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眼》第22章


曹烨其实特想冲着上面喊一声,吓他一跳,但又害怕他一脚踩空,真跌下来了。这楼虽然不高,但从四层掉下来怎么也得摔个半瘫,于是他忍住了,就那么看着梁思喆按照刚刚的方法又爬上了五楼。最后一条长腿在空中划出利落的线条,梁思喆整个人爬上楼顶,看不见了。
第17章 
天台上夜色沉沉,巷道的路灯无法照及这个高度,全靠头顶那弯月色照明。
与之相应的,楼下的烟火气和喧闹的人声也飘不上来,唯有夜风习习,这里实在是难得清净。
梁思喆不是第一次爬上天台了。在他之前,除了楼顶修理工,大概还没人爬到这上面来。一楼二楼的来人都是些过客,那些住在三楼招待所的人早出晚归,只把这里当做一处用来睡觉的容身之所,哪会有这份闲情逸致爬到楼顶来寻觅清净。
梁思喆蹲下来,把天台一角处的一块砖头搬开,抽了一张报纸出来——那是他前几天晚上拿上来的。他把报纸铺到天台边上,坐上去,两条腿搭到下面。
平常人多少会有些恐高,但梁思喆在这方面天赋异禀,他非但一点也不恐高,相反还很喜欢站在高处往下看,越高越好。
他把挎在肩上的木吉他拿下来搁到腿上,右手随意地拨了拨琴弦。那驻唱说得没错,换了弦之后,这把木吉他的音色的确还不错。下次见面,请那人吃顿饭吧。梁思喆想。
梁思喆是学小提琴的,从四岁就开始抱着小提琴“锯木头”,人生十七年里,他拉小提琴的时间比睡觉的时间还要多得多。
但音乐附中的学生以多才多艺著称,梁思喆更是其中的佼佼者,除开他的专业小提琴之外,其他的弦乐器,譬如大提琴、中提琴、吉他、贝斯……他也稍稍接触过一些。
各种弦乐器都有共通之处,他精通小提琴,只要记住其他乐器的弹奏方法,总会比其他对乐器一窍不通的人上手更快一些。
吉他是六弦琴,跟四弦的小提琴弹起来的感觉其实还挺不一样的。他好好地回忆了一下吉他的弹法,然后左手悬在琴弦上方,迟迟没落下,弹哪首好呢?
他脑中浮现出这些年他练过的很多曲子,小夜曲、卡门、卡农、天鹅、梁祝、巴赫小无……那些曲谱就好像印刻在他的骨血里,虽然一年多没碰小提琴了,但如今想起来,那些年练过无数次的乐谱仍然无不历历在目……
那就……弹他上次弹过的那首吧。还真是隔了好长时间呢。
——
曹烨坐在床上,左手按在右肩上,活动着胳膊和颈肩。
那哥们……叫梁思喆对吧?真没看出来啊,居然还有这一手。他爬上去做什么?思考人生哲学?
曹烨把窗户打开,探出半个身子朝上看,什么也看不见。他的好奇心一贯旺盛,这会儿蠢蠢欲动地想要爬上去看看。他又一贯出名的胆子大,这想法刚在脑子里冒出头,他的一只腿已经搭上了窗台。
他抓着窗棱,矮身钻出窗页,一切有样学样——只是忘了关窗。
还别说,虽然在下面看梁思喆爬得挺轻松,但到了亲身上阵时,还真是得悠着点。
想要顺利爬到天台,得具备三个素质:一是腿长,否则根本就踩不到旁边排水管与楼墙连接的那块钢板;二是要瘦,那钢板在外面经年累月地风吹雨淋,一旦超重很容易导致钢板折断;三是臂力要好,得牢牢抓得住上层楼的窗沿,否则根本没法往上爬。
偏巧曹烨这三个身体素质都具备。
只是有一点,他稍稍有些恐高。所以当他蹲在四楼窗沿往下看的时候,心里忍不住打了个秋千——说不后悔是假的,冲动是魔鬼,他现在进退两难。
一闭眼,接着上吧。好奇心害死猫,何况爬上去总比待在下面听二楼的鬼哭狼嚎要好受得多。
上到五楼,二楼KTV的聒噪声渐渐弱下来,楼下混沌的喧闹声和簌簌的树叶声中,他忽然听到有隐约的乐声从楼顶传过来——音色清脆,让他想到梁思喆伸进窗户里拿走木吉他的那只手,只是那曲子弹得磕磕巴巴的,听上去像是生手,半天才找准一个旋律。
——费劲巴拉地爬到天台上练吉他?真够浪的。
曹烨定了定神,一手握着排水管道,另一只手抓着天台的边沿,卯足了劲,屈腿爬上去,一只脚踩到天台,再一使劲,整个人都爬上来了。
曹烨拍了拍腿弯处的灰尘,直起身朝梁思喆走过去。
他放轻脚步,走得很慢,每走一步,正好踩到梁思喆弹出的一个个音符上。然后他靠近了,怕吓出人命来,躬下身的时候他屈起胳膊勾着梁思喆的脖子,凑在他耳边,压低声音:“喂!”
猝不及防地从身后冒出一个人来,梁思喆的反应倒还算镇定,只是身体稍稍僵了一下,手上弹吉他的动作也随之停顿下来,侧过脸抬头看向曹烨,表情不见喜怒:“你怎么上来了?”
“没想到吧?”曹烨沾沾自喜,说了句不知从哪学来的影视剧中二台词,“我曹小爷上天入地,无所不能,这两层楼小意思。”说完松开梁思喆,蹲到他旁边,低头朝楼下一看,顿时惊了一下,“嚯,真够高的。”
梁思喆没说话,默不作声地把木吉他放到了一边。
他是真没想到曹烨会跟着爬上来,这楼并不是那么容易爬的,第一次上来的时候,他蹲在四楼,险些上不去也下不来。后来逐渐摸清楚周围的构造,大着胆子爬了几次,才愈发得心应手。
只是没想到曹烨有样学样,胆子又大,真跟着他爬上来了。
梁思喆面上没表现出来,但内心其实有些糟心——他爬上来的第一晚,看着周围空阔平整的天台,坐到天台另一侧,背对着蓝宴所在的茵四街,吹着凉风,看着不远之外奔流的车辆,把一切喧嚣的噪声和呛人的油烟味都甩在背后,那会儿他的心情有多舒畅,现在就有多糟心。
独属于他的领地被侵占了,这让他心里涌上一股强烈的不适感。往后大概没地儿去独自舔舐伤口了。
偏偏曹烨还没认清自己并不受欢迎的事实,偏过脸好奇地看着梁思喆问:“你刚刚在练吉他?”
梁思喆看着远处街道上的车流,不露情绪地说:“嗯。”
“那……继续啊,我是不是打扰到你了?”
梁思喆想说“这不是显而易见的吗”,但话到嘴边攻击性还是减了大半:“没事。”
曹烨伸长手臂,把他晾到一边的木吉他拿过来,随手轻拨了几下琴弦,低声地嘀咕:“可是新手不应该从什么《小星星》练起吗,为什么会弹《魔鬼的颤音》啊……”
梁思喆一怔。他刚刚弹得那么烂,连一小节都没弹完,曹烨居然听出了他弹的是《魔鬼的颤音》?
曹烨没太在意一旁梁思喆的情绪波动,蹲在那里摆弄着那把木吉他,低着头一个一个音符找过去,嘴上跟着轻声哼唱——论起弹吉他,他不比梁思喆强多少,只大概知道音符的弹法,毫无技巧可言。
但少年嗓音清澈,就这么一个单词一个单词地往外蹦,在安静的天台上听起来也有一种安抚人心的神奇魔力:
“twinkle twinkle little star,how I wonder what you are
up above the world so high,like a damond in the sky”
曹烨就只会这四句,用生涩的指法地弹完了,挺不好意思地冲着梁思喆笑了笑:“我弹得更菜,还不如你呢。”
梁思喆心下烦躁的情绪褪了大半。
是啊,这里不是岩城,曹烨也不是他在音乐附中的同学。这里是无人认识他的北京,曹烨是鼎鼎大名的曹修远的儿子。他意识到自己可以随心所欲地变成一个吉他新手,一个小提琴生手,弹得再烂都能理直气壮,无需担心任何人来揭自己的伤疤。
这种感觉真是太好了。
一时间,天台上多了曹烨这个不速之客,似乎也没有那么难以接受了。
但想通之后,他心里又冒出了一点疑问,曹烨怎么会听出他刚刚弹的是《魔鬼的颤音》?难道他也是学小提琴的?
这曲子拉起来难度挺高,在大众中的流传度又不算广,能听一句就笃定地说出曲名,应该是对旋律很熟悉吧?
只是曹烨挺知趣地在蹲在一旁安静地摆弄吉他,没再提这茬,梁思喆也就没问。
两人无言地吹了一会儿风,曹烨主动开口跟梁思喆聊起来:“楼下可太吵了,每晚都这么吵么?”
“是啊,要做生意么。”梁思喆淡淡地说。
“那还能睡觉么?”
梁思喆偏头看他一眼:“你刚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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