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绒花》第10章


虽然在职位上继承了父亲的衣钵,但做事上根本不能相提并论。周涵对经营一窍不通,人总说被猪油蒙了心,程雄想说,他是被鸡油糊住了脑袋,亏那老太太还想给孙子补补脑子。接连出现工作差错后,程雄二话不说就撤了他的职。
周一早会结束,空荡荡的会议室里只剩下周涵,像只被遗弃的包。工作人员来清场时,他扶着脑门不肯离去,思忖着怎样才能出这口恶气。老头子去世没到半年,程雄就这样玩他。说撤就撤,一点机会也不给,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更气愤的是,当年跟在周父身后卖命的元老们,关键时候,居然没一个出来为自己站台,没一个人对这种草率的处理决定提出异议。
周涵自小习惯了家人的众星拱月,他从没想过:世易时移。也不明白:这是人家的公司。他更不明白,爸爸之前拖着病体不肯把股份作为遗产让儿子继承,而是提前选择转让的形式,是怕死后儿子被人算计。不辞辛苦教他做事,甚至偷偷告诉他一个把柄,都不过是想让他能在这里站稳脚跟、保住胜利果实,而不是没头没脑地一意孤行,挑战最高层。但这个年轻人,完全把他的用意倒过来理解了。
撤职后,他依然在经营部,但没了名份。程雄总是推三推四,迟迟不签发部门调令。办公室还在经营部,那张主任桌子换人了,他搬到了格子间。
主任不找他做事,倒是,其他部门的人都来找他,有时候帮才入职的小姑娘找公共文件,有时候人力资源部找他去人才市场摆摊招人,有时候公关部找他陪人喝酒……当然,周涵一开始是不干的,闲得剔牙看报也不干。
这时主任说话了,我们这没你干的事,别人的事你也不干。知道董事长为啥不签调令?在看你表现啊,你什么都不做,别的部门想要你也没法子啊。别到时一样都不能干,觉得董事长还能留你啊?
主任讲这话时,不是端坐对面,言语诚恳地说的。而是,把椅子转到侧面,翘着腿看着天花说的,好像他都不配正眼瞧,而且言语里满是讥讽调调。
此后的一次酒席上,周涵多喝了几杯。本来他不在邀请范围之内,但他越想越不服气,硬是闯进去了。程雄懒得跟他计较,大庭广众之下,担心破坏各位来宾的心情。
周涵找个位置坐下,扫一眼周围,宴请的都是本地名流。程雄就喜欢弄出点幺蛾子,给那些什么书画院、围棋院捐几个钱,搞得那些附庸风雅之流纷纷跑来抱大腿。这些人,平日里都是心高气傲、故作姿态的艺术家,但只要程雄开宴席,个个马屁拍得哐哐响、奴相尽显。
酒宴过半,程雄依旧端着酒杯到处招摇。一个半老徐娘扭捏着身子说了什么,周围的人,包括程雄相继仰头大笑。周涵认得那个女人,是个插画家,比起谈论绘画,她更热衷于说各种晦涩难懂、又自以为很有艺术魂魄的笑话。
他怀疑程雄可能听懂,小时候就那点智商,同样一篇课文,他早背出来了,程雄还哼哧哼哧,站在院子里来回背。从来,都是他受重视,不管在家里,还是在同学或老师那里。但现在,世界换天了,不管男人女人老的少的,都以围绕在程雄身边为荣,贱兮兮的。
自从削职为民,周涵的关注度也下降了,连同桌的人都无视他的存在。虽然依旧坐拥公司股份,但在这个现实又残酷的职场里,一个被老板打入冷宫的人,最好的相处模式就是不去沾惹。穷则独善其身,谁也不愿意把宝贵的社交经历用在一个没有前景的人身上,哪怕只是轻轻碰一下杯,都饱含风险。
周涵自斟自饮好几杯,喝到微醺,再喝到酩酊大醉,直到发现人的面孔都在慢慢融化,变成各种模糊形状。或许,这才是这些人的真实形态,就像纣王舞宴上的狐狸精们一样,都是变化过来勾程雄的魂的。
他心里一直记着父亲告诉他的把柄,于是,借着酒劲,跌跌撞撞地挤过拥挤的人群,来到程雄面前。他视线发飘,但这个人却是一眼就能认出来的,他们在一起生活学习十几年,化成灰都能认得!
“程董,敬你一杯?”
程雄一脸鄙夷地看着他。
周涵咯咯笑开来:“是啊,你不屑跟我喝酒。我不在乎,反正你这个人,眼睛永远都朝着上面。哪里有利可图,哪些人有利用价值,你才有兴趣。我们么,都是用过之后要快快扔掉的东西。”
程雄示意人过来,想把他弄走。
周涵胳膊一甩,醉意朦胧:“别急着赶人,我自己会走。”他用食指对着众人晃一圈,“这个人,深不可测,说出来,都能吓死你们!”
程雄脸色阴沉,呵斥那些人把他送走。
周涵被架到门口时,还在嚷:“先得意着吧!我看你能风光多久,总有一天,报应会来。到了那个时候,看你还能不能这么横!”
现场被这句话冰住,众人像掉进冰窟窿,不知道该露出何种表情。程雄面色冷峻地给公关人员递个眼色,这些人才如梦初醒般开始活跃气氛,转移宾客注意力。
程雄望着门口,捏着酒杯,嘴角一斜:他的愚蠢就表现在这些方面,从来不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如果他活着,那么这些记者们真应该见上一面,跟他聊上几句,就会明白为什么这个人活不长了。
☆、恼人的野餐
沈佳琪出门时,正碰上爸爸回来。沈道成看着女儿大篮子、小篮子地往红色小车里装,带着嘲讽的语气问:“你这是去练摊啊,还是去赈灾?”
佳琪调皮地吐吐舌头。她遗传了爸爸的个子,妈妈的外貌。肤色白皙,身材圆润,一双不大的眼睛经常化得神采奕奕。如果忽略她娇惯的小姐脾气,还算是个可爱的女孩。
沈道成牙疼似地捂着脸,不用猜都知道,又跟柏原那小子约好了。他在生意场上混了多年,对如今这些富二代的面貌还算了解。比起那些油里油气、不务正业的男孩,程家那俩儿子一表人才、品格端正,女儿无论跟哪个交往他都不反对。
但是,这丫头的性格实在太开。这个世道,不管男追女,女追男,总要弄点平衡吧。从来只看女儿往外拿东西,没见她从外面捞点回来。这如花似玉的黄花大闺女,一点都不长心!
而且男人嘛,说到底还是贱,你若有若无地表达一些爱慕,惹得他心痒痒才好。哪有那边还没影,这边就上赶着把自己送过去,再美的女孩都没新奇感了。
可女儿不听他叨叨,佳琪是急性子,说看到柏原之后还能装作看不见,她做不到。因为,他让她挪不开眼睛。律师差点没被这话羞死。
“爸爸,天气好吧。我要去野餐喽!”
佳琪送一个飞吻道别,钻进车子。沈道成在背后喊:“他们家是缺米还是少粮啊?真是个穷姑爷我也不计较了。”
后一句音量很小,是念叨给自己听的。女儿显然很心急,三下两下就把车开跑了,像一阵春风。
律师回过头,才发现站在身后的妻子,女人翻了翻眼皮:“什么账都会算,这种账就不会算?”
沈道成立刻注意到她的新手镯:“再会算,都没你娘俩会败!我拼命挣,你俩拼命花,我这进度赶不上你们哪。”
佳琪特意早到,来回不知道走了多少趟,才找到一处满意的地方。她斟酌一番:人多的地方,不行。想说些亲密话听不清楚,坏气氛;太偏僻的地方,她倒想做点隐秘动作,但如果周围人看不到她的幸福模样,也觉得失落;阳光充足的地方,她怕自己的妆被晒花;树底下,已经被好多人占据,她也不愿意凑这个热闹。
最后,她在荷花池边把野餐垫铺上了。这个时节,还能看见结着的莲蓬。这是一片有些坡度的草坪,人躺在上面,意外地舒服。不远处有一个凉亭,里边的人刚刚好能看到这边,而这个距离又足够保证说话的私密性。
她费了好一番力气,才把篮子一次性搬到野餐垫上。不是没想过分几次,但因为没人看管,怕东西被拿走。等她做完这些,掏出小镜子补补妆,正好看见柏原出现在她视线中。
他穿着一件海军蓝的带帽夹克,衣襟敞开,露出白色T恤,加上一条磨白牛仔裤,显得利落又帅气,这就是传说中隔壁学长的气质。她再次对自己看男人的眼光暗暗打上满分。
他俩是小学同学。十岁时,爸爸第一次带她去柏原家。大人们在书房商议事情,小孩们就凑在一起玩。佳琪提议玩过家家。云修说,那是女孩子才玩的。佳琪看一眼这个小弟弟,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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