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底三万尺》第7章


小麦还是不说话,让我特别地感觉到落寞,特别地怀念起秃鹰。
很少见过像秃鹰这么有意思的人物,光是他的外形就出类拔萃,任何人猛一看到他,都很难不联想到一只掉光羽毛,披上人衣的真秃鹰。
因为老化与骨质疏松症,秃鹰的颈椎从多年前就渐渐向前弯折,直到整个脖子与地面平行,从此他的头颅永远俯瞰大地,仿佛随时都在寻找失物,就算与人谈话时,他也不抬头,只吊起双眼往上瞪,推出壮观的抬头纹,看起来很有万分怀疑一切的味道,其实这种身形最适合观察小姐们的臀部,也方便捡拾地上的烟蒂。
秃鹰的另一个特出之处在于,他赖在河城的历史够悠久,他是城里最资深的老鸟,你可以直接说他是老中之老,鸟中之鸟。
一般而言,人们迁入河城后,为了早日取回公民身份,只有拼命工作,直到清偿了四分之一债务(其余四分之三注定永远是呆账),得到公家的一笔生活基金(金额绝对保证让你生活得比在河城中更寒酸),以及一纸全新身份证明(由辛先生签发,如果他愿意的话),回乡去重新做人,人们居留河城的时间从几个月到数年不等,出城时,也有一些人选择了远离家园的方向。
而秃鹰的大问题却出在他没有故乡。
秃鹰来自一个据他形容“只有鸟蛋大”的、没有几个人能顺利念出发音的小国家,多年前,当秃鹰远走天涯非法打工时,恰巧他的祖国一分为三,三个鸟屎大的新国家都不承认他的护照,他忽然变成天涯孤雏,可惜年纪实在大了一些,缺乏可爱与可怜的特质,没有人接济他,秃鹰只好周游各种收容单位,无时无刻不要求回家乡,同时持续不停变老,当他辗转被移送来河城时,已经老得连乡音都无法说得纯正了。
“别管乡音,瑞德,我跟你保证不管秃鹰说什么都没人听得懂,”我开始给小麦穿上衣服,这工作不难,因为护士只帮他准备了一件松垮罩袍,连内裤也省了。“他改说英语更惨,谁听见都抓狂,偏偏他又话多,秃鹰一开口啊,你会恨不得他的下巴跑出字幕。”
小麦不捧场。虽然令人泄气,我还是告诉他,其实我挺喜欢听秃鹰说话,尽管他的口音太诡异,每听一句都得加上三分揣测,五分捉摸,但正巧就是这种沟通模式,加深了内容的隽永,既然秃鹰曾经是个哲学教授(他自己说的),也曾经是个得过奖的诗人(他强调是首奖),那么他语焉不详的特色就更值得人欣赏。
只有我一个知音,秃鹰无法继续保存诗人气质,他开始努力学习正音,为了让语意确凿,他修改表达风格,说话越来越简短,越来越严峻,以动词为主,命令式句型。
“你,教我说国语。”秃鹰说。
“啊?我以为我们现在说的就是国语?”我问。
“说人听得懂的国语。”秃鹰说。
正音训练的效果不佳,也许秃鹰的舌头还是太思乡,但他的大脑清楚,知道他必需放弃过往,秃鹰很起劲地找寻门路,想就地取得公民身份,他不知从哪边弄来了一张表格。
“你,帮我填。”秃鹰说。
“这是什么东西?”我问。
“填完它,全部都打勾。”秃鹰说。
那原来是一张器官捐赠同意书,据说填了之后有利于申请公民资格。
“我还能说什么?”我问小麦,“秃鹰说他全都捐了,我能提醒他,他的肝,剁了做狗罐头都嫌老吗?人家对未来还是充满希望,还是想要出去闯天下啊。”
我帮小麦穿好上衣,遍寻不到衣扣,只在胸前找到一对系带,我打上蝴蝶结,将他翻个面,整理他的后襟。
“听得懂我的意思吧?年轻人,你这时候当废物还太早,好吗?给我健康起来。”我响亮地拍了一下他的臀部,动作就像一个帮小宝宝扑好痱子粉的妈妈那样自然,只是不幸我正好击中小麦一块泛血的脓疮,双手顿时失措,我只好扶他偏过身,“我们看看那边,多好的……”
本想要小麦欣赏白梨树丛外的风景,但那边正好是落日和一片片带着乌气的晚云,更加不妥,幸好在我的扳动之下,小麦已经不舒服地阖上眼睛,就是在他的上半身枕靠在我胸膛时,我看见嘉微小姐那辆气派的轿车,迷了路似的绕过城西,又折返头,朝城的另一边缓缓驶去。
再次遇见嘉微小姐,已经是这天的傍晚了,我已回到垃圾场,看着轿车驶近,它显然在城里乱逛了一圈,而且是以慢得离谱的速度前进,像是在搜寻什么极细小的东西。
虽然嘉微小姐拋了些纸屑进入河里,我宽恕了她,谁也没办法对一个刚撕毁情书的女人生气。才与她照过一面,见到她那双灵气逼人的眼睛,嘉微小姐就戴上了太阳眼镜,也不顾天色正要转暗。奇Qisuu。сom书她约了今晚与辛先生会面。
我愿意带路前往办公室,但她却不想再回到车上。
“我们散个步过去好吗?”她这样要求。
当然行,我白天的劳动已差不多做完,夜间的研究工作可缓,更重要的是,我对嘉微小姐一见如故,那是一种遇见同业的感觉,不是说嘉微小姐也收垃圾,我指的是她的行事风格,像个有耐性的狩猎老手,她正在仔细侦察她的目标。如果她肯多拋出些垃圾的话,我也希望研究她。
嘉微小姐刚才在河边的伤心模样已经消失,边散步,她一边好奇地四处探望,并且提出一些旁敲侧击的问题,比方说关于地理。
“哪边开始才算是河城?”她问。
“呵,现在见到的到处都算河城啊。”
“怎么说?”
我向她解释,沿着整条河的丘陵都是荒地,只有到这截河谷,傍着山峦这一岸,出现了一小块平坦的腹地,这边才住了人,习惯上整个区域都叫做河城。
“那我怎么看到对面也有房子?”
“您是说哪边?”
“绕来绕去,方向我已经说不出来了,记得也是在河边,看见对面的河岸,有一栋好漂亮的白色房子,应该是别墅的样子。”
“以前这边是有一些人家,后来都搬走了。”
“那就是空屋啰?”
“您说是鬼屋也可以。”
嘉微小姐思索不语,她的司机开着车,缓缓跟在我们背后。我们离开河岸,经过几栋宿舍,朝河城的中央广场走去,晚风拂来,风中有阵阵浓香。
“从没想过河城种了这么多花呢。”她于是说。
“要命啊,这些花开得越来越不像话了。”
“花不好吗?”
“花粉不好。您现在闻到的是金缕馨,金缕馨没问题,您在河边看到开满整片的是航手兰,那才是灾难。”
“怎么说?”
“航手兰个性强,长到哪,就占领到哪,其他植物都别想留下。”
“紫色的小花对吗?看起来也很美呀。”
“美有什么用啊?航手兰见到阳光,就吐粉,这边又是谷地,花粉散不出去,弄得很多人整天咳嗽打喷嚏,不信您下次中午来看看。”
“嗯……也许该找人来研究研究。”
“还研究?河城就要封闭喽。”我帮她个忙,转入正式话题,或者她想继续迂回下去,我也奉陪。
“是的,我知道你们下个月就要迁空了。”嘉微小姐马上回答,她不只清楚这事,也知道河城已经分批迁出去许多人,跟以前的热闹比起来,算是冷清许多。她问:“现在还剩多少人?”
“两百八十九个,连我算在内。”我说,“对了,恐怕还得加上一个,有只地鼠刚跑回城。”
“地鼠?”
“私自出城的人,就叫地鼠。”
“有人会逃出去?”
“多的是,河城又没围墙,谁想出城就请便。”
嘉微小姐显得有些意外,我告诉她,私逃出城并不难,问题是出去以后没身份,别说找工作了,有时买块面包都困难,“连张信用卡也申请不了,到哪都得用假名,”我说奇+shu网收集整理,“更逊的是,依照规定,这种人连回城的资格都被取消了。”
“刚才不是说有只地鼠跑回来?”
“辛先生当然不准他进城,一步都不给进来。”
嘉微小姐一凛,别过脸看天边的云层,又低下头专心走路,半晌,她问:“有这种事……那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人就站在城外的桥上赌气啊,已经好几天了。”
“我明白你们的法规,只有得到辛先生签发的证件,才能正式出城。”
“对的,您来的时间正好,听说这两天还会发放一份新名单,是辛先生最后一次核准谁可以取得身份证明。”
“就像是封城前的特赦名单?”
“您要说是特赦名单也可以,反正就是封城以前最后一次大放送了,辛先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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