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天之眼》第74章


“主人,我们吃点什么啊?”有人问。
已经没有任何食物。这样的鬼天气也无法打猎,甚至于找不到生火的干柴。
贾亚希玛的目光投向那些马:“杀马!喝血!”
“把马杀掉我们还怎么跑?”有人质疑。
贾亚希玛心中说道:跑?前路已绝,怎么跑?清兵一来谁都跑不掉。宁可被杀死也不能被饿死。只是这话他不便说出口。贾亚希玛笑了笑说:“先杀一匹不要紧,还有这么多呢!等走出这片大山再买一匹就是。如果大家都饿坏了,就是有马也没力气跑。”
阿森跑进雨中,牵过一匹脚力最差的马。那匹马的四条腿在打颤,因为马口中勒着嚼子,无法嘶鸣,那马只能高扬着头,打着响鼻。“过来帮忙!”阿森招呼道。又有几个桂家汉子冒雨跑过去,和阿森一起将马的四肢绑牢。那匹马早已经体力透支,几乎没有做剧烈的挣扎就被扳倒在地。阿森手起刀落,一把匕首深深地刺进马的脖子。一股热腾腾的马血流出来。阿森拿一只空了的水袋接住。那匹马在抽搐。其他的马儿看着同伴被杀,一起昂首扬蹄,同样因为带的嚼子,发不出嘶鸣,只是从鼻孔里喷出一股股气流。阿森手中的水袋堪堪被马血注满。另外一名汉子伸来另一只空水袋。阿森拎着一袋马血跑到贾亚希玛和疆提面前:“请主人先用。”
贾亚希玛接过水袋说:“请大家自便吧!”
早已经饥渴难耐的人们一听此话,蜂拥而冲,将那匹接近垂死的马团团围住。有性子急的抽出腰刀,胡乱在马身上划开一道血口,直接俯在马身上吸吮起来。517Ζ更多的人效仿。人们仿佛完全忘记了瓢泼似的大雨。行动稍微迟缓的人落在外面,开始对里面的人进行撕扯,乱作一团。一群争相匍匐在马身上吸血的人,怎么看怎么像一群野兽。
突然,一阵奇怪的轰鸣隐隐传来。那声音如同万鬼云集,越传越大。仿佛来自天上,又好像来自地下。
贾亚希玛感觉到脚下的大山开始震颤。
在争嗜马血的人们同样察觉到这种异常的震动,突然停止了吵嚷,聆听着那巨大到令人毛骨悚然的异响。
那是山体崩塌和泥石流的声音,如同来自地狱的吼叫,恍如末日的来临,经久不绝。
幸而,贾亚希玛他们所在的位置已经远离崩塌的山体,算是侥幸逃过一劫。但是,一夜之间,周围的地貌已经发生了地覆天翻的变化。他们所来之处的山口已经被彻底封堵。从此,贾亚希玛和二十七名桂家男女被幽闭在乌蒙山深处。
二十多匹马成为他们最初的食物,之后,他们以猎捕为生。除贾亚希玛和疆提之外,桂家人共有男丁十七人,女性九人。自贾亚希玛和疆提以下,其他人实行群婚制,九名女性分别与十七位男子同房。所生子女由九名女性指定孩子的父亲,由男子各自认领。是所谓乱性不乱宗。借此繁衍后代。
被困在大山里的贾亚希玛终日叹息,愁肠百结。
一日,疆提取出铜砣,对贾亚希玛说:“你想要的东西就在铜砣里面。”
“什么?”贾亚希玛木然。
“佛眼。”疆提说。
“佛眼?”贾亚希玛两眼放出异彩。
“佛眼。”疆提重复。
“给我看!”贾亚希玛几乎是抢过铜砣。
疆提从项上取下白鱼儿,递给贾亚希玛:“这是钥匙。”
贾亚希玛接过白鱼儿,却不知道怎么用,眼睛看着疆提。
疆提说:“这只是一半,另一半我留在了岜沙。在小万年的身上。”
贾亚希玛暴躁不安:“为什么这样?为什么你不早点告诉我?”
疆提似乎很冷淡:“小万年也是我的儿子。我希望有朝一日他能和我们团聚。倘若钥匙不在他身上,你是不会去找他的,对不对?”
“如果早知道会是这样,我们完全可以将小万年带出来!”
“你带不出来。易元吉有枪。”
贾亚希玛冷笑:“只要我想带,就一定能带得出!”
“可是我做不到!”疆提吼道,“易元吉夫妻也很可怜,他们只是想要个孩子!”
“可我怎么办?我因为这颗佛眼从印度到缅甸再从缅甸到中国,为找佛眼我几乎丢掉半条性命。你现在对我说,佛眼找到了,可是半把钥匙却留在了岜沙!你说我怎么办?”
“你可以等,你已经等了这么多年,也不在乎再多等几年。等我的儿子长大,等我们母子团聚……”
贾亚希玛不再出声,只是仰天大笑:“哈哈……这就是命!这就是命!”
从那以后,贾亚希玛再也不开口说话。直到两年以后,贾亚希玛和疆提有了自己的儿子。当儿子咿呀学语之后,贾亚希玛就教儿子一首歌,一首长长的,用印地语发音的歌。贾亚希玛用歌声记录自己的故事,记录梵天之眼的故事。
怪歌何的歌声戛然而止,如古琴断弦之后的绝响。
对于一个研究历史的人来讲,能听到这首歌,绝对可以说是上天的眷顾。沈默听懂了这首歌,他的心已经震颤得不能自已。眼前仿佛看到垂老的贾亚希玛倚着一棵千年老树,须发皆白的老人手中托着一只铜砣,用含混不清的声音哼唱着一支没有人听得懂的曲子,慢慢合上眼睛。
此时,暮霭四合,冷风袭袭。
沈默将歌曲里的故事讲给怪歌何。
泪水,溢满了怪歌何苍老的面孔。怪歌何欷?#91;着:“这首歌我唱了几十年,一直不知道唱的什么,没有人知道。包括我的父亲母亲。他们唱了一辈子也不知道歌里唱的什么!”
“这首歌不仅仅述说了贾亚希玛一个人的苦难,也同样述说了桂家人整个民族的苦难……”沈默说。
“我第一次知道自己不是苗人,而是桂家人。也许是唯一一个还活在世上的桂家人,何弃儿。年轻人,你能告诉我桂家人的来历吗?说起来可笑,我居然对自己的民族没有丝毫的了解。”怪歌何的脸上挤出一点笑容。
“桂家人原本就是汉人,明末清初之际,随永历帝朱由榔逃亡到缅甸。后来在缅甸渐渐发展成为一个特殊的部落。”沈默突然停顿一下,问道:“唯一一个桂家人?老人家,您没有儿女?”
“老汉一生未曾娶妻,更不曾有一儿半女……”怪歌何欲言又止。
夏晓薇一直在旁边静静地听着,不知道为什么,自从看到怪歌何的第一眼起,她就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这感觉来的很奇怪,似乎也很可笑。
怪歌何突然问沈默:“年轻人,你到底是什么人?来石门坎做什么?对我说实话—你们不像是来旅游的。”
“老人家,我说过,我是夏青老师的学生。”沈默回答。
“就这么简单?”怪歌何问。
沈默想了想,说:“我还是李畋的重孙。”
怪歌何恍然大悟的样子:“哦,这就难怪了……”话没说完,怪歌何的身子猛然一晃,直挺挺地倒下。
沈默大惊失色:“老人家!你怎么了?”
夏晓薇手足无措。
林涛机警地跑向高处,四下了望。
一截红而短的东西刚好插入怪歌何的咽喉部位,血一点点流出来。
沈默扶着怪歌何的头呼唤:“老人家!老人家!您醒醒……”
怪歌何已经没有了气息。
林涛跑回来,看到插在怪歌何脖子上的东西,用十分肯定地语调说:“这是A猎箭!”
“什么A猎箭?”沈默反问。
“是一种硬弩的专用配件,使用高强度钢材制造,长度35毫米,三尾翼,飞行稳定,射击精度极高,又易于携带。奶奶的!最好的弓弩精准射程也不过六十米,这一箭封喉的功夫……”林涛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刚才老人是面朝这个方向吧?”林涛模拟着怪歌何刚才的姿态。
夏晓薇点头说:“对,就是这个方向。”
林涛又看了看怪歌何颈部的那支箭,而后猛然转身向山坡上跑,在大约五十米的地方,林涛停下来。袖珍手电筒的光亮下,一块刚好适宜做掩体的石头下面,青草有明显的践踏痕迹。林涛举着手电四处照着,没有发现任何踪迹。“奶奶的,真是好身手!”林涛不知是骂是赞地说。
杀戮和死亡就发生在自己眼前,夏晓薇喃喃自语:“这要怎么办?这要怎么办?”
沈默放下怪歌何,回首向夏晓薇说:“又死了一个。就死在我们面前。但我们到现在还对手的影子都没有看到!你还能奢望在揭开谜底之后我们能活着吗?”
夏晓薇仿佛突然回过神来:“你怕了?”
沈默叹了一口气:“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死亡的临近,反倒让我更加从容。我只是担心你,还有那只虫子……”沈默的目光看向五十米以外的林涛,“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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