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滋味》第23章


“我也但愿这是错的,可惜并不。”
“她辜负我们。”
“她有她的苦,我不怪她。琇玟死后,伯母去观落阴,我并不相信这类怪力乱神的事情,但她回来告诉我,琇玟过得很快乐,知道女儿快乐,她心中放下一块大石头,收拾情绪,她重新生活。你也一样,停止责怪自己吧!想想,至少你已尽心。”
叹口长气,季阳说:“我不喜欢都市的夜空,光害太多,看不到星星。”
“我也不喜欢。”幼幼哽咽说。
“我们回垦丁吧!”他要替她找一块地方疗伤,一个安静、不被打扰的地方。
说着,他扯下脖子上的领带,一端系住她的手腕,另一端绑住自己的。他说过,不管她在哪里,他都会找到她。
回到原点,没有过去,遗忘谎言,如果有错,把它们留在昨天。明天,新的开始、新的恋情……
年底,为了逃避和季阳的婚姻,性急的于坊随手在路边抓个男人进礼堂,让人讶异的是,居然误打误撞,让她寻到真命天子,展开一场爱情奇遇。
苏妈妈用季阳给她的钱,在台北开了一家牛肉面店,生意兴隆,房东康伯伯对她很照顾,时常下楼帮忙。
而幼幼和季阳的爱情,像他们悉心培植的葫芦苗,长得郁郁青青,一季比一季丰收,隔年夏天,他们在瓜棚下结婚,瓜架上刻满爱情字样的葫芦瓜,任宾客自行摘取,他们愿意天下人和他们共同享有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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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名字,还让丹蔻用红笔给圈了起来。
“这是干么?”她更糊涂了。
丹蔻不语,以眼神暗示她继续往下看。她迷惑地看下去,又看见了另一个被红笔圈起的名字,她定睛一瞧,猛然倒吸一口气。
是黎明淳!
那工工整整的印刷体,确实印着他的名字。
“他跟我是同学?”她吃惊不已。
“嗯哼。”丹蔻点点头。
她睁大眼,想了又想,聪明的脑细胞死了成千上万,好不容易才闪过灵光。
他跟她是大学同学,他说大学时系上有个聪明又奇怪的女生,他说那个女孩躺姿很不文雅,歌声却很甜很动听,他说,他因此爱上了Flymetothemoon这首歌。
他说,他爱上了她——
“难道他暗恋的那个同学,是我?”
“没错。”丹蔻又是意味深长地点头。
老天!她瞬间烫红了脸,心跳加速。
他大学时喜欢上的怪女孩,他追得半死,对方却无动于衷的那女孩,竟然就是她!
天哪!天哪!
她忽然慌了,像只无头苍蝇,在咖啡馆里团团转起来。
她就是那个把他忘得干干净净、彻彻底底的女孩,她就是他口中那个迟钝到让他想杀了砍了的怪女生。
她居然还白目到自以为是地安慰他,完全不晓得自己正割痛他的心,而他正苦笑着淌血。
简直天兵!她简直是天字第一号,白目到极点的大笨蛋!
她懊恼地想拿把刀自我了结。
难怪他会一声不吭便出门远行,连当面跟她道别都不愿意。
“男人啊,很脆弱的。”仿佛嫌给她的打击不够大,丹蔻还淡淡补充。
她听了,脸色一白,冷汗涔涔。
男人很脆弱,男人最好面子,再怎么洒脱的男人,也受不了遭人如此一次次地践踏自尊。
总是迟钝的她,总算在那一天,明白了黎明淳一直藏着不肯说的心意,她总算恍然大悟。
只是这份领悟,似乎来得太迟了。
他不再在她面前出现,行踪飘忽,连丹蔻和他的家人也很难掌握他落脚何处,他仿佛正如他字条里所说的,离开了台湾,浪迹天涯。
她找不到他,只能三不五时闯进他屋里,四处摸摸弄弄,藉着触碰他的东西安定自己慌乱的情绪。
她拉着丹蔻,走遍了台北的唱片行,搜括他曾经作过的每一首曲子。流行歌也好、电玩配乐也好,只要是他作的曲,她都将CD买来珍藏,然后,日日夜夜狂听。
在一遍又一遍地聆听他的音乐后,她觉得自己似乎渐渐能了解,这个老是想着他的女神作曲的男人,是带着什么样的心情在思念着她、暗恋着她——
电话铃响,打断汪蓝沉思。
“喂。”
“喂,蓝蓝吗?是我。”赵蒂蒂独特的尖嗓从另一头传来。“你收到没?老天!我快疯了!”
“收到什么?”汪蓝不明白好友的激动。
“丹蔻的喜帖啊!”赵蒂蒂尖喊。“你相信吗?她居然真的要跟那个陈明义结婚了!天老爷,他们两个根本一点都不相配啊!”
“丹蔻要结婚了?”乍闻这消息,汪蓝也不禁惊讶。“真的假的?”
“你快去收E…mail吧!那女人真够狠,居然一声不吭就把红色炸弹丢过来了——”
“呵呵呵~~”
新娘休息室里,响起一阵得意的娇笑。
“笑什么?”赵蒂蒂阴狠地眯起眼,瞪向妆点得千娇百媚的李丹蔻——可恶的女人,连穿起婚纱都比一般新娘性感百倍,真令人愤慨。她磨牙。“嫁给那只呆头鹅,有那么开心吗?”
“总比有些人死活就是嫁不出去好吧?”李丹蔻扬起玉手,满意地巡礼一根根造型妩媚的彩绘指甲。
“你!”赵蒂蒂恨得想掐死她。
“冷静点,蒂蒂。”汪蓝赶忙在一旁劝阻。“今天丹蔻是新娘,你就让让她,别跟她吵了。”
“哼,新娘就了不起啊?”赵蒂蒂不服气地噘嘴,却还是识相地找了张沙发坐下。“说也奇怪,丹蔻,你以前不是非俊男不要吗?怎么这回会栽在陈明义手里?我真想不通。”
“谁说我栽在他手里了?”李丹蔻慎重澄清。“是他栽在我手里。”开玩笑,从来都是男人对她李丹蔻表示臣服的。
“是是,是他栽在你手里。”赵蒂蒂翻白眼。“我说女王陛下,你难道不觉得嫁给这么一个老实头很无聊吗?”
“不会啊!”
“你不怕闷死吗?”
“怎么会?我每天光虐待他都来不及。”
“虐待?!”
“你们想想,有个男人随你搓圆捏扁,你说东他不敢往西,你指天他不敢看地,这样不是很有趣吗?”
“有趣?”赵蒂蒂一点都不觉得。
可是李丹蔻仿佛真的很引以为乐,美眸闪过奇诡光芒。“我很期待以后的日子呢!想到可以天天玩他我就好开心。”
不会吧?虐待狂和被虐待狂的结合?赵蒂蒂咋舌。“嗟!简直莫名其妙。”
“其实我觉得很好啊!”汪蓝笑着插口。“陈明义很爱丹蔻,他一定会将丹蔻宠上天的。”
“嗄?你也赞成丹蔻嫁给他?”
“嗯。”
“为什么?”赵蒂蒂圆瞠眼。难道只有她觉得这一对根本不配吗?
“爱情很奇妙的,蒂蒂,它往往在你最措手不及的时候来敲你心门,让你爱上一个你以为自己永远不会爱上的人。”
“你的意思是,丹蔻也爱陈明义?”
“嗯。”
“丹蔻,你怎么说?”赵蒂蒂转向李丹蔻,直截了当逼问。“你真爱上那个老实头了?”
一向自傲的李丹蔻怎么可能承认呢?她耸耸肩,装傻,正巧此时敲门声响起。
“啊,肯定是我的阿娜答来接我了。”她优雅地撩起裙摆,盈盈起身。
趁着赵蒂蒂前去应门之际,汪蓝替她理了理婚纱。
房门开启,穿着一袭白色礼服的陈明义脸红地走进室内,一见艳光四射的李丹蔻,整个人恍神,愣在原地。
“傻瓜!还不来牵我?”李丹蔻娇嗔。
“啊,是、是,我来了。”陈明义这才回神,巴巴地迎上来,挽住佳人藕白嫩臂。
“走吧。”李丹蔻轻声道。
“是。”一个命令,一个动作,陈明义乖乖举步。
汪蓝在后头看得好笑,用肚脐想都知道,这男人以后肯定十足十会是个妻奴。
在悠扬的琴声伴奏下,新娘新郎端庄地入场,身为伴娘的汪蓝和赵蒂蒂在后头跟着,赵蒂蒂全副注意力都放在两位长相颇为端正的伴郎身上,不时对他们抛媚眼。
汪蓝却只是恍惚地望着一对新人的背影,思绪缓缓飘向一年前某天——
那天,她同样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在饭店走廊,巧遇了一位拿她手指当巧克力棒吸吮的男人。
她以为他是个花花公子,以为是自己无端痴恋对方,却没想到,原来她和他早就相识,而他,多年来一直将她藏在心底。
他爱着她,却得不到她的青睐,于是在两人重逢后,他决定设下爱情圈套,诱她跳入。
她果真跳进去了,果真爱上了他。
可惜她虽尝到了爱情的滋味,却仍是完全不懂爱情,她甚至骄傲地以为,自己能发明出爱情的解药……
“蓝蓝,你在发什么呆?”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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