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底三万尺》第10章


“十七岁是一个女人。”
“你乖,明天还给你钉一副新窗帘。”
“都要封城了还换窗帘!”
“谁叫你那间房西晒,我刚收了一块厚绒毯,尺寸正好,停一会让我思考——”
“——帽叔你坐下听我说,”她双手并用推我到一旁的空床坐下,“你自身都难保了,别忙成这样行不行?”
“我哪有自身难保?”
“我去垃圾场看过了,帽叔,你的仓库都被拆掉了。”
“要拆就拆,反正里头都是废物。”
“他们是不是又要逼你搬离开垃圾场?你怎么都不告诉我?”
“胡说,没有人逼我。”
“你骗人,为什么连你的小厨房也不见了?”
“那也没问题,我焚化炉那边可以开伙。”
“怎么开?”
“你别管,帽叔有的是东西吃。”
“好我不管,”南晞在我膝前蹲下来,这是她从小养成的习惯,为了仔细看我。她真是越长越标致了,不知从何时开始竟也懂得打扮了,我发现她修了眉毛,梳了复杂的发辫,只是年岁还不够大,始终保留着孩子模样。她仰望我,很认真地说:“那你过来陪我吃饭好吗?这边真的很冷清,从明天开始,我拿三份伙食,你来,陪我和小麦吃,好不好?”
有一瞬间我真想搂住她,但她又已经不够小。我帮她把垂下的小辫拨到背后,她的左颊渐渐凹陷出一个酒窝,我知道她要笑了。
“好想吃你腌的芊萝。”她说。
“好,今晚我就腌一大瓶。”
离开诊所,我轻轻带上门,门把“喀嚓”一声弹上。
找到停放在一旁的手推车,我解开煞车挡,连推了两次无法启动,摇摇晃晃,车身变得特别沉重,我差点散了一地垃圾。
诊所那门锁不是我换的,但新锁包装盒是我回收的。我曾经全面研读过盒面说明,那种小玩意,不会自动上锁。
接下来是我在河城最脱线的一段时光。
再也不用张罗吃喝,人生多出了一大片空白,闲得我整天往诊所跑,帮忙看护小麦。我不放心让南晞单独留在病房。
风季开始了,不管什么时候出门,往哪个方向一走都吃得满嘴尘土,这种天气再加上压力,我是指大家就要迁离河城,人们看起来显得格外烦恼,每个人都变得特别忙乱,话特别多,礼貌特别少,看什么都特别不顺眼,最不顺眼的就属那些穿制服的陌生人。
他们是官方派来接管河城的单位,特征是到哪儿都直闯而入,就当作是自家客厅,我们反倒成了外人。他们四处测量,不停做簿记,临走还用喷漆随意在随处标上一些莫名其妙的记号,这种感觉很粗暴,让人联想到自己是屠宰场上的猪,说不准他们就在你屁股上喷个彩色标靶,好等着最后一天瞄准你一脚踹出河城。这样一想,日子就全走样了,换个说法是,当一桩大事件或大灾难正在蔓延,而且事态完全超出你的接受能力时,你会只想找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专心做下去,不管这事有没有乐趣可言。
这就是我和南晞的处境。大风呼啸,南晞紧闭了诊所门窗,窗外的世界越纷扰,里头的我们就越脱离现实,越像两个傻瓜,我们在一间被抛弃的诊所中,陪伴垂死的病人。
第三个生力军翩然而至,很礼貌地在诊所外敲门,叩三下,耐心地等。
是君侠,站在门口的他满身风尘,头发眼睫上都沾了鹅黄色花粉。君侠斜背着一具铁器,穿著贴身的紧恤,猛一看,还真像来了个负剑的侠客。
“南晞要我过来看看病人。”他神清气爽地说。
但仔细再瞧,他背的其实是铁铲,倒像要来帮小麦掘个好坟。
“把他的上衣松开吧。”在小麦的床前,君侠说,他已经自动翻找出一些诊疗器材。
老实说我的感觉很不妙。这样凑合的杂牌医疗团队,一个据说念过医科但是没毕业的年轻人,一个还在上学的半吊子护士,再加上我这个门外汉,我们以为我们能做什么?
“衣服拉上去就好。”君侠愉快地再一次要求。
小麦把我们三个人轮番看了一回,置死生于度外,任由我和南晞松开他的上衣。
只瞧了一眼小麦的肌肤,君侠的整张俊脸转为责备之色——不是针对我或南晞,那些恶心的褥疮已经有一些历史,要怪就怪以前的医生和护士,正牌货也能闯出烂摊子。
那天我得到了一个结论,也许君侠真是医生不假,因为他动刀的手法实在干净利落。那场清创手术我也帮了大忙,至少在我意外昏倒以前,都是我负责在伤口上擦药棉。另一个感想是,角度很重要。
没错,我在说的就是角度。曾经有一次,我在回收类垃圾桶中发现了一件奇物,大约一罐啤酒大小,掂在手里非常沉,颜色无法描述,介于铜青和釉彩之间,形状难以说明,大致上像是一截扭曲的漂流木,也有人说像陈年狗屎,但从某个角度看过去,分明却是一尊马头扬鬃怒嘶,大家都说我捡到了艺术品,这宝贝我喜欢得不得了,百赏不厌,直到有个内行人看出了它的来历,原来那只是一具烧熔的马达机芯。
这就是我想说的,角度很重要,报废的马达,看它的角度对了,就不再是垃圾。当我在手术中途晕厥过去时,我倒得哭八猛,后脑直接就敲撞地板,我听见叩一声,我见到君侠和南晞的脸凑到我的上方,看了我之后又错愕地互视一眼,他们沾满鲜血的双手腾空在我面前挥舞,而我只能听见我自己的耳鸣,然后有个脚尖礼貌十足地将我轻推离开手术台边,一次挪一点点,我翻滚了两圈,又回复正面朝上,手指发麻,喉头紧缩,只剩下眼珠能运转。躺在这边的角度非常好,我看着君侠神色从容继续操刀,南晞紧蹙着修过的秀眉在一旁协助,偶尔腾出手帮君侠揩汗,我看出了不少滋味,最重要的一点是,从这角度看过去,终于发现君侠还真有点男子气概。
褥疮清理得很成功,估计小麦的高烧将要好转一些。这天我就和小麦床挨着床一起休息,听广播的谈话节目,我说不出那节目有多幼稚,幸好很快就播放流行歌曲,是一首最近当红的情歌,歌名我不记得,旋律让人很伤心,歌词让人想自尽,尤其是不断重复的那段副歌:光阴是一条河,带着我航向远方,航离有你的那一端,有你的那一端……
“这什么烂歌词?”我嚷了起来:“瑞德咱们来聊点像样的东西吧。”
小麦不感兴趣,事实上,手术以后他一直在呼呼大睡中。
“什么?要听我说话?不好吧?”
“那我说了,听不下去你就打断我别客气啊, 要我说光阴是吗?好吧,光阴是一条地下污水道,你只能顺着它往前漂,一路上搀进来许多种味道,你就被浸得面目全非, 在这边只有增加没有减少,世界从千万个方向朝你冲过来渗进你,谁也躲不了, 没有脏不脏的问题,如果你知道你的源头,只是人家的一个马桶,或一个排水口,你遭受很多次碰撞,你弄得全身都是伤,还是不停往前漂,你以为总有一天你到得了什么地方,你以为尽头会有光,实话告诉你吧,那边是一个更大的垃圾处理场。”
“谢谢你,我也觉得说得特好。”
“嗐,别闹了,我哪有那么厉害,我是听来的。”
这些话是秃鹰说的。虽然与原文不尽相同,秃鹰应该不介意我加上一点我的个人风格。
然后我就开始谈起秃鹰,说不上来为什么,我发现和小麦聊天就像女孩子织起毛衣,没办法停。
以前我提到秃鹰时,也许会让人感觉有点惨的意思,那一定是我表达得太煽情。说真的,秃鹰是一个心理健康者的楷模,除了骨质疏松症以外,再多的失败也别想叫他低头,他的自我感觉非常良好,回忆往事的感觉更好,回忆到他的青年阶段时尤其好上加好。
青年时代的秃鹰到底有多好?简单介绍,他是一个很帅的白马王子,兼一个才子,又帅又天才的年轻秃鹰不只在中学教书,简直还是一个万世师表,春风化雨的事迹有他的日记为证,根据日记里补述的自传,他为了教化更多世人,就发奋写诗,写出的诗好得不像话,他慷慨送给这世界许多富含哲理,听起来又很悲哀的佳句,“走路是一连串的防止跌倒”,“每一次睡眠都是为了与明天保持距离”,总而言之,生得太晚是我们的错,所以只配见到秃鹰又老又丑,每天努力申请身份证,每一次睡眠前必写冗长的日记,日期虽然是当下,但场景远在天边,秃鹰展开形而上的翅膀盘旋,永不离开他的鸟蛋大的祖国,他的人间蒸发的故土。
盘旋让秃鹰想起更多往事,他的教员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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