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爱不离开》第10章


他们一言不发地走在路上,夏江完全不同以往的聒噪,连一点声音都未曾发出。看着他沉默的背影,若愚忽然站住不走,果然不到一会儿,夏江也停了下来,转身看着她,“怎么了。”
“我的脚起泡了。”她跺跺那高跟鞋。
阴郁王子朝她走来,单膝半蹲下,拍拍大腿。
若愚没有半点忸怩地坐在上面,她本来就不需要忸怩。
“谁让你穿高跟鞋,禽兽。”
“我们叫车回去吧。”她摸着他的头顶说。他的头发比一般男孩的要软,在阳光下泛着柔和的栗色光泽。有人说头发软的人,其实心地也软,哪怕外表再强硬也是如此。
“叫车?从这里回酒吧要绕很远的路啊,最起码有一半的钱都等于是扔在水里的。”
“那你要我走回去啊?”若愚拍了一下他的头顶,
“我也不坐公车,东倒西歪,人又多,没位子的话,站到家我就要死了!”
夏江把鞋子从若愚脚上扒下来,一手一只,然后背对着她。若愚心领神会地爬上他的背,两脚环绕在他的腰上。
经过垃圾桶的时候,夏江随手把鞋子扔了进去:
“你神经病啊,耶很贵的!”若愚猛捶他几拳,两脚在他身体两侧乱蹬,“给我捡回来!”
“再吵连你一起扔进去。”夏江停下来,沉着脸吼了一句。
别看若愚平时能够随便扇夏江巴掌,可是他一冷下脸来,就是他老子老娘也要寒碜三分。不叫的狗才凶,若愚可是看过他发狂犬病的样子,即使事情已经过去十年了,但她仍记忆犹新,那真是一幕叫人呆掉的情景。
事情的起因是非常非常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那时若愚的父亲还是个穷教书匠,甚至无法给她在学校的学生餐厅里订一份午餐,她的午饭,就是头天晚上剩下来的菜加上饭做成的便当。这样非常麻烦,因为夏天,它可能会馊掉;冬天呢,又可能因为排不到位置而无法加热。有年冬天特别的冷,教室外面的屋檐下,都结着冰柱。中午夏江看她抱着冷冰冰的盒子坐在座位上吃,就问她为什么不去加热。她回答说,因为饭厅里都是人,她不想排队。
夏江跑到饭厅一看,虽然人的确多,可都是排队领午餐的,根本没有热饭的学生。再三问若愚,她才说是不想让大家知道她是自己带饭来吃的。
“那又怎样,你既没偷又没抢,谁敢看不起你?”夏江第一次教训她就是这种口气,和刚才的如出一辙。
“以后我陪你带便当。”他说了就做到,第二天果然抱着便当盒子来,还说这样最卫生。一个礼拜后,老师宣布,因为带便当的学生只有他们两个,所以学校的餐厅就停止热饭的举措了。
若愚松了口气,她终于有理由跟父亲说以后再也不带便当了。她宁可饿着,少吃一顿,也不想在众目睽睽之下抱着自己单调的菜色咀嚼。
可是夏江不这么认为,他在课堂上站起来问老师:“为什么要停掉?学校有什么权利停掉电炉!”
老师正准备上课,被他问得手足无措,“总不能因为你们两个人,还继续开着电炉啊……”
“那学校准备让我们吃什么,草吗?!”十一岁的夏江,虽然年纪小,口气却威严不容反驳。
“学校会统一给学生准备营养午餐。”老师只想快点结束这场对决。
“我们家穷,订不起!”他理直气壮地说。
若愚在一旁猛拉他的袖子,她真不懂,他怎么可以把这种理由讲那么大声,全班的目光部集中在他们身上,确切地讲,是集中在若愚一个人身上,因为夏江的家庭条件根本就不像他所说的那样,交不起区区几百块的餐费——相反,他的零用钱恐怕要数班坚面最多的。
老师确实不知道该怎么做,只好说:”夏江同学,你先上课好吗?你和张若愚的事情,等下课了去和教务处谈。”
他像吃了什么僵硬剂,杵在那里不动弹,“饭都吃不到了,还上什么课啊!”若愚拼命拽他的衣服,最后干脆一甩手,把脸转向窗外,不理他了,
这场无硝烟战役,最后是他取得了胜利,校方同意专门为他们两个人继续开着电炉,并且承诺只要他们一天还继续带便当,就不会停止这项举措。同学们看他们的目光已经不再是不屑,而是羡慕和钦佩,毕竟这是一种特权啊!
慢慢地,竟然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了带便当的行列中来。还记得学校又恢复热饭的第二天,夏江带着若愚到超级市场里,买了一个非常可爱别致的粉红色便当盒送给她,那盒子分成几格,一格装蔬菜,一格装肉,一格装饭……每次带了饭菜,一揭开盖子,都是五颜六色的,漂亮得不得了。
大概是从那个时候起,若愚开始喜欢做菜,喜欢用各色菜肴把饭盒装饰得精致美丽,同龄的女孩子们也是,每次都要攀比一番,今天谁的午餐最美。
其结果,往往都是若愚胜出。
而夏江的便当,从那个时候也交给了她打点,一直到十年后的现在。
十年的时间,已经足够令对一件事物的执着从喜爱蜕变到厌恶,这不是什么稀奇的事。相反,总是执着地喜欢着同一件事物,至死不渝,在这个社会里才叫奇怪吧。
若愚的思绪从往事中回过神来,夏江已经背着她走了一段不算短的路程,他一直不说话,步伐稳健,不快不慢,记得他这样背着若愚的次数,已经不是手指加脚趾可以数得过来的,每次若愚都想,这是最后一次,可是最后一次总是在不断地被刷新,以致于她老是产生一种自己昨天还是十岁小孩的错觉,一晃眼,就二十一了……仿佛她的童年,她的少年,她的青年,都是在夏江的背上度过的,仿佛再往前走一段路,她就要步入老年了。
“要是刚才没拉住你,你不会真的把他给打死了吧?”她贴着他的耳朵问。
“打死他?我凭什么呀。”
听口气就知道,他已经恢复得和平时差不多了,若愚放下了心,故作惋惜,“害得我还以为你在吃醋!真是个禽兽,死投良心的。”
“我吃你的醋,姐蛆,你饶了我吧。”他一旦戏称
“姐姐”,就说明又开始吊儿郎当了。
他们之间实在有太多的不言而喻了。
第五章

操场上,有一部分男生在打篮球。他们的技术并不怎么样,至少就若愚看来,夏江随便一个起跳都比他们出彩得多。
他们之中稍微好些的男生叫做李剡阳,个子比夏江高一些,不过若愚并不觉得他的个子高就怎么样,高于一米八二的男人会短命,因为缺钙,还因为地心引力的缘故,会头晕,夏江在这点上长得非常狡猾,他停留在一米八一到八二之间,夏江曾经狡辩说,这不是他主观可以决定的,他的身高,取决于他的父母,还有骨骼发育。若愚评价道,他这种就叫做“骨子里的狡猾。”
李剡阳的笑容特别阳光,是全校女生的头号迷恋对象,有很多人给他写过情书,包括有把握追上他的和没把握追上他的,加起来前前后后也有几十号人物。说实话,若愚觉得他在长相上远不如夏江来得有味道,甚至是一种俗帅(就是鼻子和嘴都按照美学标准长的大众帅哥)。不家夏江,撇撇嘴,揉揉鼻子,都带着一股子出格的邪劲,让人无论如何都联想不到可以形容的词语。
给夏江写情书的女生,没有一个。因为一看就知道他不是那种给他写写情书就可以征服的男孩,而且他不喜欢吃巧克力,所以情人节里的表白就有如男女厕所之间的一堵墙壁——没门。
若是平时,若愚是无论如何不会将夏江和李剡阳拿来作这样的比较,可是今非昔比,李剡阳昨天晚上临放学塞给了若愚一个信封,信封里装的东西恰好就叫情书。
若愚坐在操场边的看台上,拿情书扇着风。
倒是有很多的女拉拉队员,挥舞着那种毛茸茸的东西呐喊助威,若愚的mp3刚好没电了,惟一的消遣被取消,她打心眼里面讨厌这种无聊的运动。
中场休息,李剡阳在众目睽睽之下跑到她的旁边,“怎么样?”
“无聊。”她指指头顶的太阳,“我要烤干了。”
操场周围又没有树,所以大家都曝晒在烈日底下,偏偏又只有她一个人叫苦不迭,李剡阳笑了笑,“那我拿些报纸给你遮阳。”
“不用了,你那个什么篮球赛快点结束吧!我实在是受不了了。”
“下半场二十分钟就完了。”
李剡阳早就听说若愚的脾气在女生中是绝对的差,可是她长得实在漂亮,又那么对自己的胃口,有心追她的人比排队给明星擦鞋的还多,不过据说她根本没正眼看过准。
这样的她居然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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