头老太太笑死了,口水流了一地。他们笑呵呵地说,看啦,这些不要脸的畜生。但镇上的野狗总是呈现上涨的趋势,那些野狗太喜欢玩这种有趣的游戏了。镇上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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