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人生》第196章


孙医生扭过头,算是对我的话默许。
“比起这个,孙医生您的手再不想办法驳接回去恐怕有些来不及。”
小李急忙搀起孙医生四下张望,最终炙热的眼光锁定在小刘身上。现在能以最快速度找到的唯一人选只有小刘!小刘畏缩的后退一步却听到小李的怒吼:
“他x的,你要逃避到什么时候!除躲在角落里嫉妒外就不能做些实际的?证明给我们看你有能力啊!”
小护士哆嗦着低语:“我把尸体丢到医院外买面,可我没有杀死警卫……”
我正准备带小护士离开背后传来孙医生的苍白的声音:“你要带她去哪里?”
“看在您平常对我不错的份上,找个您看不着的地方再杀她,回头我会把尸体送回来。” 
“不!”
孙医生似乎想扑上来却看到什么突然松口气瘫软下去。我略有所觉的扭过头,克里斯和莱娜正举着枪站在我背后。
“不许动,我们是警察!”
“影,请把犯人移交给我们,不要冲动!”
可恶,干脆把他们也杀掉。
看我迷醉的笑容克里斯感觉大事不妙急忙叫道:“影,刚刚接到一个case据说影响非常严重,上级决定全权交给你,随你高兴怎样处理都好!”
“呵呵,你们来啦?真是,也不先告诉我一声……” 
****
小护士被判处死缓,而孙医生重新驳接的右手没有以往的灵活,作为一个外科医生他的前程算是断送掉了。
为搞清楚抓到凶手过程法医Dr王被迫与我共进晚餐。他听完前因后果之后由衷庆幸道:“幸好碰巧发现新的牺牲者,不然也抓不到剁脚魔。” 
“其实一开始我就知道凶手是女子。第一次看到尸体的时候给我一种怪异的感觉;除双脚外没有其他伤口,不像是为享受杀人的乐趣而杀人。既然如此杀人动机是什么,又为何要剁掉人的双足?我得出一个简单得结论:不想让某人离开。之前的事件应该和解剖实习一样,全是为最终应用所作的练习。如果是男人用斧头之类的更简单吧?”
只能借助专门的工具,因为是柔弱的女人。
当时她摔下楼前的一抱我就知道是她——即使经过好几天仍然没有消散仍浓郁沁人心脾,桃花和血的香味。
“这么说她——”
“对,这一连串杀人事件都是因为她想留下既将调职的孙医生。生性怯懦,只有在接触器材的时候才有勇气的她不敢表白,最终想出这种偏激的手段。”
“真是悲剧,本来情意相投的两人只沦落到这般的地步。” Dr王叹息道。忽然他想起什么瞪大眼直直的盯着我;
“护士应该知道那时候解剖室会有人,怎么能把尸体放在那里?而且警卫呢?”说着他抿起发青的嘴唇自动消音。
护士没有把尸体运回解剖室,自然也不可能有人看到这一幕。如果不是因目击现场而被杀害,莫非是……
我微笑着举起酒杯;
“举手之劳。”
自己调制的鸡尾酒当然是要自己喝下去,不是吗?
外传 番外篇——枪
(更新时间:2005…4…10 0:18:00 本章字数:2690)
大学毕业后,我进入一所闲散的生物研究所。
父亲也对我管腻了,就这么随我而去。其实,我选中这里不是因为我喜欢生物,而是因为陈若新在这里——她可是唯一活着的可以威胁到我的人,自然要好好监视——当初之所以和她进入同所大学也是为此;没想到这个决定会给我带来如此之大的帮助。
这要从我成为正式组员中的‘猎人’说起。
‘猎人’顾名思义,专职猎杀。除我之外还有两个猎人,不过他们在别处执行任务我还没见过。一开始还罩得住,越到后来我就越发现枪的重要性。想想看,人类发明中最便于携带的具有杀伤力的武器;杀人的效率自然也很高。本来我是碍于用枪会留下诸多线索,例如硝烟反应,弹道痕等等从不用枪;现在我已经成为‘人民公仆’,克里斯都说了杀人合法(克里斯:“冤枉啊!我可没那么说!”),自然不用计较这些了!所以如何学会用枪成为我的一个难题。
这个时候,我的好朋友——陈若新显示出她超凡的用枪天赋(其实她是美国华裔大老板的女儿,自己不但有持枪许可证,收集的枪支都能供给一个军队;不过得知这些是很多年以后),将我这个从没有实战经验的‘通讯兵’训练的头头是道,也让我渐渐爱上枪。
这种神奇的武器可以远距离狙击,只要你掌握的好,工具配备齐全它甚至可以不受时间、地点及光线的限制,做到一击必杀。
我爱用枪,即使我更喜欢使用卡片,即使还没有赶得上超级枪迷陈若新爱到疯狂,我对仍然枪爱不释手。不仅仅因为枪击产生的尸体比较完整,我爱它,因为我了解它,它是我血色人生中忠诚的伴侣。
没有杀过人的不会知道临死前人类的意志力能够多么顽强!只要一个细节,猎手就会变成猎物;想当然了解自己生命所系的武器是制胜的关键。我熟悉枪上的每一道刮痕,开枪后分布在枪管上的每一丝余热。
我爱它,因为我还不能掌握它。如果我使用它像使用卡片一样拿手,我就不会这么爱它了吧?因为无法完全掌控,所以有趣。
然而,不知怎么回事,几乎所有的国际警察都知道特别行动组有个不会用枪的猎人,总是有人不时找我挑战想成名立就,当然都下场凄惨。我是不擅长枪——相对与陪伴我半生的卡片,枪到手仅仅近一年;但‘不擅长’也比大多数笨蛋警察们强得多(失言,现在我也是警察不能这么说)。尽管被我战败的可怜虫都被嗤笑为“连特别行动组最不擅用枪的人都不如”而抬不起头,找我挑战的家伙仍然屡增不减。不过组里反倒没人找茬,我猜大概是克里斯反面宣传的效果——什么时候一定找他把这些帐算个清楚。
被讨厌鬼们纠缠的烦恼终于停止,因为一个意外。
任何组织都是五味杂全,什么败类啊,混饭的啊,公子哥都有;我从不知道警察也是如此。虽然没刚才我说得那么夸张——毕竟能够被委任为国际警察的家伙都是有些实力的,但是性格的差异也令人叹为观止。例如克里斯是个彻彻底底的软脚虾(后来我才知道克里斯其实在组里算是数一数二的高手,只有在我和莱娜面前抬不起头),他的搭档莱娜却是冰霜美女。不过想想连我这种‘普通’的大学生都照收不误,真是萝卜开会(依我看是藏龙卧虎吧——旁白2)。
里昂是个极为自大的家伙,也是我没见过的‘猎人’之一。在第一线的那群人里他算得上远距离狙击的天才,而且他胆识过人,曾经独闯龙潭虎穴取得最终胜利。如果消息来得再早些,超级大毒鸠就应该由他来摆平而不是我。呵呵,补充一点,铲除毒鸠的经过被‘上面’全面封锁,似乎想以此作为控制我的把柄——或者是想把我当成隐棋。
悲剧起源于我不认识里昂,但他认识我,好巧不巧我们在一个射击场练习。
他早就听说过我,印象里是个水平中上,稍有天赋的大学女生。被我抢了生意的仇恨他记着,所以当看到我走进单人练习室时竟也跟了进去,想挫挫我的锐气。我们组员看见又不敢拦,只好以最快速度把克里斯找来阻止即将发生的‘误伤’。
他得到了机会,因为他一进来看到的就是我把枪一甩,气得直跺脚,似乎在发小姐脾气的场面。
“你是影小姐吧?怎么了,需要帮忙?” 毕竟是个女孩子啊!里昂看看枪靶中心只有一个弹洞,心中暗想。
“气死我了!”我懊恼得扯着头发歇斯底里的喊道。
“噢——不要灰心。咦?你不是都射中了吗?”刚认为我只中一发的他看清积分表,发现所有子弹都从一个弹孔出去。
“谁管它们中不中!我是想中途改变弹道方向,没叫它们每次都是直着出去!”一点也不顺手,如果是电话卡我都能让它像回旋标一样回来呢!
“子弹出膛后能影响它的因素只有空气阻力,当然是直的。”他为我的表演感到好气又好笑,同时也纳闷无人能敌的克里斯究竟怕我什么。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因为他看到我把左手举到枪前。
“你在干什么!”
“砰!”子弹从我的手指缝呼啸而出,我通过气流的感觉来锁定子弹飞出的方向。
“对,空气阻力,我怎么没想到!”我根本没注意耳边的聒噪,投入到利用阻力改变方向之中。我又连发好几次,枪的后坐力镇的我手麻酥,不由的抖了一下,最后一发子弹擦着我的中指而过,在指缝内侧留下焦黑的痕迹?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