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水女人》第22章


大红花悄悄地对过客说:很对,有意思。
过客悄悄地对大红花说:对不起,有人找我有事,我必须走。
我没有想到的是这个过客居然是徐军,他在走的时候给我留下了他手机号,说再上网就跟他联系。
徐军说这话时,他的手机的确响了起来,坐在离他不远的我,听到徐军在说,等我一下,我马上来之类的话。
当徐军从办公室站起来往外走时,我竟扒在桌子上大笑起来,弄得徐军将自己身上到处检查了一遍,然后转过身来好奇地问: 
——梅林,你笑什么? 
——我在网上遇到一个好玩的事,不是笑你。你走吧。
徐军是李玉的爱慕者,一个精通电脑的网络高手。而且为了李玉,一直到现在还独身着。 徐军属于那种怀才不遇的人,他一直爱李玉,可是李玉压根就没有正眼瞧他。李玉跟社长的那些风流韵事被传得沸沸扬扬时,徐军特别仇恨这一对狗男女,他不至一次在我面前说,总有一天,他要让社长身败名裂,让李玉后悔当初的选择。
第六章 我不卖自己(5)
世界真小,没有想到,我居然在网上撞上了他。我当然不会再用大红花上网,我也不会约他一块上网,对于他,我不想拉他进入我的网络世界之中来,这里是肮脏的,我不想沾污他,他必竟为李玉一直还没有结婚,他在我眼里,只是一个大男孩,还不能用男人来称呼他。他常常为余子俊可惜,放着我这样的好女人不娶,居然离开了家乡。每次徐军这样说的时候,我就会为我的卑微而脸红。
余子俊是我的初恋,那是一份仅仅用来珍藏的名贵物品,没法在现实之中消受,品味。
余子俊为什么要走,也许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个密秘我不想告诉任何人。余子俊带走了我的爱情,现在的我,已经没有任何资格在余子俊面前谈论爱情。
余子俊走后好几年了,尽管我刻意不让自己去想他,可是在生活中哪怕有他很少的一点点影子存在,也会让我抑制不住地想象我们相恋的那段欢乐岁月。
报社竞争上岗以后,我出外,特别是下乡采访的机会少多了,我已经习惯呆在网上,习惯摘录各种各样的信息,供自己想象、撰写、制造我所要的新闻素材。
偶尔外出采访也得被采访的单位用车来接才肯轻易出门。我越来越没有生活的意志,越来越没有写稿的激情。
一天,有家私营公司老总幕名打来电话,想让我为他写一份个人宣传材料,我实在推不掉,硬着头皮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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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私营公司回江城时,我才发觉外面的世界变得那么精彩。不知不觉中,我在网上呆的时间太长,就在离家不远的一个十字路口,我竟然不认识回家的路,这条十字路口,不知什么时候,做得象个小型的花园,圆圆的转盘里,鲜花四季盛开着,“电子警察”的自动设置为哪些爱闯红灯的车,多了一份严密的监视,也增添了许多大都市的风规。
我要求送我回家的车就在这条十字路口停下,我想一个人在新建的大道上漫步畅想。
我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就在路的上方转道处,有家大型商场。在这家商场门口,我发现了一个上穿米色休闲外套,下配油仔裤,脚穿白皮鞋的男人背影。这个背影酷似余子俊。我看不清这个人的正面形象,可是那一瞬间,我的感觉却告诉我,这个人是余子俊。脚步不由自主地加快了,我就那样一直跟在这个背影身后。
那个人穿的衣服,余子俊以前老爱穿,这套衣服是我陪余子俊一块去买的。余子俊老是穿西服上班,有天,我开玩笑地对余子俊说:
——子俊,西服太正统了,让我不敢随意地在你面前撒娇。
余子俊愣了下,反过来问我:
——玲儿,你是不是不喜欢我的这种正统?是不是男人不坏,女人就不爱?
——不是,子俊。我只是想看你穿休闲衣服的模样,给我一种随意的感觉。
为了我,余子俊脱掉了他穿了西服的习惯,和我一块去这家商场买了两套休闲的衣服。
穿上休闲服饰的余子俊,显得格外有活力。他自从穿上这种服饰以后,就不再穿他以前的西服。他爱上了休闲的衣服,还反过来夸我眼光独到,对美的发现远远超过了他。
其实,穿西服的余子俊,更多的象一幅让人不敢随意亲近,不敢随意沾污的高档艺术品。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一身正统的余子俊出现在我的眼里,我总会不自觉地去想我身上那个永远也涤洗不了的污点。人有时就是那样奇怪,被莫明奇妙的思绪折磨得不能正视自己。
那个酷似余子俊的背影引得我格外激动。我不敢轻易走近那个背影。就那样不远不近地跟着,那个背影有时会在路边的书摊上停一停,翻翻新到的杂志,报纸什么,这个爱好也同余子俊一样,余子俊对我的解释是,多留心身边的事物,就多一份发现有价值新闻报道的机会。
第六章 我不卖自己(6)
我远远地看着那个背影,竟然相信这个人就是余子俊。我更不敢轻易地走上前,同他相认。尽管这种偶遇让我想象了无数次,可是真的遇上他时,我反正变得手忙脚乱。
好几年了,余子俊变成什么样子,我不得而知。可是我却变得连自己都不敢正视自己,我的空洞,无聊,包括肮脏,是我不配再爱余子俊的最好籍口。可是,生活中只要有余子俊的一点点信息,我还是会义无反顾地追寻。
时间在我跟随那个背影中变得没有界限。这个男人去了江边,我也跟到了江边,只是当他停下来等过江的船时,我才终于看清这个男的正面形象,他根本就不是余子俊,只是穿了一套同余子俊一模一样的服饰而已。
当我从男人身边走过去的时候,那种哑然失笑的无奈将我的心勾勒得如傍晚的夕阳,美得没有多少表现的机会。
秦姨退下来以后,对我客气了许多,时不时还拉我一起外出逛逛街,让我不要恨她,作为余子俊的姨妈,她必须告诉余子俊这个存在的事实。天下的父母都是这样的心态,谁又不希望自己的儿女找一个完美的伴侣?
在秦姨面前,我从来不提余子俊的名字,秦姨也很少提,我们在这种人为的默契中,小心地守护着彼此心中那根疼痛的神经。
余子俊是我心中永远的痛,尽管我们刻意地不提他的名字,可这个男人,一直隐藏在我的生活之中。他不可能从我心底彻底消失,他是我惟一的爱情,真诚彻底的情感付出,他抽空了我作为女人的那种情感腺体。
我理解秦姨,不再恨她,再说一个已经要退休的人,我没有理由同她计较什么。可是我不能成为她的朋友,我不相信身边任何人,包括徐军。
在网上同徐军相遇后的第三天,李玉将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带到了我面前。
——这是宋小美,社长的女儿,你好好带带她。
说完,不容我拒绝就走了,一派领导风范。
其实李玉根本不敢继续呆下去,她知道她要是继续呆下去的话,我肯定不会服从她的按排,我必竟没有义务带宋小美,这可是工作之外的事。
——梅老师,你的文采真美,我很喜欢你写的人物通讯,常常让我感动得流泪。以后我一定向你好好学习。
宋小美的确是一个美人痞子,那头黑如墨泼的长发,温柔地散在后肩上,长长的睫毛将那双满是清纯余波的眼睛装饰得完美无缺。蜂蜜样柔腻的肌肤,薄软的胳膊,完全是视觉复制出来的一张可爱面孔,散发着自然的光泽。如果她不是社长的女儿,我想我一定会喜欢上她的。 
我没有理宋小美,只是很冷漠地哼了一声。弄得宋小美尬尴地涨红了脸,独自坐在一边,再也不敢找我说话。
宋小美无聊地翻了翻报纸,找不到该做什么时,就站起来,很礼貌地再次叫我:
——梅老师,我下次带一篇稿子给你看看好吗?
我不应该这样对待这个女孩,她没有错。我缓和了一下语气,还算和气地说了一句:好吧。
宋小美满心欢喜地走了。她前脚走,李玉后脚就来了。
——梅林,社长让你多费点心教小美,中午我请客,出去吃一餐好吗? 
——你打算花多少钱收买我?
——不多,就500元钱。我们吃一餐,然后去做做美容,我带你去,挺舒服的。
梅林,其实你的身材那么好,可是你太不注意收拾自己,整天穿着这些休闲的服装,将女人应有的妩媚掩饰得所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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