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见放》第90章


他捉住我的手:“你见过。”他眼中的光比月光更清,“我在学校帮你捡过东西,替你按过电梯,你闪车时候鞋根卡在渗水的铁箅子里,我帮你拿出来的。你每次都说:”谢谢你啊师傅。‘我心里还得意,我喜欢上的姑娘多有礼貌。“
守护见放还是没什么印象,那时候他是张飞脸?橙子全是胡子,噗——那不成了弥猴桃~ 好奇得睡不着干脆起来翻照片。他阻止我开电脑,让坐在床上等,不一会儿推来客厅那个滚轮的中号木橱,一本一本精美相册分门别类摆在抽屉里。看了两本有点恶心,我不想再看我自己了。他听出我的潜台词,从下边抽出一本年代久远的来,薄薄数页,只是普通压了光膜的六寸照片,可气他拍照十年,自己的照片屈指可数。大部分是在S 市拍的,没有胡子。我看着看着,比来比去,渐渐明白他的留影为什么少得汗颜,从业余角度来说,这优秀的摄影师乃是顶糟糕的模特。每一张照片背景服饰还有岁月在脸上的雕刻程度是有差异的,而他眼望镜头的表情统统惊人类似,直白地向看照片的人传达一个信息:你欠我钱!你全家都欠我钱!
他交待这正是影楼那单面镜拍照的灵感来源,克服一些技术问题进行复杂操作,只为了和他一样晕镜头的人。多年做作功力犹在,忍住没有哈哈大笑,但抽动的肩头和欲盖弥彰的哼哼声仍免不了伤人自尊。翻到最后终于见到令人惊艳的一张:公子橙抱着赤身裸体的外甥女——据说是哪吒的周岁纪念,这三太妹一生日了还露着小屁股美滋滋照相。时,小表舅年方十三四,不旦长不出满脸胡子,五官更因年少显得文静秀气,圆圆乖乖的发型,头发的颜色比现在略深……略深啊。“你那么小就染头发?”
“我头发从来没染过。”
我上百块焗出来的颜色,他竟然说是天生就称。
“咱们俩颜色其实不一样,你的偏红,”捉了两撮头发靠在一起比,“我的偏黄,像营养不良,姥爷还让我吃了好些年人参和熟地精。吃得我火大,鼻子动不动就冒血。”
“原来是补过头了。”
“但我头发颜色就是越来越浅,有一天醒来连发型都和你一模一样了。人有人愿天有天意啊。”
“几分真话?”越说越开扯起来了。
“半分……我是说有一半真话,颜色是天生的,发型是照你剪的,因为想引起你注意。”他抚着我发尾,“我留了大半年才跟你一样长,就在你常剪头发的地儿,你坐我对面,隔着个镜子,小藻儿一直和你说话。你们先焗的颜色,然后才剪的,我等得无聊,把胡子也刮了。”
“等什么?也没和我说话啊。”
“不知道说什么呀,就等你或者小藻先看见我了,惊讶一下,我也有话可搭。后来才发现那一个屋子里连师傅小工带客人,好些个都咱们俩这发型,当时懵了。”
说实话这发型早两年比较流行,满大街都是,看见一样的也没什么可稀奇,但在二十几人的小韩语班,相似点就暴露出来了。
钱程说韩语班是巧合,他报名的时候刚巧看见我出门,满手书籍资料。我也没什么怀疑的,他要是什么都设计,不会这么晚才让我认识他。
“做这些事儿自己想想傻不傻?”
“你也犯傻,你自己能觉得吗?”
“我没。”
“你没~ ”他点着相册,“这里面眼神傻乎乎的,都是在看一个人。”
我蜷着膝盖,侧脸贴在上面看他。我以前知道季风喜欢别人时,是守在他身边没错,但起码他的心里我一直都是很有意义的存在。而钱程,早就知道我喜欢季风,还继续做这些?比我更难理解的是他做的,我到今天才知道。
“别那么看人,”他不自在,“俩眼睛跟改锥要拧人似的。”
和季风在一起时,叫叫儿是禁忌,除非我主动,季风很少说起。但我会一直介意,会在乎。只当这个问题长久地横亘其间时,问题本身被凸显,介意和在乎那两种好东西却弱化了。现在轮到同样的问题出现在我和钱程之间了吗?“我和季风……”是过去?是错误?是幻境?
钱程盘着腿,双肘外张支在膝盖上,手交叉在一起抵在颌下,不加催促地望着我。等我将脑中的所有词都排除了,完全无从开口之后,他落下两手,翻看自己为数不多的照片说:“我家庭挺失败的,自己也没想过强求太多。遇见了你,你有喜欢的人,快快乐乐在一起,我觉得我停在这儿就行,今天要不是确定你是为我受伤才哭,我不会那么冲动抱住你……这么长时间我一直没有真正追求你,你对季风的那种笑,是我哄不出来的,我不敢把你硬按在身边。你和我在一起,即使说说笑笑,心事还是特别重。你今天来找我,我猜不出来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像之前猜不出你为什么会得强迫症。不管怎么样我不希望你硬逼着自己做什么决定。”他抬手将我额上的流海向后拂,“刚才你睡得不塌实,顾虑我能猜到,我知道你不是随便的女孩儿。”
我的心结一扣一扣挣开,有些揪痛,但很短暂,即被平和的声音流水般卷走。
眼神又把思维过程表露了?否则钱程不会妙眉纠结。我伸手去抚平,顺便投怀送抱。
他搂着我在胸前:“慢慢儿来吧。”半晌没有声音,他在思考,我打赌现在我喊他名会把他吓一跳,我正想实施,他的腹稿打完了,突然低头吓了我一跳。一说话就是关联词语:“如果问你……”
我什么都没听就噗哧笑了出来。
他那副受挫到恨不得当场拍死我并毁尸灭迹于这地球上的模样让我很久之后都拿来当笑柄。“你干嘛啊?”
我听着他赖赖叽叽的北京味儿,心里暗叫不妙,这意味着一段美丽的对白要打水漂。赶紧打岔哄他再开口:“哪吒这个照片真搞笑,你小的时候有点像女生,但现在一点都不像了。真的。”
“接着哄。”他一眼看破。
我干笑:“呵呵,呵呵。”人太知心了也不好。“你刚才要说什么?”
他赌气别过脸:“忘词儿了。”
也说不明白回事儿,我喜欢孩子气的男生。
“你看着我想什么?”
哎?真不说了啊~ 我以食指卷着他的鬓发:“又不是外国人,怎么头发是这个颜色呢?”当然不可能是营养不良,那种家庭的小孩还营养不良,那我这寻常百姓岂非得像埃塞俄比亚难民。
“不知道,小的时候比这深,没有阳光的地方就是黑的。”
“颜色肯定都是越来越浅,我头发也是。”摊在脚边的照片,纯净的小婴儿现在以同传为目标跨进外语首府上课,“有一天我头发也会全变成白的。”
到那时候每个人会在什么位置?有位大侠说:每个人都常常为一些自己喜欢的人,去做一些自己并不喜欢做的事。可能将来,所处的都不是今天所期待的位置,现在说什么都没用吧,就像我们的校训:行胜于言。
“送我吧,这张照片。”以此管教哪吒,她再敢以下犯上我就把照片复印百张贴满天安门广场——警察不逮补我,我也会被阿肌抹杀掉。
翅膀在得知钱程和哪吒的关系之后顿悟,说自己是从一张哪吒羞于示人的照片里看到钱程的,想来就是这张,他特意强调因为年代久远才没有马上认出,生怕毁了慧眼的金字招牌。
就快要当爹的人了,还是有这种可笑的小坚持。
我们都会有些无意义的坚持吧,连时蕾那懒到一定程度上的人,也有一定原则,比方说坚持喂她家小狗吃鱼片。
看了整晚的照片,到凌晨困得六亲不认,还要被一种夜行动物圈在怀里提问“你小学时候当学习委员还是班长”一类的问题。
清早手机欢叫,非闹铃吵醒的时候我不起床,也是一种坚持。
但是铃声让我睡意顿消,我坚持不接电话,看身边害我睡眠不足的夜行动物伸手在床头柜乱摸找手机,坚持不提醒他是我的手机在响。
他人醒神未醒,滑开手机贴在耳朵上,疑惑地听了一会儿,手一歪电话滑下来,闭着眼睛笑:“接电话啊家家。”
我以为他一早醒来会因为多出来的床伴而惊慌失措,跳起来以被子掩住身体叫:你为什么会在我床上?而他实际的反应好像很习惯床上有人,不过好在叫对了名字。
手机终于停止震铃,他猜测:“起床号吗?几点了?”
“自己看。”
“不敢睁眼睛。”
我望着那张仿佛仍在睡梦中却笑圆了嘴角小涡的脸,邪心大起,弯两根手指地捏住了他鼻子。这举动终于使他面对现实,而且是双眼暴睁,呼地掀开被子连带我的手一起掀到一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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