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气女史》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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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没再服用了。」在边境这里,可没有太医时时监控着他的身体状况。天高皇帝远,早在离开盛京时,他已经停止服毒,但身上那股香气却仍未消失。
「最好如此。」穆伦道:「除非你想死,否则常年服用冰涎的人,最后往往会因为体衰虚弱而死亡。你服了几年?」
冷列的风吹动隐秀的黑发,他平静地回答:「十三年。」
穆伦无法想象怎会有人胆敢连吃毒药吃了十三年!就算那种毒药毒性不强,终究还是毒药啊!愕然的神色浮现在他碧色的眸中。
随即他想起多年前隐秀的母亲朵哈儿沃萨克在宫中猝然死去的讯息。他重新审视站立在高原上的隐秀,半晌,他垂下眼眸。
「我收回我先前的话。虽然身体看起来不顶壮,但你的心似乎比我想象的还悍。在高原上,我们族人有个词叫做『阿思朗』,你知道它的意思吗?」
隐秀知道。「意思是,明知道眼前是悬崖,却还是要跳下去的傻瓜。」
穆伦眼中浮现一丝满意的神色。「我想你的北夷名字可以叫做『阿思朗沃萨克』,因为在我们这里,傻瓜和勇者经常只有一线之隔。」
隐秀先是一怔,随即大笑出声。那笑声中有一抹对于自我的嘲弄,穆伦听出来了,也跟着爽朗笑开。
雪原中,两名截然不同而各有千秋的男子,以他们的笑声响亮了这片广大的土地。
终于赶到隐秀所在之地的临穹守将乍见这景象时,全然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唯一的想法就是,这位宫廷派来的皇子,他黑色的眸与黑色的发,看起来像是雪地里最华美的色调。
北夷人多逐水草而居,在天雪山群的高原地带,以部族散居的方式经营高山畜牧和矿石、药材的采集。
虽然在与天朝百姓通婚后,有少数人选择居住在地势较为平畑一的临穹城,但多数人仍然选择依山而居,依山而食。
他们豢养能够适应高原地形的马匹,饲养皮毛保暖珍贵的羊群和牛只,无论男女,都是家族部族财富的生产者。他们在春天时赶牛丰上山放牧,秋末时再将牛丰赶回山下牧场。
春夏时气候较为温暖,便入山开采珍贵的玉矿,所出之玉,称为「冰玉」,通体透明而温润,海内外各国都视为奇珍,不惜花费重金购买。此外,不同季节里生长在山中的药材,因为物稀为贵,奇货可居,也是部落的财富来源。
由于这个国家的人民散居在一般人难以到达的高原上,因此多数人对于他们的人数多寡、财富多寡、矿藏多寡……等等,都不算了解,是一个相当神秘的国度……或者,连「国」都称不上,因为当地居民只有「部族」的概念,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国。
或许就是因为他们的「国境」所在太过偏远,再加上要统治这群人并不容易,因此许多朝代的统治者在处理北夷的边防关系时,往往采取「放任」或「羁縻」的策略。天朝即是采取后者的方法,以通婚的方式,确保友好的关系。
然而谁又能料到,北夷女子进入天朝宫廷之后所面临的种种问题呢?
隐秀印象中,母亲虽然受宠,却不算快乐。在她有生之年,她经常看着北方,当时他不懂那就是「思乡」。
而历代史书中关于北夷的记载也太过简略。隐秀想,恐怕即使是福太史那样曾遍历每一吋天朝国土、学识丰富的史官,也无法详尽说明有关北夷的风俗民情。
过去他虽然曾经听母亲说过家乡的风情,但毕竟不多。
比方说,他就不知道,这里的人是如此地强悍、热情,个性外放不羁,对于礼教几乎完全无视,但家族间的阶层与统治关系,却又相当稳固,并非真是茹毛饮血的「化外之民」。
隐秀身为帝王的使者,照理说应该留在临穹城治理他的领地,然而临穹城的边防几乎形同虚设,北夷人出入这关城犹如出入自家厨房,往来无阻,相对的,临穹边地居民也深受北夷风俗影响,半夷半夏。
因此他明白,他坚持在这连春天也寒冷的高原上穿着天朝服饰,在人们看来可能太过矜持,然而,他又能如何?
福气说得没错,不管他到哪里,他都是个皇子,倘若他轻易舍弃了这身矜贵的服饰,骨子里,他还剩下什么呢?
于是他穿着象征王权的华丽衣装,跟随穆伦前往沃萨克部族在天雪山群中的夏季牧场,同时也遭到许多「亲戚」的讪笑。然而那些嘲笑没有半点恶意,甚至还有许多「表兄弟姊妹」打起赌来,看谁能让「阿思朗沃萨克」换上适合雪原的服饰。隐秀不打算让他们如意。
随着丰美的草原养肥了羊群和牛群,隐秀在北夷男人看来「太娇」,但在天朝却极受欢迎的体形渐渐变得健朗。
穆伦嘲笑隐秀好比是他们沃萨克家族豢养的那群牛羊,被天雪山的好山好水养得漂亮极了。隐秀花了一些时间才能接受这里人讲话那种不加修饰的方式。
他们想笑就笑,完全不顾念被嘲笑的人可能会自尊受伤。隐秀当然有他昔日的自尊要把持,他毕竟当了二十年的天朝皇子。
当然,也有人不怎么欣赏他的「过去」,但是他一身傲骨,不曾把那些奚落当成一回事,即使他心里确实有着疑惑,他到底算是哪一个国的人?
过去在宫廷里,他的血统偶尔会困扰他。如今在这雪原中,他的血统似乎仍然是个问题。他没有芦芳那天池水一般的碧眸,他的五官其实肖似他的父亲,只有他的轮廓稍有一点形似天雪山冰壁的线条。
而在这种种问题之下,眼前他更加无法释怀的是秋季的到来。若依照太阴历的算法,正月到三月是春天,四月到六月是夏天,而韶光如梭,转眼间,已到了秋天了。九月则是各地诸侯朝觐天子的日子,如果他要赶上朝觐的仪节,至少要提前一个月启程。这里距离王都实在太过遥远。
虽然第一年初到封地的皇子可以不行朝觐之礼,他可以不用急着回京复命,但是……不为了朝觐,他有个非回去不可的理由。
「阿思朗,你真的不跟我们一起回冬季牧场?」穆伦骑在马上,看着慢慢转黄的高山草原。秋天到了,很快地,他们就必须赶牛羊下山去过冬,北地的冬季来得早,也十分的漫长,因此当年轻人上山时,年老的族人往往就留在冬季牧场里为族人准备过冬的粮草。冬季牧场是他们真正固t正的家。
穆伦喜欢在人前称呼他给隐秀取的北夷名字,但隐秀一直觉得这名字很像是个玩笑。
他穿着保暖丝绸裁制的窄袖猎服,领子上披着有精致刺绣的羽毛大氅,看起来与这高原的山、雪、人,格格不入。但这是他仅有的矜持。
他没想到他会喜欢这个地方;如果可以,他愿意永远不回京,就在这里终老一生。但是眼前他还有个牵挂。
不是芦芳。尽管芦芳此时早已行踪成谜,但是他牵挂的不是她,因为不管身在何处,她总能照顾自己。
他也不能叹气,因为穆伦会嘲笑他多愁善感。他不喜欢太经常给他人嘲笑自己的机会,那会害他们笑到严重内伤。
因此他只简短地说:「暂时不。」
穆伦看着隐秀高踞大马上的傲然姿态,老实说,他有些讶异这年轻人能驯服得了那匹才刚捕获不久的高山野马,可是他做到了,也因此为自己在沃萨克部族里得到一些尊重。
这个血统不纯的甥儿,是他唯一的姊姊所出。第一次见到隐秀时,他面无血色,娇得不得了,他从没看过哪个男人有像他一样细的腰。
有些女人家见了他也差点吐血。隐秀的腰竟比他们族里一些女人的还要细!
如果这是天朝人普遍的男子身形,那他简直不敢想象天朝女子的腰身到底有多细了。说不定连两只手合握都绰绰有余呢。
好在隐秀那腰,在他不着痕迹的催食下,稍稍粗了一点。他身子骨虚,或许也和他过去常年服食冰涎有关。那种毒即使在停吃之后,还能在体内残留数年之久。虽然他已经很努力让人调制解毒汁偷偷掺在他的食物里,但成效仍然有限。穆伦发誓,他一定要将他那娇得不象话的身体给养肥养壮,起码也要养出一点胸肌来,那才叫做男人。
他正想利用回冬季牧场的几个月里让族里的长辈好好养他,他却说……什么?「什么叫做『暂时不』?」不就不,还有暂时的吗?「你不想见见呼伦吗?」
呼伦沃萨克,前任部族首领。他的外祖父。
隐秀掉转马头,看着穆伦道:「想。但是我得回盛京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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