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绒花》第12章


现在的自己,她怕是笑不出来了。
音乐响起,周围的人翘首以待,眼睛都盯着主持人指着的方向。只有程雄抱着看笑话的心态,翘起二郎腿。这音乐,这花里胡哨的花型拱门,还有主持人故弄玄虚的手段,都拙略可笑。又不是名人政要,还真把自己当少爷了。
但当新娘从拱门那里出现,款款走到众人视线中时,全场一片轰动。
程雄上一秒还在看笑话,下一秒就觉得自己蠢到家了。像突然回到情窦初开的年少时光,眼见着一个仙女般的女子,踩着祥云缓缓落地,艳光四射。明眸善睐,朱唇轻启,一颦一笑,让人心生爱怜。
此时此刻,他觉得这音乐、这花跟她是如此相配。忽然明白为什么古人喜欢为了别人家的老婆大动干戈。因为的确存在这种女人,让你看一眼就沦陷,再看,早已魂不附体,情愿用大好江山换美人。他虽没到这个地步,但苏悦的美还是让他又一次嫉妒起周涵来。
婚礼后半段,程雄一直沉浸在自我陶醉中。他不再关心任何事,只不时看一眼新娘,每看一回,越发觉得她的美低敛却又摄人心魄。再瞧瞧周涵,究竟看上他什么啊,一副手无缚鸡之力、得痨病的样子!周父带着新儿媳前来敬酒时,程雄看着那双狐狸眼,不得不佩服他的本事。如果能选择,他看着新娘诱人的下巴,心想:我跟周涵并排站一起,毫无疑问她会选我。
半年后,周涵带妻子参加公司年会。很多场合,他都孤身前来。也许是出于不自信,带着一个尤物女人,在这种到处游走着优秀男人的场合,实在不是明智之举。
吊灯折射出令人迷醉的光线。程雄随着韵律轻轻摆动,眼前的苏悦令人心驰神往。他瞥见人群中的周涵,目光不时像探照灯一样扫过来。柏原妈妈跳了一曲,意兴阑珊,推说身体不舒服,就回去了。程雄来邀请苏悦,碍于妻子面前的尊严,周涵不好回绝。
程雄自认为是了解女人的。她们的需求看似眼花缭乱,其实不外乎三种:看财的、看权的、看名的。尤其是那些名流佳媛,她们欣赏帅的,欣赏年轻的,欣赏才华横溢的,但绝不会将他们作为择偶对象。在这个圈子里,不存在为爱情而结婚的婚姻,婚姻只是一种利益最大化的策略,是一种隐性投资。
而面前这个腰肢轻柔、唇齿含香的女人,不过是这些人当中的一个。只不过,她不算名媛,也没找对人。或许在她微小的世界观里,周涵算是成功人士了。
他不由发出一阵哂笑。
苏悦以为在笑她跳错舞步了。
程雄绅士地表示:“没有,是我失礼了。”
乐声悠悠,像要绵亘千年。时间仿佛凝结,程雄好想抱着她,不受世事纷扰,直跳到天荒地老。她身上的香气将他紧紧包围,一时意乱情迷,都愿意在她怀中溺亡。第一次,他很想回到少年时光,在青葱岁月里,碰见这样一个气质如兰的女孩,谈一场风花雪月的恋爱。
舞曲结束后,程雄避开周涵的视线,将苏悦引到一个小隔间。
一张白色圆桌上摆放着许多酒水饮料和水果。苏悦没有拒绝,因为这里看起来就是一个阳台,供人休憩聊天的地方。
程雄给她倒了一小杯红酒。两人云淡风轻地聊了几句,苏悦有些害羞,基本上问了才答。程雄也不知道自己究竟问了什么,他已经完全被她吸引。喝了点酒之后,她面色酡红,声音清脆,像一串铃铛。他望着她雪白的脖颈,呆呆一怔,不自觉地靠过去。
窗帘在风中抖动。
苏悦警觉地往后一让。
程雄含混地说着什么,也不管她听没听懂,欲望在心底燃烧,他喝醉一般,用身高来压迫她,直到把她逼到角落。
“程总,你喝多了。”
她一说话,程雄更感到一种难以名状的愉悦。他不顾一切地把嘴贴上去。周涵算什么,他配不上你!
苏悦红着脸,竭力挣脱。没等程雄再次扑上来,苏悦拢拢弄乱的头发:“你要不想难堪,最好待着别动!”
她的眼神坚毅,目光炯炯。
程雄只好停止动作。
苏悦冷眼看他,转身推开移门。
还是个有血性的女人,程雄通过那扇门看着女人回到周涵身边,心想,有点意思。
☆、晨跑
清晨的雾气还未完全消散,四周朦胧一片。湖面像口才开盖的锅,蒸汽似的白雾在水波上方飘荡。
云修一边跑,一边听脚底下踩到落叶的声音,咔嚓作响。树叶还没变黄,但昨夜起了寒风,使得今早道路上全是僵绿的残骸。跟人一样,面对突然袭击,还来不及换上老去的衣裳,就已经挂着僵掉的表情坠落在地。
早上出门时,看见隔壁房间里的哥哥,顶着乱糟糟的头发,睡眼惺忪。看到云修探头,叫住他:“进来说话。”
云修笑而不语,只在门口逗留。
“我又不吃你。”
“马上去跑步。”他指指门外。
柏原不知道他哪来的动力和精力,这么冷的早晨,天天跑都不腻吗?他欠起身子,把枕头塞到脑后,招手叫弟弟过来。
昨晚,他去参加聚会,搞不清什么时候回来的。云修一觉醒来,听到隔壁传出哼小曲的声音,知道又喝高了。柏原在家很少喝酒,但只要有机会出去,总是不醉不归。还在上学的人,也不怕烧坏脑子。
走到跟前,他却只是傻笑。
刚要走,他又喊。
“干嘛啊,来了又走?!”
云修被折腾得一来一回,听到这话,不得不踅回来。看起来这酒还没醒透:“什么事快说。”
柏原嘴里啧啧响着:“长大了就是了不起,连这点耐心都没有。你哥哥昨晚喝得心里翻江倒海,一早起来,连句问候的话都没有。还这么急吼吼地要出去。跑步晚一点怎么了,怕那条路会消失,还是担心等在那里的美女跑了?”
“尽胡说八道。有事快吩咐,我好抓紧为你服务。”
柏原笑着:“这还有点做弟弟的样子。我想喝水。”
云修颇为不耐:“你张张嘴,喊帮佣阿姨不就行啦?”
“她这会肯定在厨房,油烟机、豆浆机轰隆隆地,我得喊破嗓子才能叫应啊。再说,我头疼,一喊就更疼了。”
云修揶揄道:“要像英国贵妇似的,给你安个摇铃么?”
柏原作势要拿东西来砸他:“说你没心吧?给我倒杯水,又不少块肉。天天锻炼,却不肯拿一个杯子。算了,本来,我还想下次聚会时带你去呢。有很多漂亮女孩,让你开开眼。”
“以为说这种话我就会被你拿住?就算我中招,也是看在那些女孩的面子上!”
嘴上那么说,出门时还是问:“加蜂蜜吗?”
柏原点点头。偶尔逗着他楼上楼下地跑,很有趣。云修是表里不一的人,必须刺激着他、挤兑着他、半哄着他,装作可怜兮兮的样儿,他才愿意为你做着做那。要好好说,他反而不睬你。
蜂蜜水很快就端上来了。啜一口,不由嘴唇一抖。
“你这是想烫死我!”
云修嘟着嘴:“帮佣阿姨泡的水。”看柏原又要数落他不诚心,忙说,“蜂蜜是我加的。你一个大人,都不知道凉凉再喝么?”
“唉,蜂蜜不能用开水泡,一泡营养就烫坏了。哪知道你们做事这么不科学。”
这种人就是属于自己不干事,别人干还百般挑剔的主儿。云修懒得跟他啰嗦,准备离开。
柏原又叫住他。
云修不耐烦地回头。
他说:“别在湖滨大道上跑,车子多。”
弟弟含糊以对。他没想到的是,四年之后,自己会为此后悔不已。
他喜欢在湖滨大道上晨跑。虽然对这条路早就了然于心,道路两旁永远是梧桐树,那边永远是恬淡的白湖。但每次拐弯,都能体会到新鲜的感觉,或许是心理作用,但这种变化确实存在,只是不那么明显而已。对一般人来说,很可能视而不见,但对云修来说,正是这种变化,给他的晨跑之路带来别样的乐趣。
有时候,是一丛新开的野花;有时候是突然鸣叫的蝉;有时候是悄然落下的叶子;有时候是一个踽踽独行的老人;有时候是远方绚烂的云彩;有时候是拂过脸颊的微风……每一天有每一天的不同,这种变迁很是迷人,让他的心境随之变得敏锐平和。
跑到公园门口,他停下来。
很多晨练的老人正结伴从大门里边出来,还有人刚刚进去,碰到邻居朋友,互相热情地打招呼。早上锻炼的人当中,像他这样的年轻人很少,偶尔有几个女孩子,戴着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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