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伶宠翻天》第24章


孙采齐咬了咬唇,怯生生地张开双臂抱住孙玄羲,低低喊了声——“爹。”
孙玄羲脸上浮起欣慰的笑意,他紧搂丁他一下,然后一把将他抱起来,让他坐在自己的臂膀上。
孙采齐愕呆了,自从他五、六岁以后,就再也没有人能这样抱得动他了,可是他的爹居然能轻轻松松地就将他抱起来。他开心又惊喜地抱紧他的爹,心中涨满了崇拜与骄傲,不过却也有点担心,因为他的爹个子高、力量又大,打起人来一定会比娘痛很多很多……
这一晚的“长乐坊”热闹至极,洋溢着久别重逢的欢乐气氛。
夜里,在花喜兰刻意放上一双龙凤烛的厢房内,孙玄羲和苏合香终于有了十二年来单独说话的机会。
“你变瘦了。”苏合香低着头,下意识地揉着衣角。
“妳变胖了。”孙玄羲微微一笑,一手托着腮,欣赏烛光下柔美圆润的面庞。
“真的?”她不安地抚了抚脸颊。“有没有让你失望?”
“我很想妳。”他倾过身,轻轻握住她的手。
“真的吗?”她感觉到他掌心多了许多茧。“想我是十二年回来,那不想我呢?会不会是二十年?”她抿着唇笑。
“细细。”他柔声低唤。“谢谢妳,真的很谢谢妳。”十二年来,他最想对她说的就是这句话。
苏合香轻轻一叹,这声叹息中包含了十二年来苦苦的想念与相思。
“你已经完成你的心愿了吗?”她微偏着头,凝睇着他。
“是。”他起身,抱起她,轻轻放上床榻。
她眨了眨眼,看着他的唇缓缓落下,无限温柔地吻住她,她的双瞳泛起了水光。这一个吻,她等了十二年。
夜色中,孙玄羲俯伏在她洁白如玉的胸前,享受那份十二年来渴念的柔软芬芳,自喉间发出满足的低吟。
她闭着眼,像被烈火焚烧着,狂热地吮吻他,接纳他。
在疯狂颤栗的欲焰中,她紧紧抱住他,喘息地低喃——
“今后,你不再属于天,不再属于地,你只属于我苏合香了……”
九十九只雀鸟,代表的是地久天长。
你知道吗?
全书完】
后记
我个人心中有一个朝代排行榜,第一名是清朝,第二名就是唐朝。
这两个朝代都有一个共通点,就是有辉煌的盛世,很华丽,也很懂得享乐的年代。由此想见,我是个对物欲多么看重的人了,呵呵!
我偏爱华丽风,不论是朝代、绘画、诗歌还是电影等等,只要走的是华丽风路线,多半就能赢得我心。
其实在很早以前,我就很想写唐朝的系列书了,不过因为唐朝的年代实在很久远,大约是一千多年以前,很多诗词、名句在当时都尚未现世过,写小说若要用起来实在会很麻烦,可能每句诗词名句都要查询出处,否则说不定会闹出笑话,找当时风俗民情的资料也会费上好大一番功夫,后来就因为“懒”而临阵退缩不写了。虽然喜爱程度排名第二,但没有花时间研究过,只全心研究清朝这个朝代,所以呢,懒人我就自然而然地以写清朝背景为主的小说了。
当编编告知这回古代套书的背景年代设定在唐朝时,我内心其实相当开心雀跃,因为那个年代非常多姿多彩,很吸引我去写,但是,找资料就成了我最头痛的一件事了。
找资料的例子多得不胜枚举,随便举个例好了。有天在书里写到了一句“贫贱夫妻百事哀”,这句话很红吧?应该差不多大家都耳热能详的一句话,我随手用起来也没想太多,只是不知道怎么了,忽然间灵光一闪,想起找这句话的出处,这才发现原来是从元稹的诗中出来的——“昔日戏言身后事,今朝都到眼前来。衣裳已施行看尽,针线犹存未忍开。尚想旧情怜婢仆,也曾因梦送钱财。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当时大吃一惊,因为本书的年代是初唐,而元稹是中唐以后的人,也就是说,这句话比我这本书的年代要晚了两百年才出来。我的天!吓坏我了!我写稿因此就变得很神经紧张,愈紧张这类事件就愈层出不穷地发生,而且很奇怪的,当我感到不对劲时,就会发现我察觉的不对劲一定都是年代不符,简直超神准!不过,也因为这样,间接吸收了不少知识,也算是写这本书的一大收获。
唐朝,是一个文化的大熔炉,当时的长安,每一百人中就会有一个异国人,走在长安大街上,很可能随时都会看见形形色色的外国人,听说那是当时世界上绝无仅有的景象,实在很令人难以想象吧?那是一千多年以前耶,感觉起来竟然那么有趣。
那时候的女子,可以极尽所能地装扮自己,可以剪漂亮的花瓣贴在眉心或额头上,可以穿薄纱还可以露乳沟,头发上插着叮叮当当的金步摇,披着长长的纱罗帛带,每天都可以假装自己是仙女,哇,真是令我羡慕的!
记得小时候扮演花旦,学花旦的女同学们,大家都很爱在眉心中间画朵花,就算只是点一颗小小的朱砂痣,都会觉得自己突然美了好几分,所以,本人很了解唐代女子为了爱美而贴花钿的心态,心中也甚觉可惜,为什么这么了不起的化妆术没有流传下来呢?如果流传下来了,现在就算我剪个花瓣贴在脸上出门,也不会有人觉得我是神经病了,唉,可惜呀!
最近一边写,就一边对长安产生高度兴趣,每天都在喃喃自语,好想去玩一玩喔!写到敦煌石窟,又开始喃喃自语,好想去看一看喔!先前,因为迷恋清朝而狂爱北京,这会儿不免有些担心起来,万一因为写了此书而爱上大唐世界,会不会又对长安兴起狂热之情?我现在身边有个整天乱跑乱跳的小人儿,现实告诉我,绝不能对前往长安游玩的念头太狂热,否则肯定会痛苦死的!
说一说本书里的孙姥姥吧,其实孙姥姥是我奶奶下去扮演的,呵呵!
我很欣赏奶奶的生活态度,这一生,我的奶奶影响我很大,包括辞掉工作当作者这件事。从前我周遭的同事和朋友都不看好,认为这种工作没有保障,劳保、健保也都没有,更不用说退休金了。可是那时候的我对写作的热情极高,上班时脑中编织的都是《蛰龙》那本书的情节,写小说对当时的我而言是种高度享受,根本对上班做的那些工作感到枯燥乏味至极。不过,在一片反对声浪中,只有奶奶是一路挺我到底的,我对她说:“万一以后收入不固定,饿肚子怎么办?”没读过书的奶奶竟回答我:“留下名字比钱重要。”当时奶奶的这句话真像响雷一样,她一定不知道当曹雪芹写《红楼梦》的时候,他穷到了一种多可怕、多落魄的地步,但是这部书却在他死了百年之后红遍华人界,而他本人却拿不到一毛钱的版税。当然,我这种小小小人物怎能跟曹雪芹那种文学大大大天才相提并论。留下齐晏这个名字,基本上……好像也没多重要。我惊讶的是,我的老奶奶居然会说出那样有智慧的话。
从小到大,不管我想做什么,即使再任性,她都无条件支持我,所以我很感激奶奶给了我一片自由的天,让我在青春时期活得很快乐。
奶奶对我的宠爱,很合这本书的名字——“宠翻天”
这本书出书之后,我会送给奶奶,告诉她:“奶奶,您在里面有演喔!”她老人家现在快八十岁了,正在学写字,希望她识字之后,能看见我在后记中对她说的话——奶奶,我爱您。
接下来说到写套书了。
实话说,我真的很怕写套书,怕得要命,因为自信心过低使然,总觉得压力实在太大太大了。写套书也就罢了,谁知今年咱“狗屋”突然说要办签名会,我的天,听到要办签名会,一开始我简直是抵死不从,我又不是卖脸蛋赚钱的偶像明星,一曝光会见光死的!言情小说作者不是最好要保持神秘感的吗?我写的作品梦幻到不行,我真怕我的读者幻灭啊!
但编编不饶我,果断地替我作决定:“套书要写!签名也要签!”
我在电话里哀号:“编,不要啊~~可怜可怜身为黄脸婆的我吧~~”只差没有跪到“狗屋”大门口去哭求了。
编编天真无邪地安慰我:“放心,现在还早,护肤还来得及!”
要命,这不是护不护肤的问题,是整型已经来不及了!
接着,我开始恶梦连连,梦到黄脸婆照片被读者扫到网路去,然后令读者幻想破灭——“呃?这是齐晏喔?哇咧!”
不不不不不~~
上帝啊……不,SKII啊,请赐给我神奇的力量,把一个疯婆娘变美一点儿吧!
我亲爱的读者们,若你们有人愿意到签名会场的,假使看到我尚能见人,那也许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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