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很英俊》第3章


“她没有男朋友吗?”
“你不是言小姐的男朋友吗?!我以为你是说。”司机先生惊诧的回头叫着。
“我是,不过是前任男友。”屈竞轻抚着她沉睡的脸,缓缓的回答。
“前任?你们为什么分手?我觉得你们两个郎才女貌,根本就是天生一对呀!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我也想知道。屈竞在心里回答。
“没什么,只是之前我都在美国距离太远了照顾不到她,所以才协议分手。”他随口胡诌,一顿后,不由自主的沉声补了一句,“不过现在我回来了。”
“意思就是你要重新追求言小姐?”司机反应极快又兴奋的猜测,“所以你刚才才会向我打探言小姐现在有没有男朋友?”
“对。”他顺水推舟的应声。
“哈哈哈,好。虽然我们今天才第一次见面,不过以我多年载客看人的经验,我觉得你不错,如果有什么我帮得上忙的地方,你尽管开口我一定帮忙。”司机先生阿莎力的大笑。
“谢谢。”
“不用谢啦,只要到时候别忘了请我喝杯喜酒就是了。”
“没问题。”屈竞毫不犹豫的答应,说完之后才突然一愣的发现自己竟然是认真的想和她结婚,即使现在他连她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好了,到了。”司机忽然停下车。
他转头看向车窗外,只见车子正停在一栋大厦的大门前。
“多少钱?”收回目光,他问着前方的司机。
“五百五。”停在路边吐的时间可花了不少钱呀。
屈竞从皮夹里抽出一千元递给他。“不用找了。”
“这怎么行呢?零钱的部分我还可以收,钞票就不行了,四百块找你,剩下的五十块就算我贪财了。”司机说着拿了四张百元钞票递还给他。
屈竞微微一笑,只好将钱收下。“谢谢。”他说完推开车门下车,然后将她放在座椅上的皮包挂在肩上,接着才弯腰将她从车里抱出来。
“言小姐住在D栋七楼二号。”下车替他关上车门的司机热心的对他说道。
“谢谢。”屈竞再次向他道谢。
“不用谢啦,有需要用车通知一声就是了,我叫张有财。”司机先生咧嘴一笑,“你快点进去吧,虽然言小姐瘦瘦的,但是抱久了手也是会酸的。”
屈竞点点头,抱着他未来的老婆转身朝大厦大门走去。
第二章
先将她安置在主卧房的床上,再轻柔的替她脱掉外衣和鞋子,最后再帮她盖上一层薄被之后,屈竞才有机会走出房问打量她的住处。
这是一间两房一厅的小公寓,室内坪数大概不足二十坪,但却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所有家电用器一应俱全,看得出来她已在这里住上好一段时间了。
屋里干净整洁,没有多余的赘饰,只有实用的家具和家电而已,不过却能构筑出一种舒适宜人的温暖感受,让人很有家的感觉。
看完她的屋子,屈竞回到她的卧房打开她的皮包,在里面找到她的身分证件。
言海蓝,他终于知道她叫什么名字,民国六十八年十月八日生。
今天不就是十月八日吗?他讶然的挑起眉头,心想难道这就是她之所以满身酒气的原因?
思绪突然一顿,屈竞想到一件事,如果她有男朋友的话,在今天这样的日子里,有可能会不陪她过生日,还让她单独一个人坐计程车回家吗?
不可能。
所以他是否可以预设她现在根本就没有男朋友?
压抑不住迫切想知道这个答案的心情,他开始在屋里寻找男人的踪迹。
她的皮夹里也没有男人的照片,卧房和屋里其它地方也没有。
她的浴室里看不见任何男人的用品,例如刮胡刀或刮胡膏之类的东西。
她的衣橱——虽然这么做有点儿变态也有点卑鄙,但是原谅他,他就是无法管东自己的双手,以及迫不及待想确认她没有男朋友的一颗心,所以他打开她的衣厨,仔细的看了一遍。
没有。
他不禁松了一口大气,然后咧开嘴,差点没放声大笑,她的衣橱里没有半件男用的衣物,她果真没有男朋友。
他无声的大笑,一颗心雀跃得差点没飞起来。
她没有男朋友,真是太好了!
窗外的朝阳穿过薄纱窗帘照进屋里,照射在床上人儿的脸上,吵醒睡眠中的言海蓝。
她先是轻蹙了下眉头,然后伸手放在额头上遮去朝阳后,才缓缓地睁开双眼。
她习惯性的先转头看向床边的闹钟,查看现在的时间,接着才想到今天是周末假日的第一天,不必上班。
她重新闭上眼睛,决定享受难得可以赖床的假日继续睡,只是朝阳太刺眼,让她不得不转身背对窗户。
但拘束感让她在突然之间皱着眉头睁开眼睛,她坐起身来,低头看着自己身上的白衬衫和铁灰色中庸裙,然后想起了昨晚的庆生会,以及离开LoungeBar时所发生的事,但是她却完全不记得自己究竟是怎么回到家、躺上床的。
是谁送她回来的?是计程车司机老伯吗?
蹙着眉头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言海蓝还是想不起自己究竟是怎么回到家的,倒是记得自己把计程车司机老伯看成了屈竞,对他发了一顿酒疯。
也许正因为如此,司机老伯被她吓坏了,才直接一拳打昏她然后再将她送回家,所以她才起会想不来自己究竟是怎么躺上床的。试问有哪个人在被打昏之后,还会记得自己昏倒后所发生的事?
苦笑着躺回床上,她闭上眼睛,却再也寻不回睡意,满脑子充满的都是她不愿想起,如今却又历历在目的一切。
关于他与她的一切。
那年她刚从大学毕业,在渡过了几个月无聊的上班族生活后,便仗着父母的疼爱以及自认独立的个性,任性的硬是辞去了人人称羡的工作,一个人自助旅行的跑到美国去游学,然后便遇见了他。
当时在台湾英文成绩好得吓吓叫的她,自以为到英语系国家可以完全没问题,没想到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
口音加上当地居民各式各样奇异的生活用语,搞得她这个超会考试的才女信心全失,紧张得连平日一半的英文能力都发挥不出来。
就在她茫然不知所措的时候,英雄从天而降,她遇见了他。
屈竞,一个七岁就随父母移居美国,英俊帅气到阳光都为之失色的ABC。他的中文听力很好,说起来却有点不轮转,读写更只能用烂到爆来形容,但却不失东方人热情好客的本性,硬是自我推荐兼强迫的当起她的导游来,带她四处游山玩水,好不快活。
他们从陌生到熟识,从朋友到恋人,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而然、水到渠成。
当时年仅二十三岁的她正是爱玩的年纪,拥有一个比明星还帅的男朋友,而且男朋友对她又好又有钱,每天带着她吃好吃的、玩好玩的,两个人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过着亲亲我我的日子,无忧又无虑,这样的生活谁不喜欢、谁不着迷?
年轻的她只在乎眼前的快乐,根本不懂什么叫思前顾后,而他虽然长了她七岁之多,却也不知为何原因,每天陪她无所事事的花钱玩乐。
他们从东海岸玩到西海岸,从美国玩到加拿大,除了睡觉的时间之外,其它时间全花在谈恋爱和玩乐上头。
虽然如此,她仍确定他们是相爱的,不是因寂寞才在一起的伴侣。因为她交过许多男朋友,只有他让她甘愿付出一切——身,心、情感、眼泪,而他则向她许诺了他们的未来。
他说他们的孩子一定会很漂亮,男的像他,女的像她,男的帅,女的美。
他说她的父母一定会很自傲能生出像她这么漂亮的女儿,然后拐了一个像他这么帅的女婿给他们。
他说等她玩够玩累了,他就陪她回家,请她父母将他们漂亮的女儿嫁给他。
他说得深情款款,她听得感动落泪,两人深情相拥时,谁也没想过感情这种东西是会变的,而空口白话更是保障不了未来。
感情生变的原因她至今仍不是很明了,但是对于起因她却记得一清二楚。
那天天气晴朗,阳光普照,她已在美国优游了半年多,从西海岸又玩回了纽约。
第五大道不分季节始终忙碌着。
SaksFifthAvenue八楼的咖啡店有着不错的甜点,边吃边喝还可以俯瞰风华绝伦的第五大道街景。
BerdgorfGoodman里的服装饰品仍走着高级精品的路线,要了解欣赏纽约上流社会的品味,到那里准没错。
Tiffany&Co继续他们不二价的属态,卖着贵死人却让所有女人着迷,并幻想拥有的奢侈品。她是个女人,自然逃不了它的魅惑。
屈竞牵着她定进这问在第五大道上的不朽名店Tiffany&Co,然后豪气十足的要她随便选,只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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