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嫁有情郎》第12章


今天的他看起来特别不一样,卸下平时的西装革履,穿著一身轻便的休闲衣裤,还换开一部银灰色的时髦休旅车,游味十足。
“上车吧!”莫冠驰横过手去替她打开车门,让她上车之后,顺手接过她的小旅行袋往后座放。经过几天的调适,他总算有自信再度面对磨人的她了。
他已经打定主意,就算她再怎么用话伤他、刺他、看不起他、践踏他、贬低他……他都要把她追到手!
当年她舍命相救的恩情比天高、比海深,他怎么可以轻易就放弃她呢?
再说女人都是口是心非的,他知道前几天是自己太急躁了一点,太急著想占有她,所以把她吓到了。
现在不会了,他会慢慢来,他有信心,圆月会重新接受他,而且也会发现他并不讨厌,甚至,她会发现他是个颇可爱又有品味的男人哦。
“我爸爸也有收到凌馆主大寿的请帖,我们父子俩闲聊时谈起的。”他发动车子,一边问她,“我来接你,你不会又怪我鸡婆多事吧?”
“不会。”她摇了摇头,“你不是说饿吗?要不要先买点东西吃?”
他好像不生气了,这么一来她就放心了。
其实对于那日自己不经理智思考下冲出口的话,她也很后悔,想向他道歉,只是不见踪影的他,叫她无从道歉起。
“当然要,我真的饿死了!”莫冠驰夸张的说,嘴角浮著笑意。
于是车子上高速公路前,他弯到速食店的得来连去买早餐。
圆月见他开车不方便,便替他把奶球加进冰咖啡里,还把汉堡纸打开来,方便他食用。
“谢啦。”他喜欢这种微妙的感觉,好像他们已经是男女朋友了。
她看了他一眼,他边吃边开,似乎很得心应手,这样会不会有危险啊?
看出她的担心,他笑了笑。
“放心,我这是在美国训练出来的,那位娱乐大亨很器重我,我常忙得连好好坐下来吃顿饭的时间都没有,所以练就一手边开车边吃东西的好工夫。”
他按下CD键,立即流泄出一首细腻动人的音乐。
“听过这首曲子吗?”他从置物箱拿出一个外壳给她看,“是日本电影‘情书’的原声带,我很喜欢这音乐,也很喜欢这部电影。”
圆月拿著封壳反复把玩,长睫半扬,不置可否,心里隐隐约约知道他想说些什么。
“你看过这部电影吗?”莫冠驰的视线专注于前方的车流,嘴里奇#書*網收集整理不经意的问著。“小小一张借书卡,尘封往事,似水流年,少男写给少女一张张她永远收不到的情书,还有少女没体会到的细腻情感……”“那只是电影剧情。”她好生无奈的打断他的描述。
不行再这么下去了,他好像还很执著,无法从童年和少年的记忆中抽离。
他吊诡的笑了。
“对,你说的对,那只是电影剧情。”
他才不与她争辩,这小女子,她早晚会知道,现实中的人生比电影更戏剧化,因为,他的亲身经验正是如此!
小镇宁静,清晨微凉,圆月一早就神清气爽的起来了。
这里不像台北那么喧闹,既没有派报的,也没有噗个不停的机车发动声响,一切都在恬静中进行,让人翻腾的心绪也为之沉淀下来。
圆同月走出房间,正好和走出对门房间的孔承杰遇个正著。
“难得回来,怎么不多睡一会?”孔承杰与她并肩而行,两人闲话家常。
“就因为难得回来,所以才不想将时间浪费在枕头上,我要去看看小师弟们有没有调皮,顺便和他们过过招。”
圆月笑得甜美,早脱离少女行列很久了,但清纯的气质仍在她身上流露无遗。
孔承杰黑眸闪著笑意,“你这个年久失调的都市人,恐怕已经不是他们的对手了。”
圆月带笑驳斥,“胡说!我这凌门女弟子之首岂容你小觑,不信的话,早饭后我们比划一番,如何呢,少馆主?”
因为弯刀的抵死不从,所以这两年凌道南已逐步规划让孔承杰接管凌门武道馆,目前道馆对外联系的武术事宜都交给孔承杰来处理,来往的行家也多以少馆主来称呼他。
“你还是这么喜欢找人比试。”孔承杰淡淡一笑,“不过我不怕,真金不怕火炼,我要你输得心服口服。”
圆月扬起眉梢,“大话不要说得太满,我这个都市人虽然身处钢筋水泥之间,也没忘记天天练功,待会就让你拜倒在我的工夫裤下!”
她喜欢现在的承杰哥。或许是凌夫人经年累月的调教有功,孔承杰没有过去的阴郁沈敛,现在的他比较开朗,也能和师弟们打成一片,因为凌夫人可不想义子像丈夫般不得儿女欢心埃孔承杰微微一笑,“拭目以待。”
两人弯进餐厅,连著开放式大厨房的餐厅,有一张足以坐上十五人的古董大木桌,这是清朝时期的东西,他们凌家的家传宝贝。
“哇,好香!吴妈,我在台北别的不想,就想你腌的菜心。”
一桌的清粥小菜使圆月胃口大开,在凌家帮佣二十余年的吴妈懈的菜心是搭配清粥的极品,她可以一口气吃三碗。
吴妈抱怨地说:“你这孩子,喜欢就常回来吃啊!我总是腌好一大瓮等你们,可是你呢,逢年过节才回来,和弯刀那小没良心的一样,长大就把我们这些老人给忘了。”
凌夫人似笑非笑地道:“凌大小姐,娘亲我不是请你一定要把弟弟押回来吗?凌馆主要是没见到他,嘴巴上不讲,心里不知道会多失望。”
“放心,他会回来啦。”扒著稀饭,圆月含糊不清的说:“我打过电话给他,他保证说他会回来。”凌夫人笑著摇头,“他的保证能听?”
她还不了解自己儿子吗,一出去就像脱缰野马,除非心里受了伤,否则他哪会回来示弱?
“不要讲那个小没良心,小圆月,听说你昨天是被莫家孩子给载回来的,是不是真的?”吴妈兴匆匆地问。
在凌家待了二十几年,圆月、弯刀就像她的儿女一样,她关心他们的终身大事,却迟迟喝不到他们的喜酒,因此急得很。
“哦,忘了告诉你们,我和他现在在同一家公司上班,刚好他要回来,所以我就搭顺风车喽。”圆月若无其事地说,继续添第二碗稀饭。
小镇小,什么事只要被一个人的一只眼睛看到,就等于被全镇的人给看到,瞒都瞒不祝她死都不会让他们知道莫冠驰要追求她的誓言,那会令她平静的生活掀起大风暴,绝对会的!即使圆月用如此轻描淡写的语气来撇清,孔承杰还是审视地扫了她一眼。
这么多年来,他对身边的女子都没有感觉,因为他心中早已有她盘踞,就像她的名字一样,她像月亮般皎洁光滑,使他很难再去注意别的女子。
如果不是发生那件事,受到太大的冲击,她的成就会更大。
或许她真会成为扬名国际舞台的华裔女建筑师,拥有自己的建筑师事务所,受到社会的崇敬,那时她自然不会甘于在这小镇安身立命,他也自然会放弃心中对她的想望。
可是她放弃了自己,也放弃了远景,自私的从另一面想,卸下天才光环的她,或许是他可以要得起的。
只是她……她是他的妹妹,八岁那年起,她就是他命定的妹妹了,他又怎能开口对她说爱呢?
这太难了,他一向不懂得了解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因此他也不愿去改变现在的关系。
就让他永远守著凌门武道馆,替她守著这个家,让她疲累时可以有一个安全的避风港。
即使娶了别的女子,他的心中,仍永远为圆月保留一个位置,这样对他的妻子来说是不公平的,因此他不要娶妻,除非有一天他能忘了她,真正把她当妹妹,如果有那么一天……“那不更好,近水楼台先得月!”吴妈兴奋的说,“你们也算青梅竹马,我记得他常常骑脚踏车跟在你后头,保护你回家,现在更好了,你嫁给他,让他一辈子保护你,我们也就放心了。”
圆月噗哧一笑。
近水楼台先得月,真亏吴妈想得出来。
“吴妈,不要再捕风捉影了,我和他不可能的,我们不相配。”她坚定的否决了吴妈所有的绮想。“怎么会不相配?”吴妈不以为然地说:“你都不知道,这几年来莫家楼房盖了,轿车也买了,莫家的二儿子娶了媳妇,开的贸易公司也很赚钱,小儿子还到美国去读书,小女儿身体不好,连工作也不必做。要不是莫家夫妇住惯了乡下,我们石盘镇的人情味也浓厚,他们可能早就搬到城市去住了。”
“意思就是,莫家发了。”圆月简单的下结论。
听吴妈这么说,莫冠驰确实把家里人照顾得相当好,这是他的本事,她为他高兴,也很佩服,可是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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