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结婚》第13章


一缕呛鼻的菸味飘过鼻端,我回过神,这才发现身边不知何时多了一个人,他在抽菸。
发觉我在看他,他偏过头,将菸夹在指问。“熏到你了?”
“还好,不很呛。”
他低笑。“来一根?”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我看着他手里的菸盒,摇头。
他收了回去,没半点尴尬之色,对于被拒,显然很看得开。
吞云吐雾一回,他忽然问:“贵姓?”
“杨。”
他一怔,随即点头。“老包带你来的?”
“应该是。”B君是姓包没错,但“老包”?我不曾听人这样叫过他,B君不老,不过才三十有二。
夜色里,仿佛看见他咧嘴一笑。牙齿没黄,还白白的,看来他不算老菸抢,但抽菸的姿态挺潇洒。
我清楚眼前是一派浪子型的人物。
“双喜?”他叫出我的名。
“在。”在他叫出B君的姓以后,我没有很讶异。
“这名很好。”他说。
“多谢夸奖。”
“人也不错。”他说。
“只是不错?”我挑眉。
他朗声大笑。“你是我见过最有意思的女人。”
“我以为你会说我是你见过最厚脸皮的女人。”我面不改色。
“我是说真的。”他举起手,状似发誓。
我也立刻举起手。“我也是说真的。”
“哪里真?”他一手捉住我。
我故意上下打量他。“嗯,从头到尾,表里如一。”
“错,我最是表里不一的人。”
“谁谈到你了,我是在说本人。”
“看不出来。”
“那是当然。”我并不透明。“可以放开我吗?”他的手劲大得惊人,手腕有些痛。
“我不想。”但他放轻了劲道。
不痛,我也就没坚持要他的手离开我的手。
他突然问:“我是不是见过你?”
“应该没有,我没见过像阁下这样轻狂的人。”
他笑,松开了我。“是吗?我怎么老觉得我们一见如故。”
“一见如故?你是说在黑漆漆看不清你我面貌的夜色里?”我们所处的位置背着光,我根本看不清他的脸孔,只知道此君体形高大,以及一张嘴能言善道。
他抚着下巴道:“不是照会过面,那就是缘分喽。”
我笑答:“相逢自是有缘。”
他突然压低下来。“如果早让我遇见你……”
他声音模糊,我没听全。“你说什么?”
“如果早让我遇见你……”
我还是没听清楚。“怎样?”
“我还是会像现在这样的想吻你。”说罢,他的脸罩下来。
一个不礼貌的吻,却持续了很久。
黑暗里,失去视觉,其它感官反而敏锐起来。
我的唇被吻得发疼,我的舌被狂野的挑逗,菸草味刺激了鼻端,这吻是很意外的一个体验。
很久以后,他离开,隐约可听见喘息,不知是来自我抑是他。也许都有。
他在我耳畔轻喃:“我以为你会拒绝。”
“为什么要。”
“为什么要?”
接吻是发生在男人和女人之间,再自然不过的一件事。“你吻得很好,我可以将这个吻解释为我有魅力令人情不自禁;反之,此吻若拙劣不堪,则是侮辱,我会狠狠甩你一巴掌。”
“谢谢你的夸赞,我想如此是同意我再吻你一次?”
听得出他跃跃欲试,但我推拒。
“不,一次带菸昧的吻已经足够。”奇异的是,虽带着菸味,他的味道,不难闻。
他再次大笑。“你果然与众不同。”看来他是个爱笑的人。
“谬赞。”我这时又突然懂得谦虚了。谁能说我不能够善变?没有。
他突然静了下来。“看来一个吻打动不了你的心。”
想打动我?他有何目的?“当然,杨双喜向来不容易收买。”
他仰头大笑。“你令人难忘,但是我的女伴似乎在寻找我了。”
我没有看见有人在找他,也许这是个借口,也许不是,我知道他不会是那种一个人赴宴的人。女伴,当然了。“顺风。”
“我愿意你留住我。”他倾身向我。
“君子不夺人所好。”
“上天知道我不是君子。”
“俗云:盗亦有道。”
他突然站直身躯,比我预料的更为高大。一百八?不、不,他更高一些。但闻他说:“我从不替自己的行为找借口。”
一个强盗,你怎能与他讲理。我识相地放弃。“那么,再见。”
“你不问我叫什么名?”
我笑。“我知道,你叫白居易。”琵琶行:相逢何必曾相识。
他亦笑,谁知他究竟懂不懂我的话,而我也没奢望他懂。
这年头传统文学事业没落,乃至被遗忘,是最悲哀的一件事。很多人明白今日股市收盘点数多少,与餐桌上吃鱼吃肉息息相关;但更多人不明白,传统值得保存,文学应被尊重。论起永恒来,人的生命渺如恒河之沙。
“我们很快会再见面。”他站直身体走向灯火处,高大的背影顿时让我生起一股熟稔。
我没有张望太久,也不急着从过去的抽屉里将薄弱的记忆取出,那太大费周章,况且这世上相似的人很多。
今晚又跳舞,又站了太久,脚部的不适令我不得不找一个地方坐下来。
赴宴的缘故,今晚穿的是一双镶水钻的高跟鞋,购置许久,却穿没几回,一直收在鞋柜里,一时找不到搭配礼服的鞋,才翻出了它,谁知它如此不中用,净会折磨我的脚。我考虑丢了它。
不知过了多久,B君找到我,一脸气急败坏。
“双喜,你躲在这里。”语气像在抱怨。
我笑。
躲?我只是在此稍事休息。
看来躲猫猫的游戏中,此君并没有真正捉到老鼠。
我伸长手臂,让他将我从椅子上拉起来。
“我累了,想回家。”
他面露犹豫,仿佛“回家”不是个好提议。“我尚未将你介绍给另一个人,你该去认识……”
“今晚至此已经够了。”不愿意再多说,我陪着他来,不见得必须担任全职的女友角色。没有人规定我不可以厌倦或者情绪化。
而此刻,我纵容自己如此表现。
B君对我的坚持感到头疼。“但我现在还走不开。”
这不是个理由,我笑道:“无妨,我能自己回去。”
他定睛看我,似想从我眼神中看出我有几分认真。
十分。我十分认真。
他改变初衷。“我岂能让你陷我于不义。”
我没那么阴毒。“怎敢?”
这男人不习惯低头,但他聪明,略作让步。“我送你回去,陪我去同主人告辞。”
我没异议。给男人保留尊严是必要的。
此刻的意见不合也许打击了他的自尊,让他“护送我”回家这件事,很快就能弥补他“受伤”的心。
瞧,我多么善体人意,哈!
这样的日子不知道又过了多少日夜。
一周过后,又是新的一周。
白天献给工作,晚上献给应酬。
老实说,有时我更讨厌台湾这种商场文化。
我原不喝酒,为着必须应酬的缘故,开始认识白兰地与伏特加、干邑与威士忌。
有客户钟情台湾高粱,橱柜里便长期置有金门及玉山高粱,以备不时之需。
男人很难不坠落,而身为一个职业女性,也很难不跟着男人堕落。我已经尽力把持。
应酬之余,男人的邀约似也成为推拒不掉的生活习惯之一,一天没有约会,一天就觉得有根筋不大对劲。
前阵子易累、无食欲,上医院挂诊,大夫警告我需多休息,否则此具躯体用不到半个世纪。
半个世纪,也够长了,我想。但想到半个世纪之后,我若有遗愿未能完美了结,我便需要再多一点时间。
我让晓君把我未来一周行事历翻给我看。
满满的行程,没一刻喘息,我看得头晕目眩。
“晓君,我觉得累。”
“杨小姐,你看起来需要休息。”
“对、对,我的确需要休息。”我的身体强烈的向我抗议,偏头痛。“能否泡一杯咖啡给我,多谢。”
“稍等。”
支开晓君,我瞪着那份行程表。
扣除掉已经排定的例行交际,此周剩下的四个晚上,都已被预约,甚至还有候补。
晓君将咖啡送来,我已用红笔将表上一堆人名划上叉叉。
“决定淘汰这些人?”
“不,只是取消与这些人晚上与我的约会。”我将行事层交给晓君。
晓君接过,道:“爱自己是应该的。”
“我知道。”少喝一点酒,少吸一点二手菸。
毕竟自己说老不老,但说年轻也不算真正年轻了。二十八岁的年纪,比二十九少尴尬那么一些些,但已相距不远。
我真讨厌替自己“存老本”,仿佛人一生下来就是为必然的老化做准备,把全部年轻牺牲在积蓄上,多浪费。
年轻应当及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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