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马特校草》第5章


。他的改变需要你们的支持,不要让他知道你们的疑惑,继续支持他,好不好?”
这让人怎么说得出不好嘛……
难怪越言会和李亦森做朋友,这家伙好贴心啊!
迷妹们好像找到了人生的灯塔,有了新的前进方向,纷纷点头答应了下来,怀揣着满腔热血离开了男厕所门口。
一直踌躇着要不要去上厕所的男生们终于松了一口气,呆在厕所里不知道该不该出来的男生们也呼吸到了新鲜空气,然后仔细一看——
什么嘛?!
那群女生居然在围堵李亦森?
李亦森是捡了什么汤姆苏剧本了么?不然怎么会突然得到校草的青眼,接着又斩获了这么多迷妹。
酸了酸了。
今天的B高男孩都是柠檬精,只是45度角仰望天空已经无法表达他们的明媚忧伤了,或许要倒立一下,不让眼泪流下来。
李亦森走过拐角,只见越言站在那里,不知道听了多少。他的表情还是淡淡的,不动声色的看着越言。
越言也在看着他,眼神诚挚:“李亦森,谢谢你。”他不知道自己的来处,也不知道自己的去处。在这个未知的世界,人人都在提醒他,要活得像“越言”一样,只有李亦森接纳了他。
心灵的触动,就在这不经意间。
李亦森点了点头,接受了越言的谢意。他的喉结滚动了一下,第一次向越言发出邀请:“走吧,一起回教室。”
这句话提醒了越言,只见他脸色一变,道:“你先回,我去上个厕所!”
李亦森微微抬起的手臂放了回去,他看着越言的背影,眼里渐渐放出一种奇异的色彩。
雨还在下,噼噼啪啪,盖过他鼓噪的心跳。
……
大雨过后连着两天放晴,九月的太阳在天空中烧得通红,把空气变成了一个无形的熔炉,看不见的火星飞溅着,烫得B高学子热汗淋漓。
周五的晚上没有晚自习。从食堂里吃过晚饭出来,三人准备回宿舍去。李亦森和他们住同层,就在他们宿舍的隔壁的隔壁。
高乐一开始还很嫌弃李亦森,觉得以李亦森的颜值,不配加入他们“校草团”——他自封的。后来不知道怎么想通了,对李亦森还是不热络,但也不嫌弃了。
越言还挺好奇的,就问他。只听他言之凿凿:“他愿意当我的对照组,我有什么不乐意的?和他一起走出去,我这八分帅气就噌噌长到九分了!”他习惯了在恰到好处的地方拍越言的马屁,又补充一句道:“当然了,还是比不过越哥你的十分帅气!”
越言把他上下一打量,真不知道谁是谁的对照组,可能因为没什么可比性吧。
高乐还不忘夹带一点私货:“讲真的,越哥,你要是再化点妆,重现你B高潮流之星的风采,你这帅气值还得再加一分!”
越言把话听进了心里,他心想,重现“越言”的风采他恐怕做不到。他摆了摆手,状似随意道:“晚了,你已经给我十分了,我骄傲了。”
高乐:???
嘿,这越哥贫起来了,还真没他什么事了!
从食堂回宿舍要经过运动场,只见运动场上基本没什么人,偌大一个篮球场空荡荡的,也没人打篮球。
越言心想,这可真难得!他隐隐记得篮球场的地盘很难抢,这时候看到球场上空无一人,不由得起了兴趣:“走,我们打球去!”
“打球?”高乐十分抗拒,毫不犹豫道:“我不打球,流汗会弄花我的妆!”他很得意于今天的妆容,左眼下的星星神秘,衬得他涂了黑色眼影的眼睛格外深邃。
这么酷炫的妆,怎么能被汗水冲掉呢?
越言无语。这才知道,在这个世界没人打球不是例外,而是常态,因为这些杀马特少年怕剧烈的运动弄花他们的妆。
李亦森看了越言一眼,拉着他大步走向篮球场:“我陪你,one on one。”
看着两人离去的背影,高乐傻眼了。
他这是……因为不肯打篮球,所以惨遭抛弃了?
李亦森倒是对运动场挺熟悉的,他从运动器材室里取出一个篮球,往越言的手里抛去。越言一手接住,只觉得一种熟悉的热血燃遍他的全身。
篮球场上的李亦森毫无疑问是帅的,他的步伐矫健,动作利落,防守时像锐利的鹰隼,进攻时像敏捷的豹子,举手投足间都是阳刚之气。
越言是离李亦森最近的人,同在篮球场上,他的感受更深。每一次李亦森接近他时,那低沉的喘息,就像一声声战鼓,敲打在他的心间;而他温热的鼻息又在借机瓦解他的斗志,将他浑身烧得滚烫,心跳也不断加速。
这一次,轮到李亦森进攻,越言防守。
棕色的球在李亦森的手里格外听话,每一次弹跳都在他的掌控之中。尽管越言严防死守,与他肢|体纠|缠了好一阵,还是被他突破了防守。
越言还要补救,只见李亦森一个健步上篮,手里的篮球轻轻一抛,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精准的落进篮筐。
“嘭”一声,球应声落地,慢慢滚远。
李亦森回过头来,眉宇间终于不复平日的冷淡,多了一份少年锐气:“3:2,是我赢了。”
越言突然心中一跳,他的目光闪了闪,随声附和道:“对,是你赢了。”
作者有话要说: 短篇,所以进展比较快w
第6章 复古的校草
一场篮球赛吸引了无数观众,精致的B高男孩看得心里痒痒,只觉得打篮球和杀马特的适配度一定超高的,毕竟都是那么潮酷。
一股运动风潮就这样悄然掀起。那些常在教室里面,用一支笔和一段火星文书写自己的青春疼痛的高中生们,纷纷走进了篮球场,三三两两的打起球来了。投了几次篮不知道,倒是个个变成了花猫脸。
有人感慨,即使越言的审美水平下降了,要带动B高的风潮还是没有难度啊!
带动风潮的越言却毫不知情,他和李亦森约好了第二天一起去逛街买衣服,就回到了宿舍。
高乐已经先回宿舍了,还在可怜巴巴地控诉他,怪他不该抛下他,害他坐在那里还被蚊子咬,只能先回宿舍。等他后来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高光时刻,更是哭花了他左眼下面神秘的小星星。
第二天一早,越言早早起来,换了一身衣服出门。
刚一打开门,就见门口站着一个人,个子比他高一些,正是李亦森。
越言有些不好意思:“哈哈,久等了。”明明是他拜托李亦森带他去买衣服,结果还让人等,这也太过分了。
李亦森还是一幅冷冷淡淡的模样:“你没有迟到。走吧。”
越言跟上他的脚步,心里还在想着,既然他没有迟到,李亦森为什么要早到呢?
两人搭乘公交去了市中心,越言终于见到了李亦森口中的离殇路。只见路牌上黑底红字“┭離殤簬_/~↘”,越言看了半天才看明白。
这可真不怪他,这大街上的路牌这么潮,放他一个人出来,他肯定找不着北。
离歌街是离殇路的中心商业街,一眼望去,只看见一片花花绿绿,人们穿着得像鲜艳的食品包装袋,在各个商铺间穿梭。
越言突然有些怀疑。
他在这里,真的能买到风格正常的衣服?
正想着,只听见一个声音劣质的喇叭滋啦滋啦的喊着大降价,两个购物狂拎包撞人,直往店里冲,险些把越言撞倒在地。
李亦森拉了他一把。他看起来很冷淡,手却火热,抓在越言的手腕上,就没有再放开:“牵着走吧,不容易走散。”
越言点了点头,跟着他一路往里走。
穿过喧嚣的人群,一直走到街道的尽头,在一排写着非主流文字的门牌的最末尾,藏着一家小小的店铺,店铺的招牌意外的简洁,只有干干净净的两个简体字“穿衣”。
穿衣吃饭,本来就是这么简简单单。
李亦森先一步走进店里,只见店老板正踩着缝纫机,抬头向他看来,熟络道:“亦森,来买衣服?”老板是位中年女性,一张鹅蛋脸意外的素净,穿了一身蓝色的布衣,很有古典的味道。
看到李亦森身后的越言,老板好奇道:“这位是?”
李亦森说:“我同学。”他的介绍到此打住,只道:“今天是他要买衣服。”
老板走到了越言面前,热情的带他看衣服,嘴里说着:“真想不到你们年轻人里,还有人喜欢这样的复古风。我以为亦森已经是个例外了,还好,他在学校也是有同好的。”
复古风?
越言看着店里简单大方的卫衣、T恤,原来这些衣服对于杀马特们而言,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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