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往的生活》第27章


好危险,差一点儿就点头了。
叶逢河冷静下来,他抬起头,看着带着狡猾笑意的海妖,“不,还有一点不合。我会做生意,你会种地吗?”
岳凌霄:???
……
叶逢河双手插兜,从小别野出来,脸上挂着胜利的笑容。
他身后跟着眉头紧皱的岳总,虽然被那双墨绿色的眸子锁定,可是整个人却十分轻松。
“老叶,哎哟,这不是岳总吗?”程斌得了叶妈妈的报信儿,从栗阳的工作室跑出来,在院子里等了半天了,就怕老叶吃亏。
反正自从他知道老叶的秘密之后就一直觉得自己损失了一个亿,如果这一个亿最后还是落在自己家,心情也不会太糟糕。可是这一个亿眼看着就要被他讨厌的那个绿眼哈士奇叼走了,这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岳凌霄对程斌点了点头,又看向叶逢河道:“等有时间我再过来,不会可以学,但是不会不等于失败或者投降。”
叶逢河对着他摆摆手,“那您慢走啊,岳总。”
岳凌霄的目光在程斌放在叶逢河肩膀上的手上扫了一下便收了回来,打开车门钻进车里,走了。
“你们谈什么了啊?”叶妈妈有些着急。
叶逢河看了眼还没走的大妈和叶黄莺,道:“没什么,他想采购食材,我们这里不是供应不上吗,所以我就拒绝了。”
叶妈妈一愣,但是也看到了庞娟和叶黄莺,她连忙点头道:“拒绝的好,哪里供的上呢,都要累死了。”说完转身就去准备晚餐时候的其他食材了。
叶黄莺道:“阿河了不起了啊,都有大老板来跟阿河谈生意了。”
叶逢河道:“这没有什么,如果黄莺姐也愿意养猪养羊,也会有大老板跟你谈生意的。”
叶黄莺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很快的掩饰掉,又道:“我听我妈说,这是你战友啊?”
“是。”这没有什么不好承认的,叶逢河点头。
“哟,那有没有女朋友啊?”叶黄莺追问。
程斌暗自翻了个白眼,道:“有了,我女朋友在国外读研,过几个月就回来了。”
听到国外两个字,叶黄莺羡慕又嫉妒,道:“当年我学习也不错呢,可是就是家里没钱,否则我也能出国留学了。”
程斌没接她的茬,他现在只想知道叶逢河跟那个岳凌霄谈了些什么。
叶黄莺见他没说话,又自言自语道:“其实女人读这么多书有什么用呢?以后嫁人了不还得都听夫家的?生儿育女,操劳家务,时间长了读的书也都忘了。”
程斌被她的话逗的只想笑,心说都8012年了怎么还有这种观念的女人?就算是山里人……可是看着叶妈妈平日的态度和说的话,可比这个上了大学都高了好几层了。
他道:“话也不能这么说,只要结婚,我家立马请保姆准备月嫂,我媳妇儿生了孩子就是保姆带,她想施展抱负也好,还是在家里做全职也罢,我都赞成的。”
这下叶黄莺更羡慕了,看着程斌的目光都十分火热。
程斌不想在跟她说话,拽了把叶逢河道:“走走,去找找我爸妈,这都出去多长时间了还不回来。”
叶黄莺立马道:“我也去吧,这山里我住了这么多年,熟得很。”
程斌道:“这样吗?那你去吧,我跟老叶帮婶儿做饭。”
叶黄莺:……
“可是我又不知道你爸妈长什么样子……”她有些委屈,种了半寸长的睫毛不停的眨。
“哦……那我们去找了啊。”说完,程斌拽着叶逢河就跑了。
叶黄莺气的直跺脚,扭头嗔道:“婶子,你看阿河。我都这么久不回来了,他见了我都不亲呢。”
叶妈妈道:“他一个皮小子,跟你一个姑娘亲什么啊?小时候都玩不到一起。”
叶黄莺翻了个白眼,拽了拽庞娟的袖子。
庞娟也为难,小叔子家帮了自己家很多次了,她这个嘴也不好张开。可是毕竟这是自己的闺女呢,哪个妈妈不想让闺女有个好的归宿?
“平芝啊,”庞娟干巴巴的开口,“你回头帮忙打听打听,有什么适合黄莺的活儿,成吗?咱们都是当妈的,这闺女过得好不好,可是牵挂着心呐。”
叶妈妈跟这个嫂子也没有什么过节,只能叹气道:“自然是会帮忙看着,但是这些事儿也都讲究个缘分。既然黄莺不想在城里想回来,那这工作的事儿就不能挑。至于找对象……也不是买大白菜,见着个水灵的就能抱回家啊是吧?慢慢来,别着急。”
庞娟应了声,抻了抻闺女的胳膊,“先回去吧,你婶子这里忙。她说帮你看就会帮你看的,别着急。”
叶黄莺出师不利,只能别别扭扭的回去了。
“妈,你说我叔叔家的运气,是不是都点到财运上了?”等看不到叶家客栈了,叶黄莺低声说着,“你看叶逢河跟他哥,这都什么婚姻运啊,一个两个找了人都不跟他们回来。他们家还不算有钱吗?这是找了别人家千金小姐了吧?”
“谁知道呢?”庞娟也很少去参与这些八卦,更不愿意说小叔子家的事。上次儿子回来已经惹恼了小叔子,这次可不能再惹恼了。到时候小叔子翻脸,她和老伴儿这个活儿都保不住。
叶黄莺也不期望庞娟跟自己应和,她的手指卷着头发,道:“不过叶逢河今天说的话倒是给我提了个醒儿,都是养猪养鸡,凭什么给他们家养啊,咱们自己家养,自己找老板卖出去不行吗?”
庞娟立马着急了,“可不能这么说!”
“怎么了嘛?”叶黄莺不满。
庞娟道:“不能这么说,咱山里又不是没有养鸡养猪的,哪几个卖到帝都,卖给大老板了?人家有门路才这么做呢。”
“妈,我爸跟叔叔还不是亲兄弟?他家的门路不就是咱家的门路?难不成他们家就看着咱家穷成这样不帮忙?不怕让人戳脊梁骨呢?”叶黄莺更加的不满。
“黄莺!”庞娟生气了,她站在那里,瘦小的身体有些颤抖,“不要说你叔叔家不好,这些话,不要往外说!咱家欠你叔叔家已经很多了,如今能有这个活儿做,比从外面打工赚的还多,还轻松。你叔叔家已经仁至义尽,你……实在不行,你还是回城里上班去吧,这山里那里有你能干的活儿啊。”
“妈!”叶黄莺见庞娟急了,也有点儿上火,“我哥都跟我说了,说他们家认识好多大老板,都特别有钱,帮衬帮衬我们怎么了?”
庞娟阴沉着脸,她的大儿子是她的荣耀,是她的心头肉,可是……
“我不管你哥说了什么,人家已经帮衬着我们了,我们就应该知足,应该知恩。黄莺,你哥……你哥当官当傻了,有的话可以说,有的话不能说,知道吗?”
叶黄莺不以为然道:“我看你是被我叔叔家洗脑了,你看我叔叔家现在过得多滋润啊,那房子,那一片地,赚那么多钱。”
庞娟有些晕,她不知道自己的女儿怎么在大城市学成了这个样子。
“那你有没有见过你叔叔家,每天早晨四五点就起来去地里干活,干到晚上七八点?你有没有见过你弟弟阿河,守在猪圈等着猪生崽子,一熬熬一宿?你光看见人家吃肉,你看见人家受罪了吗?黄莺啊,你咋,你咋成这样了呢?”
叶黄莺的脸刷的红了,她吭哧道:“我,我又不知道他们家抠门的都不请人来干。”
“请人,请人,说得简单。赚的那些钱请了人还剩下什么?人家不买种子,不买苗木?不收拾那山那地,能有收成?黄莺,我现在觉得你不去城里也好,就留下来吧,跟我和你爸干干活儿。你打小就没怎么干过活儿,让我养娇了。哎……”庞娟说完,抬起脚,沉重的走了。
叶黄莺瞠目结舌,嘴巴张了半天,“妈,我才不养鸡养猪呢,我是个大学生啊妈,妈!!”
晚上叶家吃完饭,叶逢河道:“爸,明天你去找周叔,谈谈让他们一家子来咱家帮忙的事儿吧。”
第二天一大早,叶逢河兄弟就背上背篓要上山摘玫瑰花了。
这边的食用玫瑰花每年都能开十二个月,不过开的最好的时候就是冬春两季了。他们家玫瑰种的晚,如今春季才刚开花。不过当初叶逢河用灵泉水泡了根,又时不时的来浇花,所以玫瑰花颜色鲜艳,香味浓郁,比其他人的玫瑰要略胜一大筹。
玫瑰花要趁早摘,这样才能留住最浓郁的香味。摘好的玫瑰花运回家去,趁着新鲜雇了人分摘花瓣,切碎,熬制糖浆或者玫瑰馅料。
程叔和程爸看见这一片玫瑰花海眼都发直,迫不及待的摘了一片花瓣放进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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