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半糖爱人》第4章


,他们不只在海上奸掳女人,上了岸当然也要找找乐子,所以说,传说岛上也有不甘心受辱而自尽身亡的女子魂魄在找替死鬼,找的当然同样是女子。”
他没告诉她,岛上连热水也没有。
当然,聪明的她在愣然过後很快的明白了,没有电,就没有电热水器,所以自然没有热水,如果要洗热水澡,恐怕要自己用柴烧水。
幸好水不热,但也不至於冷,天微迅速洗了头也冲了澡,水龙头的省水装置让她洗得并不痛快,不过沐浴後的清爽仍让她精神一振。她走出浴室,回到他指定的第二间房间,煤油灯已经点著在床头柜了。
那家伙进来过。
一向精明的她,为何会让自己掉进这个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境地?
她信任秘书安排的旅行社,没有多加调查米纳岛的背景,她认为只要合约签好就行了,其他的都不重要。
可是现在看看,她让自己多狼狈,跟一个不知道身分背景的男人一起住在一个莫名其妙的地方,连要找的人都没见到半面,这跟她的原则完全背道而驰,一点效率都没有!
就著油灯的光亮,她打量著不大的方正房间。
墙壁是竹编制成的,地板铺著竹子,可能是因为这样吧,空气里充满著大自然的芬芳,地上的草席上有个垫子,角落里有个三格柜,除了一支手电筒,柜里没放其他东西,她的行李静静的搁在柜旁。
她走到窗前,敞开的窗外是大海。
柔柔月光在海波上碎碎亮亮地闪耀著,耳畔听到海浪拍打沙滩的旋律,海风温柔的拂过她的脸,抬眼一看是无云的星空,这景致美得叫人叹息,但她却该死的想起那家伙的恐吓!
她知道拉下窗子他的恐吓就成功了,然而在她一点安全感都没有的此时,也只能老大不情愿的接受他的恐吓了。
她探出身去,动手将撑住窗户的棍子往里拉。
“啊——”
她发出一声惨叫。
砰地一声,门被推开了,马上有人冲了进来,她嘴唇泛青、眸带泪花,控诉的看著他。
都是他!如果不是他一直吓她,她也不会想关窗户去夹到手,这笔帐算在他头上,一定要算在他头上……嗅!痛!痛死了啦!
“把手指打开!”他握住她雪白皓腕,强迫她张开扭缩成一团的五指。
“张不开……”她的泪水一滴一滴的掉到他粗黝的手背上,她真的不想因为这么可笑的事而哭,可是好痛,真他妈的痛极了!
“非张开不可!”他动作粗鲁,硬是把她的五指扳开。
“哦!”她呻吟一声,表情痛彻心扉,因为身体发肤上的痛,她忽然变成了一朵脆弱的小花。
他检查著她的五指。“还能动,没什么大碍。”
他替她揉著指节,居然出乎她意外的温柔与仔细,拇指与食指搓揉著她指节的力道恰到好处,温热的传进了她的肌肤里。
“可……可以了。”她抽回自己的手。
“你看起来不像个连窗子都不会关的人。”他把窗子关上。
天微没好气的吸吸鼻子,死都不会告诉他,如果不是因为他吓唬她,她根本不必关窗子,然後害自己夹到手。
他走了,她连忙取出常备的曼秀蕾敦药膏来擦。
擦完,她整个人放松地仰躺在垫子上,深深的朝天吐出一口气来。
这个房间没有电视、没有影碟,也没有书报杂志,除了乖乖睡觉还真不知道能做什么。
“对啊,我可以上网!”
灵光一闪,她连忙跳起来拿出行李袋里小巧的笔记电脑,可是整个房间找了一圈,就是找不到网路线的插座。
她蹙起了秀眉,烦躁到了极点。
“太好了!没有电,所以没有电视,手机没有讯号,连网路都没有,吼!这里到底是不是人住的地方啊?”
她是个闲不下来的人,就算周末假日也一定会给自己找事做,像这样无所事事的浪费时间对她而就是浪费生命,她可是个连谈恋爱都主张半糖主义的女人。
大学时代,她的死党芷伶有个交往一年的土木系男友,每天和男友如胶似漆的黏在一起,最後他们同居了,“蜜糖主义”的可怕之处也渐渐显露出来。
芷伶每和男友大吵过後就跑到她的租处诉苦,一住几天不回去,这种情形不是偶发事件,而是两、三天就发生一次,看得周围的人都累死了,也对他们两个人的相处模式充满了疑问。
她曾问过芷伶,他们既然这么不合,为什么不乾脆分手算了?
偏偏他们又不分手,四年来一直反覆上演著吵架、出走、和好,最後还不是因为男方另外结交了一个外县市的女友而分手。
让芷伶最呕的一点是,她的前男友和那位外县市的女友交往了三年仍然感情甚笃,远距离的恋爱让两人更珍惜相处的时光,两个人後来还结婚了,目前有两个孩子,生活非常美满。
於是,天微深刻的体认到半糖恋爱的重要性,她还很公式的分析过,半糖主义的恋爱可以节省约会的支出,两个人天天腻在一起,就免不了要天天花钱,而且半糖恋爱也会让彼此都有比较多的时间做自己的事,不会习惯性的要陪对方,反而该做的正事都没做。
另外,人往往都不懂得珍惜在身边的人,像芷伶,同居时,她天天为男友做饭、洗衣,那个男人从来不曾感谢过她,反而视为理所当然,久而久之,芷伶还没嫁给他就变成黄脸婆了,对男人而言,一点新鲜感都没有。所以她发誓,她绝对不要变成像芷伶那样可悲的女人。
她一直是个很实际的魔羯座,身为家里的长女,人生的每一个阶段她都按部就班的来,要她谈起恋爱就天天跟男朋友黏在一起,她觉得真的很浪费时间。
她认为在半糖主义的恋爱下,偶尔约个会不是很好吗?可以好好的计划当天要做什么、要去哪里玩,这可比芷伶和她男友到最後都只窝在家里看电视强多了。
所以大三那年,她交了男朋友之後,就坚持每周约会一次,最多两次,而且不强迫对方的假日专属於自己。
因为见面的时间不多,而且都很有计划的出游,所以他们从来没有吵过架,直到对方大学毕业之後赴美留学,两人这段情才理性的划下休止符,她因此有了一段记忆很美好的初恋。
当然,也不是每个男人都肯接受她这种半糖恋爱论调的。
进入万邦之後,因为工作的关系,她结识了一位建筑师。
那位杰出的建筑师才交往三个月就邀请她同居,她敬谢不敏的推掉了,後来就渐渐疏远他,因为那个男人的控制欲太强了,虽然她不跟他同居,可是他还是把她当成他的所有物,每天下班时间一到,他的电话就来了,一定要跟她一起屹晚饭,假日也一定要她出门约会,她哪受得了?
第三段情史也毁於她的半糖论调。
那是一位优秀的会计师,她向他提出半糖主义的交往,刚开始工作同样很忙的他欣然接受,但时间一久,他就开始怀疑她是否有别的男友,否则热恋中的人,为什么不想时时刻刻跟他黏在一起,也从来不查他的勤?
当然,分手收场是免不了的,她也不会遗憾,反正她就是无法接受蜜糖主义的恋爱,她根深柢固的认为,那绝对会扼杀一段恋情!
她超级欣赏SHE的那首歌——半糖主义。
我有自己的生活,爱不是每天相依为命,我要对爱坚持半糖主义:永远让你觉得意犹未尽,若有似无的甜,才不会觉得腻……
听!写得多好啊!
就是这种感觉!她完全相信七年之痒一定会发生在恋人之间,除非一直以半糖主义来相处,全情投入只会加速爱情的死亡……
哦!她怎么会想起这个呢?
一定是因为她太无聊了,她现在又没有男朋友,半糖还是蜜糖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
早知道岛上会落後成这样,她就该带几本书或者随身听来,起码可以用来打发睡前的时间。
现在扼腕已经太迟了,明天她一定要用最快的方法找出地主,迅速签完合约,然後飞离这座连热水都没有、鸟不生蛋的烂岛!
她一定要!
第三章
是长脚海鸟的苍鸣将天微给唤醒的。
她睁开眼睛,感觉到清风轻吻著她的脸颊,空气中有淡淡的木材味和海水味,跟她家里房间的馨香截然不同。
不知道已经有多久没睡到自然醒了,她通常都分秒必争的设好三个闹钟,善用生活中的每一天,绝对不浪费。
每一个早晨,她都准时五点半起床做半小时的运动,然後淋浴、换装,出门上班,在路上随便买个早餐带到公司边看文件边吃,无论天气再冷、被窝再温暖都不可能使她睡过头。
瞧,她就是个这么有纪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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