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蝴蝶肋骨》第47章


我准备了一种叫舟形乌头的毒药,本来是想亲自动手的,没想到,关郁辉在知道姐姐的真正死因后,彻底崩溃,毅然主动饮下了那杯毒酒。
收拾完现场后我离开了。我的任务早已结束,并且这件私事占用了太多的时间,我本应该离开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你的样子一直一直留在我的脑海里,怎么也忘不掉。于是我对自己说:就去看一眼。看一眼你后,我就回纽约。
就这样,我们有了你所认为的第一次相遇……我帮你抓了一个抢劫犯
接着是第二次、第三次……
每次我都跟自己说要离开,不能再靠近了,因为会陷进去的,这个女孩对我来说太危险了,而且她的身份还是警察,我不能够和她产生什么交集……
可是,情感总是不受控制,叫嚣着要我朝你靠近,一次次的逼自己离开,一次次的又放纵自己回去……
那天,下着大雨,在宠物店外的街道上我看着你被棍子砸到,那一瞬间我心如刀绞,痛的几乎无法呼吸。于是我知道了你于我而言究竟是怎样一个存在,我终于决定不再跟自己为难,我的理智朝我的心,做了彻底的投降……
我送你去医院,我告诉你我离了婚,我要跟你在一起。祖儿,我要跟我所喜欢的人在一起,哪怕里面充满了谎言,哪怕那只是一场华美虚幻的海市蜃楼,哪怕……最终会伤到她。
我果然不是什么好人,这么自私,这么怯懦,又这么的自以为是,还是个生活在黑暗世界里永不见天日的杀手。我经常会想,这样差劲的自己凭什么被你喜欢呢?你和我是如此的不一样,你阳光,开朗,善良,正直,生活的每一天都是那么明媚无暇,没有丝毫阴影。
为什么这样美好的你会喜欢一个内里已经腐烂到极至的我呢?
像我这样的人根本不配得到这样的爱情啊……
可是,我却又是如此的渴望……渴望得到幸福。渴望被爱救赎。
所以,有句话虽然于事无补,但还是要说……对不起。
我不求你原谅,只是,请不要介怀,当一切都已经烟消云散时,希望你在想起你的生命中,卑微如我的存在时,仍能够微微一笑,哪怕只是出于仁慈。
想写一些别的,然而无能为力。想把如此苍白生硬的句子用一贯的温柔微笑粉饰起来,细心包装,扎上漂亮的彩带,当礼物般呈出博你一笑,然而无能为力。想说在我离开后,你要好自珍重,然而无能为力。一如曾经想着永不靠近永远拒绝不让彼此的生命产生交集,相忘江湖……然而,终归无能为力。
其实这日日夜夜,感应你的呼吸,看见你的笑靥,聆听你的声音,我想的,我想说的只是我爱你。
我爱你,Madam。祖儿。
如果人是一个魔方,有着无数个面,那么维系那些方格的中轴,将是他们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而我的魔方中轴,便是你。
我爱你。
我爱你。
你是我在这世上最珍爱最珍爱的人。珍爱到希望我生命中接下来的每一步都陪伴在你身边,珍爱到想一生一世,不离不弃。
然而……命运却不会允许啊……
结局早已写好,而我不过是在等它最终来临。在那一刻来到之前,请原谅我爱上你;原谅我用全部的身心爱你;原谅我永不愿与你分离。
不敢想象你在打开这封信时会是什么样的表情,但非常非常希望,不要哭
亲爱的,我有没有告诉过你你笑起来的样子像极了我的老师?她是我的初恋,虽然她欺骗了我,并一手导致了我的人生起了悲剧性的大逆转,她的容颜在我心中定格,成了永远挥之不去的梦魇。然而,你的微笑是它的解药。当你笑时我就会忘记那场梦魇,忘记自己有多么不幸,忘记这17年来地狱般的每一天,忘记有98个人死在我面前,忘记鼻息间闻到的血腥……
所以,Neverfrown,evenwhenyouaresad,becauseyouneverknowwhoisfallinginlovewithyoursmile。(纵然伤心,也不要愁眉不展,因为你不知是谁会爱上你的笑容。)而那下一个人,一定会比我好,会让你真正幸福。
最后,仍然是对不起。
也许不这么相爱,就不会如此绝望。可是,也已来不及了。那么,只好请你原谅我。
不用记得,只是别忘记。
不管有多少人爱你,不管你需不需要或相不相信,不管这爱何其渺小无力与不被需要适合嘲笑。
别忘记我爱你。
别忘记。
朱澄爱你。夏潜移爱你。Paul……也爱你。
PS:在我姐姐的日记里,关郁辉曾模仿她的笔迹写下一句“一万年后,我从林中走过,从地上捡起的琥珀中,有你的肋骨。”其实它是一首诗,作者是姐姐,现在,我把它转送给你……
《蝴蝶肋骨》
一万年后
我从林中走过
从地上捡起的琥珀中
有你的肋骨
而你已在
另一个星球上
一天要数
43次日出日落
即使这样
即使这样……
即使是这样的结局……
我仍爱你
你会相信,亦或怀疑?
你会微笑,还是哭泣?
如果可以
亲吻我吧,我的爱人
我将你的嘴唇里
最安静美好的死去
你永远的:
写于你生日后不能入眠的凌晨2点
番外他、他、他和她
一、糖果
黎祖儿发现夏潜移喜欢糖果,是在他入住她的宿舍的第二天。
走出卧室时,就看见了客厅的各个角落里都摆放着漂亮的罐子和亮闪闪的糖果,她顺手拈了一颗软糖来吃,然后问道:“你买的?”
夏潜移一边看杂志一边回答:“嗯。”
“原来你喜欢吃糖啊。”
“不喜欢。”
“咦?”
他抬起头,冲她笑的温和,“只是喜欢摆着而已,光是看着,就觉得很美好。”
奇怪的嗜好呢……不过,也不错,因为她可是很爱吃糖果的,这下有免费供应者了,
黎祖儿发现赫连澈喜欢糖果,是在他到她家给她补习时。
好不容易打发走笑的贼兮兮的母亲后,她请他进自己的卧室。为了怀念Paul,她学他的样子买了很多糖果,盛在各种造型的罐子里,放在随手可及的地方。
于是,当她在做英语习题时,就看见赫连澈懒洋洋的往椅背上一靠,然后取过身旁一只小罐,拿出里面的瑞士糖自顾自的吃了起来。
她的下巴都快掉下去。
“原来……你喜欢吃糖?”
“嗯。”
“可我从没见你吃过啊!”
“因为我懒得买。”
有没有搞错!这个人都懒成这样了吗?很多天后,黎祖儿发现了一件更悲惨的事情,那就是……她成了赫连澈的糖果供应者,呜……
某年某月某日,黎祖儿带了一罐糖进会议室。结果卫景辞一下子就注意到了,冷冷的说:“开会的时候不许吃零食。”
“……”
散会后,黎祖儿正准备走,见卫景辞的目光投注在她的果罐上,于是便狗腿的说:“卫SIR,吃糖吗?”
卫景辞冷淡的拒绝:“我对糖过敏。还有,我希望你也少吃,你比在校时胖了整整一倍了!”
“……”
二、衣服X
知道夏潜移对衣服的品味,是在发现他不只是穿NIKE衫之后。
他可以说是黎祖儿见过最会穿衣服的人,而且,无论穿什么衣服,即使是花里胡哨的裙子和夸张的银色蝙蝠衫,当他穿起来时,都会很好看。
黎祖儿忍不住赞美:“你真应该去当模特。”
夏潜移微微一笑,“其实我是个演员。”
“为什么这么说?”
“只有演员才要求适合各种各样的衣服和造型。”
很多天以后,黎祖儿终于知道了,原来他真的是个演员,只不过,他的演绎空间永远不会是大屏幕。
赫连澈是全警局公认最有品味的贵公子,每件衣服都是顶级的昂贵品牌。而且他也总是穿的很有型。
有一次黎祖儿在他家补习时,一个40多岁的中年妇女进来,将十几只纸袋放到他面前:“少爷,这是你下季的衣服,所有搭配方式我都写在手册上面了。”
“谢谢。”
黎祖儿好奇的拿起纸袋旁的手册,发现那哪是手册,根本就是本时装杂志,每页都贴出了搭配效果照片,以及对应的配件,若非亲眼看见,简直不能相信,原来赫连澈的品位就是这样来的!
等那妇女走后,她忍不住问道:“你为什么要别人帮你买衣服?”
“因为我自己懒得买。”
“那为什么要别人搭配好呢?自己不会挑吗?”
“我不懂。”
“你不懂?”她一下子跳了起来,“可你当初还指着电梯录象里宁燕夕的衣服说她如何如何会穿,还一眼就认出那是爱码氏的包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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