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第27章


“没事。”她对他微笑,叹口气,主动投入他怀中,现在一切都好了。
她的举动让他诧异,不过也让他很高兴,他伸手抱着她,嘴里念道:“你还是会怕的,对不对?我不是告诉过你,别想那个人渣吗?他是死有余辜……”
庞明珠在他怀中听他不停地念着,不禁微笑起来,这个笨男人,她想他一辈子都很难懂得女人的心思,而日后,他们大概仍会不停的争执吧!
不过,她一点也不以为议,她甜蜜的笑着,环上他的腰,闭上双眼,她会—辈子与他争辩不休,但也会一辈子、—辈子爱他。
她在心底满足地叹口气,虽然知道机会渺茫,但她好希望他能亲口对她说喜欢她。不过,她知道这不太可能,但没关系,她现在已经很满足了,反正他们有辈子的时间,总有一天她会让他开口对她的,而现在——她环紧他,听他仍在念——就这样吧!
第三具尸体的出现再次为百姓带来话题,但也蒙上了—个小小的阴影。
因为凶手自始至终一点线索也没有,像个诡谲的魅影住每个人的心头,但却抓不住确切的形体。
而这当中最属无辜的便是庞大通,因为他的屋子无缘无故发生两宗谋杀案和一具白骨,得人心惶惶,因此府衙下令要他近日内拆除,一来可安定人心,二来免得再让凶手有行凶弃尸的地方,但在拆除前的这段日子,官差将会加强巡视城南一带。
庞大通简直欲哭无泪,他的地价钱已经一降再降,恐怕都没人要买了,他还得自掏腰包来付拆除的钱,这本就是要他的命。
唯一得欣喜的是,和石府的婚事正稳定的筹备当中,算是唯一可以安慰的事。
只是对于石庞二府联姻之事,有人欣喜,也有人感到落寞。
云仙站在杆前,眺望着远山,有些心不在焉、无边际地任思绪漫游着,心想,或许是她该离开的时候了。
“云仙,云仙。”老鸨李风一脸雀跃地走了进来。“有位陈公子想见你,这陈公子可是外地慕名而来的——”
“我不想见。”云仙淡谈地拒绝。
李凤吃了一个闭门羹,只好走出去。云仙叹口气,在几席上坐下,顺手抚过古等,清脆的乐音顿时响起。
“云仙——”
“我说不见。”云仙怒道。
李风又走了进来。“我也这么告诉陈公子,只是他似乎坚持想见你,还要我拿一这支簪子进来,说是送给你的见面礼。”李凤递出一支绿色簪子。“我老觉得这簪子有点眼熟,好像跟你掉的是同一支。”
云仙因这句话而抬头,瞄了簪子一眼,眉头轻蹙起来。“陈公子?”
“是啊!他说他姓陈,相貌还不错——”
“请他进来吧!”云仙收下簪子,直接打断老鸨的话。
李凤表情汕然地走了出去,嘴里念道:“陈公子请。”
云仙抬头,瞧见一身材瘦小的白衣男子走了进来,她望着他的验,随即露出一抹诧异之色,而后浅笑着。“陈公子请坐。”
“你们慢慢聊,我叫人备些酒莱。”李凤欣喜地走了出去。
云仙见陈公子坐下,不由得笑道:“庞姑娘为何扮成此等模样?”
庞明珠露出一抹笑容。“云仙姑娘好眼力,因为有些事想来请教你,所以不得不出此下策。”她笑看着自己一身宽大的白袍。
“三公子知道吗?”
她摇头。“他有事出去了,所以我便偷溜出来。”
云仙见她的笑容里带着甜蜜,心中不禁有些怅然,看来他们两人的情感是渐入佳境。
“若庞姑娘想见我,请人带个口信来便可,何必亲自跑一趟,三公子若知道你来此,必定会大发雷霆。”
“云仙姑娘不必担心,我一会儿就要走了。”她徽笑道。
“庞姑娘来这儿找我,有什么事吗?”云仙直接切人正题。
庞明珠轻叹口气,眼睛望向窗外一望无际的蓝天。
“这几天我想了很多,想通了一些事,但有些却怎么也想不通,所以——”
“庞姑娘不妨有话直说。”云仙的眼神有些淡然。
她颔首道:“那天王蒙的事又让我作了噩梦,我梦到他趴在地上,背上插了一把刀,面部非常狰狞,后来,他的脸和万公子的脸重叠在一起,把我惊醒,有些事情便豁然开朗。”
她转头直视云仙,单刀直入地道:“是你杀了他们。”
空气仿佛在瞬间凝结,没有人开口。
“酒菜来了。酒菜来了。”
李凤吆喝着走进来,眉开眼笑地好不高兴。“陈公子您慢用。”她示意下人们赶紧上莱。
庞明珠徽笑,向李风点个头,李凤笑得更开心。“不好意思,打扰你们了。云仙,可要好好招呼陈公子。”
“我会的。”云仙浅笑。
李风这才满意地走了出去。
云仙为两人各斟上一杯酒。“庞姑娘,请。”她拿起酒,“先干为敬。”
庞明珠迟疑了一下,云仙笑道:“怎么,怕有毒吗?”
“不。”她摇头。“只是我的酒量不好。”她端起小酒杯,双手捧起,喝下。
“我们刚刚说到哪儿……哦!对了,我杀了万公子和王蒙。庞姑娘怎么会有这么荒谬的想法?我只是—个弱女子,哪能做出这种惊天骇地之事。”她觉得好笑极了。
“起初我也不相信,只是后来却逼得我不得不信。”
“为什么怀疑到我身上?”云仙满脸疑惑。
“是那天晚上你出现在那儿。”她叹口气。
“我说了,我是被王蒙掠去的,他拿到钱之后想带我走。”
庞明珠摇头。“王蒙是个爱财之人,他若要掠你走,必定会要你带着家当和他一块儿走。”
“当时太匆促了。”云仙说道。“他被通缉,只想快点离开这个地方。”
“但你却一点挣扎也没有。”
云仙有些恼火。“那天上我在府衙说得清清楚楚的,他一进来,就把我打昏。我根本连呼救的时间都没有。”
庞明珠又叹口气。“我就是那时觉得不对劲的,你若昏倒,王蒙必定扛起你就走,又岂会为你穿上黑色的连身斗篷呢?我想他不是这么体贴之人。”
云仙笑出声。“原来是为了这件事,那斗篷是我之前就穿上的。”
庞明珠再次摇头。“那天晚上并不冷,你无端为何穿斗篷,而且还是黑色的,是因为你要外出,而且怕让人见到,对吗?
云仙只是笑。“真是太荒谬了.醉梦肪位于江畔,夜来湿气重,我披件外袍有何不对?”
“我问过曹公子和家兄,你并不怕冷,而且曹公子这些天都来找你,有时甚至在此过夜,但从未见你披披风。”庞明珠谓叹道:“若不拿披风之事作文章,还有一件事也比我起疑。”
“什么事?”
“那晚你说你被关进密室是因为王蒙说有人要付酬劳给他,你不便在场,遂将你关进密室。”
“有什么不对吗?”
“王蒙若真不想让你瞧见幕后主使者,又岂会将你囚禁在密室?他该知道密室之事全城的人都晓得,机关的所在位置当然也不会是秘密,难道他不怕你中途自行碰了机关出来?若是他威胁于你,那你又何必在密室大叫挣扎?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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