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人玉(完结+番外)》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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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 17 章 。。。 
这一点小小的摩擦根本不算什么,至少陈初是这样认为的。反正日子是自己的,过的多彩多姿风生水起的就行,自己舒坦了,那些个关心自己爱护自己的人凭什么不舒坦呢。
于是就在两人把小日子过红火的努力之中,日历一页一页的撕了下来。
不管是从窗外的柳树芽,还是小区边上市场里的菜价,又或者正午日渐爬高的日头来看,T城的确是走进了春天的深处,满大街的年轻人迫不及待的展览清爽绚丽的衣裳。不过这其中并不包括陈初。因为当家掌门大人严格遵循“春捂秋冻”的老话,生怕一向吊儿郎当的陈小公鸡一不留神感冒了。
两人的幸福甜蜜同居生活,算算已经两个多月了,陈初小同志让窦聿施给调养的长了十斤有余。每次窦聿施摸着那日渐隐没下去的肋骨和不再浮突的胯骨,都得意的不行,成就感爆棚。相比之下,陈初可完全是另一番心思。对着镜子捏着腰间的肉,从前可是死命拽也拽不出来的呀!照这个速度长下去,自己还不得成猪?但是呢,请注意但是,这些个怨念啊一对上窦大经理按照专门营养搭配理念给摆上桌的各种美食,就当即,立刻,马上化成烟不知飘到哪去了。
说不感动那是瞎话,陈初现在完全是幸福的冒泡啊。特别是最近一段日子,窦聿施工作上忙的不可开交,可每天还是惦记着自己按时吃饭没,玩网络游戏不要太久,跟于达喝小酒不能太频繁等等。
连同事们都看出来陈初这是由内而外散发着“我过的很滋润”的信号,更有甚者直接发表“陈初最近脸色奇好连皮肤都水当当”的惊爆言论。
右手捏着脸皮,用力拉,镜子里的人一脸扭曲。一松手,还是自己那张除了胖了点没啥变化的脸啊。
“肯定是他们太夸张了。这帮没事闲的。”
“什么夸张?”突然出现从后面搂住陈初的窦聿施,在人家腮帮子上响亮的亲了一口,也不管怀里人怎么挣扎,上下打量着镜子里那张微红的脸。
和往常一样,挣扎未果,陈初干脆放弃,微向后仰着靠进身后的怀里,瓮声瓮气的说:“同事们说我皮肤变好了,还有女同事来讨教护肤品,跟她们说我就用大宝她们还不信。”
窦聿施得意了。估计有尾巴的话得翘的老高。
“这说明我养得好啊。”
陈初瞥他,这话我哪说得出口。转回眼睛看镜子里的另一个人,怎么看都觉得比自己皮肤还要好。果然注重生活规律什么的很重要啊。
“我倒是觉得你最近那么忙,怎么气色还那么好呢?”
“这个啊,当然是有原因的。”
“什么原因?”陈初一扭脸,窦聿施逮着嘴巴先亲一口,低头就看见陈初领口露出来的四季豆。伸手把它拎出来,窦聿施眨眨眼,偷笑一声,“你以前跟我说过‘玉养人’对不对?那你有没有听说过‘人养玉’啊?”
“啊?”陈初一头雾水。
窦聿施细细捻着玉坠,举起定在两人眼前,“你看,它是不是比你刚戴时光滑了,颜色也更漂亮了?”
陈初接过玉,仔细观察,好像,是有点变化。
窦聿施又笑,“所以说啊,玉养人同样人也养玉。你不是说我是你的玉吗?”
陈初这才明白了。
玉养人,人养玉。
你滋养了我,我润泽了你。
陈初感动的最直接影响就是晚上两人在床上深入探讨了一番互相滋润的问题。
隔天一早俩人还是照常上班。不过前夜里除了探讨那个问题,两人还决定了一件事——争取请到同一时段的长假。干吗呢?呃,也不能算是蜜月旅行吧。不过是兑现一个承诺,完成一个心愿,去一个远在海外某处的国度,见三个陈初在这世上最亲密的人。
有那么一点紧张,有那么一点忐忑,还有那么一丝,小小的期待。没有犹豫,也不会后悔,这是他们自己的决定,不是受了任何人的影响,只是源于对方的感情。认定了就要走下去,我要的只有你给得了,你要的也只有我给的才行。
所以,不是你不行。
非得是你才行。
爸妈(叔叔阿姨),他(我)是我(他)的爱人。
END 
作者有话要说:撒花~~~完结了!!!关于处女作的感想,我自己是激动不已的~~没想到有这么多可爱的朋友来捧场,深深鞠躬。
特别感谢从头到尾支持我的乐陵酋酋,宝贝儿,亲一个3333333
另外还要感谢用小鞭子赶着我这头懒驴写文的大米童鞋~,于是呢,现在兑现我的承诺,这篇小小的文,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你啦~~~(虽然你在一个没有网络的地方,可能看不到,又虽然离你生日貌似还有一个多月……)
好啦,就酱!目前正在酝酿番外和新文文,希望大家继续支持我啦啦啦啦~挨个摸头~~
PS:关于番外想看毛线内容和风格的可以提哦,俺会慎重考虑滴(*^__^*)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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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番外1 。。。 
对于食物,从理性上来说,窦聿施并不排斥任何食材,他认为关键在于你怎样烹制,口感如何,对于食材本身,他是完全没有挑剔过的,起码不是很挑剔。
但是从感性上来说呢,窦大经理十分,非常,极其,甚至没有回转余地的尽量回避软体动物。那种又细又长,周身滑不溜秋无毛甚至无鳞的东西,每当看到它蠕动时,窦聿施就有一种浑身起鸡皮疙瘩的冲动。
在路上看到毛毛虫,连抬脚迈过都难以忍受的窦聿施每次都是直接绕着走。何况是入口的东西呢。因此当不明状况的陈初将夹在整块炒鸡蛋中的面条鱼端上桌时,窦聿施的俊脸直逼菜色。
陈初也不是个没眼力见的人,脑袋瓜子极速回放之前各种用到鸡蛋的料理,好像都没见过窦聿施这样,于是他果断的认定问题出在鱼上。
“你不是挺喜欢吃鱼的吗?”陈初咬着筷子尖问。
窦聿施幽怨的瞥了一眼,咳,关于那一眼究竟包含了多少无奈痛心以及恨铁不成钢的成分,我们就不做细致研究了,全当做幽怨处理了。为什么有恨铁不成钢?废话啊,你说好歹俩人在一起也一年多了,怎么这人的逻辑推理能力一点也没受到自己的良性影响呢?这种情况下,明显不是“鱼”的问题,而是“这种鱼”的问题啊!
唉唉。看来,还是太过高估陈小公鸡的脑袋瓜子了。鸡脑袋就那么大点,一件事转悠个半圈就到头了。
“我只是不喜欢面条鱼,看着心里别扭。”窦聿施心想,这样够直白了吧。
谁知陈初听到后盯着盘子看半天,冒出来一句,“白花花的是有点别扭。”窦聿施还没反应过来跟“白花花”有什么关系,就听人家说:“那下次做泥鳅好了。”
……
你让窦聿施说点什么好。
他叹了口气,放下筷子,花了一分零三十六秒的时间委婉的表达了自己对于面条鱼的不喜欢之处究竟是哪。
好吧,陈初了解了。
可是你不喜欢不代表陈初以后就不能吃了啊。窦聿施心里默念了三遍“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抬手掠过那个白瓷盘子伸到芹菜炒肉那里。对此陈初什么都没说,似乎连看都没看。
只不过,从那天之后,饭桌上就再没出现过那外观细白口感绵软的小鱼儿了。本来嘛,又不是非吃不可的东西,统共就俩人还有一个连看都不愿意看,何必鼓捣上桌给人添堵呢。
面条鱼落得如此下场,只能怪它没有招某人待见的模样,更重要的是没有抓住另外一个某人的胃。
证据就在于大约两三个月后,陈初迷上了一种小吃。这么说其实并不准确,事实上陈初迷上的是那家小吃摊。
因为这种小吃陈小公鸡打小学起就尝过了,并且沉迷其中无法自拔。可惜上了中学高中大学甚至从学生族变成了上班族,地方不断换,当年那个摊位可没跟着他挪窝。并且在他初中一年级的某天流着口水杀回小学校门口时,人家早已毅然决然的换了招牌——麻辣烫。
自此陈初再没遇到让他满意的摊子,记忆中的味道成了陈初唯一的念想。
可是,这个味道没有就此永远的消逝。陈初他们小区市场上新来了这么一个摊位,摊主是一对中年夫妇,单从面相上就有让陈初缩吧成小学生的错觉,更别说那个念想了多年的味道了。陈小公鸡肚子里攒了十几年的馋虫子呼啦啦全涌了出啦。
摊主于是受宠若惊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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